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安丘市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项目包含四部分监测内容,分别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革命老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为保证安丘市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按质按时完成,现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监测单位对本项目进行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序号 |
监测单位 |
水源地名称 |
监测断面 (点位)名称 |
水源地性质 |
1 |
安丘分局 |
牟山水库水源地 |
牟山水库出口 |
水库型 |
2.监测项目
常规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 1 的基本项目(23 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总氮除外)、表 2 的补充项目(5 项)和表3 的优选特定项目(33 项),共 61 项,并调查当月取水量。
3.监测频次
每季度第一个月 1 日至 10 日采样监测 1 次。
4.监测时间
2021 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5.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制度,成交供应商对监测结果终身负责。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地下水监测技术规范》 (HJ164-2020)和《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 第二版)》有关要求执行。凡发现监 测数据质量有问题,以及故意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将按照《环保法》六十五条、六十八条和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6.开展编制水质监测报告
根据《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编制水质监测报告。
(二)、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1.监测点位
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序号 |
地市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所在地 |
||
县(市、 区) |
乡(镇、街 道) |
村 |
|||
1 |
潍坊市 |
泥沟村饮用水源地 |
安丘市 |
郚山镇 |
泥沟村 |
2 |
潍坊市 |
墨黑村饮用水源地 |
安丘市 |
郚山镇 |
墨黑村 |
3 |
潍坊市 |
雹泉饮用水源地 |
安丘市 |
辉渠镇 |
雹泉 |
4 |
潍坊市 |
大安山饮用水源地 |
安丘市 |
辉渠镇 |
大安山 |
5 |
潍坊市 |
谭家秋峪村饮用水源地 |
安丘市 |
柘山镇 |
谭家秋峪村 |
2.监测项目
水质全分析:《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 109 项,《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 93 项。
3.监测频次。本年度对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开展 2 次监测,包括 1次水质全分析和 1 次常规监测。
4.监测时间。水质全分析安排在 5 月至 7 月枯水期,常规监测安排在 8月至 9 月丰水期,在 9 月底全部完成。
5.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制度,成交供应商对监测结果终身负责。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地下水监测技术规范》 (HJ164-2020)和《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 第二版)》有关要求执行。凡发现监 测数据质量有问题,以及故意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将按照《环保法》六十五条、六十八条和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6.开展编制水质监测报告
(三)、革命老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1.监测点位
革命老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地
序号 |
地市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所在地 |
点位数量 |
县(市、区) |
||||
1 |
潍坊市 |
革命老区水源地 |
安丘市 |
1 个 |
2.监测项目
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表 1 和表 2 中的 29 项。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 1)中的 39 项
3.监测频次。全年监测 1 次,10 月底前完成
4.监测时间。2021 年监测 1 次。
5.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制度,成交供应商对监测结果终身负责。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地下水监测技术规范》 (HJ164-2020)和《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 第二版)》有关要求执行。凡发现监 测数据质量有问题,以及故意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将按照《环保法》六十五条、六十八条和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6.开展编制水质监测报告
(四)、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1.监测点位
农村“千吨万人”以上水源地基本信息表
序号 |
水源名称 |
县市区 |
水源类型 |
监测点位/断面 |
||
名称 |
经度(°E) |
纬度(°N) |
||||
1 |
东涝山岩心井水源地 |
安丘市 |
地下水型 |
西崂山岩芯井取水井 |
118°57′38.1″ |
36°18′01.4″ |
2 |
西北山头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
安丘市 |
地下水型 |
大盛镇西北山头汶河大口井 |
118°48′21.0″ |
36°21′23.0″ |
3 |
北孙家庄地下水型水源地 |
安丘市 |
地下水型 |
北孙家庄水源地取水口 |
119°06′25.8″ |
36°08′25.5″ |
4 |
孔家庄地下水型水源地 |
安丘市 |
地下水型 |
孔家庄水源地取水口 |
118°58′01.0″ |
36°06′26.1″ |
5 |
于家河水库水源地 |
安丘市 |
水库型 |
于家河水库取水口 |
118°57′36.2″ |
36°06′44.9″ |
6 |
石埠子镇冢头村水源地 |
安丘市 |
地下水型 |
冢头村水源地取水口 |
119°04′31.6″ |
36°06′28.8″ |
7 |
老子河水源地 |
安丘市 |
地下水型 |
老子河水源地 1 号取水井 |
118°57′04.5″ |
36°09′04.4″ |
8 |
李家沟拦河坝水源地 |
安丘市 |
地下水型 |
李家沟取水口 |
118°54′15.9″ |
36°06′17.5″ |
9 |
南罗村水源地 |
安丘市 |
地下水型 |
南罗村水源地南罗村水源取水井 |
119°00′55.7″ |
36°15′56.0″ |
10 |
尚庄水库 |
安丘市 |
水库型 |
尚庄水库取水口 |
|
2.监测项目
(1)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 1 的基本项目(23 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总氮除外)、表 2 的补充项目(5 项),共 28 项。尚庄水库、于家河水库还需监测悬浮物、氯化物、全盐量、蛔虫卵数。
(2)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 1 的 39 项常规指标。
3.监测频次。每季度监测 1 次、全年共监测 4 次
4.监测时间。2021 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5.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制度,成交供应商对监测结果终身负责。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地下水监测技术规范》 (HJ164-2020)和《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 第二版)》有关要求执行。凡发现监 测数据质量有问题,以及故意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将按照《环保法》六十五条、六十八条和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