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需求
一、 项目要求
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为2021年度嘉兴港区市政道路、桥梁及雨水管线维修养护项目。
2.合同期限:服务期限:2021年5月1日-2022年4月30日)。服务期满如质量达到要求,经双方同意,本合同可以续签一年,续签不超过二次。
3、养护范围
2021年度嘉兴港区市政道路、桥梁及雨水管线维修养护项目。
具体实施范围为乍浦塘以西所有市政道路(包括港口三期围区)、乍浦塘以东所有市政道路(包括益山路)。
4.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内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标志标线的恢复及检查井的维修、改造等,保持道路功能和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2)养护范围内桥梁的检查和维修。
(3)养护范围内道路、桥梁桥面系的日常巡查工作。
(4)养护范围内雨水管线的养护疏通及井盖的更换、维修,井座的升降、加固等。
(5)台风、汛期防洪,冬季冰雪灾害及各种恶劣天气下的应急抢险(含人、材料或机械设备、物储备)工作。
(6)路面两侧标识标牌等与市政道路相关的其他内容的日常巡查,并将巡查内容汇总后交给采购单位。
5.服务要求
(1) 中标单位应在每月25日前上报下月养护计划,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维修完成统计月报。
(2) 中标单位应按道路类别、级别、养护等级等建立经常性巡查制,填写《城镇道路巡查表》、《城市桥梁桥面系日常巡检周报表》,巡查记录应定期整理归档。中标单位应及时发现道路、桥梁桥面系缺陷及设施破损等问题,根据采购单位的《嘉兴港区市政道路维修工程任务单》进行维修改造等。
(3) 中标单位应按养护规范进行巡查,在巡视中应及时排查道路、桥梁设施存在的安全问题,发现后在第一时间做好安全警示,设置围栏,并及时检修,消除隐患。
(4) 中标单位应按时完成采购单位交办的维修任务单,以及其它突击性任务和指令性任务并加强法定节假日的正常养护维修工作。
(5) 中标单位应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建立应急预案处理机制,落实相应的人、机、物储备。
(6) 道路的日常养护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的相关条款执行;桥梁的日常养护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和《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CJJ 68—2007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的相关条款执行;雨水井盖日常养护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7) 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包括人员、设备、应急物资,巡查周期为每日不少于一次,并且每周将巡查结果汇总后报采购单位,将现场拍摄照片记录、巡查日志等存入资料备查。
(8) 中标单位通过日常巡查发现的破损地点、破损需要更换的雨水井盖在通知采购单位(监理方)确认后2小时之内及时进行维修更换或采取安全措施,并在第一时间设立警示装置及隔离措施。如果因中标单位维修不及时或者未树立警示牌发生道路安全事故的,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
(9) 雨水管道应在雨天内加强巡查力度,遇到有积水的部位按照巡查制度要求,及时做好相关资料并在经过监理方(采购单位)认可后抓紧进行疏通,疏通时间控制在24小时,并在第一时间内设立相关警示标志及隔离措施。如果因中标单位维修不及时或者未树立警示牌发生道路安全事故的,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
(10)中标单位必须开通24小时抢修电话。接到抢修电话后,要求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做好防护措施。有特殊情况需报采购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延长时间。中标单位不按此要求养护,每发现一次处罚5000元。
(11)及时处理对社会公众对涉及道路、桥梁养护的各种举报、投诉,并对提供线索者给予一定的奖励,每次50元,该费用经采购单位确认后由中标单位支付。
▲(12)投标单位中标后30日历天内必须在港区范围内设立办公场所及相应物资、养护工具等堆放场地。(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承诺书)
(13)对于影响交通安全、道路通行安全的情形,中标单位未及时发现的,每发生一次,采购单位将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
▲(14)应组建相对固定的养护班组,人员配备不少于30人(其中养护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台风、汛期防洪,冬季冰雪灾害及各种恶劣天气下的应急抢险期间人员配备须翻倍。其他特殊情况应根据需要酌情增加并满足采购单位要求。
(15)发现维修及抢修任务,第一时间向交警、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港区分局及跟踪审计单位备案。
▲(16)主要机械设备最低要求:投标单位须配备压路机、动力切割机、铣刨机。自有或租赁都可以,租赁的须提供自2021年签订的3年(含3年)以上有效期的租赁合同,自有的须提供购买发票。
6、环境保护
(1)乙方要有环保意识,进场施工前必须到环保等有关部门办理好相关手续,注意施工噪音、灰尘、污水等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尽量将影响降低到最低,合法合理的协调处理好这些事情,并且对此全部负责。
7、质量、安全与验收
(1)质量、安全标准
中标单位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生产标准等法律、法规进行施工,采购单位对本工程质量与安全文明的要求:1.质量合格;2.无安全事故。
(2)工程质量等级、安全目标
工程质量要求:
①道路维修,根据采购单位维修任务单中要求进行维修。平整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达到相关要求。面层四角平整,与原路面接坡顺滑,表面不得有浮浆、脱皮、积水等现象,需要进行基层处理的,经采购单位(监理)同意,进行基层处理。
②使用周期要求:质保期一年。
(3)安全生产
①安全要求:维修地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警示标志、围栏等安全设施,夜间设置夜间照明警示灯,如果因中标单位维修不及时或者未树立警示牌、安全围栏发生道路安全事故的,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
②中标单位应按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和机械的施工安全管理,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本工程施工的安全,随时接受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建设交通局的监督检查。
③中标单位应教育本单位职工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④由于中标单位安全防护措施不力,或因中标单位职工过失,或因第三者的原因造成人身、设备、工程质量事故及其他人为事故,其全部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采购单位既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
⑤施工过程中,为了保证安全施工 ,保护工地周围建筑物和居民等的安全,中标单位应采取必要的防护、安全措施,并承担所需费用。
⑥施工现场必须实行标化工地管理,材料堆放有序,办公区、居住区卫生整洁,施工人员服饰统一整齐,并且文明礼貌。
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中标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采购单位,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及由此发生的费用。
二、报价要求:
1、道路、桥梁(含巡查检查费用)下浮后的费率:
投标报价应以“百分率”报价,报价时综合考虑雨水井盖公众责任险。中标单位在养护服务费结算时,以有关部门审计后的审定金额为基础,乘以中标的百分率再扣除季度考核后的罚款金额作为最终计取的养护服务费。
雨水管道疏通参考价为35元/米。计入总价,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下浮费率。
说明:(1)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取费必须符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及浙江省相关补充和调整管理规定,“民工工伤保险费”及“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投标人按照保险费缴纳的实际情况自主报价(二项费用均不得为零),考虑在投标总报价中,结算时任何情况下(含工程造价变动等)一律不得下浮和调整。
(2)不可预见费、风险系数等自行考虑,并计入报价内。凡施工中涉及到的安全维护、行
车干扰、土方运输、材料堆放、夜间施工、水电费用、巡查费、应急抢险费用等均包含在本报价中。
(3)凡涉及城建、城管、环保、工商、保险、水利等部门有可能发生的费用,需自行考虑,并进入总报价内。中标单位开工前需要办理建筑工程一切险(包括建设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用由各投标单位考虑进入总报价。
(4)中标单位须按有关文件规定交纳相关费用,并及时办理相关许可证。
(5)中标单位负责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等接至施工场地,各投标人须自行踏勘施工现场(如未踏勘招标人将视作已踏勘),相关费用须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今后不作签证。
(6)人工价可按最新季度人工市场信息价计取也可根据企业实力自定价格计取。
(7)投标单位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参与投标。
三、费用结算:
以经审定后的工程造价乘以中标百分率再扣除季度考核后的罚款金额结算,结算方式如下:
养护费结算价=经审定后的工程造价*投标百分率-季度考核后的罚款金额。
养护费按实结算,每三个月结算一次,具体费用支付时间根据采购人资金到位情况另行商定。中标单位根据采购单位核实后的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按照《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预算定额》(2018版)编制结算。
四、本项目除按项目配置人员外,还需另外提供2名人员在采购单位或采购单位指定办公场所办公,协助采购单位完成相关工作,要求在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建议男性,其中1名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另1名要求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五、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接受采购单位考勤,当月考勤率不足80%,扣除当月养护款8000元。
六、驻采购单位办公人员接受采购单位考勤,当月考勤率不足80%,扣除当月养护款8000元。
七、中标单位应配合采购单位完成跟踪审计工作,维修前及隐蔽前应通知跟踪审计单位。
八、采购单位每季度将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下一期投标资格。考核办法详见附件《市政设施养护考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