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01包、02包)
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服务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服务内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一、项目情况介绍
1. 本次采购内容:01包:坦洲镇雨水管道清淤服务项目-南区
02包:坦洲镇雨水管道清淤服务项目-北区
2. 工程地点:坦洲镇。
3. 坦洲镇雨水管道清淤服务项目将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每包(南区、北区)各1名中标人负责该项目的实施。(注:中标人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全部项目的实施,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向各中标人分别实施的具体数量)。
4.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700万元(其中01包最高限价为800万元,02包最高限价为900万元)。在维护管养期限内,各包组的最终结算总价不超过最高限价:
(1)当在维护管养期限内结算总价达到最高限价时,采购人不再继续委托中标人实施新的维护管养服务。
(2)合同期限期满时,结算价未达到最高限价的,按实结算,采购人不再继续委托中标人实施新的维护管养服务。
5. 本次招标的项目及范围为:本次采购范围为坦洲镇雨水管道清淤服务项目所含全部内容,包括清理雨水收集井、清理检查井、市政道路暴雨排水应急及养护范围外管道清淤工作等(具体详见中介预算书)。
6. 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服务项目期为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的管养作业时间为准)。
7. 承包方式:本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除采购人提出图纸变更所增减的工程量在结算时由中介机构审核确认后按实结算外),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含税),实行工程固定单价结算。所包含属承包商风险范围有:投标文件漏项,材料价格升降,以上风险和价格变动结算时均不进行调整。其余实行工程造价总承包,即按中标价包造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施工措施、包文明施工等,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工程的风险系数自行报价,即中标价为工程总承包价。中标人必须以直属施工队伍施工,不得使用挂靠施工队伍,一经发现中标人存在违规行为,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处理,超过两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保留一切追究的权利。另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把项目进行转包,一经发现中标人存在违规行为,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 ★为保证本次项目的顺利完成,每个中标人只可中其中一个包。投标人须认真填写“中选标段优先意愿排序表”,如中标人同时中选两个标段的,则按其“中选标段优先意愿表”的优先顺序确定其最终中选标段。
9.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结束后七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结算上限价的10.00%,即01包组为80.00万元,02包组为90.00万元。),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中标公告结束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函的担保期限须至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如果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采购人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并视情节轻重,由采购人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2)中标人自主选择以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交款的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须委托其开户银行向中山市坦洲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出具银行保函,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地市级支行或以上级别。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的,须以中标人总公司名义须交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山市财政局坦洲分局
账号:44321101040019190
开户行:农业银行中山坦洲支行
二、服务项目清单
1. 服务项目内容详见本项目中介预算。(另附)
2.主要材料使用要求:
(1)采购范围内所用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2)采购人保留对本项目使用的主要材料品质确认审查的权利。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投标人应考虑经济增长物价上涨及自身成本报价,确定投标报价优惠率,投标报价优惠率不少于10.00%,少于10.00%的投标报价优惠率(如投标报价优惠率为9.00%)视为无效投标,作废标处理。
2、优惠率定义:以本中介预算给出的每个项目的“综合单价投标上限”金额为基准,综合考虑本次采购所有工程维护的物价、人工等相关因素变动而作出的投标报价,而中标人所报的投标优惠率将作为采购人在项目实施期间对坦洲镇雨水管道清淤服务项目费用的计算依据。举例:采购人需要管壁清洗 管径DN1350mm内 200米,根据综合单价投标上限的价格,以448.27元/米为例,若中标优惠率为:20.00%,则采购人需要付给中标人的款项计算如下:200米×448.27元/米×(1-20.00%)=71723.20元。
3、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优惠率)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按招标文件应予以调整的情况除外)。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优惠率)不是固定价(固定优惠率)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4、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优惠率)应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包含一切税费;投标人自行增加服务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产品、使用授权、版权、专利、封路宣传广告费、施工报建、规划报建、交警部门审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检测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等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管养作业工作中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以中介预算综合单价为投标上限价单价,结算价为:本项目综合单价投标上限价格×(1-中标优惠率)×实际完成量,合同最终结算价为扣除罚金后的款项。
四、服务要求
1、按要求对我镇雨水管网(含雨污合流管)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护(清洗、清淤、树根清除、混凝土固结物清除、管堵安装砌筑及拆除等),使之满足正常使用条件,并达到相应验收要求。
2、在日常作业中,一旦发现雨水管网损坏或异常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通知采购人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和书面说明。
3、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各类投诉事件,配置相应的人员、机械设备和材料。
4、根据气象预警、三防应急信息及采购人指令,组织抢险队伍和抢险设备对相应路段进行巡查及应急排水工作,确保我镇各市政道路积水情况信息迅速反馈和处理,减少造成对我镇市民出行的影响。
5、建立日常服务和档案制度,并及时上报采购人。做好工作记录(每日作业台账、雨水管网损坏或异常情况的读判报告、抢险设备养护记录、月度检查记录、考勤管理等)。
6、其他特殊情况:按照市、镇人民政府或上级部门的指示,在特殊情况及重大事件发生等情形出现的新的工作安排,需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7、中标人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且应按有关部门以及采购人的要求,配备相关安全警示标志及设施,维护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在进行维护作业时,现场一定要做好安全防护后才能进场施工,同时中标人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任何意外,中标人负责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概与采购人无关。
8、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必须根据承包合同及采购要求中的各项条款,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因中标人履行合同不到位或不服从指令等原因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由中标人独自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9、作业过程产生的垃圾应当做到离场前清理,运输过程不得造成二次污染,中标人自行解决淤泥杂物堆放场所。
10、中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专职于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并且由中标人购买相关保险。
11、维护过程中,因中标人操作不当造成检查井或雨水收集井井盖损坏的,应当由中标人更换维修,更换维修质量必须按照《坦洲镇道路砂井盖验收标准》,更换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五、★项目配置要求
1、人员配置:
序号 |
人员名称 |
人数 |
职称/资格 |
专业及持证要求 |
在岗要求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非广东省内企业,所提供的建造师证必须是一级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每周不少于1天 |
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互兼。 |
2 |
技术负责人 |
1人 |
中级职称或以上 |
给排水或环境工程类; |
每周不少于5天 |
兼任现场负责人 |
3 |
安全员 |
1人或以上 |
上岗证或培训证 |
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认可的建设行业协会颁发的岗位证或培训证 |
跟随施工计划,不得离岗 |
|
4 |
资料员 |
1人或以上 |
上岗证或培训证 |
|
每周不少于5天 |
|
5 |
现场作业人员 |
不少于10人,分2组,每组5人,其中最少1人为潜水员 |
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认可的行业协会颁发的潜水员证 |
跟随施工计划,不得离岗 |
|
说明:(1)该项目人员配置(除项目负责人外)必须专职于本维护项目,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在岗当天上午及下午均要进行上下班人面识别或指纹打卡。上表中人员配备为基本要求,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合理配备人员。
(2) 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各项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由投标人为其购买的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社保证明或用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未能提供人员社保的,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行编制,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若我单位中标,合同签订时保证按响应文件中所配备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全部到位并提供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及相关资格证书,否则视为我单位提交虚假材料进行投标。
(3)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若需变更的,须提前20天书面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其他人员变更需经采购方同意且报备,方可变更。
(4)以上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前进行查验,投标人需确保投标文件所列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否则按提交虚假材料进行投标处理。
2、设备配置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参数 |
备注 |
1 |
真空吸污车 |
2台及以上 |
5吨及以上、扬程9米或以上 |
注:提供车辆为冲吸一体作业车时即为满足真空吸污车和高压水车的要求(数量为2台及以上) |
2 |
高压水车 |
2台及以上 |
5吨及以上 |
|
3 |
运输车 |
1台及以上 |
1.5吨及以上 |
|
4 |
抢险作业车 |
5台及以上 |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皮卡车等可载人车辆,每2人配备1台 |
用于台风暴雨应急抢险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自行选择使用。 |
5 |
抽水泵 |
4台及以上 |
4寸及以上 |
根据实际增配 |
6 |
管道潜望镜(QV) |
4套及以上 |
|
根据实际增配 |
7 |
封堵气囊 |
4套及以上 |
各类型(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管道各2套 |
根据实际增配 |
8 |
泵吸式四合一气体检测仪 |
2套 |
泵吸式四合一气体检测仪在配备氧气、可燃气体、一氧化碳和硫化氢四种传感器的同时,还具有泵吸功能,便于检测各种密闭环境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根据现场检测环境不同,可定制任意四种气体同时检测。设备需具有非常清晰的液晶显示屏,持续不断的检测并独立显示四种气体浓度,声光报警提示,保证在非常不利的工作环境下也可以检测危险气体并及时提示工作人员预防。设备必须满足上述使用要求且可优于以上要求。 |
根据实际增配 |
9 |
管道送风机 |
2套及以上 |
|
根据实际增配 |
10 |
施工简介牌 |
2个及以上 |
须印有项目简介、中标人名称 |
根据实际增配 |
11 |
交通导向牌 |
5个及以上 |
须印有中标人名称 |
根据实际增配 |
12 |
雪糕筒 |
15个及以上 |
须印有中标人名称 |
根据实际增配 |
13 |
铁栏杆 |
25米及以上 |
|
根据实际增配 |
2、 说明: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一览表》,并在《资格声明函》中承诺,签订合同前提供设备发票原件或租赁合同原件给采购人核查,投标人需确保投标文件所列的设备与实际提供的材设备相符,否则按提交虚假材料进行投标处理。
3、项目部场地配置
序号 |
场地 |
场地要求 |
备 注 |
1 |
办公场地 |
办公场地要求设置在我镇服务区域范围内,面积不少于30㎡。 |
(1)需提供自有土地的土地证明或土地权属证明或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复印件核查,租赁合同有效期不得比该项目施工合同有效期短。 (2)如开标前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租用合同需提供相关承诺函。 |
2 |
仓库 |
仓库面积不得少于60㎡,并位于办公场地半径200m范围内。 |
说明: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需在《资格声明函》中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提供以上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进行查验,投标人需确保投标文件所列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否则按提交虚假材料进行投标处理。
2、 如投标人提供的回收物资堆放场所和办公场所在同一地方,中标后提供的场所需注明回收物资堆放场所和办公场所面积。
六、服务说明与验收方式
根据《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 68-2016》,结合我镇市政雨水管道相关情况,本项目采取按实结算方式实施,采购人根据年度计划按实际需求派发工程量给中标人进行施工。中标人在施工前对施工路段进行实地摸排及记录相关信息,并向采购人及监理提出工程量修改;在施工中保存好相关影像资料,期间遇到工程量发生变化的,需及时提出并现场签证;施工后中标人必须及时提出验收申请,同时中标人应确保管道满足验收要求,应当保存好验收过程影像资料,CCTV或QV等影像佐证材料必须清晰连贯拍摄到周围标志性建筑物及参与验收人员。
因管道情况及施工需求的不同,将本项目服务类型分为:管道检测、管道清洗、管道清淤、管道树根清除、管道混凝土固结物清除、台风暴雨及应急抢险。并将服务说明及验收方式具体如下:
管道检测
服务说明:管道检测适用于所有管径及管材使用,根据采购人要求用于管道普查检测、特殊情况下的应急检测,包括CCTV、QV、声纳检测、有毒气体检测等。
验收方式:管道检测验收需提供所有检测工程量的CCTV或QV等影像佐证材料,按管道长度以“m”计算,不扣除井室所占长度;有毒气体检测需提供现场照片及检测结果照片,照片必须有具体日期及时间,并拍摄到周围标志性建筑物、参与人员。
管道清洗
服务说明:管道清洗适用于管道内无需清淤的管道带水疏通工作,例如日常管道清洗养护、零星管道堵塞疏通等工作,管道清洗无法解决的问题需使用管道清淤。
验收方式:管道清洗验收需提供所有清洗工程量的照片佐证材料,照片需要同时拍摄到高压疏通车进管井的高压管以及出管井的高压管头,按管道长度以“m”计算,不扣除井室所占长度。
管道清淤
服务说明:管道清淤适合所有管径及管材使用,清除管内井内的积泥、清洗井环井壁井盖上的杂物垃圾、人工配合清除垃圾并使用车辆运输至堆放场地,QV检测清淤结果、清理现场。
验收方式:管道清淤验收需提供所有清淤工程量的CCTV或QV等影像佐证材料,按管道长度以“m”计算,不扣除井室所占长度。清淤过程发现管道或井室存在病态或隐患时,出具专项检测报告以便采购人备案或开展维修工作。中标人每一段管道清淤自查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人员对完成部分进行抽查,抽查工程量不低于完成工程量10%,抽查合格率必须达100%。抽查合格的即通过验收;抽查不合格的按相关约定扣罚,并要求中标人对整段管道重新清淤,中标人承担抽查过程所产生的人机具费用。同一验收单所有清淤工程量的CCTV或QV等影像佐证材料中发现不合格的按相关约定扣罚,并要求中标人对整段管道重新清淤。
管道树根清除
服务说明:管道树根清除用于管道清淤过程中发现树根影响排水的情况,适合所有管径及管材使用,清除管内、井环、井壁上的树根,人工配合清除树根并使用车辆运输至堆放场地,QV检测清淤结果、清理现场。
验收方式:管道树根清除验收需提供所有清除树根工程量的CCTV或QV等影像佐证材料。按树根侵入处沿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不扣除井室所占长度;当树根沿管道接口侵入或破损点侵入时,每处纵长不足1m时按1m计算。中标人每一段管道清淤自查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人员对完成树根清除部分同时进行抽查,抽查工程量包含在管道清淤内,抽查合格率必须达100%。抽查合格的即通过验收;抽查不合格的按相关约定扣罚,并要求中标人对整段管道重新清淤。
管道混凝土固结物清除
服务说明:混凝土固结物清除用于管道清淤过程中发现混凝土固结物影响排水,高压冲洗车清淤不能处理的由井口倾倒入管内或井内的混凝土固结物、水泥砂浆固结物以及巨大石块、石板等,适合所有管径及管材使用,清除管内、井环、井壁上的树根,人工配合清除树根并使用车辆运输至堆放场地,QV检测清淤结果、清理现场。
验收方式:管道混凝土固结物清除验收需提供所有清除混凝土固结物工程量的CCTV或QV等影像佐证材料。按固结物造成管道损失的断面面积乘以固结物沿管道纵向长度,以“m³”计算。中标人每一段管道清淤自查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人员对完成混凝土固结物清除部分同时进行抽查,抽查工程量包含在管道清淤内,抽查合格率必须达100%。抽查合格的即通过验收;抽查不合格的按相关约定扣罚,并要求中标人对整段管道重新清淤。
台风暴雨及应急抢险
服务说明:台风暴雨及应急抢险适用于我镇市政道路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抢险及特殊应急工作,根据实际要求迅速调配抢险人员及机械设备投入应急工作。
验收方式:涉及工日、台班等计量单位作业的,应保存好出工及完工的影像资料以便计取,影像资料必须有具体日期及时间,并拍摄到周围标志性建筑物及出工人机,涉及其他计量单位的,按相应要求验收。
其他
服务说明:井内抽水、管堵拆除、管堵砌筑、气囊管堵安装拆除等适用于日常作业及应急作业。
验收方式:涉及工日、台班等计量单位作业的,应保存好出工及完工的影像资料以便计取,影像资料必须有具体日期及时间,并拍摄到周围标志性建筑物及出工人机,涉及其他计量单位的,按相应要求验收。涉及气囊管堵的需另附该路段排水管线及管堵草图,做到合理堵管。
七、管理细则
为保证坦洲镇雨水管道清淤服务项目管养水平,规范镇区雨水管道的管养工作,改善居民居住生活环境,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制定本细则,作为坦洲镇雨水管道清淤服务项目的验收依据。
每月进行一次验收工程量及计分汇总,验收工程量及计分汇总内容包括日常作业情况、抽查验收结果、台风暴雨及应急成效。根据每月服务内容及质量进行计分并签订计分汇总表。每月计分汇总满分为100分,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经甲方判断乙方实际上已无能力补救时,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本管养项目并愿意解除此合同。计分汇总每扣除1分分值时,结算金额相应扣减1000元,例如计分汇总得分为95分,结算价=470万元÷36-(100-95)×1000元。
1、服务质量管理
1.1 雨水收集井有沉泥槽,积泥杂物高于管底以下5cm的,扣0.5分/座。
1.2 雨水收集井无沉泥槽,积泥杂物高于管底以上5cm的,扣0.5分/座。
1.3 漏清理或无清理的雨水收集井,按1.1或1.2处理。
1.4雨水收集井内壁及井盖表面有明显油污或垃圾堵塞井盖集水孔的,扣0.5分/座。
1.5 雨水检查井有沉泥槽,积泥杂物高于管底以下5cm的,扣1分/座。
1.6 雨水检查井无沉泥槽,积泥杂物高于管径1/5的,扣1分/座。
1.7 漏清理或无清理的雨水检查井,按1.5或1.6处理。
1.8 雨水检查井内壁、防坠网、井盖表面有明显油污垃圾的,扣0.5分/座。
1.9 雨水管道、渠箱内存在堵塞情况的,扣5分/段。
1.10 雨水管道内淤泥沉积最大深度大于管径10.00%的,扣1分/路段•次。
1.11 渠箱内淤泥沉积最大深度大于10cm的,扣1分/路段•次。
1.12 漏清理或无清理的雨水管道、渠箱,按1.9、1.10或1.11处理。
2、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1 现场作业人员无佩戴安全帽和穿着反光衣(印有养护单位名称字样带反光效果的衣服)的、穿拖鞋开工的,扣0.5分/人•次。
2.2 现场作业人员不在岗或上班睡觉的,扣0.5分/人•次。
2.3 现场作业人员酒后上班或上班期间喝酒的,扣1分/人•次。
2.4 中标人未经交通管理部门及市政道路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大范围作业或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的,扣1分/路段•天。
2.5 施工现场围蔽,施工牌(警示牌应印有养护单位名称字样)及交通疏导标志设置(作业区域前后设置各一组)不符合要求,在维修施工范围内,未做好每个点四个角要放置路牌及用铁栏杆全封闭,未做好各种安全措施及标志的,扣1分/路段•天。
2.6 中标人作业、运输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的,扣1分/次。
2.7 车辆、机械不按要求停放,未用路牌以及护栏带围好的,扣1分/路段•天。
2.8 井下及管道内人工作业的未经采购人、监理单位书面同意,擅自进行施工或不按要求施工的,扣2分/次。
2.9 中标人作业过程造成砂井盖损坏未在完成该砂井清理后4小时内按要求维修的,扣1分/座。
2.10 路面堆放淤泥未按要求围蔽或未做到工完场清的,扣0.5分/处。
2.11 如遇暴雨天气及或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未在半小时内拆除箱涵围堰或作业堵塞管道的气囊的,扣2分/处。
3、项目综合管理
3.1 项目人员不按约定配备、不按要求在岗、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或技术职称专业证书过期的,扣1分/人•天。
3.2 项目人员需要变更,但未按要求变更的,扣1分/人•天。
3.3 中标人不按约定要求设置项目部场地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变更项目部场地的,扣1分/天。
3.4 车辆、施工设备不按约定配备或不能正常运作的,扣2分/天。
3.5 采购人检查发现或被投诉(群众投诉、“12345”热线转办等方式)、被媒体曝光并经核实中标人存在不按规定开展相关养护工作的,扣3分/次。
3.6 未做好施工日志记录,扣0.5分/天。
3.7 未做好雨天路面积水巡查记录及一雨一报记录,扣0.5分/次。
3.8 当月已完成工程量通过验收后次月15日前未能完整提交工程量汇总、计分汇总、结算等资料的,扣0.5分/天。
3.9 中标人收到整改通知书后,对存在质量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扣1分/份•天。
3.10 中标人作业过程发现市政雨水管网设施出现损坏或安全隐患,隐瞒不报的,扣1分/处。
3.11 中标人未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未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迎检工作的,扣2分/处。
3.12 中标人与监理单位串通造假、蒙骗采购人的,扣5分/次。
3.13 未经采购人同意,不按养护计划进行养护的,扣1分/天
3.14 根据气象预警、三防应急信息及采购人指令,未能积极配合组织抢险队伍及抢险设备对各管养路段(包含但不限于管养路段)进行布防(巡查、打开雨水收集井和检查井,并放置危险警示牌等)的,扣10分/次。
3.15 参加三防应急抢险路面作业队伍及设备、设施不能少于相应要求,未达要求的,扣1分/人•次。
3.16 接到三防应急信息及采购人指令后,未能在30分钟内到达相应现场作业的,扣2分/次。
3.17 接到三防应急信息及采购人指令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相应现场作业(到达时间31分钟至60分钟)的,扣3分/次。
3.18 接到三防应急信息及采购人指令后,没有到达相应现场作业(到达时间60分钟以上)的,扣10分/次。
3.19 台风过后,中标人未按照采购人要求,2小时内安排施工人员、设备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的,扣分10分/天。
八、质量保证
1、中标人用于维护作业项目所需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及采购人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
2、若中标人承担的维护作业项目在验收时达不到采购人提出的有关质量要求时(合同约定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整改,并按约定扣罚,所造成的采购人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九、付款方式
1、本项目不提供预付款。
2、项目款项按每月实际完成量经采购人核实认可后计算,以实际完成量结算后按每月予以支付,中标人在每月15号前报送上月完成工程量统计表及相关验收资料,采购人项目负责人在收到报表及相关验收资料15日内审核完毕并上报审批。
3、每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后,按结算价款支付至100%,同时中标人提供普通发票给采购人。
4、若结算款项由市财政局或坦洲镇财政拨款的,需市财政局或镇政府审批同意后支付,如因政策影响使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5、本合同所述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