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最终以磋商文件为准)
前注:
1、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在接受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磋商后合肥市庐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受理对磋商文件条款提出的任何疑问;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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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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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说明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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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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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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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单个土地规划和测绘任务并提交合格成果后一次性全额据实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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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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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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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阳区,具体以业主指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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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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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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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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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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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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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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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庐阳经开区测绘及土地规划定点单位(2021年、2022年)招标,服务内容包括合肥庐阳经开区地形测量、土方测量、道路断面测量、管线测量、楼房控制点测量、道路控制点测量、土地测绘、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土地集约节约评价等测绘相关任务等,服务期内单项测绘任务服务费金额不得超出项目预算(120万元,不含),单项不超过10万元,如超出需另行招标。
三、质量要求
中标人受招标人委托完成的测绘项目成果须满足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文件对文本编制深度的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并满足规划设计等要求,土地测绘成果需得到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认可,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结算服务费。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采用费率报价,即参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 服务收费基准价格为基准报投标费率。例如:若投标单位服务收费为基准收费的75%,投标费率即为75%。若中标人中标费率为75%,则最终测绘服务费=依据《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文基准价计算得出的测绘服务收费*75%。
服务期内,单个项目最终测绘服务费为按单个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2.如定点服务期内行业相关测绘生产费用定额标准有所调整,本项目服务费结算时仍按《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执行;中标费率不再根据工程量的增减或工期的调整而变动,中标人最终依据中标费率计算出的测绘费与招标人签订测绘合同。
3.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所投服务的所有材料、资料、劳务、审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以及评审等一切应有费用。
五、其他
1.投标人应了解合肥庐阳经开区工作流程,能够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完成符合求的测绘工作,并提供相关的资料成果。逾期或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测绘成果三次将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及承担相关损失赔偿。
2.外地企业中标后须在合肥成立本地化服务机构。
3.本次项目预算为暂定价款,定点合同期内最终结算测绘价款不得超出招标人的本次项目预算,若达到本次项目预算则服务合同自行终止。
4.如相关测绘成果需要通过国土等部门审批,中标人须无偿完成成果审批。如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相关成果无法通过审批,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