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一、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09 号)要求,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对我市城市道路、桥梁、供水企业管网等进行风险隐患抽查。完成德州市市级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成果质检核查工作,按照国家、省级及市级相关要求汇总提交相关成果。
市政设施调查范围包括市政桥梁、市政道路以及城市供水设施。市政桥梁调查范围为城市建设部门管理的市政桥梁。市政道路调查以各区县为基本单位,调查范围为主要城市道路和应急管理相关的重要道路。城市供水设施调查范围为城镇供水设施,包括城市的取水设施、输水管道、净水厂设施(含地下水配水厂)、加压泵站设施以及配水干管管网。
二、其他要求
(1)编写实施方案
编写实施方案要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要求,并结合德州市实际情况。实施方案内容应内容详实,切实可行,技术标准明确。方案内容应包括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工作进度及时间要求、调查技术流程及标准、质量控制措施,数据汇交标准及流程等。
(2)市政设施调查质检工作
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依照相关技术规范,采取软件质检、人工核查等方式,对区、县市政设施调查部门提交的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进行质量审核,形成质量审核结果。对区、县汇交的数据进行软件质检时,应使用国家统一开发的软件系统,对县级汇交数据进行人工核查时,抽检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市政道路和市政桥梁外业抽检的比例不小于 3%、供水管线抽检的比例不小于 1.5%,十县市区水厂为全面抽查。
(3)数据汇交
纵向汇交。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应将德州市市本级产生的和各区、县汇交的调查数据纵向汇交至山东省人民政府市政设施调查责任部门。
横向汇交。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应将德州市市本级产生的和各区、县汇交的调查数据汇交至同级普查办,如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市政设施调查责任部门审核意见对数据进行了修改更新,则应及时向本级普查办汇交修改更新后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