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富博路、昭德北路、范公亭东路路灯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家优秀的监理单位,对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富博路、昭德北路、范公亭东路路灯主材供应及路灯安装施工、变压器安装施工实施全过程监理服务。
二、监理范围
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富博路、昭德北路、范公亭东路路灯主材供应及路灯安装施工、变压器安装施工的全部内容及保修阶段监理。
三、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为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富博路、昭德北路、范公亭东路路灯主材供应及路灯安装施工、变压器安装施工阶段、完工验收与保修阶段。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可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五、监理部人员要求
本次监理项目实行总监理师负责制。供应商在服务方案中应明确监理机构的各项工作,包括监理人员的相关资料、职能分配、监理机构的构成及工作流程、各项监理工作的相关负责人等,要求有详细的监理人员组织构成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阶段工作流程图等。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应齐全,设专职项目总监 1 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名,另外根据项目建设需要, 可随时增加监理人员。
供应商必须成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安排好足够的高素质人才参加本项目的建设; 在项目机构中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任职资格及成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参与此项目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关项目监理专业知识与经验; 参与此项目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
成交后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在施工现场进行现场监督,若发现未到场,给予警告一次并要求整改,整改后再发现未到场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六、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
七、监理测试设备、设施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测试设备、设施应有针对性且完备,满足
项目监理测试的要求。
八、其他
1.落实施工现场监理负责人及旁站监理 24 小时值班制度,在施工现场采取旁站、巡视及平行检验等方法对现场进行具体的全过程控制;重点发挥好旁站作用,必须安排旁站监理对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控制,确保在现场一旁守候、监督施工操作;要规范旁站行为,制订切实可行的旁站监理方案,加强对旁站监理人员的技术交底和素质培训。
2.监理人员及旁站监理必须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现场样品取样送检, 重点监督施工单位做好节点处布置及施工等,必须借助一定检测设备及检测手段、方法开展监理工作,确保 24 小时值守、监督工程及各分项工程的施工,确保长久保存第一手资料、充分把握施工等情况。
3.旁站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前,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情况,并将检查记录上报项目监理机构;须熟悉相关的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如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旁站监理工作完成后,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完整、准确的旁站监理记录;当发现施工活动可能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时及时制止,并监督施工单位纠正处理;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必须立即上报项目监理机构;客观公正地开展旁站监理工作。
4.旁站监理人员应对旁站监理工作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当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工程施工合同、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等行为时,旁站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5、驻场人员食宿由监理方自理。
九、监理标的介绍
详见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站《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富博路、昭德北路、范公亭东路路灯主材采购项目》、《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富博路、昭德北路、范公亭东路变压器安装工程项目》、《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富博路、昭德北路、范公亭东路路灯安装施工项目》采购公告或采购公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