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 号)、省政府《关于推进园区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21】39 号)及科技部新修订出台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国科发火【2021】106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满足申报规划的相关要求编制本次规划。
2.地形图统一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和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3.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关于三区三线的相关要求,开发边界要与嘉峪关市国土空间开发边界统一。
4.明确规划范围为申报国家高新区“一核两区”范围,总规划面积 143.74 平方公里。
5.分析梳理嘉峪关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现状,分析现状发展问题特征。
6.明确发展定位与发展目标。
7.提出高新区发展策略与创新发展路径。
8.确定主导产业及未来发展方向
9.明确高新区空间发展格局。
10.明确园区高标准支撑体系构建。
11.成果要求:文本、图集、说明书。
二、服务周期:
按合同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