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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经开区第三方治理(环保管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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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10220001573882 发布时间:2024-10-22 文档页数:65页 所需下载券:10
邵阳经开区第三方治理(环保管家)项目

采购需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

序号

包名称

分项项目名称

(条目号/品目名称)

是否接受进口设备

数量

交货要求

备注

时间

地点

1

邵阳经开区第

三方治理(环保管家)项目

C19990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1批

365日历天

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

2、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谈判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响应无效

 

第二节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邵阳经开区第三方治理(环保管家)项目

二、项目情况

项目预算:38万元,最高限价:38万元。

服务周期及要求:365日历日

服务地点:邵阳经济开发区

三、服务内容:

第三方治理服务应致力于促进园区及入驻企业的环保合规和绿色发展。服务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协助园区进一步完善园区环境信息平台

协助园区收集和整理环境信息平台所须的相关信息,维护园区环境信息平台正常运行。区环境信息平台所须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概况及运营动态信息。

2.入驻企业基本环境信息(地址、行业类别、投产日期、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情况、排污许可证信息、企业联系人信息、主要原辅材料、工艺流程、产排污环节、主要污染物、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信息、危废产生与处置信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信息等)。

3.入驻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废水、废气、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噪声、能耗、碳排放、水耗等动态信息,通过在线监测数据实时更新,或通过人工监测、核算、填报等方式定期更新,企业超标排放实现自动报警)。

4.园区环境质量信息(园区空气质量等信息,园区空气质量超标实现自动报警)。

5.园区环境与能耗动态信息(在企业信息基础上生成园区各类污染源排放清单,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能耗等重点目标进展状况)。

6.园区环境管理空间信息(通过地理信息系统显示企业位置、雨污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环境风险点、公共管廊、周边环境敏感点位分布,以及园区规划环评中提出的生态空间、产业控制带等管控要求)。

7.建立园区环境档案信息调度和信息平台动态更新机制。

8.协助园区完成园区环境信息平台与园区经济、安全生产等信息平台的对接或整合,并应根据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求,实现与政府在线监测等平台对接。

(二)开展入驻企业环保状况调查

至少每年1次对入驻企业环保状况开展全面调查,对问题较大的企业组织专家会诊,并提出整改要求。

调查要点。对于持有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对照许可证要求,结合现场调查,查验环境管理台账及执行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并参照《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技术规范》等,调查许可证或执行报告未载明的其它情况。对于暂无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可参照《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相应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及《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技术规范》等,调查相关情况。调查技术要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自行监测情况、环境管理台账情况、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信息公开情况、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其它情况。对园区企业进行排污许可调查,要求出具每个企业要素齐全的现场调查记录,汇总所有调查结果并进行分析评估,出具《邵阳经开区企业排污许可调查年度报告》。

2、指导整改。根据调查情况,对照环保法规和标准要求、清洁生产要求等,编制针对各企业的整改反馈单;按需要对周边水体污染问题、环境敏感点分布等开展分析,反推园区企业环境问题及措施建议;根据调查情况,参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等,结合专家评议等方式,协助开展企业环境风险评估与分级工作,提出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管理建议;对照规划环评和有关法律法规等,发现因环保违法违规问题应关停、搬迁、改造、取缔的企业,向园区提出相关名单及理由;编制园区入驻企业环保状况调查报告,应包括园区基本情况、入驻企业环保现状调查结果、主要环境问题与对策建议、重点污染源筛查结果、重点风险源种类及分布、企业环境风险分级、下一步环境管理建议等;在调查基础上,制定计划开展整改复查与日常巡查。调查中发现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还可由园区督促其加强日常自查,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日常巡查时,可按照重点企业、一般企业、非重点企业分成A、B、C三类,确定不同的巡查频次和深度,可分别按每季度一次、半年一次、一年一次进行巡查;结合调查,协助建立和维护企业环境档案。调查计划、调查报告、复查巡查记录等档案至少保存2年。

对园区履行了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或报告表审批手续的项目进行环评批复文件要求落实情况调查,要求出具每个建设项目要素齐全的现场调查记录,汇总所有调查结果并进行分析评估,出具《邵阳经开区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调查年度报告》。

对园区完成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手续的项目进行调查,要求出具每个建设项目要素齐全的现场调查记录,汇总所有调查结果并进行分析评估,出具《邵阳经开区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手续调查年度报告》。

(三)根据园区需求,开展园区环境基础设施的环保巡查

根据园区需求,开展园区环境基础设施的巡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废水集中处理设施

对园区废水收集和处理实施一体化、精细化管理。实施“污水处理厂+管网+泵站+企业”系统治理,形成园区排污、治污监测信息“一张网”,园区排污和园区水环境“一张图”,解决统一管理难、监管难、排污与治污脱节的问题,形成“全链条”式统一管理。巡检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对于相关设施的运行监查、台账审核、在线检测、排污口巡查等;巡查记录及相关台账及时上报,异常情况根据园区意见,协助增加巡查频次。对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开展调查,汇总所有调查结果并进行分析评估,出具《邵阳经开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调查服务年度报告》。

2、雨污水管网设施

(1)隐患排查。对于新建管网,基于园区水质情况选取合适材料等方面提供专业建议,协助园区制定管道建设的初步方案;对于现有管网,配合建设和规划部门进行管网巡查,协助园区修订管网图;对于企业违规排入管道的情况,协助园区对管网采取不定期分段式排查抽检策略,发现异常浓度后就近溯源。

(2)对于雨污分流建设和改造提出合理建议,协助园区制定雨污分流建设和改造的初步方案。

3、危险废物集中式暂存设施

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及2023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要求,协助园区开展危险废物集中式暂存实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提出建设和优化的基础方案;并按照环保有关要求协助园区提供实施收集、贮存、转运的合理化建议。按上级要求开展园区企业危险废物大排查大调查工作,要求出具每个企业要素齐全的现场调查记录,汇总所有调查结果并进行分析评估,出具《邵阳经开区危险废物大排查大调查年度报告》。

4、协助园区建立工业固废收集、转运、再利用体系评价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种类、分布等,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及2023修改单)等要求,协助园区开展工业固废收集贮存转运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建立工业固废收集转运体系,并按照环保有关要求实施收集、贮存、转运。结合园区产业链接循环化改造,加强工业固废在园区内外的综合利用。

5、其它设施

协助园区开展集中供热、新能源设施等其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定期巡查,提出合理建议。

(四)协助园区环境管理制度建设

1、协助编制环境管理与服务手册协助编制《园区环境管理与服务手册》(按需更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区环境管理基本制度、园区绿色发展规划或方案、园区环保工作计划、园区环境服务介绍。

2、协助开展环境档案管理

协助园区参照生态环境部“一园一档”(针对省级以上园区)等有关要求。同时,协助管理其它环境档案、入驻企业环境档案、园区环境档案、协助企业办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3、编制生态环境管理2024年度自评估报告

对园区资料进行整理、分析,编制《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XXXX年度自评估报告》,组织专家初审及修改完善后提交至省、市相关部门,确保通过省市相关部门现场抽查核查和资料审核。

4、协助园区编制环保信用评价自查总结报告

协助园区完成《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环保信用评价自查总结报告》工作,力争获评环保信用园区。

(五)开展环保培训宣传

针对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企业相关管理人员等,组织开展环保培训宣传,可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解读(每年1次以上的集中式专题讲座,并负责平时上门问询的现场解答);

2、企业典型环境隐患分析和常见问题解答(每年1次以上的集中式专题讲座,并负责平时上门问询的现场解答);

3、企业环境违法案例解析(每年1次以上的集中式专题讲座,并负责平时上门问询的现场解答);

4、环保知识讲座和互动活动(每年1次以上的集中式专题讲座,并负责平时上门问询的现场解答);

5、园区环境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等(每年1次以上的集中式培训,并负责平时上门问询的现场解答)。通过排查后归纳总结园区环境问题,及时制定相关培训主题,开展业务培训。

6、在国家、省、市级媒体发表园区环境管理、环境保护、典型案件执法等方面宣传报道(市级或以上媒体每年不少于6篇)。

(六)协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投诉

1、可参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协助开展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2、协助园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投诉,结合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园区环境信息平台数据、环境档案等,并根据需要开展环境监测和溯源分析,提出应对建议。(应急监测费用另行计算,不包含在其中。)

3、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园区和相关企业向事件影响群体、投诉群众等给予客观的解释说明。

4、根据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的相关要求,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协助园区补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突出短板,最大限度削减重污染天气污染物浓度峰值和缩短重污染天气持续的时间,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和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程度,指导企业做好错峰生产和限产减排方案制定工作。

5、按照《湖南省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根据园区实际情况,拟定园区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方案,协助园区做好环境应急物资储备。2024年11月底前,协助园区至少进行1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七)其它

1、协助园区应对环境管理要求,如承担污染源普查技术支持、对入驻企业排污许可申报进行合规性审核或第三方核查、协助园区开展企业排污总量核算和环境保护税核算工作等。如第三方治理环保服务单位同时作为园区污染源普查或排污许可核查单位,可与入驻企业环保状况调查相结合。

2、对入驻企业及红旗河开展监督性环境监测。根据园区生态环境分局制定的年度监督性监测计划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计划见附件)。汇总园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出具《邵阳经开区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

3、协助园区创建责任单位按照《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274-2015、《绿色园区评价要求》《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评价办法》等争创生态型园区。

4、在企业准入审批过程中向园区提供环保咨询,提出是否应入驻、位置布局等建议,实现绿色招商。对园区履行了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或报告表审批手续的项目进行环评批复文件要求落实情况调查,要求出具每个建设项目要素齐全的现场调查记录,汇总所有调查结果并进行分析评估,出具《邵阳经开区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调查年度报告》。

5、及时追踪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政策、标准,向园区及入驻企业提供环境政策咨询服务;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环保技术咨询与评估等。

6、根据相关规定及技术要求向园区提供其它咨询服务。

7、本章节,即“园区第三方治理服务内容与要求”章节中,所提及的所有文件,在服务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有更新,必须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四、服务团队要求

治理服务单位基本要求

(一)专业人员

★1、为园区提供第三方治理环保服务的单位应有5)以上熟悉环保法规政策、具有环保相关工作经验的专职人员。其中,应有2(含)以上具备环保类高级技术职称或持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环评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且从事环保相关工作满3年的专职人员。

2、对专业技术人员应建立专业技术档案,定期参加环保相关继续教育。应保留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的选聘、岗位培训、考核和评价的记录。

(二)内部管理

1、应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管理文件。有明确的人员职责分工,提供第三方治理环保服务时应指定1名质量负责人,能对服务质量和进度进行有效控制。派驻1名环保类高级工程师或注册环评工程师、1名环保专业工作人员在园区工作,负责日常咨询服务、初审(项目准入、排污许可证、环评、验收)等日常工作,由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管理及考核。

2、应建立合同期内的服务内容清单和档案,并对服务绩效进行自评估。

3、应保留相关资料和记录备查,记录应及时、准确、完整。遵守保密约定,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工作服务方案,工作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人员配置、服务期规划、对项目的难点问题分析及其解决方案、质控方案;工作服务方案未按要求提供的或所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符合性评审视为不通过。

2、成交商应满足湖南省关于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单位管理、考核等相关文件要求,并接受上级监督考核。

五、服务期限:

服务时间要求:365日历天

六、成果要求

1、按照采购合同及采购清单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间节点要求提供成果。对于此类项目验收,国家、省级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认定,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合同价款的支付标准

1.1、付款人: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2、付款方式:合同金额的总额90%分四期支付,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中30%,其余部分分三次按季度支付20%。中标经费总额的10%作为绩效考核经费,每年进行一次考评,根据考评得分进行计算。

八、考核要求

依据本项目的采购服务内容与要求及考核标准每年对服务质量进行考评,按100分制进行计算,考评在90分以上,不扣减费用;考评结果低于90分的,每扣1分,扣减考核经费的1%;考评结果低于60分的,扣除全部考核经费,且不得再参与邵阳经开区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项目招投标。成交供应商在服务周期内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对一些突击性任务或重大迎检活动应积极参加和配合,主动完成突击任务,如在迎检活动中,由于成交供应商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扣减考评分10分。

以上服务工作如超额完成,配合园区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外的工作任务,或通过努力为园区争取到相关荣誉等,由园区视具体情况加分。考核扣分与奖励加分相冲抵后为最终得分。

九、其他说明及要求:

9.1、项目实施中,成交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针对客户提出的数据和成果问题在2小时内赶到客户现场响应客户要求。

9.2、中标人不得将项目的任何一部分转让(转包)给第三方。根据园区环境管理的技术特点,可聘请专业技术对口的技术员、工程师或专家进行联合服务。

9.3、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或中标人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服务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服务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9.4、中标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凭空杜撰,对成果性文件一切信息承担保密义

务与责任,本项目的所有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得移作他用及二次开发;任何私自发布、发表、泄露文件、方案、数据、成果都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处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书。

9.5、中标人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本项目质保期壹年,项目服务结束后叁年内,中标人应配合做好各类检查、交流,配合做好成果分析和应用研究。

9.6、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对服务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评价,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审核、核查、评估和验收。

9.7、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高优效的服务。投标人依据本项目所投包号实施需求及目的自行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投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但不仅限于服务人员劳务费、通讯费、劳保福利费、办公费、企业利润、企业税金等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服务等的全部费用)以及采购文件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损失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投标人应根据以上费用综合考虑报价。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十、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用“★”符号标明的条款(包括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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