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注:1、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2、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所有费用。
3、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对养护服务期间可能出现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的变化带来的运营成本上涨等可能影响报价的因素,做出正确的评估,并体现到投标报价中,否则,造成的经济风险责任自负。
4、中标的公司不得转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中标资格。
5、投标单位自行现场踏勘,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投标人报价中如有漏项、漏算、少算等内容均视为投标人报价的技术策略并视为默认,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和养护服务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相关经费或索赔的要求。
6、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承担支付,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该项费用,不单独列项。
7、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通用部分第四章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8、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服务项目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产品)标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标注 “▲”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在“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该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具体信息。
注:目前招投标系统无法进行远程二次报价功能,须投标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采购需求说明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采购人要求
1、项目概况:无为市姚沟镇人民政府对无为市姚沟镇飞雁大道两侧绿化带提升路长约2.5公里、宽5米(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绿化树木产权归无为市姚沟镇政府所有。由绿化中标单位全额出资建设和养护,采购人在每年的养护费中支付投资回报,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10年养护费:1850000元。按照道路森林长廊绿化特色标准建设,体现 “三大三成”(大绿量、大景观、大色块,成型、成带、成势)的要求,内容包括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等(包工包料)。绿化施工工期15日历天,养护期 10 年。
2、建设规模:
(1)建设方式:采用社会一体化投资方式招标确定工程建设及养护单位,绿化树木产权归市政府所有。由辖区姚沟镇政府流转土地,保障水电路畅通,协调处理地方矛盾,为投资方提供场地进行绿化建设,绿地长期保留,投资方全额出资建设,合同有效期10年。
(2)建设标准:按照道路森林长廊绿化特色标准建设,体现“三大三成”(大绿量、大景观、大色块,成型、成带、成势)的要求,沿线两侧2-5米绿化带总体设计为栽植2行以上(含2行)乔灌结合、常绿与落叶树种搭配的树木,具体方案视路肩宽度而定,原则上:两侧第1排为绿篱,距路面50厘米,行距1米;第2排紫薇、桂花、海棠等灌木或小乔木,株距2.5米;第3排栽植香樟等常绿树,行距3米,株距5米;特殊地段,视地势情况,因地制宜选择耐水湿为主的法梧、乌桕等树种,株距5米。若栽植2行树木,第3行改为第2行,必须栽植1行乔木树。所有栽植的乔木树种规格为胸径10CM以上,枝下高3.0米,树高为3.5米以上,全冠苗栽植;灌木树种规格为地径6CM以上,冠径1.5米,树高为2米以上。其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养护依据《安徽省城镇园林绿化导则》中道路绿化建设标准规定执行。规划设计方案须经市绿化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批准后严格按方案实施。
(3)建设范围:无为市姚沟镇飞雁大道两侧绿化带路长约2.5公里、宽5米((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因政策规定需作调整的,严格按政策规定处理),养护期10年。
(4)费用支付:森林长廊按规划方案建成后,经市绿化委员会组织验收合格,投资审计符合要求,方可进入养护期。养护期内,由投资方负责养护管理,接受所在无为市姚沟镇监督考核,合格后由建设主体按中标养护费支付养护费,养护期10年;每年验收,不合格必须进行整改,否则不支付养护费。投资方负责枯死树木同品种同规格及时更换,保证树木成活率在98%以上,确保景观效果好。道路绿化带征占用土地面积租金及平整等费用由辖区镇政府承担,绿化带建设苗木费、栽植费、日常养护等费用均由中标建设单位支付。涉及国家政策补助与本项目无关。
(5)投资方权利和义务:
①投资方必须确保园林绿化景观社会效应,不得对绿地土地使用权进行转租、出借、抵押、买卖或改作其它项目建设等。所有苗木一律不得移植、换苗、出售。
②因城镇建设等特殊原因需终止合同或征用部分绿地的,提前6个月通知投资方,按终止后该部分面积剩余养护费用对投资方实行一次性补偿。
二、资金来源:投资人按设计方案全额投资实施。
三、后期养护情况:
绿化建设完成后,经无为市姚沟镇人民政府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养护期。养护期内招标人不定期进行检查,依据《无为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评分标准》(见附件)进行综合打分。优秀为90分以上、良好为80分以上、低于60分为不及格。每次低于良好的罚款1000元,且必须整改到位;未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的一律视为考核不及格。一年考核3次不及格的,业主有权利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四、招标人其他要求
1)本项目无为市姚沟镇飞雁大道两侧绿化带绿化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设计工作,如中标人不具备园林绿化设计资质,中标人可委托具有园林绿化设计资质单位编制,且必须保证所有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及图审单位的图纸审查。
2)中标人提供的图纸设计方案必须符合无为市绿化委员会、无为市林业局、无为市姚沟镇人民政府的评审,如主管部门对方案要求修改,中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到位。
3)中标人投标时的所承诺的投资额,业主根据施工图纸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该概算进行造价审核,投标人不得对此产生异议。如低于承诺投资额必须在方案中调整,以满足投资额度;若还不能满足,则将在养护费中予以扣除。
4)中标人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养护过程中,无为市姚沟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业团队有权对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验收,验收不合格且不整改的,业主有权将其清理出场,没收履约保证金。养护期的死亡率不大于2%。
5)工程竣工后工程结算必须经过审核,中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工程竣工结算书及相关资料,无为市姚沟镇人民政府根据市政府审计的相关规定进行委托审计,如审计低于投资额,低于部分在养护费中扣取。
6)投标前要自行勘测现场,对现场需要复测的土方、清杂等工程要充分考虑造价,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补贴除养护费外的其他任何价款。
7)业主有权对该项目所有设计图纸进行合理的调整,中标人无权拒绝;
8)中标人可以对图纸进行微调,但需报请业主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
五、投资要求:
1、本项目无为市姚沟镇飞雁大道两侧绿化,最低投资不得低于50 元/平方米,投标时面积暂按25000平方米报总投资额,合计最低投资额不低于125万元人民币,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若投标人最低投资额单价低于50元/平方米或总价低于125万元的按无效标处理 。该最低投资额计算时仅计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绿化工程建设费,投标单位的规划设计费、养护费、招标代理费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补贴除养护费外的其他任何价款。
2、本项目养护面积暂按25000平方米;投标时年养护费由投标人自行填报单价,报价区间为:5.5-7.4元/㎡·年(含两个端点值),超过报价区间的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投资估算清单,估算清单内容必须完整,编制内容符合芜湖市常规清单编制内容,价格符合芜湖市市场价。若未提供估算清单或估算清单编制内容不完整或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所报投资额中,绿化苗木投资(指苗木投资及栽植)不得少于投资总额的80%,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
六、养护其它要求:(以下甲方为主管单位,乙方为施工养护单位)
1.乙方工人作业时要求统一着装。
2.要求乙方配备洒水车1辆,园林机械、养护工具若干,有园林专业资质的养护管理人员1名。
3.乙方养护所需的水、化肥、农药、木架等养护材料和养护时产生的垃圾由养护单位按市容要求自行处理。
4.乙方保证养护苗木的成活率达100%。死亡苗木除夏季高温季节不能补种外,其余季节应及时按原品种和规格补种。
5.在养护期内,乙方对所养护范围内的苗木有看护管理之权,全权负责阻止处理无手续开挖行为。在甲方办理同意开挖施工手续的,乙方按甲方要求对原有苗木进行移植和补植,费用按市场价评估结算,乙方应保证移植、补种苗木的100%成活,并对移植树木进行养护。
6.绿化养护除了正常的绿化浇水外,还要求经常对绿化植物进行除尘,结合浇水,夏季除尘每周2次,春秋季除尘季每周1次,冬季除尘3次。
7.对于恶劣天气等其他原因造成树木歪斜、断枝和倒塌,乙方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清理扶正。
8.乙方应文明施工,施工时按市容要求进行圈围,对工作时产生的垃圾需及时处理,不得堆放在路面上,弃置点由乙方自行处理以及按甲方统一要求制作20块以上绿化施工标志、标牌。
9.乙方工人的人身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应给工人购买相关保险。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价 |
备注 |
1▲ |
无为市姚沟镇飞雁大道两侧绿化提升工程 |
详见采购清单说明 |
1 |
项 |
|
|
|
本项目核心服务一览表
序号 |
核心服务内容 |
1 |
▲无为市姚沟镇飞雁大道两侧绿化提升工程 |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产品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