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以下需求仅供参考,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为期一年,以半年为节点考核期,考核合格后付款至中标价的35%,全年考核结束,付款至中标价的70%,决算审计后付至90%,另10%待服务期限满半年后,完成全部考核、验收后付清。 |
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 |
3 |
服务期限 |
一年,自中标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项目概况
肥西经开区下辖老区、拓展区、新兴片区、新港南区及12个社区,面积约60平方公里,辖区内共有企业约600家,其中省控以上企业2家,市控9家,化工企业7家,其他一般性约600家。全区共有派河、斑鸠堰河、岳小河、梳头河、五老堰河、祁小河、卞小河、光明大堰河、王建沟、深圳路河等11条河流河以及两座小二型水库。为强化肥西经开区环境监管能力,做到环境监管精、稳、准,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本项目拟招一家第三方环境保护专业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向肥西经开区提供“环保监管巡查”服务,即受肥西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在肥西经开区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巡查、工业企业“一企一档”建立、固废规范化管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整改监管、桃花潭固定污染源VOCs在线监测系统运维、信访投诉受理转办回复以及生态环境宣传培训等工作。
三、服务需求
项目内容根据辖区内环境保护领域的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实施期间政策变动,则按政策要求进行服务内容调整,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一)工业企业日常环境巡(排)查
对肥西经开区辖区内的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情况开展日常环保巡查。其中2家省控以上企业每月不少于2次,9家市控及7家化工企业每月不少于1次,600家一般工业企业每季度不少于1次,同时夜查比例不低于30%。(省控及市控企业名单每年根据上级环保部门发文动态调整,一般工业企业名单根据肥西经开区内实际生产企业动态调整)。内容包括:
1. 检查企业环评及”三同时”验收情况
2. 检查企业废气、废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3. 检查企业厂区雨污分流及或清净下水系统情况;
4. 检查企业固废(含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外运记录和台帐,并开展评估;
5. 检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演练、环境应急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和物资配备情况;结合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工作,开展企业环境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情况跟踪;
6. 检查企业改扩建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执行情况;
7. 检查企业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仅针对设置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的企业)并参与比对监测现场监理;
8. 检查企业环保机构建设、专业人员配备及“一企一档”建立情况;
9. 检查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责任落实及证后管理执行情况,核算企业排污总量;
10.核查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检测落实情况及环境信息公开情况;
目标:掌握园区企业生产情况、环保设施运行和环境管理情况,发现环境隐患及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方案,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的技术及人力支持。
成果:月度工作台账和工作报告(需反映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全面建立园区内工业企业环境保护电子档案、绘制园区环保地图并实时更新。
(二)河长制工作
工作内容:对辖区所有河道水库及雨污排口每周全覆盖巡查不少于一遍。主要包括:1、河道日常保洁是否到位;2、是否存在各类污水直排、涉水违法建筑、偷到弃土弃渣、工业固危废等;3、各排口周边水体颜色、气味,如有异常进行溯源排查;4、对各河道水库起讫点及重要排口,每月例行取样检测不少于1次;5、实施更新河湖名录、公示牌信息、河长信息等工作。
目标:掌握园区各河道水库水质情况,水域岸线环境。
成果:做好巡查工作台账,并把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处置情况,准确详细在巡查记录中做好记录;水质检测3天内出结果,1周内出具报告。形成区河长制工作月、年报告。
(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工作内容:调查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形成年度评估报告。
目标:掌握园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工业企业VOCs整治、餐饮油烟整治、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市政道路和建筑工地的巡查)、禁烧巡查等工作进展。
成果:形成园区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调查报告。
(四)涉危废企业管理评估工作
工作内容:掌握园区产生危废企业基本情况,危废规范管理情况。
目标:形成危废企业基本信息,排查存在问题,督促企业整改。
成果:园区工业企业危废产生、暂存、转移年度调查报告。
(五)环境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
工作内容:掌握园区环境风险物质分布情况,企业环境风险管理情况。
目标:形成园区环境风险物质基本信息,评估园区风险管控和应急能力,存在环境隐患的,提出建议。
成果:园区环境风险管理年度调查报告。
(六)专项行动
工作内容:对环保投诉、信访案件开展调查,及时提交调查报告,协助管委会开展投诉和信访案件处理;配合开展中央、省、市各级环保督察工作。
目标:及时处理突发的环境事件,控制环境影响。
成果:各专项工作报告。
(七)环境检测
工作内容:制定辖区环境监测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项检测均需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1. 对辖区内主要湖、渠、箱、涵的起讫点断面和重点排口的水质,每月开展1次监测,主要检测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因子(暂定);包括:派河、斑鸠堰河、岳小河、梳头河、五老堰河、祁小河、卞小河、光明大堰河、王建沟、深圳路河等11条河流河以及两座小二型水库。
2. 对重点监管及阶段性异味信访投诉企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有组织和厂界无组织废气及噪声的监督性监测(检测点位应包含有组织排气筒及无组织厂界点位),根据省控、市控、县控要求进行检测(暂定),其中省控以上企业2家,市控9家,化工7家,每季度进行1次监督性检测;重点涉气企业76家,每季度进行1次监督性检测;一般性企业600家,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监督性检测。废气、废水、餐饮油烟、投诉废气以及噪声等检测,企业名单由区生态环保局提供,主要检测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臭气、COD、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噪声等因子;
3、 对突发环境事件开展应急监测,年监测次数≥50次(暂定)。对监测点位的分布、风向、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以及企业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监测频次等实施全程监督和记录。应急监测包括:水、气(包括餐饮油烟)、噪声、土壤等应急监测,检测因子根据实际需要决定。
目标:及时掌握辖区内环境质量,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以便于预警及采取控制措施。
成果:检测报告、结果分析报告。
(八)环保宣传、培训
工作内容:面向园区机关、社区和学校,每年不至少5场环保法治宣传培训,提高全民环保意识、环保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邀请环保方面专家,面向园区企业法人、环保管理人员,至少开展4次行业管控类环保法律法规专项宣传培训,提升企业环保管理能力。每年组织一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九)环保投诉热线管理和固定污染源VOCs在线监测系统值守及维护
负责24小时转办上级及12345、12369等各类环保投诉热线电话;登记、受理、转办、协助处理、回复各类环境信访件并建立档案。负责桃花潭公园固定污染源VOCs在线监测系统值守及维护,实时监测周边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四个因子。运维人员负责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实时进行校准。
(十) 资料收集归档
第三方完成年度工作后,按照要求将所有材料归档、移交给区生态环保局,同时做好资料及信息的保密工作。
四、报价要求
服务内容费用报价清单
项目 |
内容及明细 |
点位 |
频次 |
单价(元) |
合价(元) |
人员费 |
人员工资,1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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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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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费 |
巡查车辆使用费(4辆) 每个巡查小组需有一辆专用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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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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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投诉受理及处置、固定污染源VOCs在线监测系统值守及维护 |
24小时值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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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费 |
企业专题培训/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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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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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宣传/培训 |
/ |
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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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宣传 |
/ |
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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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宣传 |
/ |
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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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演练 |
/ |
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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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检测费 |
各河道水库起讫点断面及重要排口,每月开展1次例行检测,主要检测因子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 |
26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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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费 |
省控、市控、化工类企业厂界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监测费: 每季度暂定1次,每次18个企业100个点位,检测因子: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等。 |
1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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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涉气企业重点企业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监测费: 每季度暂定1次,每次60个企业80个点位,检测因子: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等。 |
8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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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检测费: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水、气(包括餐饮油烟)、噪声、土壤等应急监测,检测因子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每次至少2个点位 |
2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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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元(投标总价=合价各项合计) |
报价要求:
1、监测费服务内容按单次费用总和报价,即单次费用总和=单次省、市、化工类企业环境质量监测费+单次重点涉气企业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监测费+单次应急检测费。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00万,服务期限1年。报价为完成本次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施工费、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以及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
五、其他要求
(一)人员配备要求:
学历/职称 |
岗 位 |
人员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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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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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
环保专业工程师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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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
环保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环保工作满2年,以毕业时间计算) |
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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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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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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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所有人员要求必须真实有效。除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后进场服务前供采购人核查,若发现所配备人员有不符合条件的,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更换人员。 |
该项目配备人员须24小时待命,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设置固定办公地点需在肥西经开区辖区内,1名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具体联络、执行工作,统筹处理日常事务,夜间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处置投诉和应急工作,2名专业技术人员须在肥西经开区生态环保局驻点办公。因工作的特殊性,本项目女性不得超过2人(主要从事内勤工作)。
(二)提供环保政策解读及法律咨询服务。掌握国家最新政策,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动态,及时准确提供决策服务。结合区功能规划、管理政策等区域特色政策规范,构建环保专业咨询平台。
(三)提供环境问题诊断及综合整治方案服务,必要时需邀请行业领域专家。协助主管部门对园区及企业进行环境现状评估,帮助园区排查风险隐患,规范企业环保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控建议和整治方案。
(四)检测单位要求:投标供应商或其分包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须具有CMA资质认证证书,签订合同后须将CMA资质认证证书提交采购人审核,并确保服务期内可随时响应采购人提出的应急监测要求。如果不能按要求提供或经审查、验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规处理。
(五)因本项目需开展工业企业巡查、夜间巡查等工作,中标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4辆巡查车辆,在肥西经开区辖区内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其中2人固定在管委会办公室),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因工作需要投入的人员加(值)班、办公设备、检测设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解决,确保工作正常开展。项目需配备无人机、雨污管网潜望镜、管道闭路电视检测系统、风速仪、执法记录仪、录音笔、摄像机、电脑、彩色打印机、复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六)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各项内容未经购买服务方许可不得擅自变动,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