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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粪污处理数字化监管应用场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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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9150000178957 发布时间:2021-09-15 文档页数:77页 所需下载券:10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粪污处理数字化监管应用场景项目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 概述

1. 此份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所有条款的具体说明及技术要求,投标供应商需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对本次采购的服务(货物或工程)进行报价。

2. 现场踏勘:各投标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以获取本次投标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投标供应商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投标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3. 投标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内容和合同(基本要求、价格和服务)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 在报价之前,投标供应商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投标供应商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招标人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6.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7. 鼓励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二、 项目背景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收入水平的快速提高,人民对畜禽,肉产品的需求量也迅速增加,这激发了农村畜禽养殖业的发展,伴随养殖规模扩大,数量激增,集约化、规模化畜牧养殖业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我市每年畜禽粪便生产量约为50万吨、养殖环节病死动物产生量为200吨。

浙江全方位深化政府数字化转型,通过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现代政府,让政府服务方式从“碎片化”转变为“一体化”,群众、企业办事从“找多个部门”转变为“找整体政府”,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促进政府履职和政府运行形成即时感知、科学决策、主动服务、高效运行、智能监管的新型治理形态。

三、 建设目标

建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粪污数字化监管服务应用,此项目所产生的数据遵循省级数据共享交换标准规范,实现数据采集、清洗、转换、挖掘及交换和共享等功能,实现与省级业务平台和瑞安大数据局互联互通。

采用“1张图+2应用场景”,围绕病死猪监控、保险赔付、车辆运输调度、无害化处理监控、粪污监管、粪污预警、粪污循环再利用等环节业务流和数据流,运用数字化手段,通过多跨协同,打破数据壁垒,使用浙农码建立一户一码,归集全部信息,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粪污监管全程、闭环的数字化服务管理模式,通过病死猪无害处理、粪污监管二大场景,推进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粪污数字化监管,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

四、 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

(1) 总体架构

总体架构图表

1. 基础设施层

依托政务信息平台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存储资源、计算资源、网络资源。在本项目建设中不再新增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2. 数据采集层

数据采集层,包括瑞安农业农村局已建系统的数据汇聚,养殖场及无害化处理中心数据、移动端及Web系统数据、物联网及视频监控数据、ETL采集清洗转换的数据资源进行等其他来源数据的采集,并提供多种采集方式,以满足数据接入单位不同IT系统特定现状的数据采集需求。

3. 信息数据资源层

本层主要实现瑞安农业数据资源体系的建设,围绕瑞安大数据管理中心、农业农村局、企业主体的数据资源进行梳理,制定数据采集与应用标准、组织规划,对采集的所有原始数据进行梳理,形成各项数据资源主题库。

4. 应用支撑层

本层主要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粪污处理的大数据处理环境的建设,提供数据管理组件、服务管理组件、数据处理组件、模型算法组件、可视化组件、大数据挖掘分析、数据共享交换组件等,通过建立灵活可扩展、协调高效的应用支撑环境,为上层应用提供多样化的基础支撑服务。

5. 应用系统层

应用系统层是实际应用系统的建设层,通过支撑层的相关整合机制的建立,将实现应用层相关应用系统的有效整合,通过统一化的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管理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应用系统层是应用场景建设的重要部分,包括无害化处理子系统、粪污处理监控系统、移动端、无害化及粪污处理一张图等。

6. 系统对接

应用场景建设符合浙江省信息化建设规范,需要移动端对接浙里办、所有养殖场对接浙农码、并且对接省厅平台,数据对接至瑞安农业农村数字化管理系统、瑞安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1) 技术架构设计要求

应用场景从技术架构设计上保证先进性和可扩展性。应用场景采用基于X86硬件的全分布式架构,可按需方便地进行水平扩展(Scale Out)和弹性伸缩。应用场景由多个可插拔的独立系统组成,系统间松耦合,采用标准服务化接口进行互通。除必选系统外,其它系统可根据需要灵活选择和独立安装部署。

技术架构由数据源、数据采集层、数据存储处理层、数据挖掘分析层、数据共享服务层等部分组成。

数据源:数据源是大数据平台涉及的各种类型的数据源,包括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

数据采集层:通过目前主流的数据采集工具和技术,比如ETL、接口数据库直连等将数据源的数据汇聚到大数据平台。

数据存储处理层:通过存储技术框架和数据服务总线实现数据汇聚后的数据仓库的建立、主题库、历史数据、分析数据等数据的管理、存储。

数据挖掘分析层:通过采用目前主流的HADOOP生态圈的技术及流处理技术结合聚类、回归、随机森林、时间序列等算法完成数据的挖掘分析和实现数据的实时、非实时计算。

数据服务层:通过采用容器、分词、搜索引擎、统一服务认证、微服务等技术和框架,完成数据的交换和共享有力的支撑,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粪污处理数字化监管应用场景的建设。

(2) 项目建设内容

1. 数据规范与服务

(1) ▲须实现与省级平台、瑞安大数据中心打通数据渠道,贯通数据交互渠道,提供瑞安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粪污基础数据,对接所需的费用有中标供应商承担,如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法实现对接,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 数据标准化: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基础数据归集规范(第1批)》(试行)的通知》的内容及温州大数据平台的数据规范进行场景建设,对应用场景产生的无害化处理数据、粪污处理监控数据以及采集的省厅平台、浙农码等平台的数据进行关联,实现数据标准化,所有的元数据设置都需符合省市数据共享平台的标准及规范,使应用场景数据能够无缝对接。

(3) 数据资源对接服务

①应用场景服务的对象为主要包括政府部门、涉农企事业单位、农户、科研机构、社会公众等。针对各用户主体要求设置对应的访问操作权限、数据安全管理策略。支持公众用户提出的需求申请和建议反馈信息进行管理维护,同时对数据资源开放的综合使用情况进行监控管理。

★②能够与其他系统进行对接,主要提供数据文件、API、微应用三种方式的共享。能够实现省厅的无害化处理平台的数据上报需求、实现温州大数据局的数据共享需求。

2.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粪污处理数字化监管一张图

★集成增加无害化处理分析预警服务、粪污处理监控预警服务。

(1) 无害化处理情况监测一张图

①养殖场分布图

养殖场分布图实现对生猪规模养殖场信息的集成展示,并集成视频监控,监测养殖场实时情况,并且设计开发符合浙农码建设要求,采用分色显示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状态。

②死因分布图

通过GIS地图展示瑞安市生猪规模养殖场目前病死猪的数量分布情况,以直观的图表方式展示,同时可实现预警功能。

3 区域处置分布图

通过GIS地图展示瑞安市各乡镇病死猪处置信息及分布情况,并可通过时间区域等维度进行分析。

4 无害化处理车辆监控图

通过GIS地图实时监控全市无害化处理中心车辆运行情况,并可实时查看运输车辆的行驶状况、司机情况等。

(2) 粪污处理情况一张图

①粪污处理设备情况监测

通过GIS地图展示瑞安市生猪规模养殖企业的粪污处理设备分布情况和基本情况。

②粪污处理情况预警及处置

实时监控瑞安市生猪规模养殖场粪污情况,通过视频监控设备和智能装备查看粪污处理情况,实现提前预判和报警,采集多渠道方式体系养殖场及时处理,并且设计开发符合浙农码建设要求,采用分色显示养殖场粪污设备的使用状态。

3 粪污资源再利用分析

全面掌握全市规模生猪养殖场粪污再利用情况,并可通过多维度分析各生猪规模养殖场具体情况。

4 粪污处理车辆监控图

实时监控全市粪污处理中心车辆情况,并可实时查看运输车辆的行驶状况、司机情况等。

3.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粪污处理系统

(1) 基础信息管理

对全市生猪规模养殖场基础信息,无害化处理中心车辆信息,司机信息、乡镇农办信息进行采集及维护管理。

(2) 无害化处理服务

①无害化处理任务调度

无害化处理中心根据瑞安市各生猪规模养殖场提出的无害化处理具体信息进行调度,结合无害化处理中心情况合理安排车辆和司机,进行有效调度。

②无害化处理车载监控

实现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输车辆的实时监管调度,通过车载视频监管实现收运过程可视化管理,杜绝收运过程中发生倒卖、遗漏、丢失等情况的发生。

3 无害化处理电子台账

对养殖场及无害化处理中心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形成电子台账。

4 无害化处理分析预警处置

规模生猪养殖场病死猪情况分析

通过多种类型图表对规模生猪养殖场病死猪情况进行展示,并可通过多维度对病死猪情况进行分析。

规模养殖场病死猪储存冷库容量预警处置

通过对各养殖场冷库容量及库存情况监测,并可实时预警,提醒养殖场管理者进行处理。

生猪非正常死亡监测

监测全市非正常死亡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情况。

无害化处理中心生猪来源分析

分析病死猪来源情况,并可向下详细分析具体关注养殖场病死猪情况及病因的关联信息。

已移交任务分析

分析车辆移交转运任务的详细信息。

(3) 粪污处理服务

①粪污处理设备管理

实现瑞安市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所有粪污处理设备的管理,包括基本信息和使用情况。

②视频监控管理

关联粪污处理设备,为处理设备添加视频监控设备,规模养殖场和监管部门能够通过视频实时监控粪污处理设备运行情况。

3 液位仪管理

通过液位仪监控粪污存储设备,实时查看存储量,并可实现实时预警。

4 粪污转运调度

粪污处理中心根据瑞安市各生猪规模养殖场提出的无害化处理具体信息进行调度,结合粪污处理中心情况合理安排车辆和司机,进行有效调度。

5 粪污处理车载监控

实现对粪污处理中心运输车辆实时监管调度,通过车载视频监管实现收运过程可视化管理,杜绝收运过程中发生倾倒、遗撒等污染情况的发生。

6 粪污处理电子台账

对养殖场及粪污处理中心的粪污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形成电子台账。

7 粪污资源再利用信息推送

为粪污处理中心、养殖场管理人员和有机肥需求方提供线上供需对接渠道。

8 粪污处理监控预警处置

通过视频监控、液位仪等设备监控各个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超出预定阈值进行预警,通过多渠道讲预警信息推送至养殖场的管理人员进行及时处理。

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预警及处置

监测瑞安市生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情况,并进行实时预警。提醒养殖场管理管理人员及时处理。

粪污处理监控

通过GIS地图,通过各个养殖场的视频监控设备,实时查看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运行状态信息。

粪污量及再利用量

通过多种类型图表展示瑞安市生猪规模养殖场粪污量及处理量,并实现多维度分析。

再利用有机肥分析

实现粪污处理中心及瑞安市各生猪规模养殖场再利用有机肥的多维度分析。

4.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粪污处理数字化监管移动端

★须部署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粪污处理数字化监管移动端(以下简称移动端),对接浙里办、浙农码。主要面向规模养殖场、乡镇、保险公司、无害化处理中心、粪污处理中心、环保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肥料需求方等。

(1) 养殖场

养殖场管理人员可通过移动端,对病死猪无害化及粪污处理过程管理;实时查看视频及预警数据;并实现养殖场能繁母猪、粪污处理设备、再利用有机肥的管理。

(2) 乡镇

乡镇农办的人员,查看养殖场无害化处理信息。

(3) 保险理赔

保险公司理赔员可以通过移动端处理养殖场的无害化处理理赔申请,查看无害化处理的详细内容,获得相关数据,并完成理赔程序。

(4) 无害化处理中心

无害化处理中心人员通过移动端对病死猪运输情况、入库存储情况、出库处理情况进行管理。

(5) 粪污处理中心

粪污处理中心管理人员通过移动端对粪污运输情况、处理情况、有机肥利用情况进行管理。

(6) 环保监管部门

接受规模养殖场粪污预警信息,督办养殖场及时处理。

(7) 无害化处理服务码

养殖场、无害化处理中心、保险公司、农业农村局、乡镇、公众等用户通过扫描无害化处理服务码,获得不同角色的无害化处理相关服务及信息。

(8) 粪污处理监控码

公众、养殖场、农业农村局等监管部门通过扫描粪污处理监控码,可获得不同的粪污处理相关服务及信息。

(9) 信息推送

通过浙里办等多渠道及时推送无害化及粪污处理相关预警信息等,推送再利用有机肥给需肥主体。

一、 物联网及视频监控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具体参数

数量说明

数量

单位

1

视频感知系统

1. 600万1/2.9英寸CMOS;

2. 最大分辨率3072×2048;

3. ★最低照度彩色:0.001 lx,黑白:0.0001 lx。(提供公安部有效检测报告)

4. ★红外补光距离不小于150米。(提供公安部有效检测报告)

5. 通用行为分析绊线入侵;区域入侵;快速移动;物品遗留;物品搬移;徘徊检测;人员聚集;停车检测;人脸检测;

6. 视频压缩标准H.265;H.264H;MJPEG;

7. ★支持五码流技术,五码流可同时输出,主码流最大3072x2048 @20fps,第二码流最大704x480@60fps,第三码流最大1920x1080 @60fps,第四码流最大704x480@60fps,第五码流最大1920x1080 @60fps。(提供公安部有效检测报告)

8. 支持ROI,SVC,SMART H.264/H.265,灵活编码,适用不同带宽和存储环境

9. ★支持智能编码功能,摄像机开启智能编码后,码流节约1/2。(提供公安部有效检测报告)

10. 宽动态120dB;透雾功能支持;

11. 报警事件网络断开;IP冲突;非法访问;移动检测;视频遮挡;场景变更;

12. 电压异常报警;区域入侵;绊线入侵;物品遗留;物品搬移;人脸检测;人员聚集;徘徊检测;快速移动;停车检测;

13. 接入标准ONVIF;GB/T28181;CGI;

14. 供电方式DC12V;

15. 防护等级IP67。

30家规模养殖场,每家5套设备;病死猪冷库一个、干湿分离设备一个、沼液沉淀池或异位发酵床集污池一个、养殖场出口(出猪口)、入口各一个

150

2

超声波液位仪

1. 防护等级:IP65;

2. 测量变量:物位/距离;

3. 测量范围:

0~5m/0~10m/0~15m/0~20m/0~30m

4. 测量精度:±0.5%FS;

5. 分辨率:1mm或0.1%FS(取最大值);

6. 温度补偿:自动温度补偿,具备温度校准功能;

7. 工作环境温度:0~50℃;

8. 存储环境温度:-20~70℃;

9. 相对湿度:(10~85)%RH(无结露);

10. 语言:中文/英文;

11. 电流输出:4~20mA可设定对应物位/距离测量范围,最大

负载500Ω,输出精度0.2%FS

RS485数字;

12. 信号输出:隔离式,Modbus-RTU通讯协议(选配)

13. 触点输出:2路独立可设定高/低点(Hi/Lo)的常开触点,

14. 触点容量250VAC 3A Max.(选配)电源供应14~28VDC

85~305VAC,5W Max,50/60Hz(选配) 产品模块化可分解,便于维护;

15. 液晶点阵汉字/英文显示,操作简洁。

30家规模养殖场,每家1套

30

3

4G网关

全面支持移动、联通和电信的4G网络数据传输设备,实现了串口与服务器之间的双向、透明、无线传输,物联网智能网关(4G DTU)具有使用简单可配置远程维护等特点。

30家规模养殖场,每家1套

30

含3年流量费

4

超声波液位仪施工维护费

含杆件、立杆2.5m,立杆费用及支架安装,市电接入等辅材,设备的安装调试,三年定期维护

30家规模养殖场,每家1套

30

5

北斗导航设备

双模、北斗定位、车载监控,含3年流量费

5辆车

5

6

智能耳标

定位、测温、运动量监测等

4000头能繁母猪+示范场1家5000个

9000

7

耳标数据监测

数据接收,数据平台上传

根据养殖场能繁母猪栏舍数量得出 

100

 

注:

(1) 以上参数指标可能源自于某一品牌型号产品,请投标供应商选择技术指标达到或优于以上要求的产品进行投标报价。

(2) 上述”标识的参数为重要技术指标,如无法满足,技术商务评分将予以扣分处理,具体以“第六部分 评分办法”为准。“▲”指标为实质性指标,如不满足,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3) 投标供应商须实现摄像头掉线自动提醒功能,以便招标人及时接收与反馈故障信息。

(4) 采购货物的相关配套设备已包含在采购内容中,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予以考虑。

(5) 中标供应商供货时应向招标人提供设备使用说明书等必要的有关资料,产品须符合行业质量认证,具有出厂合格证明。

(6) 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应该真实、全面、完整,应提供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详细阐述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质量、性能、价格、外观、体积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理由和过程),明确设备、材料的具体品牌、型号和数量,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7) 以上技术参数及要求是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说明,如招标文件中遗漏了完工必须具备的设备、配件辅料或服务,请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指出,并提出解决方案供招标人参考;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保证招标人该项目的完整性,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设备、配件辅料或服务导致无法满足招标人正常需求,中标供应商须免费提供。

二、 项目建设周期

1. 项目建设周期:中标供应商须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硬件采购集成及软件建设完成实现试运行,并经招标人初步验收;试运行20日历天后,完成项目整体最终验收。

2. 工期延误:因中标供应商原因,每阶段拖延一天工期,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人支付5000元/天,如延期超过30天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有权没收中标供应商履约担保,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三、 到货、安装调试与验收

1. 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供应商必须派人员到现场与招标人一起开箱检验,按供货清单验收,若有缺少或损坏,中标供应商应立即补足或更换全新同规格产品,并承担相关费用直至使招标人满意为止。设备的存放点由招标人负责提供(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但中标供应商应预先提出设备的保管存放要求。

2. 货物安装地点由招标人指定(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因本项目安装地点分散,投标供应商报价时充分考虑上述情况,自行现场勘察,确认位置等各种因素,取得准确的报价依据,自行考虑相关费用,承担报价风险。

3. 为确保安装调试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要求中标供应商在货物运抵安装现场前3天内,向招标人提供一份详细的安装、调试验收计划和所采用的标准及方法,现场负责人、工程师和参与安装人员的名单,此计划和采用的标准一旦被招标人确认就不得随意更改,否则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4. 货物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网络和电线电缆必须按国家相关标准接入前端设备。中标供应商需按招标人的要求和认可负责设备的就位、安装和调试及试运行工作。在安装过程中,如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建筑结构或其它设备被损坏,中标供应商须负责修理并赔偿全部损失。安装范围包括设备本身及软件系统的安装,安装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安装过程中招标人将对安装质量进行监督。

5. 设备安装就位、校准后,中标供应商应按事先被招标人认可的调试验收计划对设备进行调试,并对设备所标注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测试,测试报告将在设备验收完毕后提交给招标人,但中标供应商应对测试的各种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6. 软件安装测试:要求具有完整的系统测试计划,包括根据用户需求编写,遍及系统全部功能、性能的测试用例,合理的测试方案和测试方法。要求保留完整的测试报告。测试过程要用户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同参与。测试计划要详细描述针对各项测试,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如何参与,如何配合,包括各单位职责和分工界面等内容描述。在安装、配置和测试、调试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应对最终用户技术人员所提出的技术问题,给予满意的答复。所有测试通过后,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进入试运行期。

7. 项目验收

(1) 验收标准

验收主要以招标文件定义的软、硬件技术参数要求为标准,严格按照各项参数要求对相应的硬件、软件及整体平台架构进行验收。

(2) 验收内容

1) 初步验收

在合同设备、材料、软件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启动初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设备的配置;

②功能及各项技术参数指标;

③验收通过后,双方签署验收证书,业务符合上线要求,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

2) 最终验收

系统试运行期为20日历天,如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发生故障或暴露缺陷,中标供应商需进行修复,如20日历天内未完成修复,试运行期顺延,直到遗留问题解决。

在试运行期间,一方面要提供足够的培训和技术支持,保障用户能够正确的理解和使用系统,另一方面,要根据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用户需求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系统。项目在达到了全部规定要求,中标供应商在提交全部相关文档、报告、代码等交付物的前提下,可以向招标人提出项目最终验收的申请。

招标人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意见,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中标供应商必须更换设备,并负担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8. 中标供应商在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和验收期间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及其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 售后服务

1. 免费质保期限:整体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中标供应商提供至少3年硬件设备的免费质保期,至少1年软件部分的免费运维服务(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中标供应商或厂商本身承诺的免费质保期限高于标书要求的则按照中标供应商或厂商承诺执行。在质保期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合同内的所有产品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上门服务。质保期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维服务、系统备份、故障检测、安全服务、主要应用软件系统维保服务、数据采集更新、系统问题修复、数据修改、程序性能调优、硬件设备日常运维、信息化建设咨询、定期巡检等。质保期满后软硬件出现故障中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及时维修,永久免费提供技术支撑环境中涉及的所有组件的使用权。

2. 本项目系统故障及设备故障的响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常规故障可先采用电话提供解决方案并解决或利用远程方式解决),一般故障在4小时内排除,特殊故障在8小时内排除。若未在1小时内响应的,招标人可以有权从其它的供应商中得到服务,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如8小时内不能排查故障,要求提供备品备件及备用系统。

3. 本项目技术服务方式包括现场技术服务方式及远程维护方式,现场技术服务方式指因应用软件系统出现重大故障导致业务中止时,需将派技术人员运程协助业主方技术、业务人员一起对故障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在征得业主方同意后对故障进行处理和排除;远程维护方式,必须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远程访问等方式进行系统故障的处理、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等工作。

4.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质保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五、 培训要求

1. 为了使系统使用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具体操作人员等)掌握系统的使用方法和技巧并能独立使用该系统,系统管理员掌握系统用户建立、权限分配等日常管理,系统维护人员掌握系统安装、配置和日常维护工作,由中标供应商提供满足设备使用及系统建设、管理、维护等要求的技术培训服务,并达到预定的培训目标。

2. 在合同签定后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实施培训工作,并按招标人要求对使用人员和技术人员等不同岗位人员进行培训,以提供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保证。

3. 所有培训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不另行收费。

六、 项目实施要求:

1. 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数据信息,除招标人能提供以外,所需其他监管部门数据由招标人进行协调,项目建设符合省厅及温州市大数据平台的建设要求。

2. 非功能性要求

(1) 兼容性

①应用系统须支持以下操作系统、数据库和中间件版本: 1)Window 2008/2012 2)SUSE Linux 10.X及以上;3)Red Hat Linux 5.X及以上; 4)Oracle11g R2及以上;5)MySQL 5 及以上 6)WebLogic 10g 64bit及以上;7)Tomcat 6及以上,其中操作系统由服务提供商安装,各应用系统提供商负责维护;数据库和中间件由各应用系统提供商提供介质,各应用系统提供商负责安装及维护。除上述7项之外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版本,以及开发工具等第三方软件,由应用系统提供商自行提供、实施及维护,不额外增加业务单位费用,并与农业云平台进行兼容性测试,按时、免费解决测试中遇到的兼容性问题。

②支持X86架构,对服务器设备、存储设备、网络设备、备份设备及各种安全设备的型号、品牌等不得有特殊关联要求,不得使用特殊的、无法虚拟化的硬件 (如:加密狗,EVDO卡,特殊的语音板卡、加密卡等PCI卡)。

(2) 扩展性

充分考虑未来的功能需求,提高平台的可扩展性和良好的可移植性。

同时平台应当能够部署于Linux和windows server 2008等主流服务器操作系统上。

(3) 安全性

①授权记录

根据级别进行授权,保证信息不暴露给未授权的实体或进程。平台应具有审计日志和访问控制功能,能对平台访问和操作,特别是敏感数据的访问和操作,进行记录,同时应保证信息不会被非授权修改。

②数据安全

平台具有必要的冗余和备份措施,能持续系统备份、数据库备份,实现系统和数据的快速恢复,并确保数据库安全、数据传输加密安全和数据存储安全等。

③容灾备份

为了保证平台的稳定性与连续性,需要建设异地容灾备份中心。当中心发生灾难性事件时,容灾备份中心能保留下重要数据。

④安全管理

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是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得以有效实施、网络系统安全实现和维系的保证,为此需要建立一套保障平台的安全管理体系。

(4) 安全边界规范

承载基于互联网、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应用系统(如网站、APP、公众号、受理平台等)部署在互联网;承载内部服务、涉及核心业务数据的应用系统部署在政务云。两个平台之间通过安全边界进行数据交换,应用系统提供商须做好相应系统开发,按需实现数据采集、发布与核心业务数据处理之间的实时数据交换。

安全边界平台的内外前置机由应用系统服务提供商负责数据库和其他应用工具等部署、维护工作。

(5) 数据共享交换规范

新建(含升级改造)应用系统依据《浙江省农业服务网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浙政办发〔2014〕137号)等要求,按需将获取、产生的信息通过市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各应用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提供相关数据字典。

3. 中标供应商所交付的硬件产品,其所有部件必须都是原厂原装部件,而且产品应是交付前最新生产且未被使用过的全新产品,同时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所提供产品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满足建设单位的使用需求,并具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体系,质量可靠、使用安全。保证提供的产品中所有预装和为本项目安装的软件均为具有合法版权或使用权的正版软件且无质量瑕疵。

4. ▲如建设期及运维期内因上级政策调整或业务要求需要对部分接口做相应改造,则需由中标供应商承诺免费完成。

5. 知识产权: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系统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本项目建设内容所产生成果知识产权(包括全部源代码)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对源码具有所有权、二次开发权、永久使用权,并有权在其他项目上运用该项目成果。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成果不得擅自扩散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供应商应保证招标人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权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投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解决。

6. 保密要求

(1)在项目开发过程和系统运行过程中,供应商对所获得的、有关招标人或属于招标人的秘密信息,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任何一方为本项目需要,向任何人透露有关资料或信息且认为是其秘密信息,应事先予以注明。

(3)上述秘密信息,供应商只能将该信息用于服务于本项目,而且只能由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

(4)供应商应遵循招标人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所有信息数据在迁移、处理等过程中严禁。

七、 商务要求

1. 本项目投标报价实行固定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应为承包完成本次投标需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包括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需求调研、软件系统设计开发、系统集成、测试、实施部署、设备采购费及其附件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税费以及调试、安装、检测、验收、流量费、运维费、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的提供、首次使用过程中需要配置的各种设备、材料)、专用设备及工具、培训费、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即一直到整个项目调试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招标文件中未列明但项目建设过程中又实际需要的材料由投标供应商免费补齐。

2. 履约担保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以银行转账、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向招标人提供合同总价5%的履约担保。

(1) 采用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形式提交的,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①应当从中标供应商基本户转出,如中标供应商是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的,汇转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应与中标供应商名称或其上级机构的名称一致(上级机构指总公司或总公司设立浙江省省级、温州市市级分支机构);

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待免费质保期(3年)满后予以无息退还。

(2) 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①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在中标供应商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招标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中标供应商违约,就可对保函进行收兑。

②保函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免费质保期(3年)满之日止。

③如果由于服务期延误或保函出具机构要求分期出具保函的,则在前一份保函有效期满之日1个月前必须重新出具相同内容的保函。

3.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招标人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10%作为预付款(根据浙财采监[2020]3号文件执行)

(2) 完成硬件采购集成及软件建设完成实现试运行,并经招标人初步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0%,并扣回预付款;完成项目整体最终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结清尾款。(具体拨付时间以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为准)

(3) 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人开具全额正式税务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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