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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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11080000192287 发布时间:2021-11-08 文档页数:80页 所需下载券:10
合肥高新区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

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1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50%合同款,项目验收后支付30%合同款,剩余20%合同款按照运维期逐年支付10%。

2

服务地点

合肥高新区

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项目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后两年

4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技术需求

大气网格化监测系统以空气质量监测国控站点为中心,通过大量布设网格化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将空气质量数据和气象数据直接传输至云平台,实时掌握监测区域内大气污染物的时空分布,发现重点污染源,给布置和设计合理的减排点提供依据,有针对性地降低重点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改善整个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目的。

参照生态环境部编制的相关指南,结合区内已有布点情况,本次监测站点选址需对企业点、边界点、道路点三个方面进行调研,主要围绕四个社区街道和两个工业园区,实地调研规划多参数网格化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安装点位,并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和常态化运维,对异常高值区域,中标人须通过无人机搭载气体传感器辅助进行溯源,获取相关影像资料,为采购人提供决策建议。同时本项目采购两套便携式水质污染监测系统及运维服务:

(一)需求一览表

1、大气环境类

序号

品目名称

单位

数量

1

网格化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点

60

2

大气网格化监测监管软件系统

1

3

运维服务

2

4

技术咨询服务

2

2、水质监测类

序号

品目名称

单位

数量

1

便携式水质污染监测系统

2

2

运维服务

2

(二)指标重要性表述

标识重要性

标识符号

代表意思

重要指标项

评分项,每满足一项得2分

一般指标项

评分项,每满足一项得0.5

无标识项

 

不作为评审项,投标文件中可无需列明,供货时采购人有权核实,如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验收时不予通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三)具体指标要求

1、大气环境类:网格化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点

大气网格化监测系统通过大量高密度布设网格化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配合气象参数,结合云计算平台,实时掌握区域内大气污染物的时空分布,发现重点污染源,找到合理的减排点,从而可有针对性的降低重点地区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达到改善整个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目的

1.1 功能要求

1.1.1 一体化设计,单台设备可以内置至少11种气体类型传感器,监测指标分别是:CO、SO2、NO2、O3、TVOC、PM2.5、PM10、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气压,可拓展有毒有害特征因子:氨气,硫化氢,氯气,氯化氢,甲醇,甲醛,氟化物,苯系物等。

1.1.2 TVOC采用PID光离子化检测法,CO、SO2、NO2、O3及特征因子采用电化学分析方法,颗粒物/粉尘采用激光散射原理,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气压采用超声波一体式监测方法 。

1.1.3 传感器可插拔式设计,可根据项目需求选择不同监测参数自由组合,并预留拓展接口,满足后期增加有毒有害特征因子等监测指标。

1.1.4 太阳能+蓄电池供电,支持断电续传功能、来电自启动功能。

1.1.5 具备通过远程终端对设备进行远程校准和程序升级。

1.1.6 设备具有硬件自诊断自恢复功能。

1. 1.7 设备具备抗电磁干扰功能(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1.1.8 采用4G远程无线传输方式,数据传输符合《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17) 标准。

1.1.9 设备防护等级满足GB4208-2017 IP65(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1.1.10设备具有状态信息自动上传功能,如传感器运行状态、电池电量信息、温湿度异常等信息。

1.1.11产品具有数据存储功能,至少可以导出3个月以上监测数据;

1.1.12 设备工作温度范围为-30~60度(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上须含有“CMA”或 “CNAS”标识)。

1.1.13 设备耐盐雾(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上须含有“CMA”或 “CNAS”标识)。

1. 1.14 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书(CCEP),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认证监测参数至少包括PM10、PM2.5、SO2、NO2、O3、CO、TVOC,认证标准按《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CCAEPI-RG-Y-040)。

1.2 性能规格

指 标

数 据

监测指标

CO、SO2、NO2、O3、TVOC、PM2.5、PM10、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气压,可拓展有毒有害特征因子。

监测频率

监测频次可设定,可上传实时数据、分钟均值数据、小时均值数据

供电电压

太阳能/电池供电,预留220V市电接口

工作环境温度

-30~55℃

工作环境湿度

0~95% 无凝结

工作环境大气压

86kPa~106kPa

功 率

≤5W

防护等级(功能栏有)

≥IP65

安装方式

壁挂/立杆/抱箍

传输方式

无线4G传输/RS-485

显示

本地显示(选配外界LED显示)

1. 3 技术规格及传感器指标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以证明以下全部参数

指 标

测量范围

分辨率

测量精度

稳定性

PM10

0~1000μg/ m3

1μg/ m3

≤100μg/ m3,测量误差≤25μg/ m3;

>100μg/ m3,测量误差≤20%

相关系数≥0.8

PM2.5

0~1000 μg/ m3

1μg/ m3

≤100μg/ m3,测量误差≤25μg/m3;

>100μg/ m3,测量误差≤15%

相关系数≥0.8

SO2

0~500 nmol/mol

1 nmol/mol

≤100 nmol/mol,测量误差≤20nmol/mol;

>100nmol/mol,测量误差≤20%

重复性

≤5%

NO2

0~500 nmol/mol

1 nmol/mol

≤100nmol/mol,测量误差≤20nmol/mol;

>100nmol/mol,测量误差≤20%

重复性

≤5%

CO

0-4000 nmol/mol

1 nmol/mol

测量误差≤2 umol/mol

重复性

≤5%

O3

0-500 nmol/mol

1 nmol/mol

≤100 nmol/mol,测量误差≤2 umol/mol;

>100nmol/mol,测量误差≤20%

重复性

≤5%

Tvoc

0-20 ppm

1nmol/mol

≤2 umol/mol,测量误差≤0.4 umol/mol;

>2 umol/mol,测量误差≤20%

重复性

≤5%

1.4 设备安装与数据接入

为实现大气网格化监测站点精确定位,可靠保障趋势溯源,安装与维护监测站点时须免费配套2台高精度定位设备。确保大气网格化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安装或维护完成后,可基于4G/5G网络,按照标准协议接入监测监管平台,将带有高精度坐标信息的监测数据持续传输到监测监管平台,支撑大气质量网格化精准监测。

1.4.1 系统配置:一体化的机型,集成GNSS天线、主板、内置电台、蓝牙模块、电池等设备集成于一个接收单元内,整机重量﹤1000g。

1.4.2 移动站杆内安装超高频天线设计,使用电台发射或接收时360度方向都是同样的信号强度,且保护内置电台电线不易受到损坏。(投标文件提供产品彩页扫描件

1.4.3 精度:高精度静态:水平:±3 mm + 0.1 ppm;垂直:±3.5mm + 0.4ppm。实时动态(RTK):水平 : ±8 mm + 1 ppm;垂直 :±15mm + 1 ppm 。RTX(星站差分单机精密定位): ﹤4cm。SBAS:水平:﹤50cm;垂直:﹤80cm。实时DGPS:水平25cm+1ppm;垂直:50cm+1ppm。(投标文件提供产品彩页扫描件

1.4.4 用户界面:用于电源、跟踪、蓝牙、记录、电台操作的五个LED;RS232串口、USB 2.0输出,支持OTG,蓝牙2.1+EDR。

1.4.5 环境特性:工作温度:-40℃to+65℃、湿度100%无冷凝;防水、防尘等级达到IP67要求,防冲击与震动要求达到2米自由摔落水泥地面不损坏。

1.4.6 GNSS特点:GNSS系统通道数大于235,全星座系统功能支持GPS、GLONASS、北斗、Galileo、QZSS、SBAS六种GNSS系统。具有单北斗信号、单GLONASS信号、单GPS信号定位固定解解算模式。支持RTX实时校正服务,可单点精密定位,不需要RTK基准站或蜂窝覆盖信号在全球任何地方可实现高达达4cm精度以上定位。(投标文件提供产品彩页扫描件

1.4.7 实时性能:初始化一般2秒,初始化范围超过40公里。

1.4.8 功率特性:锂电池,单块电池工作时间约10小时,可随时更换电池。外接直流电源9-28V。(投标文件提供产品彩页扫描件

1.4.9 内置式远距离蓝牙:蓝牙无线通信可在基准站和流动站之间替代无线电链路,覆盖数百米范围(最远达800米),比超高频无线电和蜂窝数据更为简单便利。(投标文件提供产品彩页扫描件

1.4.10 接收机具备防盗保护功能,锁定接收机的位置后可探测接收机是否遭到干扰、移动或盗窃, 一旦设备被移动至别处,接收机将发出音频警告,进而锁住设备,防止其继续被使用,提供安全保障。(投标文件提供产品彩页扫描件

1.4.11 数据记录特性:0.1-999秒,内存:256MB内存NAND闪存。

1.4.12 数据更新率:10赫兹实时原始数据,支持ATOM、CMR、CMR+、RTCM2.1、2.3、3.0、3.1、3.2,NMEA信息输出。

1.4.13 信号搜寻引擎可进行快速采集并重新捕获GNSS信号。

1.4.14GIS精度模式,水平:30厘米,垂直30厘米。投标文件提供产品彩页扫描件

2、大气环境类:大气网格化监测监管软件系统

大气网格化监测监管软件平台包含大气网格化精准监测系统、大气网格化精细监管系统和环保物联网平台(环保数据采集、传输、存储、清洗)。

2.1.大气网格化精准监测系统

2.1.1、平台数据中心可提供所属地区各监测点位数据的实时采集传输、实时监控空气环境质量,实现在线数据查询及报表统计、数据自动预警、环保信息综合分析、数据归集和排名反馈等,为环保的研究提供信息资源和手段,为环保业务管理提供统一的管理平台。

2.1.2、为保障服务质量,投标人具备系统开发能力,并具有“基于大数据的大气环境污染监测分析系统”或“基于大数据的大气环境实时监测预警系统”方面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2.2.大气网格化精细监管系统

网格化监管系统实现在GIS地图上将高新区全区按照行政区划划分为三级网格区域,系统主要提供的功能包括网格管理、事件派单处理、绩效考核等功能。真正达到流程化、数字化、自动化的智能运转,对污染防治进行有力的支撑。

2.3.环保物联网平台

2.3.1、通过环保物联网平台实现与各监控点设备实时通讯。服务会实时获取现场设备的感知数据,根据需求将其实时存储及推送到其他应用服务。系统可开放API,能与各业务系统融合提供物联设备连接、管理、数据存储及控制等能力。

2.3.2、系统主要功能模块包括:服务状态(服务总体情况概览)、设备地图(设备状态概览)、设备管理、通讯服务(管理)、数据清洗、分组配置、因子字典(管理)、权限管理、日志查询(采集数据查询)及第三方接口开放功能。其中数据清洗过程是在采集库到中心数据库过程中,对遗漏、错误、不一致等各种数据进行数据验证清理,保证数据的正确性、一致性和唯一性。数据清洗是按照环境监控管理信息平台数据固有逻辑和关系,对跨业务主体、跨数据表之间,有业务逻辑的数据进行的清洗。

2.3.3、基于平台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投标人具备相关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投标人具有“大气环境气体传感器运行稳定性监测平台”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2.4.数据分析服务

数据报告包括环境短报,月度分析报告、年度分析报告和专项分析报告,在服务过程中,结合环保工作的开展,生态环境局可要求调整报告分析内容。

2.4.1、环境短报

根据环保局要求进行环境短报推送,内容需包括:高新区域内国控点AQI、重点关注的污染物日均浓度,空气质量污染程度,气象条件分析结果及次日空气质量预报。

2.4.2、月度分析报告

每月10日前提供上一月分析报告。内容包括:(1)系统运行情况分析,对设备和软件系统当月运行情况进行分析;(2)全区空气质量分析,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情况、空气质量变化趋势、重点关注污染物排名、污染传输、报警及污染源确认统计情况进行分析。

2.4.3、年度分析报告

每年1月31日之前提供上一年度分析报告。内容包括:(1)高新区空气质量同比分析,对重点关注的污染物进行年度对比、月均值及污染天数同比分析。(2)高新区空气质量变化原因分析,对空气质量变化情况、污染分布情况、污染传输情况以及扬尘数据变化及治理情况进行分析。(3)根据分析结果给出措施建议。

2.4.4、污染情况专项分析报告

在出现重污染天气或污染事件时随时提供专项分析报告。重污染天气分析报告内容包括:污染过程描述、结合大气运动模型进行的数据分析及总结。污染事件分析报告内容包括:数据分析、现场调查及污染源判断。

2.5.专家咨询服务

投标人提供环保业内专家针对大气环境状况咨询服务。每季度开展一次,主持专家咨询会议的负责人员需具备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投标文件中提供主持专家咨询会议的负责人员的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2.6.数据校准服务

2.6.1、所有监测设备在全生命周期内均会进行严格的检定校准,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其中设备的校准服务必须包含标气校准、环境适应校准、交叉干扰校正以及空气质量数据同标准仪器的实时校准。

2.6.2、投标人能够通过远程实现传感器校准,确保数据实时校准的能力,并具有“大气环境气体传感器自动化联网控制平台”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3、大气环境类:运维服务

中标人应该围绕本项目核心服务需求,对本项目环境进行综合分析,科学规划服务需求中网格化监测站点部署,对本项目服务中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建设进行详尽考虑,并对数据运维、设备运维、应急服务、运营组织进行合理规划,形成可执行的方案。

3.1.运行维护目标及要求

3.1.1 投标人中标后应在高新区设立运维机构,满足日常运维和应急处置; 投标人应保证配备的常驻高新区运维相关专业人员数量不少于6人,满足相关岗位要求,与其负责日常维护的站点数量比值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名单(格式自拟)和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

3.1.1.1硬件运维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负责人1名,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人员技能培训合格证书》(“自动监控烟尘烟气运行工”岗位)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3.1.1.2数据运维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负责人1名,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人员技能培训合格证书》(“自动监控烟尘烟气运行工”岗位)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1.2 为保障服务质量与效果,投标人具有无人机、机载大气监测传感器和红外变焦相机不少于1套,同时常驻硬件运维负责人具有持有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或AOPA证,保证对异常值区域立即启动无人机进一步溯源。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和硬件运维负责人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或AOPA证)扫描件。

3.1.3 中标人为本项目日常运维服务配备不少于1辆专用运维车辆。

3.2.设备维护要求

3.2.1 每日查看平台内监测实时数据,若点位离线,尽快联系运营负责人,若仍不能解决,则应立即去现场处理问题。

3.2.2 各项有效数据传输率达到 90%。

3.2.3 网络和平台正常运转率达到 90%。

3.2.4 故障情况解决率达到 95%。

3.2.5 对各相关系统进行升级保证在 100%。

3.2.6 为每台设备建立"病历表",全面反馈设备的故障情况。

3.2.7 工作月报:每月对设备进行巡检维护,并以固定的格式汇报本周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3.2.8 定期对设备进行样机数据比对,数据校正,保证数据得准确性。对故障进行统计分析,找出共性问题,在以后的维护过程中进行预备处理。

3.2.9 保证维护过程中工作态度端正,不弄虚作假,实事求是的整改问题和反馈情况。

3.2.10 建立完整的运维技术档案,了解微观站设备的使用、维修、等资料,进而对网格化监控系统各台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出正确评估。

3.3、现场端微型站设施维护要求

微型站的日常维护内容和要求见下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应用情况调整。

维护部件

维护周期

维护内容

维护操作

PM10

至少4次/年

清理传感器积尘

拆下底壳,高压除尘枪对准颗粒物传感进气口进行吹扫,吹扫后确认数据是否恢复常。

PM2.5

至少4次/年

SO2/NO2/O3/CO

至少1次/年

清除传感器底部表面附着物

 

温度、湿度、风速、风向

1 次/年

清理传感器底面附着物

拆下底壳,检查传感器底面是否有附着物,用高压气源从侧面吹扫传感器底表面。

注:重度雾霾期间 PM10 浓度超过500μg/m³(日均值)达三天以上,宜对

颗粒物传感器两周进行一次维护。

3.4、定期校验和校准内容

3.4.1 当微型空气监测站距离最近固定质控设备≤3km时,可采用组合监督校准,每周对设备进行校准1次,实时监督并修正传感器信号漂移,自适应学习形成适应当地环境的算法模型,以保证微型站的数据可靠性。

3.4.2 当微型空气监测站距离最近固定质控设备>3km时,宜采用传递校准;常规地区4周1次,污染浓度长期较高的企业校准周期缩短至2周一次。

3.5、技术保障方案

3.5.1 中标人制定详细的技术保障方案,包括有关应急预案,如运营期间出现严重影响系统运行和数据质量的重大问题时,应具备有效的预防和补救措施。

3.5.2 日常维护方案

中标人保证满足环保部门对设备故障的响应时间要求,当设备出现故障(8:00-22:00),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2小时内排除故障,否则在到达现场后6小时内必须免费更换备机,保证各站点的正常运行,每次故障维修记录应直至存档备查。办事处需常备5台以上备机,且保证处于正常状态,可随时使用。运维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招标人要求,免费动态调整设备安装位置。

3.6、软件平台运维要求

涉及微型站现场技术参数调校、数据库特殊格式数据处理及筛查等,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相关参数的保密性,要求中标人具备开展相关专业业务的能力。

3.6.1 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包括系统操作指导、因系统缺陷导致的各种 BUG的修复、因误操作导致的数据错误维护等。

3.6.2 平台软件系统突发事件的诊断、排除及解决。

3.6.3 系统相关的各种业务和技术问题,包括技术咨询、指导和信息提供等。

3.6.4 数据库数据清理。定期清理运维过程中所生成的生产数据库中的临时表,从应用系统角度来优化数据库,如建立并优化索引、优化存储过程、数据库表拆分等,提高应用系统运行速度。

3.6.5 平台基础信息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站点的管理、位置变更、数据维护、权限分配、问题排查等日常工作。

3.6.6 服务器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日常检查、数据库的定期备份、应用系统备份、系统稳定性检查。

4、大气环境类:技术咨询服务

4.1、建立统一的大气监测数据软件管理平台

高新区目前已建立大数据平台,为了便于管理要求,将所有大气监测数据全部集成到网格化监控平台,进行统一分析研判,建立统一的大气监测和气象监测数据软件管理平台。完成质量要求:①根据高新区大气监测和气象监测数据情况搭建大气监测数据软件管理平台;②接入高新区环保大数据平台;③在数据管理平台具备对所有大气监测数据的数据分析功能;④预留数据接口,便于后期增加的网格化数据接入(需免费提供接入)。

4.1.1 提供大气监测数据分析共享服务

本项目要求将采集的大气质量和气象数据进行统一存储、管理、分析研判和共享,中标人须完成上述要求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具体要求:①根据高新区大气监测和气象监测数据情况搭建大气网格化监测监管软件平台;②高新区目前已建立环保大数据平台,需要将本项目大气网格化监测监管软件平台接入高新区环保大数据平台;③大气网格化监测监管软件平台具备对所有大气监测数据的数据分析、共享功能;④预留数据接口,便于后期增加的网格化数据接入(需免费提供接入)。

4.1.2 提供及时有效的大气污染数据监控报告

利用大气网格化监测监管软件系统平台发现污染事件,对现场及周边情况核查,协助管理部门进行大气环境巡查,对于发现的问题提供污染事件报告。完成质量要求:①通过监控数据发现污染趋势,发现问题立刻提供相关数据报告,通知到网格管理人;②安排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核实,协助网格管理人进行大气环境巡查,并完成巡查记录;③每日向采购人提交网格化数据监控情况报告;④随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分析报告。

4.1.3 提供准确可靠的大气污染数据研判报告

根据大气网格化监测监管软件系统平台的数据,对省控站点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对各站点周边及其他重点区域进行监控,对发生的各类污染来源进行分析、现场排查,提供近期、中期、长期有效并易实施的大气污染治理建议及科学施治建议,并就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完成质量要求:①对大气网格化监测监管软件系统平台实时监控,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现场人员核查,追污染源来源,提交合理化建议、对治理效果跟踪;②对监控数据分析,提交研判报告;③重污染天气对省控站点及周边网格化数据重点监控,实时分析、实时调度、实时汇报,安排专人协助巡查;④根据采购人安排,参加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汇报网格化数据监控情况。

4.1.4 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服务

根据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重污染天气演变情况和气象条件,利用网格化数据进行重点监控,协助进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完成质量要求:①针对重污染天气,提前提出应急管控措施和相关建议;②利用网格化数据监控污染物的传输、扩散情况;③利用网格化数据监控各种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④重污染天气过后提交网格化数据分析报告、应急管控措施实施效果评估报告。

4.1.5 精准溯源服务

根据采购人需要,建立预警和溯源机制,对于异常高值或周边出现投诉的,需通过无人机机载大气监测传感器和热成像相机进行立体走航监测,协助采购方进一步溯源。

5、水质监测类:便携式水质污染监测系统

5.1 主要指标要求

测量项目

量程

测量误差

COD(高)

30-5000mg/L(分段)

≤±5%

COD(低)

10-100mg/L

HN3

0.01-100mg/L(分段)

≤±5%

总磷

0.02-16 mg/L(分段)

≤±5%

总氮

0-10mg/L

≤±8%

悬浮物

0-200mg/L

≤±8%

0-5mg/L

≤±8%

0-5mg/L

≤±8%

0-2mg/L

≤±8%

0-5mg/L

≤±8%

0-0.25mg/L

≤±8%

六价铬

0-2 mg/L

≤±8%

总铬

0-2 mg/L

≤±8%

0-1mg/L

≤±8%

0-1 mg/L

≤±8%

0-5 mg/L

≤±8%

(1)波长范围:400-750nm

(2)曲线数量:100条

(3)存储数据:500万个

(4)重 复 性:≤±5%

(5)光学稳定性:≤±0.001A/10min

(6)批处理样:4*2/8个样/批

(7)抗氯干扰:{cl-}<1200mg/L;{cl-}<4000mg/L

(8)控温范围:室温-200℃

(9)消解温度:165/123±0.5℃

(10)消解时间:10/30分钟

(11)产品尺寸:≤441*353*193mm

(12)工作电源:AC/220V±10%/50Hz

(13)整机重量:≤5.5KG

5.2 系统功能特点

(1)7英寸触摸彩屏显示,操作界面直观鲜明。

(2)支持比色管360°旋转比色方式,测量快速准确。

(3)采用交直流两用供电,可在实验室、野外进行检测。

(4)实现消解、比色一体化,自带便携箱,野外操作方便。

(5)应用人性化设计、检测项目一键式选定,曲线波长调用随意切换。

■(6)具有物联网数据查看、通过手机上传云服务中心、远程升级功能(投标文件中提供物联网功能截图)。

7)内置打印机,可打印当前数据,查询历史数据。

8)双温区,具有消解功率随负载自动调整,智能恒温控制,延时保护功能;

9)温度与时间可随实验参数任意调节并保存。

(10)采用冷光源、窄带干涉、光源寿命长达10万小时。

(11)采用先进分光技术,避免外界光干扰,测试数据稳定可靠。

■(12)投标人具有相应软件系统开发能力,具有“自动化水质在线监测及污染超标报警”相关方面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

6水质监测类:运维服务

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中标人应提供运维服务,同时针对高新区重点区域或严重异常区域提供水质监测溯源服务。

6.1 中标人应根据高新区水质污染监测工作需求提供应急服务,每年不少于6次,并在两小时内响应。

6.2 中标人根据高新区重点水域污染源排查与水质实时监测需求,对重点水域水质进行实时监测(COD、氨氮及常规六参数)、水域暗管、雨污混流进行监测和排查,并提供监测数据及成果。

6.3 基于运维服务的6.1、6.2 内容,投标人应满足服务需求,投标人具有有人或无人船水质监测系统,包括船用测扫声呐、水质在线监测传感设备(投标文件中提供购置发票及购买合同扫描件)

6.4 投标人须配备至少1名水质监测专业化人员,并持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人员技能培训合格证书》(“自动监控污废水运行工”岗位)(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6.5 为保障运维服务能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任意水域水质污染溯源监测文字报告电子扫描件一份,报告内容包含水质污染程度实时数据(COD、氨氮及常规六参数)、同步水下排污暗管影像位置图(2000坐标系)。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总价包干,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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