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注: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招标人(采购人)所提招标(采购)需求,投标人(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符合要求的服务进行投标。
2、采购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投标无效。(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3、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通用部分第四章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5、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服务项目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产品)标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标注 “▲”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在“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该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具体信息。
注:目前招投标系统无法进行远程二次报价功能,须投标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采购清单说明
一、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1)建筑基本情况:
住院部大楼:
繁昌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大楼于2008 年 5 月投入使用,该建筑为地上七层多层建筑,建筑高度约22米,建筑面积 9036 平方米;
新建急诊医技大楼(综合楼):
繁昌县人民医院新建急诊医技大楼(综合楼)为地下一层,地上5层,建筑高度:23.70M,占地面积:1200㎡,建筑面积:地下:1285㎡、地上:6747㎡,总建筑面积:8032㎡;
(2)维保内容: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b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系统
c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d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e防火门、防火卷帘系统 f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g消防水泵、喷淋泵 h消防管道及阀门
i消防水箱及附属设备 j 气体灭火系统
1、例行检查 每周进行一次日常检查。
1.1、每周派员到繁昌县人民医院对全院消防进行清查,确保消防设备、器材运行正常。
1.2、确保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正常。
1.3.对消防水系统进行末端试水,室外消火栓抽查检查。确保室内外消火栓的正常使用,消防水出水压力符合消防规定。
1.4、发现1—3项出现任何故障必须在 24 小时内排除修复。重大隐患应立即排除,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委托相关管理机构采取应急措施。
2、每月进行一次常规检查
2. 1 、在每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一次对全院烟感探测报警点、温感探测报警点进行抽查测试灵敏度,抽查率达到 80%以上。
2.2、对手动报警按扭、消火栓报警按扭进行报警模拟测试,抽查率到 80%以上。
2.3、每月一次对报警系统的联动进行测试:首先报警主机调至自动状态,在任意楼层用烟雾或按两到三个手报报警,三、四秒后报警主机启动本层及上、下层的消防广播,切断本层及上、下层的非消防电源。
2.4、把电梯迫降至首层:远程启动防火分隔区的防火卷帘门。
3、每月一次对消防水系统的联动检查测试。
3.1、将报警主机及喷淋泵、消火栓泵的控制柜调至自动状态后按下任意一个消火栓按扭报警,三十秒后启动消火栓泵。
3.2、测试顶层消火栓出水是否正常,并进行末端测水试压。
4、每季度进行一次各系统的部分功能测试、保养,必须在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参与的情况下进行。
4.1、在日常测试、维护、保养的基础上每季度需对手动报警器、淋泵、消火栓泵及管道系统的阀门轴心上润滑油, 对正压风口、防火阀、风机除锈及上润滑油。
4.2、测试各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规定。特别是重点部位的手动报警系统,烟感、 温感报警器报警精确度达99%。出水水量充裕,水压压常,水质良好。
5、 每月进行一次各系统的全面检测及试验,并就测试情况出具检测报告。全面检测及试验内容包括:
5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包括火灾自动报警主机的声、光显示和所有外设警示设备功能;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5.2、进行火灾系统控制器的各种测试:检查指示灯能否正常发光,灯丝是否断开、手动报警按钮是否破损、开关是否正常,按下报警钮时,应能报警。
5.3、报警装置:当发生火灾或按下手动报警按钮时,应能启动报装置,发出报警信号为正常。
5.4、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输入信号设备的输入信号检查。
5.5、对备用电源供电系统进行三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5.6、对室内消火栓系统联动功能测试。
5.7、对防火卷帘系统联动功能测试。
5.8、事故广播系统联动功能测。
5.9消火栓灭火系统:
对消防高位水箱、消火栓、水泵组, 压力控制器等消防设施进行外观检查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5.10检查消防水池水位水质、各阀门的启闭状态是否符合要求;运行工作泵和备用泵 (含补水泵) ,检查控制功能、电机转动和水泵加压情况及信号是否正常。
5.11检查消防主机功能运行是否正常;并进行一系列的功能调试,包括消防水泵的性能调试,室内外消火栓和屋顶消火栓功能调试,系统联动调试,水源调试验证。
6、出具相关报告
6.1按消防主管部门要求每月出具一次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6.2按消防主管部门要求每年出具一次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7、维保时间:每周对住院部大楼、新建急诊医技大楼(综合楼)进行消防维保,并单独出具维保记录。
8、其他要求
8.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29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8.2、每月出具社会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表。
二、其他要求:
1、本次投标服务有效期为两年,合同每年一签,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期间中标人接受院方考核,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检测、评估费用、维保工具以及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中标单位支付,体现在报价中。
3、故障应急抢修
(1)中标人建立健全抢修机制,根据故障内容特点研究制定不同方式的抢修预案,抢修预案要经过专业工程师审核,同时要报医院审核备案。
(2)中标人将抢修预案及时贯彻到抢修队各工作组,使抢修队每人都清楚预案中的每一项工作环节,以备抢修时灵活应用。
(3)抢修应满足应急保障时限要求。在抢修时需对故障关联各部件进行检查测试,处理结果应在现场记录并保存相关记录。
(4)发生消防设备故障或重大消防隐患,白天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2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夜间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抢修时间不分节假、不分白昼、不分寒暑,以每日24小时计算。如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每延迟10分钟扣除维保费100元,以此类推。(如:中标方白天接到报修电话30分钟才到达医院现场,则扣除维保费100元,夜间50分钟到达现场则扣除200元,以此类推)
(5)中标人配备充足的抢修材料及必要的通信工具,不许挪作他用。抢修后,应及时清点补充(所产生的材料费由院方承担)。
(6)抢修工作应遵守有关抢修工艺要求及质量标准。更换部件维修时,要求更换后新部件的品牌、型号、品质强度和参数不低于原材料及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4、项目维护保障费用约定范畴及要求:
4.1在日常维修维护中所涉及更换的所有维保材料,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负责维修更换,采购人验收,所有更换维护的人工及配套设备等一切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请慎重考虑后报价。
4.2.故障应急抢修材料和价格约定。
4.2.1在应急抢修中所产生的材料不包含在报价中,由医院按照实际情况据实核算,中标人提供材料,根据医院制度另行报销,此项约定,除材料费之外,所产生的其它费用全包含在报价中;
4.3.价格核定依据以当时芜湖市公布指导价格为准。
4.4.本次消防设施维修保养采取全包方式,即中标人在维修保养更换维修保养的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维修费、保养费、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所有与本项目维修保养相关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中标价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报价。
*5、人员要求:
①消防工程师:1名,具有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及以上证书,196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普通维保人员:1名,具有消防初级建(构)筑员资格证(若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可不提供消防初级建(构)筑员资格证),196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投标人中标后派驻到医院的人员一定要和投标文件中一致,否则医院有权对其进行罚款,如果更换人员一定要经过院方同意,否则院方有权解除合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其资质、能力条件要符合国家专业要求。
*6、针对以下内容,投标人均须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①已安排工程师现场勘察,充分了解采购人的招标需求,中标之后不以任何借口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②投标人作为维保单位承担维修保养施工安全责任,并采取相应措施。若发生事故(包括维保人员的意外伤害等)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③维保期内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换派驻的维保人员。
④中标后其他配备的人员满足项目日常维保要求,同时在紧急状况下配备足够的人员应对紧急状况。
⑤投标人中标后所必须配备的人员,派遣的人员与投标文件上的人保持一致,中标人与以上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维保工作中出现的任何人员伤亡、意外事故、财产纠纷等均与采购人无关。(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⑥在日常的维保工作中因中标人维护不到位或操作人员技术问题造成火灾、电力等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7、特别说明:由于医院年限较久,期间部分消防经过改造,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无法做到与实际情况完全吻合,投标人投标前可联系医院工作人员陪同勘探医院现场,也可自行勘察,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报价,如因未勘察现场而造成报价核算失误,后果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8、其他未提及或者需要补充的内容在合同签订时加以补充说明。
9、我单位承诺中标服务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维保,保证满足招标人消防设施正常运营,否则招标人有权对我单位进行处罚,甚至解除合同。
10、因投标人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服务,造成自身在考核中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根据相关规定拟定原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新的中标人进行服务。
三、解除合同条件:
(1)中标单位一个年度内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修复发生故障的设备且在院方限定的第二时间内也未修复。
(2)中标单位一个年度内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未及时解决各科室反映的设施设备故障情况。
(3)中标单位连续3次或累计4次月度考核不合格(具体考核办法合同约定)。
(4)中标单位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由采购人定性)。
(5)招标单位有证据表明中标单位可能发生服务保障危机,中标方将不能够为招标方提供服务。
(6)招标方合理书面责令中标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中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服从、不予有效整改者,一年内达到 3 起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7)中标单位提出合同解除,需提前3个月通知招标方并保证招标方正常开展工作,否则未结费用和履约保证金招标方有权扣除,中标单位并且要承担招标方造成的各项损失。
(8)双方不能协调引起的法律纠纷,在招标方所在区域法律机构起诉。
(9)中标单位中标后,院方试用3个月,如不能满足招标各项需求,院方有权解除合同。
(10)如遇上级部门政策性调整,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11)中标后签合同前,采购人可针对中标人组织实地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原件资料和投标时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报相关部门取消中标资格。
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核心服务项目 |
1 |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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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