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采购项目要求
1.投标说明
1.1 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如果有),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 根据“第五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及服务内容”,投标人须结合本项目实施目的、采购需求及实际情况编制,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1.3 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
2.重要指标
2.1 招标文件若有招标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2.3 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商务要求
3.1.服务期: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付。具体时间安排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调整;
服务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3.2.付款方式:详见“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四、付款方式”的规定。
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上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应急管理部的决策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青海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青海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城北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为客观认识全区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普查和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应急管理部门任务
1.普查办统筹工作
1.1、编制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依据“政府统一组织、分级组织实施、多部门协同开展”的思路,根据任务清单,开展咨询、调研等3工作,编制及汇总城北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1)编制工作方案。依据国家总体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普查工作方案,包括普查任务、普查内容、职责分工、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
(2)编制实施细则。依据国家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编写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能力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调查的专题技术方案;同时协调地震、自然资源、气象、水利、林草、住建、交通、应急等部门汇总其各自负责的单灾种、承灾体等调查的专题技术方案;在此基础上最终编制形成本地的普查实施细则。
1.2 培训材料编制
为保障普查培训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结合本地区特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教材梳理编辑和电子教案编写工作,主要是对国家下发的 48 项技术规范、学员手册、培训手册、国家及省级政策发文等内容进行梳理编辑成册。
1.3 数据汇总整合
由县级各普查成员单位分别做好各自部门数据的整理汇总工作,应急管
理部门负责汇总各成员部门(包括地震、自然资源、气象、水利、林草、住
建、交通、应急等)的数据,并结合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汇总整合、入库等工
作,形成县级普查成果。
1.4办公室建设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 |
1 |
台式电脑 |
5 |
台 |
内存:8G; |
2 |
笔记本电脑 |
3 |
台 |
内存:8G; |
3 |
打印机 |
4 |
台 |
支持无线打印; |
4 |
彩色打印机 |
1 |
台 |
支持自动双面打印; |
5 |
复印机 |
1 |
台 |
支持无线打印; |
6 |
办公桌椅 |
1 |
套 |
桌面长度:120~130cm(含); 附加组件:带集线孔,带办公椅; 组合方式:单桌、一字型; 主体材质:人造板。 |
7 |
普查办上墙材料及普查办日常办公耗材 |
1 |
批 |
普查办上墙材料包括办公室标识制作上墙;办公室工作制度、组织机构、保密制度等内容制作上墙;工期倒排表、任务进度表等制作上墙;普查办印章刻制。日常办公耗材包括纸张、墨盒、办公用具、打印装订、防疫物资等。 |
2.普查实施
2.1 历史灾害灾情调查
2.1.1 工作内容
包括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和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
①年度历史灾害灾情调查统计。调查 1978-2020 年县级行政区逐年各类自然灾害的年度灾害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基本信息、灾害损失信息、救灾工作信息、社会经济信息等。
②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根据省级工作安排,调查 1949-2020 年重大自然灾害事件的灾害信息,主要包括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强度、范围等基本信息、灾害损失与应对信息、救灾与恢复重建等工作信息。
2.1.2 工作方法
(1)数据收集整理
通过行业部门共享以及收集地方志、救灾档案、政府档案、行业部门的统计公报等资料的方式,获取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数据。
(2)数据整合填报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通过资料收集获取的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有关数据进行整合填报。市级层面负责对下级填报数据进行审核、质检、汇总。区应急管理局通过普查系统正式上报前,应与同级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会商。
(3)填报灾种处理
针对地质灾害,区应急管理局可根据数据资料收集共享获取情况,酌情确定填报主灾种或亚灾种。原则上,1978-1999 年按主灾种(地质灾害)填报,2000-2020 年按亚灾种填报。
具体见图表。详细技术要求见《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技术规范》
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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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数据获取及填报部门 |
区划名称 |
城北区应急管理部门填写,地方民政部门配合开展 |
区划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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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沿革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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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年末总人口 |
城北区、地市级、省应急管理部门分别填写, 与同级统计部门共享获取数据 |
当年播种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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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地区生产总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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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灾害种类 |
城北区应急管理部门填写,城北区民政部门配合,地市级、省应急管理部门审核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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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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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失踪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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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受灾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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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绝收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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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塌房屋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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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塌房屋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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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房屋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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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房屋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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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场总面积 |
城北区应急管理部门填写,地市级、省应急管理部门审核汇总。通过与同级林草部门共享获取数据 |
受害森林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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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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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区应急管理部门填写,城北区民政部门配合,地市级、省应急管理部门审核汇总 |
2.1.3 工作成果
1978-2020 年逐年自然灾害主要灾情指标数据集
2.2 综合减灾能力调查
2.2.1 工作内容
包括政府减灾能力调查、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乡镇与社区减 灾能力调查、家庭减灾能力调查。
①政府减灾能力调查。主要调查政府涉灾管理部门、各类专业救援救助 队伍、救灾物资储备库(点)、灾害避难场所、地震灾害监测站点、地质灾 害监测站点和防治工程、气象灾害监 测站点、海洋灾害监测站点和防治工程、 水文站点与水旱灾害防治工程、森林和草原火灾监测预警站点和防治工程等 的基本情况、人员队伍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装备设备和物资储备情况。
②企业和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主要调查有关企业救援装备、保险与 再保险企业综合减灾能力和社会组织减灾能力。
③乡镇和社区综合能力调查。主要调查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 基本情况、人员队伍情况、应急救灾装备和物资储备情况、预案 建设和风险 隐患掌握情况等内容。
④家庭减灾能力调查。抽样调查家庭居民的自然灾害风险和识别能力、 自救和互救能力等。
2.2.2 工作方法
①政府减灾能力调查。
1)调查实施 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辖区内各相关,采用在地统计或属地统计的原则,依托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软件系统,填写调查对象统计报表。 2)数据审核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本级相关政府部门填报的数据进行初步审核并汇 交。
②企业和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
1)调查实施 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辖区内各相关部门,采用在地统计或属地统 计的原则,依托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软件系统,填写调查对象统计报 表。
2)数据审核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本级相关政府部门填报的数据进行初步审核。 ③乡镇和社区综合能力调查。
1)调查实施 由城北区政府牵头,组织辖区内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依托全 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软件系统,填写统计报表。
2)数据审核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减灾能力填报数据进 行初步审核。
④家庭减灾能力调查。
1)家庭抽样 区普查办根据抽中的行政村(社区)上报的常住居民花名册,抽取家庭 户并下发调查名单。
2)调查实施 城北区普查办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道)共同完成本辖区内调查 实施工作,行政村(社区)负责组织、协助抽样家庭填写调查表。
3)数据审核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家庭减灾能力填报数据进行初步审核。
2.2.3 工作成果
(1)政府减灾能力调查原始数据集:
(2)企业和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数据集:
(3)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调查成果数据:
(4)家庭减灾能力调查成果数据:
2.3 公共服务系统调查
2.3.1 工作内容
开展公共服务系统调查。具体调查对象包括: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 务机构、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对象的空间位置信息、保障服务能力信息及灾害属性信息。
2.3.2 工作方法
(1)工作准备与业务培训
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工作组,开展工作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工作动员部署根据我地实际情况开展,明确调查工作的要求、重要性、意义以及工作的整体部署;业务培训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主要介绍《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技术规范》、调查报告编制方法及调查工作相关重点要求。
(2)内外业信息采集
依据《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技术规范》,利用全国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软件,完成清查掌握的各类调查对象的调查工作,发现清查遗漏的对象应及时补充。首先,基于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民宗局、区统计局掌握的数据,在内业优先完成空间数据的核查修改、补充标绘和疑问标记,然后通过 PC 端导入或 APP 移动端逐个录入等方式,录入需要的属性指标信息;其次,对于缺失字段信息,结合移动端 APP 及配备有调查工作底图的信息采集系统进行实地调查填报。
(3)质量审核上报
按照“自下而上”的流程,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民宗局、区统计局等各参与部门负责相应调查对象调查指标信息的质量核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此外,我区应急管理部门还应组织镇(街道)、村(社区)参与质量审核工作。
2.3.3 工作成果
承灾体调查(公共服务设施调查)产出成果为本级行政区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单体(及行政单元)调查数据集。
2.4 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
2.4.1 工作内容
调查危化品企业空间位置和设防情况等信息;调查危化品企业的抗震设防标准、洪水设防标准、台风防护、地质灾害防护等主要自然灾害防护要求执行情况;调查和统计危化品企业自然灾害防护达标情况。
2.4.2 工作方法
危险化学品企业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采用自下而上逐级填报、专家指导评估与分级审核校对相结合的组织方式。区应急管理局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承灾体调查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普查软件系统填报调查表格,自检合格的数据通过填报系统上报至市级,不合格的驳回至填报单位。
2.4.3 工作成果
形成自然灾害承灾体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数据集。
(二)房屋建筑与市政设施技术指导
1、房屋建筑技术指导
房屋建筑调查对象为标准时点在城北区范围内的所有农村房屋和城镇房屋。城镇房屋包括城镇范围内所有现存的住宅类及非住宅类房屋,其中非住宅类房屋包括医院、学校、公共设施建筑、办公建筑、企事业单位建筑、工业(生产)仓储建筑等。
农村房屋包括农村集体用地范围上的住宅类和非住宅类房屋,其中农村非住宅房屋包括个人、村集体、政府、企业等产权主体所有的各类非住宅建筑,包括公共服务建筑、商业建筑和工业(生产)仓储建筑等。
未建成使用的城镇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村房屋建筑工程不在调查范围内。
工作内容
(1)编制本地实施方案;
(2)由技术人员按县、乡镇集中对调查人员进行房屋建筑调查实施流程的指导培训,必要时可到乡镇周边村庄进行一次现场集中培训指导;
(3)在乡镇村居等相关部门人员调查过程中,每个乡镇内业按 5%、外业2%的比例进行质量抽查,形成检查报告反馈至采购人,由采购人组织调查人员整改;
(4)调查结束后,每个乡镇内业按 3%、外业按 2%的比例进行质量抽查,形成检查报告反馈至采购人,由采购人组织调查人员整改;
(5)配合局方完成市级、省级的检查与验收工作;
(6)项目结束后,编写项目技术总结报告,报告应包括技术路线和方法、技术依据,质量检查方法、流程及保障措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等。
工作成果
(1)房屋建筑调查实施方案;
(2)房屋建筑调查工作总结报告;
(3)房屋建筑调查过程成果、最终成果质检报告。
2、市政设施技术指导
市政桥梁调查对象为城市范围内修建在河道上的桥梁和道路与道路立交、道路跨越铁路的立交桥。 市政道路调查对象为城市次干路(含四条车道及以上)及以上、连接重要设施(如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的道路、与公路普查道路衔接的城市道路和应急管理相关的重要道路。
工作内容
(1)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等;
(2)由技术人员对调查人员进行市政设施调查培训指导,培训内容包括基础资料提取的可用信息预填写、外业调查;
(3)相关部门人员调查过程中,按 5%进行内、外业抽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反馈至采购人,由采购人组织调查人员整改;
(4)相关部门人员调查结束后,按 3%进行内、外业抽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反馈至采购人,由采购人组织调查人员整改;
(5)配合局方完成市级、省级的检查与验收工作;
(6)项目结束后,编写项目技术总结报告,报告应包括技术路线和方法、技术依据,质量检查方法、流程及保障措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等。
工作成果
(1)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
(2)市政设施调查工作总结报告;
(3)市政设施调查过程成果、最终成果质检报告。
(三)交通设施技术指导
通过开展调查,摸清城北区公路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客观认识城北区公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采用内外业结合的工作机制,充分收集利用已有数据资料,通过资料汇聚、现场调查、勘察监测、遥感解译等多种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对公路承灾体的设施属性信息进行核准和补充调查并完成公路沿线风险点的采集录入。
工作内容
主要分为公路承灾体设施属性信息调查和自然灾害风险点信息调查。
公路承灾体设施属性信息调查主要包括核准公路路线、桥梁、隧道的最新养护年报数据,并补充填报抗震设防等级、防洪标准等信息。通过外业调查 APP,全面调查公路沿线高边坡空间位置、技术等级、边坡类型、边坡长度、防护设施、抗震设防等级等信息。
自然灾害风险点信息调查主要通过外业调查 APP,前往实地对各公路沿线的崩塌风险点、滑坡风险点、泥石流风险点、沉降与塌陷风险点,水毁风险点进行定位调查,并录入风险点的基本信息、灾害历史特征、风险点现状特征及示意图及照片等相关信息。
具体组织方式和调查内容参照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执行。
工作成果
1、数据成果
(1)公路路线、桥梁、隧道、高边坡调查成果数据库;
(2)公路崩塌、滑坡、泥石流、沉陷与塌陷、水毁灾害风险点调查成果数据库;
2、文字报告成果
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总结报告。
三、编写依据
(1)青海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海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
(2)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 号)。
(3)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03〕74 号)。
(4)《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劳务报酬标准》
(5)没有定额依据的,以试点经验和当前行业市场价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