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述:本项目为金华市第五医院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招标人拟通过本次公开招标选定一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实施金华市第五医院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如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时,未能按行业规则和合同要求履行的,本项目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 项目建设地点:二环西路西侧,临江东路以北。
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46376.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66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68万元,基本预备费6727万元,土地费用5100.00万元,项目设置床位1000床,总建筑面积为2038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03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3500平方米。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疗综合楼、发热门诊楼、肠道门诊楼、制剂楼、高压氧舱、垃圾房及地下停车库、人防工程、设备用房等,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景观及其他配套工程(不含信息化建设内容)。
4.承包范围: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制定造价控制、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方案,合同价款咨询(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变更管理工作),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审核工程预付款和期中结算及其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审核及汇总过程分阶段工程结算,配合完成竣工结算,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具体内容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有关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
6.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体工程竣工决算完成为止。
二、具体工作内容及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工程图纸或委托方要求编制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2.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根据已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与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进行核对并调整修改。
3. 根据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审核工程量,按工程量计价规范审核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和特征描述,依据地勘资料、招标文件及补遗、招标图纸、现场情况、施工方案、市场价格信息、委托人自身管理水平及报价策略等,审核招标控制价。对本项目可能涉及的重大设计变更,出具变更调整预算。
4. 制定造价控制及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方案:制定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实施流程,根据总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等,编制用款计划书,明确全过程造价咨询目标。
5. 合同价款咨询:对项目范围内的各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价款及相关条款进行审核并提供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变更管理等工作。
6. 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根据项目具体特征,分析造价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价格风险、工期风险、自然灾害及气象风险、设计变更风险、施工组织风险等),并提出相应的施工阶段造价风险预防措施。
7. 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及其价款支付: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预付款及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核定每月(期)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
8. 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协助委托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及相关询价工作。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协助收集整理相关数据资料,结合现场情况,编写索赔条款或反索赔应对策略,必要时参加谈判工作,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
9. 材料设备的询价:协助委托人做好无价材料及暂定价材料、设备的市场询价工作,提供与全过程造价咨询相关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造价信息;协助委托人确定“甲供材料”、“甲定乙供材料”,并通过市场调查询价确定价格范围,明确甲供材料取费的规定。
10. 提供核价建议:根据相关政策及价格信息,向委托人及时提供可能涉及到的各项分部分项及相关材料的核价建议,并提供相关依据。
11. 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即时调整相应全过程造价咨询目标,并向委托人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动态分析报告。
12. 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根据项目情况,编制合理的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提出可行的优化建议,并提供完整的分析报告。
13. 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和财务决算的配合工作。
14. 其他:①参与全过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工程会议,并根据现场需要参加施工图纸会审,提出审图意见,对图纸会审内容进行成本估算;②积极配合委托人的法定审核审计(含招标人上级各部门的审计)工作,并及时提交各项所需资料;③人员驻场要求为工作日驻场人数必须满足现场正常咨询工作需要,并根据各阶段主要专业工种需要而确定专业,各相关专业人员到工地的响应时间应不超过3小时。项目负责人及造价咨询服务人员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变动,因客观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征得发包人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④除现场驻场人数要求外,公司还须安排造价咨询的专家库成员协助完成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的所有工作;⑤相关人员需参加重要隐蔽工程验收及相关重大节点验收,并留下影像资料;⑥建设单位要求的其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咨询服务。
15. 协助采购人完成本项目成本测算等内容。
16. 协助且无条件配合委托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做好招标时的各项工作;协助委托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做好招标答疑工作。
三、服务团队配备要求:
★本项目组成专职人员不得少于7人。拟派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其中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少于1人,土建、安装、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各1名。常驻人员不少于2人,土建专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师1人、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1人。服务期内,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工作组人员一经确认,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未经采购人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驻点人员的每人次100000元的违约金。未经采购人同意更换其它人员的每人次50000元的违约金。采购人同意更换时,更换的人员资格不得低于投标时所承诺人员资格。
四、投标报价:
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需求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而将向招标人收取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报价内容为“在政府部门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填报报价费率”(报价数值最多保留2位小数)。这里所说的“政府部门规定收费标准”主要是指《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的通知(浙建价协〔2021〕13号)文件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务项目及收费指引》序号10.1计费标准。
★投标人所投报的报价费率应≤60%,高于60%的投标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2. 投标人报价所计取的服务费应包含项目所有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及其他涉及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成本、交通费、报告编制费、利润、税金等),其他费用不再另行计取;招标方不支付除按中标价计算确定的服务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五、招选数量:本次招标拟选定1家合格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六、服务费用的计取及支付方式:
1.取费方式: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的通知(浙建价协〔2021〕13号)文件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务项目及收费指引》序号10.1的收费标准×中标费率。
2. 取费基数: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以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内的最终结算总价作为计费基数,结合中标费率计算。
3. 支付方式: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1) 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中标人向甲方开具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应在收到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该项目编制服务费暂定合同价的30%预付款(暂按8亿进行计算);
(2) 项目主体施工完成,支付至暂定合同价的50%;
(3) 项目工程全部完工,支付至暂定合同价的65%;
(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暂定至合同价的80%;
(5) 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按审定的结算审核价计算出来的服务费的98.5%;
(6) 配合完成工程财务决算审计之后,支付至结算合同价的100%。
注:每次付款时咨询方需按委托人要求提供发票及相关审批材料,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服务技术标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主第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部颁发);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部委12号令);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61号);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90号);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
《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浙江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51号);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浙建价协〔2021〕13号);
其他国家及省现行的相关规范要求。
八、其他要求及规定:
1.及时、准确完成委托人所委托全部工作内容。
2.服务期间要求供应商24小时响应采购人的工作要求。
3.应认真履行全过程造价咨询及咨询职责,保证工程总投资控制在概(预)算投资限额内,并应协助委托人做好全过程工程造价的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事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