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切实推进杭州市污染源与总量减排监管体系建设,深化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和应用,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准确性和可信度,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已完成一期、二期的治理设施现场端建设和后台中心端建设。项目的实施,提高了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环保意识,实现“点末端监控”向“全过程监控”转变。系统投入运行后,需要定期进行软硬件运维工作。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计划于2022年落实驻地搬迁工作,届时机房及平台将同步开展搬迁。此外,平台涉及的部分企业因改造升级,需要配合实施等企业内主要设备的搬迁、安装、重新调试。
二、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 日常运行维护:对平台涉及的17家企业共22套现场端设备维保、故障维修、运行核查详见清单;2、重要设备养护,对运行超过7年,故障率较高的设备主体进行重点维保(共16套,配合提供相应的原厂质保维护或代用设备、软件匹配联调等服务,确保在服务期内能正常稳定运行);3、后台驻场维护,配合完成机房服务器相应调试及项目设备的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如运维期间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驻地搬迁工作,应做好配合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4、配合实施富阳新盈嘉水务有限公司等企业主要设备的搬迁、安装、调试,修复临安青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杭州江东富丽达热电有限公司网络通讯;5.根据前期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队主机扫描报告(暂不公开提供)对系统安全防护进行强化。
项目涉及点位概况和区域分布汇总表
序号 |
区域 |
名称 |
类型 |
设备套数 |
1 |
萧山 |
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 |
脱硫 |
1套 |
2 |
萧山 |
杭州江东富丽达热电有限公司 |
脱硫 |
2套 |
3 |
萧山 |
杭州红山热电有限公司 |
脱硫 |
1套 |
4 |
萧山 |
杭州锦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脱硫 |
1套 |
5 |
下沙 |
杭州杭联热电有限公司 |
脱硫 |
1套 |
6 |
滨江 |
杭州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
脱硫 |
1套 |
7 |
下沙 |
杭州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污水 |
2套 |
8 |
下沙 |
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城东污水处理分公司 |
污水 |
2套 |
9 |
萧山 |
三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脱硫 |
1套 |
10 |
萧山 |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脱硫 |
1套 |
11 |
萧山 |
杭州翔盛热电有限公司 |
脱硫 |
1套 |
12 |
萧山 |
杭州萧越热电有限公司 |
脱硫 |
1套 |
13 |
萧山 |
智兴热电有限公司 |
脱硫 |
1套 |
14 |
富阳 |
富阳新盈佳水务有限公司 |
污水 |
1套 |
15 |
临安 |
临安青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污水 |
1套 |
16 |
余杭 |
余杭水务有限公司良渚排水有限公司 |
污水 |
1套 |
17 |
建德 |
建德市马南水务有限公司 |
污水 |
2套 |
18 |
下城 |
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房 |
软件 |
1套 |
(二)现场及平台部分原有设备型号如下(运维过程中更换的设备性能参数配置要求不低于原有设备):
技术参数:
单元指标项 |
指标项 |
技术规格要求 |
数据采集单元 |
模拟量输入 |
支持4-20mA和0-10V模拟量数据采集 |
模拟量采集误差小于0.1% |
||
常规支持8路模拟量采集,可扩展 |
||
开关量输入 |
常规支持8路开关量采集(可扩展),光电隔离,直流0-36V |
|
数据传输单元 |
数据传输 |
支持485总线、光纤、无线传输方式 |
采集单元柜 |
IP等级 |
IP65 |
2、电流互感器
技术参数
描述 |
技术规格要求 |
测量原理 |
霍尔效应 |
测量类型 |
直流或交流电 |
测量范围 |
0.005A-10000A(根据量程选配型号) |
测量精度 |
0.5% |
输出 |
4-20 mA |
供电 |
电压DC24V,功率<2W |
3、数传电台
技术参数
指标项 |
技术规格要求 |
传输基站 |
发射功率1~10W可编程设置,所有技术指标达到欧洲工业标准,并符合欧洲RoHS环保指令。 |
数传专用频段(220-240MHz),自动调谐。采用温度补偿振荡器(VCTCXO),频率稳定度优于±1.5PPM。 |
|
≥96个半双工频道可编程设置,双存储器,不跑频。各频道内的参数可以独立设置为不同的值。 |
|
可设置扫描功能,并有多种扫描模式可供选择。 |
|
可与FSK、FFSK、MSK、GMSK、4FSK、CPFSK等不同类型的MODEM相匹配,最高速率38400bps。 |
|
采用双VCO设计,发射机启动时间小于5mS,收发转换速度快。 |
三、运维工作要求
对一期、二期已安装验收的企业治理设施监控系统进行运维,确保数据的真实、有效、一致。运行维护组每月提交一次所运维系统点位的日常巡检表、故障处理记录表以及季度数据核对记录表等表格。
配备充足的系统运行维护人员,有专门的运维团队配备经验丰富的团队负责人,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要求现场专职运维人员不少于2名,有具体的人员职责分配,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业务工作进行系统的维护工作,定期对治理设施监控系统进行现场巡检。巡检包括系统各种设备的运行状况,查看判定运行状况的主要参数是否在设备正常运行、检测的范围内,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同时配合协助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运维对象等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和重大行动。要求平台专职运维人员不少于1名,实行工作日驻点运维和7*24小时在线运维,除平台维护外,协助完成平台污染源日常预警的处置和后续问题跟踪工作。
四、运维公司职责要求
(1)提供完整的过程监控运维实施方案,提出解决常见问题的措施,建立运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质控措施。
(2)严格按照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的规章制度,全面负责监控设施的日常维护、校验校准、运行工作,负责仪器设备、易损件供应及更换,确保所运营监测设施在核心部件完好时的正常运转,数据及时上报。接受省、市级环保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及环境监察支队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配合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实施日常执法监管工作,做好保障支持。
(3)配合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若平台系统需要扩展功能的,运营公司须提供工程建议和技术支持。保障配合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实施日常执法监管工作。
(4)依法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企业污染排放监测数据由企业和环保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发布,运营公司对监测设备正常准确运行负责,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传递和发布任何监测数据。
(5)运营公司有责任在运行维护过程中做好现场记录台账,保证上述资产的完整、安全和正常运行。如遇企业发生变动,需要对相应设备资产进行搬迁移位或处置回收的,负责做好搬迁移位或回收工作。
(6)运维人员的巡检记录要有排污企业环保专干签字。
五、其他要求
要求有合理的故障应急响应方案,能够在半小时内进行响应。
六、验收要求
项目结束后,将由招标人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 号文,进行履约验收,验收合格报告作为项目支付的依据。
要求有合理的验收考核评分要求。
七、项目团队
项目实施团队岗位配备完整、经验丰富、职责清晰,提供社保证明、履历表。
八、服务标准
本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