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迄今已举办十四届,每一届都在前一届基础上得到提升,已成为杭州主要的文化类会展活动。2021年第十五届杭州文博会主会场基本维持往届规模,现场展览及活动面积不少6万方,设置国际及主题展示区、国潮文化消费展区、数智文化展区、工艺创新文化展区、未来文化创新展区、创意新农展区等六个展区,同时,还将在展会现场举办一系列专业活动。
二、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2021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主会场场馆租赁项目
2.2 2020年第十四届杭州文博会主会场场馆要求:
2.2.1展馆使用时间:不少于14天,包含展期5天和开展前后9天。根据项目整体规划,预计为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1月2日,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2.2展馆面积:展馆实际可用于展览展示的面积不小于6万平方米(其中室内建筑面积不低于4.5万平方);
2.2.3展馆地址:展馆须位于杭州主城区(包括上城、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余杭)所辖范围内。
2.2.4 场馆及周边配套设施要求:
(1)场馆周边交通设施良好,具有大型公交通行的站点以及一个以上大型停车场地;
(2)场馆曾举办过大型会展活动,内部水、电、空调、通讯、环卫设施等齐全;
(3)场馆如为多层,必须有安全可靠的货梯和客梯;
(4)场馆方具有内部设施维护的专业团队,展览期间场馆设施出现的能进行问题紧急处理。
三、场地配套服务要求:
3.1场馆保洁
负责场馆公共区域(不含展位)的清洁卫生工作,维护整个区域内环境干净整洁。保洁人员工作要求:①地面做到随脏随清。②厕所环境做到无臭味、无污秽,管道畅通。③每天场馆开馆前闭馆后对整个服务区进行集中清洁。④垃圾收集桶需合理地摆放在隐蔽的位置,并及时清倒。⑤布展结束后(时间另行通知),须加派人员对整个服务区,进行全面的清洁,以确保会展顺利召开及通过领导的检查。⑥清洁施工人员应遵守现场管理制度,清洁负责人并入成交人现场管理机构,接受现场总指挥的直接调度;
3.2场馆安保
场馆租赁期间,提供场馆外围区域的安保配套,并对馆内施工规范、人员安全等问题进行巡查,配合采购方做好安保工作。
3.3水、电、通讯等设备的检修以及现场正常运行和维护
展厅内照明、暖通、空调、电梯等设施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保证采购方在博览会布撤展及开展期间用电需求。根据需求免费提供接驳电箱,同时按参展商用电容量的需求提供电箱,以每个电箱600元/32A、每个300元/16A。并将配线送至展位。在可行条件下,根据采购方临时决定的用电要求,解决展览期间特殊用电,双方根据每年博览会实际情况另行签订电力保障协议
对于主办方自用网络需要,协助主办方与网络运营商做好对接工作,相关费用由主办方自行与网络供应商结算,同时根据展商需求提供网络宽带服务,并安排网络运营商现场提供服务、向展商收取宽带服务费。
3.4消防监控
布撤展期间负责消防监控安全,并安排监控播音人员,根据采购方及有关部门要求播报相关通知。
开展期负责展厅内消控中心24小时值守,维护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此项费用包含在场地租赁费用中。
负责保障博览会期间场馆监控视频清晰、全面,具有便捷的公安监控链路接入条件。
3.5其他
3.5.1工作时间:租赁期间,保证每天工作时间符合采购人布展及撤展要求;
3.5.2停车场符合举办大型展览的停车条件;
3.5.3具有针对疫情的相应防控措施和装备,能定期对场馆进行消杀。
投标人现场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均自觉遵守主办方防疫规定,并保证投标人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前14天内未曾前往境内及境外疫情高发地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且没有与任何来自前述疫情高发地区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接触史。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展览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市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根据谁主办、谁负责原则,投标方协助主办方做好布撤展及开展期间场馆相关防疫措施,落实展览场所防疫消杀、通风保洁、配置废弃口罩垃圾桶、协助主办方做好应急处置场地的安排配置。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展览场所内应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并作好标识。安排专人每日及时收集、集中消毒,并按有毒有害垃圾进行处置。
(2)在举办前,应对展览场所和设备,特别是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清洁消杀。
(3)在布展、开展和撤展期间,应加强展馆通风换气,每日定时高频做好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点位的清洁消毒,并在相关区域更新公示消毒情况。
(4)协助主办方做好展览活动参与人员的健康排查、安全检查、秩序维护、现场巡视、流量管控、应急处置等现场疫情防控工作。
四、其他要求
1、在场馆租赁期间,为采购方提供所需办公用房及相应配套用电、公共区域用水保障,以及主场施工用电保障,上述费用包含在场租综合费内。
2、场馆综合费用:包含场租费、保洁保障费、水费、电力保障费(免费向主办方提供30只配电箱)、采购方场馆方保安、工程、保洁等相关人员加班费等。
3、本次场馆租赁实行包干制,除以上费用外,对场地及配套设备设施采购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五、商务要求
5.1 项目验收
按《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号)的规定进行验收。初次验收不通过的,后续验收费用(评审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2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5.3 项目考核:采购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供应商服务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对相应内容的检查结果进行考核。如因服务质量未达到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同时供应商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
5.3 合同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5.4 其它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贰份。
六、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的,采购需求要求供应商所投的相应产品须提供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如未获得证书,其响应将被拒绝。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且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价格按比例扣除后评审。
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详见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