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遵循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以全国“双重”规划和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三生”空间为对象,以生态本底和自然禀赋为基础,以提升重点流域、重要区域和海域海岸带等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目标,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重大工程,加快形成生态保护和修复新格局,服务生态文明和美丽江苏建设。
二、工作范围
规划范围为丹阳市全域,国土面积约为1047平方公里,下辖曲阿、云阳2个街道办事处,丹北、界牌、访仙、吕城、陵口、皇塘、导墅、珥陵、延陵、司徒十个镇,1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云阳高新区、 练湖管委会。
三、工作内容
科学安排、有序布局一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土壤污染修复、水环境保护与水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与优化提升等重大工程。1、基础调查与评估。2、制定规划目标。3、提出生态修复策略路径。4、 确定生态修复重点空间。5、重大工程与资金平衡。6、组织实施机制。
四、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规划编制项目是对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活动的统筹谋划和总体设计,是在一定时间、 一定空间内开展修复活动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通过编制规划,统筹国土空间修复活动的实施范围、 预期目标、工程内容、技术要求、投资计划和实施路径,以有效保障和综合提升生态修复活动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 开展综合评价。统一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基础底图,综合利用各类自然生态系统等数据资料,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识别区域系统性生态问题,科学评估生态系统 退化程度和恢复力水平,分析生态系统恢复修复潜力和需求,提出相应对策。
(2) 研究重大问题。重点围绕区域生态格局优化、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模式、生态保护修复分区、城市生态保护修复及相关重大工程布局等开展专题研究,分析和判断重大生态问题和生态风 险,研究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对策建议,为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提供技术支撑。
(3) 制定规划目标。明晰生态保护修复主要矛盾和需求,结合本区域实际,以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为主线引领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科学提出丹阳市到2025年、2030年、2035年分阶段目标。
(4) 提出科学修复策略。按照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实施导向的要求,研究提出丹阳市生态保护 和修复的实施策略与路径,明确总体格局。
(5) 形成规划成果。基于自然资源“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衔接,形成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文本、说明、图件等成果
(6) 确定修复重点空间。提出丹阳市不同修复类型趋于的方向,明确修复重点内容及要求,制定 各类空间修复指引。
(7) 重大工程与资金平衡。综合考虑突出问题、规划目标、技术经济可行性,结合各专项部门的相关安排,提出规划期间的各类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重大工程,提出项目清单,测算投资需求,并分析 工程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8) 组织实施机制。主要包括为保障规划有效实施而制定的配套政策措施、组织保障、绩效评价等。
(9) 所有规划数据必须与丹阳市国土空间综合规划和各相关综合规划作好衔接。
(10) 中标供应商应与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和技术支撑单位作好衔接,整合各类相关规划。
四、成果要求
1、报告成果
《丹阳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丹阳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 年)》说明
2、图件成果
按照国家、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 年)编制要求提供的成果图,包含市域现状图和规划图,其中规划图要体现市域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分区导向、重点工程布局、重点项目 的安排等。
五、商务部分
★1.时间要求:与丹阳市国土空间综合规划和各相关综合规划作好衔接,原则上 2021 年 12 月底完成。
★2.采购预算:100 万元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的 30%,项目成果上报省厅后支付合同价余款。
★4.知识产权
从征集至最终成果提交过程中的各类成果(含初步技术路线)及知识产权均归采购人所有而不被视为 侵权,研究单位须无条件提供。采购人对编制过程中的阶段性成果和方案享有版权和使用权,并可以进 行展览、印刷、出版等。
★5.验收要求
通过有关专家论证并取得省厅批准。
★6.磋商响应货币: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所有设备单价和总价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
注: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有采购人负责解释。
本部分标注“★”实质性要求,必须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