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各标段招标需求和其他要求:本次招标项目主要是通过招标委托专业公司以服务形式,对龙泉市住龙镇、宝溪乡的地质灾害区域进行调查评价。
二、工作目标
以现行的地质灾害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为依据,参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规范(1:10000~1:2000)(报批稿)》,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手段,调查工作区孕灾地质环境条件,识别地质灾害隐患或风险,总结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分析地质灾害形成机理和成灾模式,研究引发地质灾害的降雨阈值;评价地质灾害的易发性及危险性,识别承灾体及易损性,划定和评价地质灾害风险区和等级,提出风险管控对策措施,为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和应急避险,科学实施避让搬迁与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以及为国土空间规划、村镇规划与建设、重大工程布局等提供依据,全面支撑地方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
三 、主要任务
1、地质灾害孕灾地质环境条件调查。调查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土)体工程地质特征、斜坡结构、残坡积层和风化层厚度、地下水活动等孕灾地质条件和气象、水文、人类工程活动等诱发因素。
2、地质灾害及隐患调查。调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的形成发育特征及危害情况,分析其时空分布规律,评价其稳定性,提出监测预警、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科学合理的处置建议。
3、 承灾体调查。调查可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构筑物、基础设施、经济活动、土地、资源、环境等基本信息。
4、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开展地质灾害易发性和大雨、暴雨、大暴雨及特大暴雨等不同工况下的危险性和风险评价,进行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编制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相关图件。
5、开展地质灾害降雨阈值研究,提出1小时、3小时、6小时、12小时、24小时降雨阈值建议。
6、划定地质灾害风险区,提出地质灾害防治与风险管控对策建议。
7、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数据库。
四、总体要求
1 应充分收集利用调查区及周边地质灾害、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勘查等已有成果资料,结合遥感解译成果,初步分析总结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和成灾模式,在此基础上开展野外调查。
2 调查宜采用遥感调查(含无人机调查)、地面调查、测绘和勘查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开展。在精度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可用遥感调查等手段代替部分地面调查工作量。
3 地质灾害调查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调查方法。调查评价工作分三种精度进行。一般调查区,工作精度为1:10000 比例尺;重点调查区,工作精度为1:2000 比例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重要斜坡和小流域沟谷等区域(以下简称“重要地段”),工作精度为1:1000~1:500 比例尺。
4 在重要地段,应布设适当的测绘、物探、钻探和山地工程等工作量,采集必要的岩土、水样,了解岩土体结构,获取必要的物理力学参数;重要地段以外的重点调查区、一般调查区,视实情况可布设适量的测绘、物探、钻探、山地工程和岩土、水样测试等工作量。
调查区范围应包括整个乡镇行政区。根据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所危及的对象、范围及等级,将调查区划分为重点调查区和一般调查区。具有孕灾和成灾条件,可能危及村庄、居民区、学校、厂矿企业、重要建构筑物、重要基础设施、重要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区等区域的,划定为重点调查区。重点调查区以分水岭为界,属于沟谷泥石流危害区域,应包括整个流域范围;重点调查区内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重要斜坡和重点泥石流沟谷等区域划定为重要地段;重点调查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划为一般调查区。对比较宽阔平坦的河谷平原等地质灾害不易发区域(地面塌陷除外),可不部署调查工作量。
调查区应在收集资料和遥感解译基础上,结合野外踏勘划定。原则上重点调查区面积比例不低于乡镇面积的20~30%。
根据以上划分原则,住龙镇重点调查区面积为54.26Km2,一般调查区面积为217.04Km2;宝溪乡重点调查区面积为31.4Km2,一般调查区面积为125.6Km2。
六、工作量情况表
序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面积 |
1 |
龙泉市地质灾害区域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区块一:住龙镇) |
271.3km² |
2 |
龙泉市地质灾害区域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区块二:宝溪乡) |
157km² |
1)报告编写应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全面反映调查、测绘和勘查所取得的成果。
2)地质灾害调查成果报告所依据的原始资料,应进行整理、检查、分析,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3)成果报告的文字、术语、代号、符号、数字、计量单位、标点,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遥感解译报告、物探报告、勘查报告、样品测试成果、照片集等可作为附件。
5)成果报告应资料完整、数据真实准确、篇章内容齐全、文字简练规范、图表齐全清晰、文图对应统一、结论明确有据、建议合理可行、便于使用和适宜长期保存,并应因地制宜,重点突出,无错误和矛盾,主要图件符合编图要求。
6)成果报告编制内容应主要包括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特征与分布规律、地质灾害形成机理与成灾模式、地质灾害评价等。
7)成果报告提纲参照《技术要求》附录。
8)应提交的报告图件及附件见下表7.1。
表7.1 应提交报告主要附件一览表
序号 |
单元/类型 |
附件名称(编图比例尺) |
必编 |
选编 |
1 |
全区 |
XX 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实际材料图(1:1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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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X 乡镇孕灾地质条件图/工程地质图(1:1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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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X 乡镇地质灾害及隐患遥感解译图(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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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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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XX 乡镇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1:1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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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XX 乡镇地质灾害危险程度分区图(1:1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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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XX 乡镇地质灾害人员伤亡风险分区图(1:10000)(户籍人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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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XX 乡镇地质灾害人员伤亡风险分区图(1:10000)(常住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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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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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XX 乡镇地质灾害经济损失风险分区图(1:1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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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XX 乡镇地质灾害综合风险分区图(1:1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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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重点调查区 |
XX重点调查区孕灾地质条件图(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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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
XX重点调查区地质灾害及隐患遥感解译图(1:2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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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XX重点调查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1:2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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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XX重点调查区地质灾害危险程度分区图(1:2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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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XX重点调查区地质灾害人员伤亡风险分区图(1:2000)(户籍人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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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XX重点调查区地质灾害人员伤亡风险分区图(1:2000)(常住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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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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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XX重点调查区地质灾害经济损失风险分区图(1:2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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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XX重点调查区地质灾害综合风险分区图(1:2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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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重要地段(地质灾害及隐患点、重要斜坡等) |
无人机测量正射影像图(DOM)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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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XX 点地质灾害稳定性评价图系(1:500~1:1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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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XX 点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分区(1:500~1:1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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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XX点地质灾害人员伤亡风险分区图(1:500~1:1000)(户籍人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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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XX点地质灾害人员伤亡风险分区图(1:500~1:1000)(常住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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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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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XX点地质灾害经济损失风险分区图(1:500~1:1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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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XX 点地质灾害综合风险分区图(1:500~1:1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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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图册 |
地质灾害风险区风险管控图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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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测绘类 |
工程地质测绘图(不小于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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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 |
斜坡工程地质实测剖面图(不小于 1:2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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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勘查类 |
重大地质灾害及隐患勘查平面图和剖面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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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钻孔地质柱状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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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试槽、平洞、竖井展示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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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其它 |
地质灾害风险区基本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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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处置建议措施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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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地质灾害调查照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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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岩、土、水试验成果汇总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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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物探报告及图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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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遥感解译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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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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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无人机三维倾斜测量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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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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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岩土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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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数据库建设
1)空间数据库参照中国地调局发布的《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50000)(试行)》(2020年3月)中数据库建设要求执行。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图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图面要素进行适当补充、修订和取舍,以突出重点。
2)数据库建设以地理信息系统平台为基础,并保留相应的属性,命名规则参考国家测绘局1:50000 标准数据,并与DEM、DRG、DOM 数据配准。
3)地质灾害图应采用点、线、面表征不同要素,按照不同数据类别形成物理图层,建立各要素属性数据库,并形成拓扑关系,同时根据地质灾害体的规模、类型及灾害要素的差异,用点、线、面表征。一般应具有综合工程地质柱状图、区域地质构造背景等类别镶图及责任签。
4)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图应根据评价结果采用面图元表示,并建立拓扑关系,应具有易发性或风险等级等基本属性表。
5)各类成果图件均应提供ESRI File Geodatabase空间数据库,格式为gdb数据库及地图文档;地图文档需与打印版本一致,提供数据存贮路径说明和系统库,以及PDF、JPG格式图件。
1. 检查项目工作部署、工程布置、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是否按照任务书、设计书进行。
2. 检查项目质量内控体系和质量检查记录,包括自检、互检、抽检等记录和小结。
3. 按照不少于工作量3%的比例,对野外调查点、物探点、钻探点、山地工程点、试验点、取样点等进行抽样检查和野外现场检查。
(2) 野外验收
1. 应以项目任务书、设计书、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为依据。
2. 野外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a)已完成设计规定的野外工作;
b)原始资料齐全、准确;
c)原始资料已经进行整理,并进行了质量检查和编目造册;
d)进行了必要的综合整理,编写了项目野外工作总结。
3. 野外检查验收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a)各类原始记录本、表格、卡片、统计表等; 实测的各类图件;
b)工程地质勘探资料和各类原位测试、室内试验资料;
c)物探解译成果图、物探工作报告;
d)承灾体等调查数据;
e)质量检查记录;
f)遥感解译成果;
g)野外工作总结。
4. 项目承担单位对野外验收意见必须认真落实,需补充野外工作的,应及时补充和完善。
(3) 数据库验收
1. 空间数据库检查验收由项目主管单位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集中验收,应在总成果验收前完成数据库验收与汇交工作。
2. 空间数据库检查验收主要内容是检查数据格式、结构、质量和可靠性等,重点是各类空间数据库内容的精度与质量,形成空间数据库验收意见书,作为项目成果报告验收的前提。
(4) 成果验收
1. 成果审查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成果验收应依据项目任务书、设计书、设计审查意见书、设计审批意见书、任务变更和工作调整批复意见书、野外验收意见书、空间数据库验收意见书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
2. 成果报告评审时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a)项目任务书或合同;
b)项目设计书及审查意见;
c)野外验收意见;
d)数据库验收意见;
e)成果报告、图件等相关资料。
3. 成果验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a)审查报告的完整性、合理性、可靠性和实用性;
b)各项实际资料的综合整理与利用程度;
c)各项工作成果是否符合设计及本技术要求的规定;
d)报告、图件与实际资料是否相符;
e)各种图件的内容、要素是否准确齐全;
f)调查成果是否能取得预期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
4. 报告验收评审结束后,组织评审单位签署评审意见书,下发成果报告提交单位,对验收审查意见书提出的各项问题,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专人修改补充和完善。
(5) 资料归档
1. 资料归档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a)成果类:终审成果报告、附图、附件和数据库及评审意见书。
b)遥感解译类:遥感解译报告、解译图、遥感数据、航卫片、解译卡片等。
c)野外调查类:野外手图、实测剖面图、各种野外调查点的记录簿及记录卡片、照片、摄像、调查小结。
d)地球物理勘探类:各类物探报告、附图、附件,野外记录簿、照片、仪器记录图纸及电子数据。
e)工程地质勘探及工程地质试验类:各种工程地质勘探、试验原始记录及成果。
f)样品实验测试类:岩土原位测试成果及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实验成果,各种采样记录与图件。
g)技术文件类:项目任务书,设计书、设计与成果审批意见书,野外质量评审文件等。
h)电子文件类:调查中形成的光盘等电磁介质载体的文件、图表、数据、图像等。
i)其他应归档的原始资料。
2. 资料归档要求按照《地质资料汇交规范》(DZ/T 0273-2015)相关规定执行。
十、付款方式
1.中标人对人员的安全负责,合同签订前,必须对队员的人身安全、财产保险。
2.要求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加强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