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 商 需 求
一、项目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5号)等文件明确要求编制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同时为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经济发展,落实市委全会关于“加快规划建设湾北新区”和“提升嘉兴港能级,打造长三角海河联运示范区”工作任务。根据2021年浙江海洋强省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省、市关于开展“嘉兴市海岸带保护和利用‘十四五’规划”编制的要求,编制嘉兴市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是细化落实嘉兴市国土空间规划、优化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的客观要求,对于建立健全海岸带保护与利用制度,提升海岸带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实现沿海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工作要求
嘉兴市海岸带保护和利用规划要根据湾北新区建设规划,实现统筹优化的陆海建设布局;加强海洋资源的有效管控,促进海岸带的可持续发展。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原则上涵盖平湖市、海盐县一定陆域范围及海洋功能区划管辖的海域范围,同时要综合考虑邻接生态系统整体性和完整性以及陆域经济对海洋的依赖程度。
2、现状总结与分析
收集整理嘉兴市海岸带地区社会经济、自然资源、环境状况等资料,对海岸地区开发利用现状进行分析,总结嘉兴市海岸带地区保护与利用的成效和不足,分析海岸带区域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研究海岸带发展趋势。
3、总体布局和功能分区
根据嘉兴市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要求,结合海域、海岛、滩涂等资源调查和开发适宜性评价成果,科学划定嘉兴市海岸带空间功能分区,构建嘉兴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空间布局,明确各功能分区管控,细化管控约束指标,提出海岸带各类分区的重点方向、建设任务和管制要求。
4、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管控
构建陆海统筹生态保护体系,引导海岸带产业布局调整,提高海岸带空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海岸带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确定海岸带区域海域、海岛、海岸线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区域和管控措施。
三、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包括《嘉兴市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文本)》《嘉兴市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图集)》《嘉兴市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研究报告)》。
四、项目完成时间
2021年11月提交规划报告送审稿;专家评审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报批稿。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40%的预付款,提交初稿后支付合同价的40%,通过评审取得最终规划报告后付清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