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请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前和制作投标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
一、项目概况
1、为进一步规范资金存放行为,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参照市级财政资金存放管理办法,就其资金定期存款确定服务银行;
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人决定以公开招标 的采购方式确定本项目的服务银行。
二、项目需求
1、资金定期存款
2、资金性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基金
3、存放储蓄金额及期限:
储蓄资金6800万元,起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期限一年
储蓄资金150万元,起存时间自2020年4月19日起,期限一年。
储蓄资金2000万元,起存时间自2020年6月12日起,期限一年。
储蓄资金1900万元,起存时间自2020年9月18日起,期限一年。
储蓄资金2000万元,起存时间自2020年10月31日起,期限一年。
储蓄资金500万元,起存时间自2020年12月19日起,期限一年。
4、利息:
本次报价以投标当日同期限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向上浮动,如存款时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调整,按存款日同期限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对应的中标实际利率的上浮率进行结算利息额。
三、服务要求
【特别提醒】针对本次项目需求,提供技术响应《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如提供支付结算、对账、分账等服务的详细说明。
1、成交的服务银行,须向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出具《廉政承诺书》。
廉政承诺书中必须鲜明承诺中标成交后,采购人的储蓄资金不纳入其银行任何部门的业绩考核,不与银行职员个人任务和收入挂钩,不向其他相关人员或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2、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与服务银行之间的存款证明、还款付息方法、违约责任等规定,遵照本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规定。
3、服务银行无故放弃中标成交,不签订定期存款协议的,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上报相关财政监管部门并建议将其列入失信名单。
4、服务银行单方面提前终止定期存款协议的,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将收回全部存款,同时上报相关财政监管部门并建议将其列入失信名单。
5、采购人拟存款金额和存款时间可能因特殊情况而作调整,采购人确需提前支取定期存款资金的,将提前通知服务银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阻挠,故意延期。提前支取部分按定期靠档计息(利息仍为同档上浮比例利息),剩余部分的利息=剩余部分的本金/总存款额*中标利息,靠档计息的利息上浮率按对应实际利率的上浮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