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河源市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服务项目。
2.项目预算:人民币1,600,0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投标)
包组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服务期限 |
备注 |
一 |
省局任务15家农贸市场 |
1家 |
800,000.00 |
壹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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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区局任务11家农贸市场 |
1家 |
800,000.00 |
壹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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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本项目的要求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关键的技术指标要求或性能要求,必须对此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的,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5.本项目要求的技术指标中,带“▲”号为重要条款(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如有)。
6.预成交供应商提供货物/工程/服务须与响应文件相符,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取消成交资格,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投标作为无效处理。
采购包1(省局任务15家农贸市场)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壹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执行。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每月向成交供应商以实际完成批次量进行结算,在次月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款项。成交供应商每月将完成的农药残留检测、水产品兽药残留检测总批次,汇总形成对账清单交于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凭借对账单结算蔬果农药残留检测总费用,总费用消耗完毕即合同终止。 ①包组1检验费包含检测费、购样费、耗材、不合格复检费用和税费; ②包组2检验费包含检测费、试剂费、购样费、耗材、不合格复检费用和税费。 ③在总费用不变的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检验计划作调整,成交供应商必须无偿的配合。 (2)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a.合同; b.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C.检验报告; d.中标通知书。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上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1)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新验收标准执行。 (2)合同截止后一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 (3)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完成全部的抽样、检测服务任务、数据汇总、总结和评估报告以及必要的风险评价等任务。同时也依据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和采购人全程监控人员的工作评价。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1.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须符合相关行业的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及要求。 2.报价要求: (1)本项目的服务费用为成交供应商完成项目总体要求的服务项目工作的一切费用,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 a.本项目服务过程的车辆及相关检验设备购置及部分实验耗材等费用。 b.购买样品的费用。 c.一切可见或不可见之车辆养路费、车辆保险费、车辆保养、维修、燃油费、车辆设备折旧费、所有设备的维护费和清洁费、水电费。 d.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福利、管理费、风险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e.响应供应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费用不管是否在响应供应商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3.服务要求 (1)除特殊要求外,一般要求随机抽样,应尽量抽取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样品,抽样量不得少于200g,留样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2)抽样办法: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抽样和检验,使用检验仪器和耗材灵敏度高必须达到国家及相关标准要求,需提供快速检验仪器和耗材的第三方验证报告。要定期对快检设备进行维护或校准,确保快检设备正常工作。 (3)成交供应商应于抽样检测的当天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数据录入,汇总上报当天的所有快速检测结果,如有阳性发现,同时提供现场销毁照片。 (4)成交供应商应使用省局统一招标的快检试剂,其他检验项目所用快检试剂可自行选择,但必须已经过权威机构认证认可。 (5)根据采购人需求,由双方项目负责人协商临时应急检验方案,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在工作时间内1.5小时内到达现场,在非工作时间内2小时内到达现场)委托方开展应急情况检验。同时,视情况需要,如采购人要对外发布有关食品安全信息,或处理食品安全事宜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食品专家予以支持。 6.其他要求: (1)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业主提供的配合条件(如有)。 (2)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如有以下问题,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取消承检资格,保留依法追究该成交供应商和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可将已分配的任务交由其它技术服务方: 1)成交供应商将任务分包给其他单位; 2)向采购人之外的任何方向泄露检验结果; 3)拒绝接受采购人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督和检查; 4)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倒闭,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协议); 5)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有关部门惩处或服务期内发生重大失误,并承担相应法律赔偿责任; 6)服务期内,不按法定程序和规范进行抽检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7)出具虚假数据或报告。 8)成交供应商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以上采购需求为基本的需求,响应供应商应须满足上述要求,但不仅限于提供上述服务。支持响应供应商在上述基础上提供更优服务,以满足采购人的实际使用需要。 (4)响应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仪式,随时接评审委员会的询问,并就有关问题予以正式解答。 (5)上述要求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而是作为共同响应的基础,以方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进行比较。 (6)本用户需求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报价要求 |
本项目采用下浮率进行报价(以百分比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X.XX%)。由于电子标系统平台格式采用下浮率报价不可进行分包采购,因此响应供应商需要填写投标价的,均按对应包组的总金额统一填写固定金额:800,000.00元;且在进行最终磋商报价时,均按对应包组的总金额统一填写固定金额:800,000.00元,并在响应承诺上填写最终投标下浮率,磋商小组以最终投标下浮率进行计算投标下浮率得分。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省局任务15家农贸市场 |
项 |
1.00 |
800,000.00 |
8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省局任务15家农贸市场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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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服务范围、内容和措施 1.抽样地点:河源市源城区的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 (1)抽样范围覆盖(包组一):源南综合市场、新兴市场、火车站集贸市场、东城一市场、源西农贸市场、理想市场、永丰农贸市场、永安农贸市场、兴源综合市场、东华市场、大同综合市场、新江市场、永和农贸市场、中心市场、万绿金钩湾市场。 2.检测品种及项目
(二)服务技术要求 1、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具有承担政府部门委托食品抽检的工作制度,能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要求加强检测质量。 (2)成交供应商能按照食品抽检工作程序和要求,严格、按时地完成相关工作,按照《食品检验工作规范》要求开展有关工作。 (3)成交供应商应具备按照指定方法开展应急检验的能力。 (4)成交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用,利用技术力量参与公益项目,能够配合采购人开展抽检费用结算工作。 (5)成交供应商有不能检验的项目必须备注说明。 (6)未征得采购人同意前,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检验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检测机构检验,提供承诺函。 (7)成交供应商的检验任务必须由其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实验室负责检验,提供承诺函。 (8)成交供应商必须如实提供响应所需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提供承诺函。 (9)根据工作需要,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承检任务及经费可以适当调整,成交供应商应当同意。 (10)本项目需求中未作细化详尽的地方,采购人将在抽检开始前制定具体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遵守执行;当政策法规发生调整或者工作形势发生变更,采购人可以调整有关抽检操作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实施。 2、农贸市场快检试剂统一参数及重点检测品种项目参考表 (1)蔬菜农药残留项目
3、其他服务技术要求: (1)服务车辆:成交供应商须有派驻完成本项目的检验车辆,不少于2辆。 (2)服务人员:成交供应商须有派驻完成本项目的抽样、检验人员不少于8人。 4、工作流程 (1)抽样人员进入市场→抽样并登记→快速检测→检测结果确认→河源市源城区辖区内市场公示→按相关要求上传数据。 (2)抽样:成交供应商按月做好抽检计划,并提交给采购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按双方确定的计划实施抽样。 (3)检测:由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进行快速检测。 (4)快检信息公示和上报 ①市场内公示系统:每天早上9:30前公示并及时按相关要求上报(上传)检测数据。 ②食用农产品快检信息系统: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过食用农产品快检信息系统上传食用农产品快检信息。快检数据原则上要当天上传快检信息系统,如果由于停电、设备故障等特殊原因,可在48小时内补录。 ③应急预案:如遇突发事件如停电、仪器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市场内公示工作则通过打印检测结果,以纸张张贴于市场公示栏或人流大、显眼处。 (5)不合格农产品外理流程:对快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承接机构要及时填写《食用农产品快检不合格结果告知书》在0.5小时内将结果告知经营者,并要求暂停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对食用农产品快检不合格结果无异议的,由经营者主动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再次流入市场;如对快检结果有异议的(经营者需在收到快检结起4小时内申请复检),成交供应商报送采购人,经批准后,由成交供应商立即进行抽样检验,根据检验结果依法处理;检验期间,责令经营者暂停销售快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 (6)快检结果分析汇报:每月必须按时完成本月批次计划,并将本月的抽样快检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收集问题集中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情况并分析汇总后报送采购人。 5、服务质量要求 (1)服务标准 ①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详细可操做的项目实施方案与技术设计响应,包括项目重点与特点分析、工作计划、人力投入、进度表、具体操做方案、服务便利措施等。 ②工作程序 a.组建快速检验小组; b.快速检验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以及实施细则; c.对参与该项目的抽样员、检验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检测质量控制: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组织的质量控制考核、督查(导)、实验室间比对、样品平行检验和质量评价(质量控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应急工作的实施 ①采购人需要实施应急、执法等抽检时,由成交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制定抽检方案。 ②成交供应商应快速出动配合采购人开展应急抽检。 (4)责任义务 ①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在委托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②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检验数据、评估报告只能对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不得自行对外公布任何评估相关的检验数据和结论性信息,不得将受委托事项再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 ③主动向采购人提供进度报告、发布进度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协助采购人对相关举报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④不得故意隐瞒、修改检验结果。 ⑤对评估结果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的,应及时向监管机构进行通报。 ⑥出现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可单方面中止采购,两年内不予委托;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快检服务和设备要求 (1)快检服务配置 ①检测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对全辖区内的农贸市场作为重点检测单位进行现场快速检验筛查,实时上传抽样及检验数量、检验结果、数据汇总等信息,实现从样品送检到出具检验报告的全周期管理,所用设备适用于现场快速检验,结果可靠。 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抽样和检验,使用检验仪器和耗材灵敏度高必须达到国家及相关标准要求。对于出现误差率较高的产品、食品品种和检验项目及时检讨并上报,采购人可不定期抽查所用快速检验设备和耗材质量,因成交供应商使用不合格快速检验仪器和耗材造成的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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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具体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