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总说明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1.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二、采购内容及详细要求
1、法律法规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浙江省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保护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内海洋贝藻类、海洋性鸟类、野生水仙花及其生态环境,促进海洋科学研究和自然生态平衡”,“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正确引导保 护区内渔民发展保护区外海洋生态养殖、外海捕捞等产业”。
《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南麂列岛海洋自然保护区的海洋环境管控要求为:严格控制兼容用海规模,合理控制养殖密度。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质量均执行第一类标准。
2、项目背景
浙江南麂列岛是我国首批确定(1990年)的五个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之一,它是以保护海洋贝藻类和生物多样性以及生态环境为主要保护对象的特定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区。该自然保护区1998年成为我国唯一纳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络的海洋类自然保护区;2000年又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列为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南部海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
据2019年、2020年《平阳县海洋环境公报》显示,南麂岛附近海域海水质量大部分时间劣于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且差于周边海域海水质量,需引起关注。养殖活动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及发展鱼贝藻多养殖品种混养的绿色生态养殖模式需要进一步研究。
3、采购内容及要求
1)养殖现状调查
内容包括:
(1)养殖网箱位置、数量、权属等。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调访等方式,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ArcGIS地理信息软件等手段分析养殖网箱是否超养殖许可证范围、是否占用保护核心区,并叠加保护区功能区划图,确定环境管控要求。
(2)养殖品种、养殖周期、养殖投饵、养殖用药等养殖活动调查。通过现场调访,掌握各养殖区的养殖品种,养殖周期、投饵方式、养殖用药等情况,为分析养殖代谢物、残饵、有毒有害物质的产生量等提供基础资料。
2)污染源调查
开展南麂列岛人口、社会经济情况、岸线、海湾面积、生态红线、沙滩、 保护区、渔业资源、污染源分布(入海排(污)口及入海河流)、 海上污染治理、船舶港口码头油品、危险化学品等生态环境本底调查。掌握污染源及环境风险本底状况。
3)养殖生物生态生理实验
开展南麂海域主要养殖品种(大黄鱼、厚壳贻贝)的生态生理实验,掌握其全养殖周期内的生长、摄食、排泄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4)海洋生态环境调查
开展南麂列岛海域水质、沉积物环境质量调查,并在主要养殖区加密监测,掌握海域水环境、沉积环境质量状况,评价氮、磷等主要污染物分布趋势,分析养殖活动的影响。
5)环境宏基因组调查
由于传统的氮磷污染物扩散分析法难以精确评估污染影响,尤其是在5月、10月份海水中氮磷本底浓度较高的情况下。养殖活动、陆源排污的贡献率也难以界定。为此,开展养殖区、陆源排污口及扩散海域的环境宏基因组调查,掌握养殖区、排污口污染物浓度及影响范围。
4、预期目标
4.1主要技术指标
(1) 掌握南麂养殖区权属状况
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和现场GPS定位,核查南麂养殖区权属状况,掌握超范围、占保护核心区等违规养殖情况。
(2) 计算主要养殖生物的生长代谢系数
开展主要养殖生物(大黄鱼、厚壳贻贝)生长周期内的生理生态实验,掌握其生长代谢系数,评估鱼类、贝类养殖对海洋环境的生态效应。
(3) 调查南麂海域海洋生态环境状况
开展南麂海域及养殖区生态环境状况调查,掌握海水、沉积物环境状况,评价养殖活动对海水、海洋沉积物影响。
(4) 建立环境宏基因评估指标体系
开展南麂养殖区及周边海域的环境宏基因测序,筛选能够指示南麂海域养殖污染影响的特定基因序列,并进行污染影响分析,解决污染物的养殖来源或陆源排放的来源问题及传统氮磷扩散分析受环境本底影响较大而影响分析精度的问题。
5、详细技术要求
5.1生态环境调查与资料收集
调查站位:在养殖区布设9个站位,同时收集温州湾、南麂列岛美丽海湾监测资料,覆盖平阳县近岸海域和南麂岛国姓岙、马祖岙两个主要养殖区。
调查指标:悬浮物、透明度、COD、石油类、无机氮(氨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活性磷酸盐、TN、TP。
生物生态:叶绿素a、浮游植物(Ⅲ型网)、浮游动物(Ⅱ型网)。
调查频次:2021年8月、10月各调查1次,共2个航次(收集5月周边海域调查资料)。
调查方法:采样要求、样品要求、实验室分析要求按GB 17378-2007、GB/T 12763-2007、HY/T 147-2013和HJ 442-2020相关要求执行。
图6-1 南麂列岛海域及养殖区海洋环境调查站位图
表6.1 南麂列岛海域及养殖区海洋环境调查站位表
序号 |
站号 |
东经° |
北纬° |
监测内容 |
||||||||||||||||||||||||||||
1 |
YZ1 |
121.0673 |
27.473582 |
水 |
||||||||||||||||||||||||||||
2 |
YZ2 |
121.064616 |
27.475352 |
水、沉、生 |
||||||||||||||||||||||||||||
3 |
YZ3 |
121.061019 |
27.475866 |
水 |
||||||||||||||||||||||||||||
4 |
YZ4 |
121.061761 |
27.478379 |
水、沉、生 |
||||||||||||||||||||||||||||
5 |
YZ5 |
121.054109 |
27.478321 |
水 |
||||||||||||||||||||||||||||
6 |
YZ6 |
121.05645 |
27.481748 |
水、沉、生 |
||||||||||||||||||||||||||||
7 |
YZ7 |
121.054109 |
27.466843 |
水 |
||||||||||||||||||||||||||||
8 |
YZ8 |
121.049197 |
27.46907 |
水 |
||||||||||||||||||||||||||||
9 |
YZ9 |
121.050568 |
27.473639 |
水、沉、生 |
||||||||||||||||||||||||||||
10 |
NJ1 |
121.071667 |
27.456667 |
水、沉 |
||||||||||||||||||||||||||||
11 |
NJ2 |
121.060000 |
27.478333 |
水、沉 |
||||||||||||||||||||||||||||
12 |
NJ3 |
121.086425 |
27.458264 |
水、沉 |
||||||||||||||||||||||||||||
13 |
NJ4 |
121.018682 |
27.458970 |
水、沉 |
||||||||||||||||||||||||||||
14 |
NJ5 |
121.049379 |
27.512252 |
水 |
||||||||||||||||||||||||||||
15 |
NJ6 |
121.119334 |
27.456462 |
水 |
||||||||||||||||||||||||||||
16 |
NJ7 |
121.054431 |
27.390253 |
水 |
||||||||||||||||||||||||||||
17 |
WZ12 |
120.708056 |
27.665833 |
水 |
||||||||||||||||||||||||||||
18 |
WZ13 |
120.736222 |
27.652361 |
水、沉 |
||||||||||||||||||||||||||||
19 |
WZ14 |
120.905639 |
27.607111 |
水 |
||||||||||||||||||||||||||||
20 |
WZ15 |
120.741219 |
27.568158 |
水 |
||||||||||||||||||||||||||||
21 |
WZ16 |
120.674668 |
27.531979 |
水、沉 |
||||||||||||||||||||||||||||
22 |
WZ17 |
120.827472 |
27.500000 |
水、沉 |
||||||||||||||||||||||||||||
23 |
WZ18 |
120.828333 |
27.646667 |
水、沉 |
||||||||||||||||||||||||||||
*注:序号10~23为收集资料 |
调查站位:在养殖区布设4个站位,同时收集温州湾、南麂列岛美丽海湾监测资料,覆盖平阳县近岸海域和南麂岛国姓岙、马祖岙两个主要养殖区。
调查指标:硫化物、有机碳、石油类、总氮、总磷、粒径。
调查频次:2021年8月各调查1次。
调查方法:采样要求、样品要求、实验室分析要求按GB 17378-2007相关要求执行。
调查内容:南麂列岛陆源排污口分布情况及排污口污水排放量。
调查时间:排污口污水排放量调查收集2021年5月、8月、10月资料。
调查内容:南麂列岛人口社会经济情况、岸线、海湾面积、生态红线、沙滩、保护区、留鸟调查、渔业资源、污染源分布(入海排(污)口及入海河流)、海岛分布、海上污染治理、船舶港口码头油品、危险化学品等生态环境本底调查。
调查时间:2021年10月前调查1次。
实验内容:选取南麂列岛主要养殖品种:大黄鱼、贻贝,开展其生长、摄食、排泄等生态生理实验,掌握大黄鱼、贻贝的污染代谢率;
*实验时间:2021年7月~2022年7月开展1次。
注:实验时间覆盖养殖生物全生长周期,为确保按时结题,数据暂取至2021年12月。
养殖区和非养殖区环境宏基因组及环境颗粒度调查。
(1) 环境宏基因组调查
环境宏基因组包含细菌、古菌、真菌、浮游动植物、大型游泳生物等的遗传信息,基于高通量测序技术,分析海区中环境宏基因组信息,以了解环境中微生物、浮游动植物的多样性、群落结构、群落动态改变、群落中各成员的相互关系及其与环境因子之间的关系,有助于监控养殖环境条件。借鉴生态学评价方法,与环境水质、底质和生物数据评价指标进行拟合,筛选可用指标生物,建立宏基因组指标评价体系,用于常规生态环境预警监测。
(2) 环境颗粒度评价
环境水体中颗粒度分布表征了生物颗粒(微藻、细菌等)和非生物颗粒(微塑料、颗粒有机碳等)的情况,利用颗粒计数系统分析海区中100微米以下颗粒数量和粒径分布情况,结合现有评价指标和海洋生态环境数据,筛选合适评价指标,建立快速预警指标,进行高频次常规监测,用于赤潮、浮游微藻组成和病原微生物水平等的预警。
调查站位:在养殖区和非养殖区分别布设不少于5个调查站位;
调查时间:2021年8月、10月各调查1次,与水质调查同步进行。
收集南麂列岛海域有关生态环境调查资料,包括美丽海湾监测资料、保护区监测资料等,作为生态环境本底及污染扩散分析的资料补充。
(1)调查站位:海洋环境调查范围主要在南麂列岛保护区整个实验区,水质站位总共28个站位,沉积物站位总共17个站位。
(2)调查内容:
水环境:水温、盐度、悬浮物、透明度、pH、DO、COD、石油类、氨-氮、硝酸-氮、亚硝酸-氮、活性磷酸盐、铜、锌、铅、镉、总铬、砷、汞、叶绿素a。
沉积环境:硫化物、有机碳、汞、砷、镉、铅、铜、锌、铬、石油类、总氮、总磷、粒径。
(3)调查时间:2019年春、夏、秋,2020年冬季各调查1次,共4个航次。
图6-2 南麂列岛海域养殖区及周边海域调查站位图(2019-2020年)
养殖容量是指在保持水环境功能用途的前提下,受纳水体所能承受的最大污染物排放量,或者在给定的水质目标和水文设计条件下,水域的最大容许纳污量。在养殖容量计算时,源强的增加量或削减量要细分到养殖区、养殖品种。源强的增加量或削减量的分配是从现有的总污染物排放量分层次确定各要素的权重系数,得出相应污染物的养殖容量或削减量。
养殖生物代谢实验是掌握当地养殖品种在现有养殖模式下污染源强的必要方式。
(1)环境宏基因组分析
利用高通量测序技术分析养殖区和非养殖区水体及沉积物环境中的宏基因组信息,了解环境中浮游生物多样性及其动态。
1)样品采集 按养殖周期分4次进行采样,采样位点分别覆盖养殖区和非养殖区,每个区域至少设置5个采样位点。
2)高通量测序 通过0.22微米滤膜过滤水体样品,然后按照环境基因组提取试剂盒标准流程提取环境总DNA,并构建DNA文库,在Illumina 测序平台进行高通量测序。
3)数据分析 对测序原始数据并进行生信分析和物种注释,获取样品中细菌、古菌、真菌等生物分子信息,通过与生态环境数据(水质理化、微藻和浮游动物等)进行互作网络相关分析,筛选出不同环境的指示生物群。
4)评价指标构建 与现有评价指标进行拟合,筛选合适的评价指标,建立分子初评指标体系,进行常规生态环境预警监测。
(2)环境颗粒度分析
利用颗粒计数系统定量分析养殖区和非养殖区环境不同水层中水体颗粒数量和粒径分布情况,结合细菌、微藻等浮游生物定量分析,阐明南麂海域的生物和非生物颗粒的分布情况(如在大黄鱼养殖区所有粒径的颗粒分布均匀,而在贻贝养殖区缺失特定粒径的颗粒,说明贻贝滤食该粒径的颗粒)。
1)样品采集:按养殖周期分4次进行采样,采样位点均匀覆盖养殖区和非养殖区,并基于水动力学模型增设采样位点,每个位点采集不同深度(表层,中层,底层)样品各5个。
2)颗粒度分析 采用PAMAS颗粒计数仪检测不同区域和深度的水体中100微米粒径以下的不同粒径的颗粒数量。
3)细菌定量分析 采用3M总细菌纸片对各水层中细菌总数进行计数,采用镜检对浮游细菌、藻类和动物进行定量分析,并统计其细胞颗粒粒径。
4)快速预警指标体系构建 结合生态环境数据(水质理化、微藻和浮游动物等),通过相关性分析筛选出不同生物和水质指标的显著相关粒径,构建不同环境和浮游生物群体的指示粒径范围,建立快速预警指标,后续进行高频次常规监测,用于赤潮、微生物水平等的快速预警。
图6-3 环境宏基因组分析技术路线图
三、商务条款
一)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成果材料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后,支付剩余款项。
(按合同约定或具体每笔款项支付视财政部门资金拨付情况而定。)
二)验收方式
中标人在完成所有工作后,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由采购人组织专家会进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三)报价要求
报价包括完成项目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所需的人力、交通、食宿、设备、材料等相关资源。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