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为有效落实《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工信装备〔2021〕126号)文件要求,拟在全市开展产业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工作。
二、技术要求
(一)工作目标
(第1项)通过开展“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工作,分析我市制造企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需求现状,评估企业的智能制造水平。2024年计划开展行业诊断服务30家以上(包括机械、化工、纺织、建材等行业),经过多批次开展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培育一批数字化、智能化程度较高的企业建设国家、省级数字车间/智能工厂。鼓励企业主动承担国家、省级试点项目,发挥标杆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提升行业内和产业链相关企业智能制造水平。
(二)工作内容
(第2项)1、由成交供应商组建诊断团队深入企业各部门、生产车间等进行现场参观、座谈、交流、记录,全面了解企业智能制造的实际情况,重点围绕智能装备应用和互联互通、生产过程实时调度、物料配送控制、产品信息追溯、生产环境管控、资源能源管理、设计生产销售服务联动等环节,对企业智能制造改造现状、水平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企业自身智能制造改造需求,对标行业标杆与先进典型,提出智能制造改造建议,撰写企业智能制造咨询诊断报告书。重点从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和精益化的角度为企业咨询诊断,对存在的问题和未来的发展给出可行性解决方案。同时,诊断结束后,成交供应商还应提供包括《三明市机械装备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方案》、《三明市化工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方案》、《三明市轻工纺织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方案》及《三明市建材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方案》等4份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行业基本情况
(2)行业智能制造转型情况及成效、特点分析
(3)三明市****行业需要解决突破的问题
(4)提高三明市企业智能制造水平的对策建议
(第3项)2、现场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启动会议、标准宣贯、企业自评估培训、情况调研、访谈交流、智能制造诊断、方案沟通、诊断报告汇报等。
(第4项)3、智能制造咨询诊断报告书包括单家企业智能制造诊断书及三明市***行业智能制造情况分析。
(三)诊断具体流程与要求
1、诊断前准备
(第5项)(1)成交供应商提前组建诊断团队,确定诊断团队负责人和诊断工作联系人,制定诊断服务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并将服务计划报送被诊断企业和市工信部门。
(第6项)(2)人员要求
本项目配备诊断团队负责人1名。诊断团队不得少于2组,每组成员人数5人(含组长),包括:信息化(研发设计和工艺设计PLM、企业管理ERP和车间管理MES)专家2人;智能产线(自动化、制造工艺、物流)专家1人;架构(云平台、网络架构)专家1人,行业(机械、化工、纺织、建材)专家1人。诊断团队负责人要求至少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成员要求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供应商需提供诊断团队成员名单,诊断团队成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根据三明市重点围绕机械、化工、纺织、建材等行业开展智能制造诊断工作的实际,信息化、智能产线、架构专家专业除上述领域外,还可包含软件工程专业、智能制造、控制工程专业、智能与信息化专业、系统集成、机械专业、电子信息专业、焊接专业、机器人工程专业、物联网工程专业、计算机专业、网络工程专业、信息安全专业、在线监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人工智能专业、通信工程等。
诊断团队能够提供诊断服务技术支撑,对诊断服务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行研判分析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诊断团队成员一旦确定,原则上诊断期间不得随意更换,确需变动,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变动后的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有人员。诊断团队中50%及以上成员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
(第7项)(3)成交供应商在诊断工作开始前须向企业提交保密承诺书,承诺对企业各类文档、资料、数据及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企业书面许可,不得存留、不得对外泄露。
2、现场诊断
(第8项)诊断团队根据诊断服务计划,赴企业现场开展诊断工作。现场诊断时间遵循效果优先原则,视实际需要而定,但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具体步骤如下:
(第9项)(1)召开诊断服务工作启动会
由市工信部门、诊断团队和企业三方共同召开启动会。市工信部门负责宣讲开展诊断工作的背景、目的和意义。诊断团队介绍诊断的详细内容和安排,以及需要企业配合的具体事项。企业介绍基本情况以及发展规划,确定诊断工作的对接人员。
(第10项)(2)召开座谈交流会(不少于0.5个工作日)
①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会:诊断团队听取企业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副总)关于企业智能制造改造升级的重要意见和需求,双方开展交流。
②召开业务座谈会:诊断团队听取企业高层关于业务能力提升的意见与需求,与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一起研讨业务流程与体系能力的建设需求与规划,明确能力提升点和支撑体系建设需求。
(第11项)(3)现场调研(时长:不少于1.5个工作日)
诊断团队按照职责分工在车间、研发中心、控制中心等区域开展现场诊断工作,深入调研企业的人员、技术、资源及制造(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等能力要素的成熟度,对企业智能制造的难点、痛点问题进行调查和诊断。
(第12项)3、编制诊断报告(时长:现场诊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
现场诊断结束后,围绕现场分析结果及企业对智能制造的实际需求,由成交供应商为每家企业出具“智能制造诊断评估报告”,帮助企业做好智能制造路径规划和难点痛点解析,为企业开展智能制造提供支撑。报告编写期间,诊断团队可以请企业对诊断报告进行初步评估,提出意见。诊断团队完善诊断报告后,正式递交企业。企业智能制造诊断评估报告应形成统一格式,内容包括:
(1)被诊断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规模、所属领域、职工人数、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技术创新、上下游产业链现状和协同能力水平等情况。
(2)评估企业智能制造水平。从工厂规划、生产能力、设备与自动化、信息化建设、网络设施、质量管理、能源管理等方面开展现状调研,评估企业所处的智能制造能力水平。
(3)分析差距原因。根据智能制造成熟度水平现状,对标企业所属行业的国内外先进水平,分析目前存在的差距及原因。
(4)规划顶层设计方案。针对企业现状和存在差距,兼顾企业现有改造能力水平,制定有针对性的改造整体方案和优先级建议,提出可落地的实施路线图。
(5)制定具体项目改造方案。重点从智能装备应用和互联互通、生产过程实时调度、物料配送控制、产品信息追溯、生产环境管控、资源能源管理、设计生产销售服务联动等环节制定项目设计方案。
(6)提出设备和软件供应商建议方案。根据上述重点项目建设方案,向被诊断企业推荐国内外具有相关领域实施经验的设备软件供应商、集成商等,并对其进行各自优势能力对比,便于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项目,加快“诊”、“改”联动。
(7)诊断报告附件。包括现场诊断服务工作的相关书面记录(由参与方共同签字确认);被诊断企业出具的书面意见反馈(领导签字及盖章)等。
(8)数据保密要求。须与被服务企业签订保密协议,对各类文档、资料、数据及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并承诺未经被服务企业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泄露。
(9)形成行业诊断报告。根据诊断企业情况形成机械、化工、纺织、建材等行业的诊断报告。
(第13项)4、召开诊断工作总结会(时长:不少于1小时)诊断团队向企业正式通报诊断报告内容,回答企业智能制造重点问题。
5、其他要求
(第14项)(1)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企业收取诊断相关任何费用。
(第15项)(2)成交供应商应组建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为被诊断企业提供技术服务,诊断团队进驻每家企业的专家不少于5人,现场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启动会、基本情况调研、诊断培训、现场访谈、技术交流、方案汇报等。诊断团队进驻每家企业诊断时间不少于2天,需提供诊断服务期间现场照片及签到记录。所配备的诊断团队人员数量应满足项目需要,不得因为职责和时间交叉影响项目的完成进度。
(第16项)(3)成交供应商需持续跟踪诊断企业智能化改造情况,积极配合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
(第17项)(4)成交供应商承诺采购人在使用、接收该诊断报告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一旦出现侵权,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第18项)(5)诊断结束后,成交供应商根据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企业智能制造咨询诊断报告书及解决方案要得到被诊断企业的书面意见,如《企业智能制造诊断报告》、《三明市***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方案》、《保密承诺书》、《智能制造诊断工作确认单》以及现场诊断照片等诊断服务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工信部门。
(第19项)(6)市工信部门负责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诊断证明材料进行初审把关,组织被诊断企业填写《智能制造咨询诊断服务工作满意度评价表》,组织评审专家对诊断报告的质量进行评定。评定的主要内容和依据为企业评价意见、评审专家对咨询诊断报告内容的评审意见等,对通过综合评定的咨询诊断报告,支付相应的服务费,对于咨询诊断报告内容雷同率较高,企业和评审专家评价认可度较低的报告,提出整改意见返回诊断团队进行整改,整改不通过的,不支付服务费。
(第20项)(7)供应商管理规范,并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8)★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须组织受诊断企业开展一次智能制造研学活动,做好研学活动方案。请各供应商须对此条款进行专项承诺,未按此条款专项承诺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提交报告 |
2 |
★ |
交货地点 |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为三明市30家以上企业开展行业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包括机械、化工、纺织、建材等行业),并提交30份企业诊断报告及4份行业诊断报告 |
4 |
★ |
是否邀请供应商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采购人组织专家综合诊断服务开展情况、诊断报告质量、被诊断企业反馈等因素,对成交供应商诊断活动进行评审,由专家组出具验收评审报告,通过后方为验收合格。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8 |
★ |
其他 |
其他商务要求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任一项负偏离为无效投标。 |
其他商务要求:
9、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终止之日止。
10、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报价总价为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人工费(员工工资、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社会保险、公积金、交通和通讯补助、食宿费、岗位补助等)、设备投入使用费、劳保费、资料收集费、验收费、专用工具费、税费、风险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行政办公费、行政规费、税收费用、代理服务费等。合同实施期间各类生产要素的市场风险及政策性调整均已计入报价中。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成交以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采购人不再增加费用。
11、保密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对与本项目有关的的信息、资料同样负有保密责任。
12、售后服务
成交供应商应在诊断结束后半年内,为被诊断企业提供现场或远程咨询服务。
13、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交付《企业智能制造咨询诊断报告书》,逾期未交付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每逾期一日,采购人有权按成交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违约金,超过90日仍未交付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退还已支付的全部价款,尚未支付的价款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
(2)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企业智能制造咨询诊断报告书》及《三明市装备制造产业智能制造指导方案》未能通过验收的,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整改之日起7日内组织整改并重新提交,经整改后重新提交的《企业智能制造咨询诊断报告书》仍未能通过验收的,除不支付相关服务费外,采购人有权按成交单价的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违约金。
四、其他事项
本磋商文件中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