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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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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2250000141195 发布时间:2021-02-25 文档页数:56页 所需下载券:10
安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项目

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背景与定位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安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安庆市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制定的空间发展蓝图和战略部署,是城市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高效能空间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的空间政策,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行动纲领,是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

二、规划范围、期限和层次

规划范围包括安庆市域行政区划范围和市辖区(加皖河农场)两个层面,其中市域面积13590平方公里。本轮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市域要统筹全域全要素规划管理,侧重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战略部署和总体格局;市辖区聚焦中心城区,中心城区要细化土地使用和空间布局,侧重功能完善和结构优化;市域与中心城区要落实重要管控要素的系统传导和衔接。

三、项目内容

本次项目内容包括统一市级空间性规划数据基础,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战略目标、总体布局和具体实施安排,提出适合安庆实际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机制,开展若干支撑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题研究,最终形成一本规划、编制一套图集、完成一系列专题硏究报告、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及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一)基础分析与研究

1.统一底图底数

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作为基础数据,按照国土空间用地用海分类、城区范围确定等有关标准规范,形成符合规定的国土空间利用现状和工作底数。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规划底图。规划现状用地和底图应符合以下要求:各类用地加总应与行政辖区面积总和一致;耕地、林地、草地、水面、建设用地等用地图斑不应重叠,确保数据、图件、空间一致。

充分应用基础测绘和地理国情监测成果,收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经济产业、人口社会、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城乡发展、区域协调、灾害风险、水土污染等相关资料,以及相关规划成果、土地利用审批、 永久基本农田等数据,加强基础数据分析。

2.分析自然地理格局

研究安庆气候和地形地貌条件、水土等自然资源禀赋、 生态环境容量等空间本底特征,分析自然地理格局、人口分布与区域经济布局的空间匹配关系,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以下简称“双评价”),明确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的最大合理规模和适宜空间,提出国土空间优化导向。

3.重视规划实施和灾害风险评估

开展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空间类规划及相关政策实施的评估,评估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节约集约用地等规划实施情况;结合自然地理本底特征和“双评价”结果,分析区域发展和城镇化趋势、人口与社会需求变化、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气候变化等因素,系统梳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问题,开展灾害风险评估。

4.加强重大问题研究

坚持政策导向、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空间发展战略、经济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格局优化、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布局、城市更新、乡村振兴和配套政策创新等重大问题,结合我市特色,分别进行专题研究,为规划编制提供强有力支撑。

专题研究目录:应符合《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安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和《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实施评估、安庆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安庆市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现状分析和评估(含水平衡研究)、安庆市区域协调、城镇化趋势暨城乡融合发展战略研究、安庆市乡村振兴产业和城镇首位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安庆市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研究、安庆市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目标战略研究、安庆市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融合暨要素资源配置方案研究、安庆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机制和政策保障研究、安庆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整治战略研究、安庆市国土空间利用效率和品质提升方案研究、安庆市历史文化传承和城乡景观风貌塑造研究,为规划成果的编制和政策建议的响应提供扎实支撑性基础。

5.开展总体城市设计

将城市设计贯穿规划全过程。基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研究市域生产、生活、生态的总体功能关系,优化开发保护的约束性条件和管控边界,协调城镇乡村与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环境的布局关系,塑造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的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和空间形态。基于本地自然和人文禀赋,加强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城市开敞空间系统、重要廊道和节点、天际轮廓线等空间秩序控制引导方案,提高国土空间的舒适性、艺术性,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和价值。

(二)主要编制内容

1.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明确空间发展目标战略

(1)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上位规划部署, 结合安庆发展阶段和特点,确定城市性质和国土空间发展目标,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

(2)落实上位规划的约束性指标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确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量化指标。

2.优化空间总体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发展

落实国家和省的区域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以自然地理格局为基础,形成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

(1) 完善区域协调格局:注重推动与长三角核心城市交通一体化,发挥综合交通体系对区域网络化布局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制定生态环境共治共保、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等区域协调发展策略和措施,重点解决资源和能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产业空间和邻避设施布局等区域协同问题,提出跨行政区域的都市圈、城镇圈协调发展的规划内容,促进多中心、多层次、多节点、组团式、网络化发展,防止城市无序蔓延。

(2) 优先确定生态保护空间:明确自然保护地等生态重要和生态敏感地区,构建重要生态屏障、廊道和网络,形成连续、完整、系统的生态保护格局和开敞空间网络体系,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

(3) 保障农业发展空间: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引导布局都市农业,提高就近粮食保障能力和蔬菜自给率,重点保护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明确具备整治潜力的区域,以及生态退耕、耕地补充的区域。

(4) 融合城乡发展空间:围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产城融合,明确城镇体系的规模等级和空间结构,提出村庄布局优化的原则和要求。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改善可达性,构建不同层次和类型、功能复合、安全韧性的城乡生活圈。

(5) 彰显地方特色空间:发掘安庆自然和人文资源,系统保护自然景观资源和历史文化遗存,划定自然和人文资源的整体保护区域。

(6) 协同地上地下空间:提出地下空间和重要矿产资源保护开发的重点区域,处理好地上与地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等控制线的关系。提出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目标、规模、重点区域、分层分区和协调连通的管控要求。

(7) 明确战略预留区,应对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

3.强化资源环境底线约束,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安全要求,明确重要资源利用上限,划定各类控制线,作为开发建设不可逾越的红线。

(1)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下简称“三条控制线”)等划定要求,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提出历史文化、矿产资源等其他需要保护和控制的底线要求。

(2)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结构和空间布局,重视雨水和再生水等资源利用,建设节水型城市。

(3)制定能源供需平衡方案,落实碳排放减量任务,控制能源消耗总量。优化能源结构,推动风、光、水、地热等清洁能源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鼓励分布式、网络化能源布局,建设低碳城市。

(4)基于地域自然环境条件,严格保护低洼地等调蓄空间,明确河湖水系、湿地、蓄滞洪区和水源涵养地的保护范围,确定河湖自然岸线的保护措施,明确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等为主体的林地保护区域。

4.优化空间结构,提升连通性,促进节约集约、高质量发展

依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注重城乡融合、产城融合,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改善空间连通性和可达性,促进形成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点。

(1) 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划分规划分区。其中,中心城区应细化至二级规划分区。

(2)落实上位规划指标,以盘活存量为重点明确用途结构优化方向,确定全域主要用地规模和比例,制定市域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提出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目标和措施,优先保障住房和各类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涉及军事、外事、殡葬等特殊用地。

(3)确定中心城区各类建设用地总量和结构,制定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结构规划表。提出不同规划分区的用地结构优化导向,鼓励土地混合使用。

(4)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人、城、产、交通一体化发展,促进产业园区与城市服务功能的融合,保障发展实体经济的产业空间,在确保环境安全的基础上引导发展功能复合的产业社区,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

(5)提高空间连通性和交通可达性,明确综合交通系统发展目标,促进城市高效、安全、低能耗运行,优化综合交通网络,完善物流运输系统布局,促进新业态发展,增强区域、市域、城乡之间的交通服务能力。

(6)坚持公交引导城市发展,提出与城市功能布局相融合的公共交通体系与设施布局。优化公交枢纽和站点(含轨道交通)布局与集约用地要求,提高站点覆盖率,鼓励站点周边地区土地混合使用,引导形成综合服务节点,服务于人的需求。

5.完善公共空间和公共服务功能,营造健康、舒适、便利的人居环境

结合不同尺度的城乡生活圈,优化居住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完善开敞空间和慢行网络,提高人居环境品质。

(1)基于常住人口的总量和结构,提出分区分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布局和标准,针对实际服务管理人口特征和需求,完善服务功能,改善服务的便利性。确定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量和结构比例。

(2)优化居住用地结构和布局,改善职住关系,引导政策性住房优先布局在交通和就业便利地区,避免形成单一功能的大型居住区。确定中心城区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严控高层高密度住宅。

(3)完善社区生活圈,针对人口老龄化、少子化趋势和社区功能复合化需求,重点提出医疗、康养、教育、文体、 社区商业等服务设施和公共开敞空间的配置标准和布局要求,建设全年龄友好健康城市,以社区生活圈为单元补齐公共服务短板。

(4)按照“小街区、密路网”的理念,优化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网结构和布局,提高中心城区道路网密度。

(5)构建系统安全的慢行系统,结合街道和蓝绿网络, 构建连通城市和城郊的绿道系统,提出城市中心地区覆盖地上地下、室内户外的慢行系统规划要求,建设步行友好城市。

(6)结合市域生态网络,完善蓝绿开敞空间系统,为市民创造更多接触大自然的机会。确定结构性绿地、城乡绿道、市级公园等重要绿地以及重要水体的控制范围,划定中心城区的绿线、蓝线,并提出控制要求。

(7)在中心城区提出通风廊道、隔离绿地和绿道系统等布局和控制要求。确定中心城区绿地与开敞空间的总量、人均用地面积和覆盖率指标,并着重提出包括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在内的各类绿地均衡布局的规划要求。

6.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塑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城乡风貌

加强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运用城市设计方法,优化空间形态,突显安庆特色优势。

(1)挖掘安庆历史文化资源,梳理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明确和整合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统筹划定包括城市紫线在内的各类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历史性城市景观和文化景观,针对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资源富集、空间分布集中的地域和走廊,明确整体保护和促进活化利用的空间要求。

(2)提出全域山水人文格局的空间形态引导和管控原 则,对滨水地区、山麓地区等城市特色景观地区提出有针对性的管控要求。

(3)明确空间形态重点管控地区,提出城市开发强度分区和容积率、密度等控制指标,以及高度、风貌、天际线等空间形态控制要求。明确有景观价值的制高点、山水轴线、 视线通廊等,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

(4)对乡村地区分类分区提出特色保护、风貌塑造和高度控制等空间形态管控要求,发挥田野的生态、景观和空间间隔作用,营造体现地域特色的田园风光。

7.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增强城市安全韧性

统筹存量和增量、地上和地下、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系统布局,构建集约高效、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建设韧性城市。

(1)以协同融合、安全韧性为导向,结合空间格局优化和智慧城市建设,优化形成各类基础设施一体化、网络化、复合化、绿色化、智能化布局。提出市域重要交通廊道和高压输电干线、天然气高压干线等能源通道空间布局,以及市域重大水利工程布局安排。提出中心城区交通、能源、水系统、信息、物流、固体废弃物处理等基础设施的规模和网络化布局要求,明确廊道控制要求,鼓励新建城区提出综合管廊布局方案。

(2)基于灾害风险评估,确定主要灾害类型的防灾减灾目标和设防标准,划示灾害风险区。明确防洪、抗震、消防、人防、防疫等各类重大防灾设施标准、布局要求与防灾减灾措施,适度提高生命线工程的冗余度。针对气候变化影响,结合城市自然地理特征,优化防洪排涝通道和蓄滞洪区,划定洪涝风险控制线,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增加城镇建设用地中的渗透性表面。

(3)以社区生活圈为基础构建城市健康安全单元,完善应急空间网络。结合公园、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和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提出网络化、分布式的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布局要求。

(4)预留一定应急用地和大型危险品存储用地,科学划定安全防护和缓冲空间。

(5)确定重要交通、能源、市政、防灾等基础设施用地控制范围,划定中心城区重要基础设施的黄线,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控制线相协调。在提出控制要求的同时保留一定弹性,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预留发展空间。

8.推进国土整治修复与城市更新,提升空间综合价值

针对空间治理问题,分类开展整治、修复与更新,有序盘活存量,提高国土空间的品质和价值。

(1)生态修复应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针对生态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水土污染、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问题区域,明确生态系统修复的目标、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维护生态系统,改善生态功能。

(2)土地整治应以乡村振兴为目标,结合村庄布局优化要求,推进乡村地区田水路林村全要素综合整治,针对土壤退化等问题,提出农用地综合整治、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等综合整治目标、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美丽乡村。

(3)城市更新应根据城市发展阶段与目标、用地潜力和空间布局特点,明确实施城市有机更新的重点区域,根据需要确定城市更新空间单元,结合城乡生活圈构建,注重补短板、强弱项,优化功能布局和开发强度,传承历史文化,提升城市品质和活力,避免大拆大建,保障公共利益。

9.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1)区县指引

对市辖县(市、区)提出规划指引,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落实市级总规确定的规划目标、规划分区、重要控制线、城镇定位、要素配置等规划内容。制定市辖县(市、区)的约束性指标分解方案,下达调控指标,确保约束性指标的落实。

在市级总规基础上,以规划片区为单元编制分区规划,加强对详细规划的指引和传导。涉及中心城区范围的县(市)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落实市级总规对中心城区的国土空间安排。

(2)专项指引

明确专项规划编制清单。相关专项规划应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约束下编制,落实相关约束性指标,不得违背市级总规的强制性内容。经依法批准后纳入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

(3)近期行动计划

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对规划近期做出统筹安排,制定行动计划。编制城市更新、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防洪排涝工程等重大项目清单,提出实施支撑政策。

(4)政策机制

落实和细化主体功能区等政策,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财政、投资、产业、环境、生态、人口、土地等规划实施政策措施,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促进国土空间的优化和空间资源的资产价值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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