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和预算金额
按照《江苏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工作方案》总体部署,2021年在全省设区市、县(市)全面部署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构建“横向一体化、纵向集中化”预算管理体系,为进一步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供重要支撑。全省于2021年7月1日全面上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板块”和“绩效管理板块”,2022年1月1日全面上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板块”。
为便于我省各地财政部门做好此次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上线实施工作,江苏省财政厅编制了《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服务工作量参考标准(第一部分)》,本次镇江市润州区财政局进行的实施服务招标活动就是依托于此项省厅指导意见进行。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5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二、建设内容
1、结合地方工作实际,按照省厅要求编制地方《实施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手册》。
2、完成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业务需求梳理,编写《需求规格说明书(两类)》,和省信息中心协调,进行初始资源配置和基础数据导入,系统初始化和试运行测试。
3、完成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部署上线。
4、负责对当地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等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5、完成现有系统的非税、工资统发等系统模块和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衔接,数据提取,系统改造。
三、建设目标
本次项目的目标是严格按照江苏省财政厅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工作要求,并结合镇江市润州区财政局业务管理现状,建成一套符合镇江市润州区财政局财政工作要求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
四、业务需求
1、基础信息管理
基础信息管理是支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转的基础和前提,通过对各类基础信息进行统一的管理,提供各业务环节对基础信息的共享共用,保证一体化系统中基础信息来源的一致性,便于统一控制要素和开展联动分析。
按照财政部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基础信息主要包括:单位信息管理、人员信息管理、资产信息管理、支出标准管理、绩效指标管理、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管理、会计科目管理、政府非税收入项目信息管理、政府采购基础信息管理和账户信息管理等。
2、项目库管理
项目库管理主要是明确项目库管理框架,规范预算项目的分类,以及各类项目的管理流程、管理规则和管理要素等。将预算项目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全部预算支出都以预算项目的形式纳入项目库,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项目库常态化开展项目谋划、项目储备工作,预算编制时根据项目排序从储备项目中选取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动态记录和反映项目预算下达、预算调整调剂、预算执行等情况,项目结束和终止时要予以标记。
3、预算编制管理
预算编制包括部门预算、转移支付预算,汇总形成政府预算。为提升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提高预算编制效率,预算编制分为“二上二下”,每个环节各有侧重:一上预算申报、一下预算控制、二上预算细化、二下预算批复。为了强化上下级预算的衔接,下级将上级下达的全部转移支付编入预算,自上而下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自下而上编制汇总政府预算,确保上下级转移支付预算严丝合缝,逐步减少代编预算。
4、绩效管理
依据财政部及全省业务规范,对现有预算绩效管理业务进行梳理,重点梳理绩效基础信息(包含绩效指标信息、专家信息、案例信息、政策法规信息和问卷信息)、项目绩效管理(包含项目事前评估、绩效目标填报、项目事中监控和项目事后评价)、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包含部门整体目标填报、部门整体跟踪和部门整体评价),政策绩效管理、评价和评价结果运行情况、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绩效目标批复及公开等。
5、预算批复与公开
依据财政部及全省业务规范,结合本地实际业务需求,确认预算批复及公开内容、报表格式、取数规则及取数口径等。包括政府预算批准管理、部门预算批复管理、政府预算公开管理、部门预算公开管理。
6、预算调整调剂
预算调整是预算变更的一种情形,特质需要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变更,除调减重点支出情形外,不包括预算支出结构性的变更。为了充分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果,预算执行中根据经济社会形式的变化,在不引起预算总支出变化的情况下,有时需要在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项目之间进行资金调剂。因此预算调整调剂功能主要起到对预算指标进行增加、变更、删除等的作用,包括了与预算系统的衔接和转指标、上级转移支付指标的管理、预算总指标的管理、科室指标的管理、单位可执行指标的管理、单位预算调整调剂的管理。
7、预算执行管理
预算执行是预算经过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后进入具体实施的阶段,是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围绕实现国家预算目标组织收入、保证支出,并对收支运行进行全程监督的总称。预算执行具体包括:预算指标账管理、计划管理、支付管理、动态监控维护、银行账户管理等。
8、会计核算管理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会计核算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非税资金会计核算、社保基金会计核算及其他专户会计核算。
各类会计核算是指财政部门按照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对政府财政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的工作。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等会计信息,反映政府财政受托责任履行情况。
本次项目实施需要实现上述各类会计核算,包括建账、初始化账务、期初数迁移、账簿报表制作等。
9、报表定义
根据各地财政管理及业务需要,确认报表取数规则和取数口径,提供报表定制服务;主要有财政用报表、部门用报表、单位用报表各类数据分析报表,通过报表提取系统业务数据在前台展现,供财政或部门单位分析使用。
10、数据迁移
整合梳理本地财政现有基础信息及项目信息,清洗形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所需数据,并对迁移后数据进行检查调试,确保迁移数据质量可靠准确,最大程度上减少预算单位录入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11、系统对接
按照我区财政管理业务要求,梳理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区级财政信息系统合理对接需求,将对我局其他业务系统作必要的改造。为此,实施服务团队需要配合做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我局财政其他业务系统的对接。例如:
1)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区财政的非税系统、工资统发及单位核算系统数据对接。
2)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电子凭证库对接联调。
3)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代理银行的业务联调。
4)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人民银行的业务联调。
五、 实施要求
1、实施方案
实施方应提供完整的实施方案,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事项都有清晰的认识,对本地与省厅系统差异有充分了解,系统初始化、测试、试运行、工期安排等工作计划合理,能够清晰反应项目实施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等要求。
2、实施周期要求
合同签订2个月内“预算编制及绩效管理”板块上线运行,2022年1月1日“预算执行”板块上线运行。
3、培训要求
实施方应结合本地实际业务,编写适用于本地的实施方案及实施手册,规范实施工作流程。财政和单位用户培训,对财政用户,预算单位用户进行软件操作培训。包括在全省标准版本培训资料基础上进行完善、编写本地用户系统操作手册及培训课件、培训租户环境准备、现场培训与操作指导。
六、 服务要求
1、本地化要求
实施方必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能够为我局提供本地化驻场实施服务。
2、人员要求
实施方应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6人的实施服务团队,驻场实施人员不少于2人,以保障我局推进使用省厅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
3、日常服务要求
实施期内,实施方根据用户实际需要,通过现场服务的方式为采购人提供技术保障支撑。可采用通过电话、微信、QQ、上门服务等多种支持方式,为预算单位提供技术支撑,服务时间为7*24小时。驻场实施人员需严格遵守我局相关管理制度,定期提交项目进度报告等。
4、应急服务要求
提供系统应急服务,主要包括:
为降低系统运行风险,在系统上线或更新前需提交应急事件处理方案,用于应对系统上线或更新后的问题处理。
为保障业务高峰期内系统平稳运行,需根据财政业务周期性特点,加大服务保障力度,增加驻场服务,以缓解业务高峰期间的系统压力风险。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额50%,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支付合同额30%,验收合格后付清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