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服务内容、标准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开鲁县生活垃圾处理服务项目
2、服务范围:生活垃圾外运及焚烧处理
二、具体服务内容
中标供应商负责将开鲁县生活垃圾场每日约100吨左右的生活垃圾转运至垃圾焚烧厂并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垃圾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三、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具体须做到:生活垃圾转运要达到日产日清
(除极端天气及不可抗力外),确保垃圾场堆放的垃圾当日全部运走。
四、其他要求
1、项目报价:转运处理生活垃圾按照每吨单价乘以运载垃圾吨数进行计算,投标报价包含运输费、焚烧处置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且投标单价不得高于75元/吨,实际结算时中标单价不变。
2、运输车辆、转运工作人员、装卸工作人员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安排,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符合垃圾运输及环保标准、安全标准、道路运输标准的运输车辆,并保证在装卸及运输途中安全环保、合法合规,不得危害自然环境、交通环境,由此引发的一切不当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4、中标供应商不得将垃圾随处倾倒,污染环境。如因中标供应商没有按规定将垃圾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置及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污染环境等情况而产生的一切不当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全部承担。
5、中标供应商须自行对整个垃圾转运处理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如在工作中因事故造成本单位工作人员或第三方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赔偿,与采购人无关。
6、采购人有权监督中标供应商转运垃圾工作,并对垃圾转运工作提出管理意见,中标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合理化建议。
7、转运车辆装车后,需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进行垃圾称重,每日的垃圾转运量由双方指定人员共同签字确定。
8、本次采购需外运处置的垃圾数量为38325吨,但生活垃圾外运处置服务费以实际发生的外运焚烧处置数量结算:实际数量(吨)×中标单价(元/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