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2021年第一期龙泉市财政局财政资金定期存款项目
二、本次招标内容为:
招标规模:招标规模总额87000万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59500万元,存款期限12个月;财政代管资金12500万元,存款期限12个月;财政代管资金15000万元,存款期限6个月。
三、投标人服务要求
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投标人中标后,应确定固定部门及经办人员负责市财政局财政资金定期存款存放业务,并向市财政局报备业务部门、部门负责人、具体业务人员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于变更后的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市财政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不得查询、统计、扣划、冻结上述定期存款。
四、中标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提前收回存放公款(即合同终止条件),并取消该银行之后 3年内的市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竞标资格:
(一)出现资金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财务状况恶化;
(二)年度监管评级降低,且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
(三)有不正当投标行为;
(四)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将存款本息足额缴入相关财政账户;
(五)其它妨害财政资金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