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项目共含以下三项咨询工作:小涧西生活垃圾焚烧一期项目中期评估、完善小涧西生活垃圾焚烧二期项目合同、青岛市生活垃圾异地处置环境补偿资金绩效评价。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2.1.小涧西生活垃圾焚烧一期项目中期评估,包括运营期收益率测算、协议外垃圾焚烧处置单价测算等,结合测算情况,分析、评估项目运营情况、梳理 BOT 合同主要条款执行情况。
2.2.完善小涧西生活垃圾焚烧二期项目合同,包括渗滤液模块增加投资部分价格测算、协议外垃圾焚烧处置单价测算等,结合测算情况,分析、评估原财务模型合理性、全生命周期财务收益情况。
2.3.青岛市生活垃圾异地处置环境补偿资金绩效评价,包括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情况。
2.4总体项目班子配备人员要求:
专业人员至少 6 人,包含高级工程师 3 名,咨询工程师(投资)3 名;
2.5服务要求:
供应商需保证可随时与采购方面对面进行沟通交流,按照需求对研究成果进行调整完善;每周 1 次书面汇报研究进展,每两周 1 次当面汇报研究成果。
3.商务条件
3.1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定之日起 180 日。
3.2服务地点:青岛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的预付款,按照项目内容进度, 每完成一个子项目结算一个子项目的服务费,项目全部结束并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0%。
3.4验收: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3.5质量保证期:服务期限内。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带“◆”标注的为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内容。
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内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