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务要求表
建设期为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运维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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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金额:合同总价的5%,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递交给采购人。 递交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退取: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人不得将履约保证金取回或作任何抵押。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后无息返还(但如成交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
*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人合同总价的50%作为预付款。 2、系统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后,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款项至30万元。 3、剩余款项待资金审批通过后,在2022年第一季度内支付。 |
验收 |
1、成交人应提供合同服务的有效验收文件,经采购人认可后,与合同的建设内容一起作为合同的验收标准。 2、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软件项目验收确认书。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服务的验收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验收的依据。 4、以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成交人响应文件以及合同作为验收依据。 5、项目验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
运维要求 |
1、在运维期内,对软件实际使用中出现的明显影响正常功能的情况,确属软件开发缺陷的,或因成交人原因引起的,应由成交人予以维修直至故障解除。 2、如因故障无法排除,对正常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每发生1次,运维期相应向后延长60天。 3、每次维修时间不得超过7天,成交人如出现耽搁的情况,运维期相应向后延长1个月。 4、本项目运维期内免费巡回维护不少于4次,并应提供相应的维护记录,在本项目运维期满后,本项目移交省残联管理时,作为建设文件一并移交。 |
响应时间要求 |
收到采购人故障维修通知后,须在30分钟内进行响应,需要在现场解决问题的,3小时内到达服务现场。 |
后续服务 |
本项目运维期满后,本项目移交省残联管理,后续软件售后、运维等服务由省残联与成交人签订服务协议。 |
其他商务条款 |
详见第五章 |
二、建设内容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20〕59 号)、《关于印发镇海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镇政办发〔2020〕67 号)文件精神,8月3日,区大数据中心会同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组织市、区两级专家对“浙里无碍”多跨应用场景”进行专项评审,同意立项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2.1 体系建设
(一)基础设施体系
包括基础网络、政务云等,主要依托全省“数字残联”统一建设的数字化基础设施。
(二)数据资源体系
建立省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据资源体系,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改造主题库(包含无障碍改造需求分析、改造技术资料库、改造内容、建设规范标准、验收标准、辅助器具目录等数据仓);
2、基础数据库(包括含残疾人基础信息、残疾人家庭环境信息、资金使用审计数据、无障碍设备和辅助器具使用方法等基础数据库);
3、政策资源库(包含涉及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各类相关的政策集成),通过省级部门之间、省市县之间以及政府和社会之间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高效流动,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数字化管理提供充分的政策依据。
(三)应用支撑体系
建设数据采集、处理、分析等数据组件,构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过程的监测、预测、预警、评价、决策等分析组件,开发数字云图、数据下钻、移动端应用等展示组件,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监测分析数字化转型以及横向业务协同、纵向工作联动提供完备的应用“工具箱”。构建若干特色模块,为各部门各地开发特色应用提供支撑。
(四)业务应用体系
统筹协调整体工作任务,横向做好与省级相关部门的业务协同;纵向做好与市县残联在残疾人无障碍家庭改造的指标下达、数据对接、政策执行、落实措施、评定效价、绩效考核、数据展示等方面的业务协同。
2.2 场景功能模块
(一)系统及运维模块
1、用户权限管理:本次项目的使用人员包括各省市层级残联领导及各业务科室工作人员,镇(街道)残联工作人员,村(社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和网格员,以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
用户权限管理的功能实现形式为单个账号可以管理多个残联机构,不同机构按照各自的权限操作具体的业务功能,同时区分残疾人工作人员、机构工作人员、服务机构人员等角色。
2、登录管理:系统登录建立账号管理功能,可以按照登录账号和密码、登录账号和短信验证、“浙里办”和“浙政钉”扫码的三种方式进行登录。登录账号后可对账号的个人信息、头像信息、手机号码信息、“浙里办”和“浙政钉”用户绑定信息进行管理。
(二)数据库建设模块
1、残疾人基础数据仓建设:以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办证信息平台中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为中心,在省“数字残联”实现数据协同下,通过与残疾人相关的多途径数据收集、分析与沉淀,形成基于残疾人个体的“综合数据仓库”,即通过一个平台的入口,可以查阅到单个残疾人全方位的信息数据,包括基础信息、就业状况、教育程度、康复服务、补助情况等综合数据,同时可以通过标准接口方式的接入,实现如低保、社保、医保数据的无缝对接,形成对残疾人综合数据平台的扩展,更全面、准确的反映一个残疾人的综合状况,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2、公共共享数据对接:在省“数字残联”实现数据协同下,与公安、住建、民政、人社、教育等部门的相关数据接口进行对接。通过对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各数据部门提供的数据接口进行梳理,以接口文档提供的对接方式(如api)进行技术对接,获取相关数据信息,丰富残疾人基础数据库。同时,能通过残疾人档案管理实时调取最新信息数据。
(三)改造需求模块
主要是需求数据集成分析,数据来源的主要渠道有四个方面,一是上一年度中国残联动态更新数据交互,以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办证信息平台中动态更新年度数据集成;二是归集基层残联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数据,三是收集社会综合治理四个平台网格员入户调查数据,四是集成残疾人在“浙里办”线上或者线下申请服务需求数据。系统集成上述四个方面的需求数据,进行分级评估、研判分析,得出符合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的省市县三级联动数据。
(四)掌上办事模块
主要是“两掌”APP应用模块建设,分别是“浙里办”群众企业掌上办事和“浙政钉”机关干部掌上办公的两个入口,“浙里无碍”多跨应用场景服务流程配置,省、市、县三级门户建设,数据有省级渠道统一管理。
“浙里办”群众企业掌上办事模块主要是残疾人或者残疾人家属、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使用,用于申请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提交和服务流程查询以及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在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流程中信息数据集成等,包括查看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相关的电子信息数据和办事流程数据信息等。
“浙政钉”机关干部掌上办公模块主要是残联系统主管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工作人员和领导查看数据驾驶仓使用,用于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日常业务办理,包含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动态信息监管和查询,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评估和相关业务处理,项目管理以及数据集成与评判等方面功能。
(五)改造项目模块
主要是残疾人基础库和无障碍改造政策库建设,集成数据包含内容有残疾人基础信息、无障碍改造政策依据、建设规范标准、建设指南、项目建设内容、辅具设备目录。
(六)改造机构模块
在“浙里办”门户界面上设置一个改造机构模块,一级任务单元主要第三方服务管理模块,二级任务分别是资质验证、服务能力、组织培训、淘汰机制。
第三方服务管理任务颗粒包含了评估单位和施工单位管理,以及第三方单位的人员管理。
(七)改造实施模块
该模块是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核心任务,一级任务主要是无障碍改造实施环节设置模块,二级任务分别是实地勘察、图纸设计、经费测算、上门改造、人员协同、质量管控、项目验收,建立档案。
1、残联工作人员和评估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协同共同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通过掌上办事申请家庭无障碍改造,乡镇街道审核通过后,评估单位开始评估,并出具改造方案,区县残联对于评估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再把数据传送到对应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改造,施工单位通过系统记录所有的改造过程和改造内容以及方案,最后改造完成交付给残联部门验收,残联部门组织验收单位进行改造验收,验收通过的进行资金结算,同时过程中的所有数据都进行存档,建立一户一档。
2、强化电子归档功能,按照V字模型,逐项分解应用场景功能模块的任务颗粒,完善系统的数据目录结构,针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过程的电子归档功能软件建设需求,在PC版和移动端上设置如下功能:
(1)“上传”功能;
(2)“下载”功能;
(3)“压缩”打包功能。
(八)资金管控模块
主要是无障碍改造资金流转管理模块,分别是年度资金预算、资金进度监管、项目资金审计、项目资金结算。
(九)融合改造模块
主要是与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涉及其他部门相关的融合性改造设置模块,分别是家庭适老化改造、无障碍小区创建、农村危房修缮、净居亮居工程、民政安居工程。
主要是与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关联的人力、物资的成本核算模块设置,分别是无障碍改造的年度建材价格、辅助器具价格、人力成本核定、单户设计费用、单户审计费用,通过与“资金管控模块”、“辅具网”的数据联动,为经费测算、资金结算提供精准的算法。做到改造任务清单化、资金费用精细化、过程管理标准化管理。
主要是数据驾驶仓模块设置,以省级为主,省、市、县三级分别制定年度任务指标,逐级分解,政令智达,实现数字化管理,分别是指标任务、进度监管、质量管控、目标考核。
主要是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后管理模块设置,分别是理念推广、知识培训、使用维护、政策提升、志愿服务,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主要是指残疾人对家庭无障碍改造有所呼,服务有所应的服务指数模块设置,从“小切口大场景”多跨业务协同应用场景的可行性、权重度、社会效益、使用价值来量化服务效能,通过群众满意度测评、设施安全性访问、改造合理性调查等服务指标数据获取,验证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实际效果,提升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十四)成果展示模块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成就数据展示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一个富裕指数,分别是年度改造总户数、投入资金总额、改造效益分析、政策智配比率、群众满意度展示、平均每户配套资金以及与长三角地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同比分析等数据展示,实现立体化、全局化、动态化大屏展示的应用功能。
2.3 数据集成服务
(一)残联应用系统集成接口
与相关业务系统进行集成和数据交换,应用系统集成接口设计将在基于服务Webservice上扩展其他接口模式,规划所有的集成提供开放的组件、服务接口,只要进行简单的配置即可。
1、残疾人资料信息同步交换
每日与省残联的残疾人数据进行同步,保证服务对象信息准确,便于业务精准无误。交换集成的内容包括基本信息、经济与住房、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基本医疗与康复、无障碍、文化体育等信息。
2、第三方住房改造数据同步交换
将住建部门或者第三方服务机构住房改造信息同步,便于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时候改造精准,家庭住房状况了解精确,便于业务高效开展服务。
3、评估施工单位数据同步交换
将评估机构或者施工机构的住房改造数据同步到残联,便于残联对于业务精准过程监管,提高服务效率和品质,提升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满意度。
(二)与大数据局数据交换
与大数据局相关平台进行技术对接,提供平台所需服务相关数据,便于家庭无障碍改造多跨应用场景平台业务开展数据支撑,以及数据统计分析展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残疾人资料信息推送
每日对残疾人基础数据进行推送,保证服务对象信息准备,便于数据统计无误。推送的内容包括基本信息、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等信息。
2、组织机构信息同步交换
按照区大数据局的要求,同步交换包括街道、社区等组织机构信息,包括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负责人等信息。
3、残疾人工作人员信息同步交换
按照省、市、县三级权限管理,构建门户分级管理机制,实现省、市、县(市、区)级残联、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以及专专职人员的信息同步交换,包括职务、所属单位、姓名、性别、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同步给“浙里无碍”应用场景“浙政钉”门户界面,应用于各级残联相关管理工作的开展。
4、残疾人住房信息同步交换
实现住建部门或者其他改造部门对于残疾人家庭改造信息数据同步,便于残联部门更加有效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业务。
(三)与浙江政务网、浙里办数据交换
在省“数字残联”一体化建设基础下,实现与浙江政务网(政务2.0)、浙里办的办件库数据库数据交换和同步,实现惠残助残服务的一窗受理、项目申请多部门、多组织联办,夯实助残惠残“最多跑一次”数据基础。
三、技术要求
3.1系统建设要求
1、系统架构要求使用B/S技术。能满足网内任何地点随时登陆使用。
2、系统采用java+ mysql数据库,确保跨平台性。
3、要求部署linux的centos系统上保证系统的稳定性与安全性。
4、涉及到移动端建设的需在浙里办和浙政钉平台上对接,并在此app平台上进行提升开发,以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拓展性。
5、实现与大数据相关数据的数据交换、同步等。
3.2数据对接要求
在全省“数字残联”一体化建设基础下,涉及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据集成与应用。
1、残疾人基础档案信息数据接口(省“数字残联”残疾人证件信息);
2、与大数据局的残疾人家庭经济状态数据接口(省民政大救助平台低保、低边、困难儿童、特困救助等信息数据);
3、与大数据局的残疾人家庭融合改造数据接口(住建部门的危房修缮、老旧小区改造等数据);
4、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历史数据接口(全国残联服务平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据导出);
5、与省民政系统的残疾人“身后一件事”联办交互数据接口。
四、服务人员要求
4.1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该团队必须专门服务于本项目;否则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服务团队应具备良好的专业能力,有严格的安全保密制度,有效的操作管控能力。
4.2服务团队中需固定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起到总体协调、控制和决策的作用。服务团队中的其他人员按需配备。以上人员在服务期间应保持稳定,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可擅自更换。
4.3供应商应针对项目建设期和运维期各阶段不同特点,制定好涉及项目相关技能、技术和管理等先进经验的培训和交流计划。
4.4上述服务团队中的人员如果在参加磋商时已经配备完毕的,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距磋商日近3个月有效社保证明,如尚未配备的,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配备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