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要求
2.1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服务费、人员工资、交通、通讯、设备、利润、税收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和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磋商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磋商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
2.2本次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人民币1000000.00元,其中包一:青海湖流域防沙治沙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采购预算额度人民币200000.00元;包二:青海湖国家公园特许经营规划,200000.00元;包三:青海湖国家公园矛盾冲突问题解决方案,300000.00元;包四:刚察县仙女湾生态旅游协同发展策划,300000.00元。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磋商无效。
3.服务期及其他要求
3.1.服务期:30日历天。
3.2.付款方式:
第一次支付时间:自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
第二次支付时间:成果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
4.服务内容及要求
4.1服务内容:各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包括现场考察、搜集汇总资料、数据处理、科学分析,编制青海湖流域防沙治沙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青海湖国家公园特许经营规划、青海湖国家公园矛盾冲突问题解决方案、刚察县仙女湾生态旅游协同发展策划。
4.2成果要求:成果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最新行业规范以及相关法
律法规、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并通过专家审查。
(二)参数要求
包一:青海湖流域防沙治沙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2021-2025年)
青海湖流域作为青海省“两屏三区”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系青藏高原北部生态安全、控制西部荒漠化向东蔓延、保障东部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作用。近年来,青海湖流域沙化治理虽然取得较好成效,生态环境得到一定改善,然而,流域生态退化、环境污染等问题仍在不同区域、不同程度的发生。通过青海湖流域防沙治沙项目的实施,流域沙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绿色空间进一步扩展,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绿色福祉充分显现,国土绿化水平明显提高,以防沙治沙为重点的生态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有力支撑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青海湖国家公园建设和打造青海国际旅游目的地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包二:青海湖国家公园特色产业发展与特许经营专项规划(2021-2035年)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实现绿色发展为根本前提,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为基本导向,以实现从根本上实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两个统一行使”为核心目标,以创新经营管理体制为基本保障,打好生态牌,走好绿色路。研究制定园区产业发展正面清单及其培育、扶持、鼓励政策,制定特许经营清单和管理措施,从源头把关,实行严格产业准入管理,以谋求更好的保护、更高质量的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遵循保护第一、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构建绿色发展空间格局、构建绿色发展生态产业体系,创新经营管理,探索重点生态功能区可持续绿色发展模式,使产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生态产业规模不断扩大,转产转业牧民有序增加,社区居民分享收益逐年增加,努力践行具有中国特色青海特点的国家公园绿色发展道路,统筹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促进人地关系和谐,弘扬生态文化价值,提高公民认同度,展现国家形象,增强民族自信,为推进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提供有效支撑。
包三:青海湖国家公园矛盾冲突问题解决工作方案
以青海湖国家公园前期论证工作提出的范围和分区为基础,按照《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要求,对拟建青海湖国家公园范围内的矛盾冲突问题进行梳理和分类,并针对每一个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工作方案。成果要求,提交经审查的《青海湖国家公园矛盾冲突问题解决工作方案》成果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10份。
包四:刚察县与仙女湾生态旅游协同发展概念性规划。
编制《刚察县与仙女湾生态旅游协同发展概念性规划》,探索国家公园与地方发展融合机制,实现由传统景区向自然教育生态体验景区转换,服务刚察县全域旅游布局,在旅游产品定位、服务功能、交通体系实现统筹联动,为国家公园和刚察县协同合作打好基础开发旅游产品、制定盈利模式,力求将仙女湾打造成为国家生态旅游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