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A分标:
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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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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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兴宁区、青秀区、高新区、西乡塘区食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 |
1项 |
★一、提供服务的内容 1、服务的基本内容: 兴宁区、青秀区、高新区、西乡塘区食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抽检批次≥5000批次。 由成交人负责面对指定区域内的所有目标市场,以工作任务所要求的检测项目为基准,结合市场经营的实际情况,派出人员赴各目标市场抽取的样品并提供快检服务,并及时将数据提供给采购人,以便利用信息平台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的公示栏(电子屏)或手机app终端上公布快检结果,并将结果填写到南宁市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快检监测系统,协助市场监部门做好相关快检结果后续处理工作,实现从样品抽取到完成后续处理的全周期技术服务。 2、快检品种和项目需求表如下:
可以根据本辖区实际,以及快速检测设备技术条件,在上述快检品种和项目之外,增加其他快检品种和项目。 二、样品种类及数量(以采购人最终工作方案为准) 原则上每月对市场内所有蔬菜、肉制品、水产品固定经营户及主要经营品种实现随机抽检。可根据市场经营项目及当地消费习惯,增加选取销售量大、风险较高的食用农产品品种进行快检。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抽检比例。 ★三、服务及配备要求: 服务工作体现科学、客观原则,结论客观、公正。服务对象无有效投诉。同时,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1、有服务车辆:有完成本项目的车辆。 2、有服务人员:有完成本项目的检验人员。 3、有实验室:具有合格资质的实验室。 4、有工作流程:组建工作小组;研讨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以及实施细则;对参与该项目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对农贸市场抽样人员进行培训;根据方案及细则开展工作;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相关快检结果后续处理工作,实现从样品抽取到完成后续处理的全周期技术服务。 5、有工作记录:磋商供应商开展上述服务时,需做好记录,填写格式作业指导书,检验结果实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并在当天上午7:30前将快检结果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的公示栏(电子屏)或手机app终端上公布,并将结果填报到南宁市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控系统。提供每月、每季、每半年及全年质量分析报告。 四、其他要求: 1、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开展工作。 2、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检验数据、评估报告只能对采购人提供,成交人不得自行对外公布任何评估相关的检验数据和结论性信息,不得将受委托事项再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 3、主动向采购人提供进度报告、发布进度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协助采购人对相关举报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4、不得故意隐瞒、修改检验结果。 5、对评价结果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的,应及时向监管机构进行通报。 6、出现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可单方面中止采购,两年内不予委托;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成交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7、成交人要根据采购人常态化工作安排,及时安排检测工作。 8、成交人承检的检验任务必须由其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实验室负责检验,成交人不得将检验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检测机构检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合同和成交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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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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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期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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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及地点 |
服务时间:于2021年12月20日前提交全部检测情况汇总报告。 服务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农产品交易中心、兴宁区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高新区海陆丰市场、西乡塘区海湾水产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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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1、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 付款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合同签订后,在完成至30%(以5000批次的30%计算)检验批次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款次此抽检批次的服务款项;在完成所有检验批次并交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款次此抽检批次的服务款项。 按完成的检验结果上报批次数量计算服务费用。服务期间应按完成本次服务预算总价所要求的批次工作量,超出服务预算总价的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 2、支付条件:采购人收到成交人每一期全额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成交人服务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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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1、竞标报价应参考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关于正式核定全区产品质量检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3〕16号)的规定。 2、分标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本分标最终合同金额即为预算价,竞标人按价格优惠率(如预算价100元,优惠10元,则优惠率=10÷100=10%)进行报价。 计费基准价=该分标预算价÷该分标抽检批次合计; 结算费用支付计算方法:每批次抽样检验费用(含购样费)计费基准价≤40元。 采购人实际支付每批次抽样检验费用(含购样费)=计费基准价×(1-价格优惠率)。 3、报价相关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样品购置费、样本抽样、差旅费、邮寄费、人工费、税金、业务培训等一切费用,费用包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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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
1、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2 小时采取实质性响应措施,除非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必须在24小时之内向采购人提交正式书面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方案进行解释说明。 2、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的不间断的电话热线服务,在接到问题报告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 3、承诺成交后在项目地设置固定售后服务机构,保证售后服务的及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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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本项目的最终报价用为完成项目总体要求的服务项目工作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过程的车辆及相关检验设备购置及试剂试纸耗材等费用,购买样品的费用,以及一切可见或不可见之车辆养路费、车辆保险费、车辆保养、维修、燃油费、车辆设备折旧费、所有设备的维护费和清洁费、水电费,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福利、管理费、风险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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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 |
1、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工作报告和报表,以及其他要求的相关材料。 2、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 |
B分标:
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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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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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南区食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 |
1项 |
★一、提供服务的内容 1、服务的基本内容: 江南区食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抽检批次≥5000批次。 由成交人负责面对指定区域内的所有目标市场,以工作任务所要求的检测项目为基准,结合市场经营的实际情况,派出人员赴各目标市场抽取的样品并提供快检服务,并及时将数据提供给采购人,以便利用信息平台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的公示栏(电子屏)或手机app终端上公布快检结果,并将结果填写到南宁市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快检监测系统,协助市场监部门做好相关快检结果后续处理工作,实现从样品抽取到完成后续处理的全周期技术服务。 2、快检品种和项目需求表如下:
可以根据本辖区实际,以及快速检测设备技术条件,在上述快检品种和项目之外,增加其他快检品种和项目。 二、样品种类及数量(以采购人最终工作方案为准) 原则上每月对市场内所有蔬菜、肉制品、水产品固定经营户及主要经营品种实现随机抽检。可根据市场经营项目及当地消费习惯,增加选取销售量大、风险较高的食用农产品品种进行快检。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抽检比例。 ★三、服务及配备要求: 服务工作体现科学、客观原则,结论客观、公正。服务对象无有效投诉。同时,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1、有服务车辆:有完成本项目的车辆。 2、有服务人员:有完成本项目的检验人员。 3、有实验室:具有合格资质的实验室。 4、有工作流程:组建工作小组;研讨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以及实施细则;对参与该项目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对农贸市场抽样人员进行培训;根据方案及细则开展工作;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相关快检结果后续处理工作,实现从样品抽取到完成后续处理的全周期技术服务。 5、有工作记录:磋商供应商开展上述服务时,需做好记录,填写格式作业指导书,检验结果实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并在当天上午7:30前将快检结果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的公示栏(电子屏)或手机app终端上公布,并将结果填报到南宁市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控系统。提供每月、每季、每半年及全年质量分析报告。 四、其他要求: 1、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开展工作。 2、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检验数据、评估报告只能对采购人提供,成交人不得自行对外公布任何评估相关的检验数据和结论性信息,不得将受委托事项再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 3、主动向采购人提供进度报告、发布进度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协助采购人对相关举报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4、不得故意隐瞒、修改检验结果。 5、对评价结果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的,应及时向监管机构进行通报。 6、出现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可单方面中止采购,两年内不予委托;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成交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7、成交人要根据采购人常态化工作安排,及时安排检测工作。 8、成交人承检的检验任务必须由其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实验室负责检验,成交人不得将检验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检测机构检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合同和成交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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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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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期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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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及地点 |
服务时间:于2021年12月20日前提交全部检测情况汇总报告。 服务地点:江南区广西海吉星批发市场、富德海鲜批发交易市场、三津市场、仁义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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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1、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 付款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合同签订后,在完成至30%(以5000批次的30%计算)检验批次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款次此抽检批次的服务款项;在完成所有检验批次并交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款次此抽检批次的服务款项。 按完成的检验结果上报批次数量计算服务费用。服务期间应按完成本次服务预算总价所要求的批次工作量,超出服务预算总价的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 2、支付条件:采购人收到成交人每一期全额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成交人服务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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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1、竞标报价应参考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关于正式核定全区产品质量检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3〕16号)的规定。 2、分标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本分标最终合同金额即为预算价,竞标人按价格优惠率(如预算价100元,优惠10元,则优惠率=10÷100=10%)进行报价。 计费基准价=该分标预算价÷该分标抽检批次合计; 结算费用支付计算方法:每批次抽样检验费用(含购样费)计费基准价≤40元。 采购人实际支付每批次抽样检验费用(含购样费)=计费基准价×(1-价格优惠率)。 3、报价相关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样品购置费、样本抽样、差旅费、邮寄费、人工费、税金、业务培训等一切费用,费用包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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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
1、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2 小时采取实质性响应措施,除非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必须在24小时之内向采购人提交正式书面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方案进行解释说明。 2、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的不间断的电话热线服务,在接到问题报告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 3、承诺成交后在项目地设置固定售后服务机构,保证售后服务的及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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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本项目的最终报价用为完成项目总体要求的服务项目工作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过程的车辆及相关检验设备购置及试剂试纸耗材等费用,购买样品的费用,以及一切可见或不可见之车辆养路费、车辆保险费、车辆保养、维修、燃油费、车辆设备折旧费、所有设备的维护费和清洁费、水电费,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福利、管理费、风险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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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 |
1、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工作报告和报表,以及其他要求的相关材料。 2、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