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金湖县“十四五”期间低效用地调查入库及再开发专项规划计划编制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结合集约利用评价成果, 全面查清金湖县辖区范围内低效用地的底数,摸清规模、结构、分布及盘活利用潜力,进行标图入库,建设低效用地调查数据库,编制“十四五”时期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落实“十四五”期间低效用地再开发任务,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提高土地利用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
(三)工作任务
(1)、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十四五”专项规划
1.规划范围和期限。规划范围应为低效用地专项调查数据库范围内的存量建设用地;规划期限为 2021 年至 2025 年,规划基期年 2020 年,规划目标年 2025 年。
2.基础数据。采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及对应时点的遥感影像数据;采用的人口、社会经济数据应以国家和地方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与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成果数据一致; 各类基础数据应明确口径和来源,统一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等。
3.规划编制内容。包括进行低效用地再开发现状分析、潜力测算、确定规划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目标、优化低效用地再开发空间、优化土地开发强度、安排低效用地再开发时序、进行规划实施效益评价并制定相关保障措施。
4.建立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数据库。完成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表格、规划图件、规划矢量图层在内的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数据库。
5.按程序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成果的论证、公示、审批和报备工作。
(2)、编制 2021 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
1.范围及期限
已纳入低效用再开发调查数据库成果和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成果、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权利人再开发意愿强、已征得再开发项目涉及利益群体同意的低效用地,可列入年度实施计划范围。以政府收购储备方式进行低效用地再开发的,还应符合地方土地储备年度计划。低效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期限为 1 年,具体时间为 2021 年的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2.确定年度目标和任务
依据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目标年任务量,在满足地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配套设施用地前提下,合理确定年度再开发完成的任务。
3.确定再开发方式和再开发方向
支持各类主体参与再开发,分项目确定低效用地再开发主体;因地制宜确定再开发方式, 包括:收购储备、实施流转、协议置换、增容技改等。
同时,应与城市更新等详细规划内容结合,明确低效用地年度实施地块的再开发方向, 合理确定各再开发单元的容积率、土地用途、建筑密度等开发强度控制要求;重点分析调整方向与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协调情况。
4.明确安置补偿方案
涉及安置补偿的,编制再开发项目安置补偿方案。明确安置补偿要求、安置补偿方式和计划、安置补偿标准和结算方法等,包括需完善征收手续的土地征地补偿到位情况以及需要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处罚情况。
5.按要求报备年度实施计划
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成果包括文档成果、图件成果和附件。将年度实施计划相关数据录入省级低效用地再开发管理信息系统。
(四)工作要求
按照《江苏省低效用地再开发调查入库技术要点(试行)》(附件)及《江苏省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组织开展资料收集、内业整理、外业调查、评价认定和标图入库工作,以此为基础,编制县(市、区)“十四五”时期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落实“十四五”期间低效用地再开发任务,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提高土地利用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低效用地再开发“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要求,金湖县“十四五”期间低效用地调查入库及再开发专项规划计划编制工作应于 12 月底前上报省厅。
二、成果要求
调查成果应包含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成果与低效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成果。
(1)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成果包括文档成果、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和其他成果四部分内容。
1.文档成果
文档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
2.图件成果
图件成果包括低效用地现状分布图、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图、低效用地再开发强度控制引导图、低效用地再开发建设时序图等。
3.数据库成果
数据库成果为按指南建立的数据库。
4.其他成果
其他成果包含专题成果与其他资料。
(2)低效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成果内容包括文档成果、图件成果和附件三部分内
容。
1.文档成果
文档成果为年底计划文本。
2.图件成果
图件成果包括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位置示意图、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规划图。
3.附件
附件为实施计划过程中需保留的资料。
三、验收要求
要求严格按照《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低效用地再开发“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项目完成后通过省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