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象山县村庄布点规划(2014-2030)》编制实施以来,象山县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提升,正处于海洋时代、湾区时代、亚运时代、轨交时代发展机遇,目标打造“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海洋强国建设实践区”。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政策的逐步推进,象山县乡村振兴建设的需求、要求更加迫切与重要。
随着新一版国土空间规划和“十四五”规划的推进,村庄行政区划调整,为优化配置县域乡村空间的布局,高质量统筹乡村建设的资金、土地等资源要素,高标准建设安排县域涉农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根据实际工作安排,象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本次规划象山县县域村庄布点规划的编制工作。
象山县县域村庄布点规划规划范围是象山县行政区域内全境。包括丹东街道、丹西街道、爵溪街道等三个街道,石浦镇、西周镇、贤庠镇、鹤浦镇、定塘镇、墙头镇、泗洲头镇、涂茨镇、大徐镇、新桥镇等十个镇,东陈乡、晓塘乡、黄避岙乡、茅洋乡、高塘岛乡等五个乡。
《象山县域总体规划(2018-2035年)》、《象山县村庄布点规划(2014-2030)》、象山县“十四五”规划等,同时与在编的《象山县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
编制象山县县域村庄布点规划,应当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长兴融合、因地制宜、分类指引、循序渐进、突出特色和确保农民主体地位的原则。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促进象山城乡融合和美丽中国建设。
象山县县域村庄布点规划明确象山县乡村布局体系,划定乡村居民点管控边界,确定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原则,分类制定村庄建设整治指引。通过规划编制,实现乡村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
象山县县域村庄布点规划编制内容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县域村庄布点目标、县域乡村体系布局规划、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引导、乡村重要基础设施规划引导、乡村特色规划引导和村庄建设整治指引等内容。
(1)县域村庄布点目标
制定县域村庄布点目标要依据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提出近期行动计划目标和中远期发展目标,近期行动计划目标应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协调。
(2)县域乡村体系规划
制定乡村体系规划,要从乡村经济、社会、空间以及城乡差距等方面综合评价县域乡村发展建设条件,预测乡村人口流动趋势。根据地形地貌、经济发展、资源分布等现状划确定发展分区,制定分区发展指引。确定适合乡村人口流动和产业布局的村庄体系,明确村庄等级、规模和功能。
(3)县域乡村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
依据村民生活圈,配置乡、村庄内的教育、医疗、商业、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明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规模和建设标准。制定各类设施共建共享方案,避免重复建设。
(4)县域乡村重要基础设施规划
依据乡村体系,规划县域乡村供水、污水、垃圾治理、道路、电力、通讯、防灾减灾等设施的位置、规模和建设标准,确定镇、村庄内各类基础设施的配置标准、建设方式和运营模式。
(5)县域乡村特色规划引导
总结乡村田园风光、自然景观、建筑风格和文化特色等的基本特征,划定特色管控分区,提出特色管控要求。提炼不同地域的乡、村庄的建筑、文化和环境的特色管控要素,制定村庄特色规划指引。
(6)县域村庄建设整治指引
按照乡村建设整治发展分区和村庄体系规划,确定村庄整治类型,可以划分为集聚发展、特色建设、分散型或规模较小的村庄、一般村庄和特色村庄。制定不同类型村庄的建设整治要求,明确重点整治项目、标准和时序。
象山县县域村庄布点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及附件(说明书、研究报告和基础资料等)。规划成果表达应当简明、准确,采取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方式。其中图纸至少应当包括:县域村庄布点现状图、乡村体系规划图、乡村用地规划图、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乡村风貌规划图和村庄整治指引规划图等,比例一般为1:2000至1:10000。
七、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及地点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提交成果文件。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包含因项目开展而产生的相关人员费、调研费、交通费、专家咨询评审费、会议费、资料印刷费、保险、利润、税金、通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和招标代理费。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对应合同价款的20%;乙方向甲方提交中间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合同价款的30%;乙方向甲方提交规划成果送审稿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合同价款的40%;余款待乙方向甲方提交最终规划成果正式书面文本及电子版本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
1、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价5%。 2、履约担保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银行保函等甲方认可的非现金形式。 3、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若为银行保函则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提交)。 4、履约担保提交人:中标人。 5、履约担保接收人:采购人。 6、履约担保退还时间:待合同履约完成后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