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要求
一、项目说明
1、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寿光市第一次自然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地质灾害)普查,主要包括寿光市第一次自然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普查及(地质灾害)普查等内容。
2、本项目共分 2 个包,每个标包服务范围划分如下:
包 A: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寿光市第一次自然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 普查,主要为森林和草原可燃物调查、野外火源调查、气象信息获取等内容;
包 B: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寿光市第一次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普查, 主要调查内容:根据调查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调查内容,重点对主要孕灾地质条件和承灾体开展调查,在满足调查精度要求的条件下兼顾其他调查内容。
1、相关政策文件
(1)《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 年)》(国发〔2016〕104 号);
(2)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3)《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 号);
(4)《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国灾险普办发〔2020〕2 号);
(5)《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查地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0〕4 号);
(6)《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进度安排》(国灾险普办发〔2020〕5 号);
(7)《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
(8)《山东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 年)》;
(9)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09 号);
(10)潍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潍政办字〔2020〕94 号);
(11)潍坊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潍灾险普办发〔2020〕5 号);
(12)潍坊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潍灾险普办发〔2021〕13 号)。
2、技术规范
本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开展采用的相关技术规范,包括自然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类、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防治区划类和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1)自然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类技术规范
①主要致灾孕灾类调查技术规范;
②承灾体类调查技术规范;
③历史灾害类调查技术规范;
④综合减灾能力类调查技术规范;
⑤重点隐患类调查技术规范;
(2)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防治区划类技术规范
①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类技术规范;
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类技术规范;
(3)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①空间数据整合类技术规范;
②制图类技术规范;
③空间数据库建设类技术规范;
④数据汇交类技术规范;
⑤数据质检类技术规范。
三、普查内容及成果
(一)包 A 普查内容及成果
1、森林和草原火灾致灾调查与评估
(1)调查范围
森林火灾致灾调查与评估范围为寿光市全市。
草原火灾致灾调查与评估范围,主要是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确认的范围为准。
(2)调查内容
①森林和草原可燃物调查
森林主要包括可燃物载量、平衡含水率、燃点热值等调查。草原主要包括草原可燃物类型、载量调查等要素调查。样地调查主要是通过分层典型抽样调查,建立各区、各类可燃物模型, 结合森林草原资源数据估算载量。
②野外火源调查
野外火源调查以乡镇为单位进行调查。调查对象主要是林牧区范围内近五年(2016 年-2020 年)发生的野外火源信息,包括引起火灾的火源、经批准的野外用火、违规野外用火、重要火源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口。其中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区、人口等数据通过共享应急管理部承灾体调查、减灾能力调查成果获取。
③气象信息获取
获取和采集 2011 年至 2020 年全市历史气象标准格网数据,并进行数据处理,提取致灾危险性相关指标。
(3)评估内容
开展全市森林和草原可燃物调查、野外火源调查和气象信息收集,建立森林和草原火灾危险性调查与评估数据库,对森林和草原火灾危险性进行综合研判与分析评估,形成寿光市森林和草原火灾危险性等级分布图。
(4)成果
①数据成果
寿光市森林火灾危险性数据
各草原调查县草原火灾危险性数据
②图件成果
县级 1:5 万森林火灾危险性等级分布图
③文字报告成果
森林和草原火灾危险性调查与评估分析报告
2、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
(1)评估范围
①森林火灾评估范围
森林火灾评估范围覆盖寿光市。
②草原火灾评估范围
具体调查单位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确认的范围为准。
(2)评估与区划内容
①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评估
根据森林和草原火灾危险性评估结果,分析不同危险性等级区域内,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房屋建筑物、防火设施、人口、经济等承灾体的暴露度和脆弱性,构建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评估模型,对可能发生的森林和草原火灾及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定和估计。
② 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区划
基于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评估结果,划分不同尺度不同单元内的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等级,形成县级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区划分布图。每个具体的区划单位都要求是一个连续的地域单位,不能存在着独立于区域之外而又从属于该区的单位。
③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区划
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区划在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开展,结合综合减灾能力调查、重点隐患评估等数据及重大林业工程规划、重点保护目标,综合考虑行政单元完整性、地理空间连续性、灾害主导性、区域地带性,将整个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区域划分不同防治分区, 形成不同行政区划单元(或经营单位)、不同自然区划单元的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区划分布图。
(3)成果
①数据成果
寿光市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数据库
各草原调查县草原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数据库
② 图件成果
县级 1:5 万森林火灾综合风险区划(等级划分)图
县级 1:5 万森林火灾森林资源风险区划(等级划分)图县级 1:5 万森林火灾建筑物风险区划(等级划分)图
县级 1:5 万森林火灾受影响的人口风险区划(等级划分)图
③文字报告成果
全市森林、草原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报告
(二)包 B 普查内容
1、地质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
(1)调查范围
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包含的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的工作区范围是寿光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包括高易发区、中易发区和低易发区。
(2)调查内容
应根据调查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调查内容,重点对主要孕灾地质条件和承灾体开展调查, 在满足调查精度要求的条件下兼顾其他调查内容。
①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
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中易发区县(市)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选择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综合利用光学遥感影像和卫星雷达数据等,识别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的基础数据和依据。提交本次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的成果是地质灾害及隐患的空间位置信息,不包括地质灾害及隐患点上具体的空间几何特征信息。各地区可结合实际,视情开展此项工作。
②地质灾害野外调查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参照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50000)(试行)》,开展 1:50000 地质灾害野外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隐患点的位置、规模等级、威胁人数、威胁财产、风险等级等信息。野外调查过程中,原则上滑坡调查点定在滑坡后缘中部,泥石流调查点定在堆积扇扇顶,崩塌调查点定在崩塌(危岩体)前缘。承灾体数据通过本次风险普查的数据共享机制获取。
(3)数据成果
①寿光市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矢量数据库
②已开展过勘查且资料完整的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
2、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1)评估范围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的工作范围是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分为高、中、低三级。
(2)评估与区划内容
①现有工作成果转换和利用
1999-2008 年,先后完成了全国以县(市)为单元、1:10 万比例尺的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和防治区划;2005 年以来,先后完成了 1517 个以县(市)为单元、1:5 万比例尺的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和防治区划。
2015 年,在原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下,开展了全国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于 2017 年编制完成了全国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全国 29 个省(除上海、天津)启动了以省为单元 1:50 万比例尺的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和易发程度区划工作。
②县级地质灾害风险评估(1:5 万)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县(区、市),根据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普查数据和野外调查认识,综合考虑地质环境背景条件、诱发因素、承灾体及其易损性等,开展县域地质灾害风险评估,评估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
③地质灾害风险区划
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开展,主要确定不同层级、不同地区因灾人员死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的风险评判标准,按照承灾体遭受的风险水平依次确定“极高、高、中、低”4 个等级,判定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的级别,完成寿光市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参考《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50000)执行)。按实际需求,采用行政单元、流域单元、地质单元、网格单元、斜坡单元等进行地质灾害风险专题区划。
④地质灾害防治区划
寿光市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在风险区划的基础上开展,结合地质灾害防治现状和区域经济结构、重大工程的远景规划等,划分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编制寿光市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
(3)成果
①图件成果
地质灾害易发区县(区、市)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行政区内地质灾害点总数小于 50 处的县(区、市)视情况编制)
地质灾害易发区县(区、市)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行政区内地质灾害点总数小于 50 处的县(区、市)视情况编制)
②文字报告成果
县(区、市)地质灾害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成果说明
(三)本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按照“潍坊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潍灾险普办发〔2021〕13 号)”相关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