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要求及内容
一、磋商要求
1.磋商说明
1.1.磋商供应商可以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磋商,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磋商无效。
1.2.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人员工资、交通、通讯、设备、利润、税收、招标代理费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和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磋商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磋商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
2.报价说明
本次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磋商最高限价,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磋商无效。
3.商务要求
3.1.服务期:要求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
3.2.服务地点:按合同约定执行;
3.3.付款方式:详见“第四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四、付款方式”的规定。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黄南州“十四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服务要求:黄南州“十四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应全面细化落实省级规划部署要求,因地制宜,对黄南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工作进行详细部署,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局与结构,推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到2021年10月底需要完成黄南州“十四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大纲。服务期限内编制完成规划文本、附图、附表,撰写编制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