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3)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
3. 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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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单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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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要求 |
分项预算合计(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
1 |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南宁市第三届农民工创业大赛项目 |
1 |
项 |
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南宁市第三届农民工创业大赛项目承办服务 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不断优化创业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引导广大返乡农民工踊跃投身到创业热潮,充分展示我市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成果,不断激励农民工创新创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产业升级,壮大经济新动能,带动更多就业,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于2021年10月—12月举办2021年第三届南宁市农民工创业大赛,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业助农 振兴乡村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至12月 三、组织方式和机构组成 本大赛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由第三方成交供应商具体承办。 主办单位: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南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成交供应商 支持单位:待定 四、大赛组委会 (一)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牵头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监督指导大赛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和成交供应商,秘书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大赛总体策划、各项协调联络工作、网络平台搭建以及对外媒体宣传工作; 2.负责大赛企业/团队的组织及书面海选、晋级赛、决赛各阶段专家的组织及评审工作; 3.负责组织参赛企业/团队开展赛前培训辅导工作; 4.负责为参赛企业/团队做好与外部资源的对接工作; 5.负责大赛网络与设备技术支持保障工作。 (二)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设立评审委员会,将邀请区内外创投行业领军人士、知名创业企业家、青年创业导师、金融机构及行业专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 农民工在南宁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 (二)参赛要求 1.创办市场主体的农民工可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实际参股、控股股东(出资或入股≥30%);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正常经营,无违法乱纪行为。 2.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无知识产权纠纷。 3.参赛项目所属行业不限,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可持续性,具有一定发展基础、有较大提升拓展空间、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并且符合有关项目要求,具有可执行、可支持、可复制、可推广的特点。 4.参赛项目的参赛代表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股东或核心团队成员。 5.已获得近两年国家级、自治区级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不得参加本次大赛。 六、赛制规划 (一)大赛分组(创业新星组、创业明星组、创业华星组) 1.创业新星组:截止2021年9月30日,在南宁境内登记注册未满2年,且带动就业3人以上(含3人,不含创业者本人)。 2.创业明星组:截止2021年9月30日,在南宁境内登记注册超过2年未满5年,且带动就业10人以上(含10人,不含创业者本人)。 3.创业华星组:截止2021年9月30日,在南宁境内登记注册超过5年未满8年,且带动就业20人以上(含20人,不含创业者本人)。 符合条件的参赛项目只能选择其中1组参加竞赛。 (二)大赛报名(2021年10月-11月上旬) 秘书处组织发动各县区创业农民工积极报名参赛。 (三)赛制内容(2021年11月-12月) 1.初赛(11月上旬)。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委对参赛项目进行书面评审,确定75个项目(其中创业新星组、创业之星组和创业华星组各25个)进入大赛晋级赛。 2. 晋级赛(11月):组织开展赛前培训,并采取现场路演模式进行晋级赛。 晋级赛从75个参赛项目中选出24个项目(创业新星组、创业明星组和创业华星组各8个)进入大赛决赛。 (四)决赛(12月) 组织开展赛前培训,采取现场路演模式进行决赛。 (五)决赛后资源对接:决赛结束后,承办方将举办有关资源对接活动,为参赛项目做赛后资源对接,帮助创业者实现快速提升。 (六)大赛宣讲:决赛结束后,承办方组织大赛获奖项目开展市内宣讲活动,为获奖项目营造良好的宣传声势,打造农民工创业典型。 七、奖励与扶持 (一)奖项设置 1.创业新星组 一等奖 1名 奖金30000元/名 二等奖2名 奖金10000元/名 三等奖 3名 奖金8000元/名 优秀奖 2名 奖金3000元/名 小计:8万元 2.创业明星组 一等奖 1名 奖金40000元/名 二等奖 2名 奖金15000元/名 三等奖3名 奖金10000元/名 优秀奖 2名 奖金3000元/名 小计:10.6万元 3.创业华星组 一等奖 1名 奖金50000元/名 二等奖 2名 奖金25000元/名 三等奖 3名 奖金10000元/名 优秀奖 2名 奖金5000元/名 小计:14万元 奖金合计:326000元(参赛团队均颁发奖杯及证书) 4.优秀组织奖6个。对在开展大赛期间组织发动得力、社会影响力大、参赛主体质量高、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区级组织机构颁发“优秀组织奖”牌匾。 5.优秀创业导师若干名:大赛组委会对导师团的导师颁发“优秀创业导师”证书。 八、评审构成 评审专家与辅导老师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邀请,主要由以下各领域的专家成员组成:行业协会、商会企业代表、优秀企业代表、创业导师代表、投资机构代表、科研专家代表、行业专家、院校老师等。 九、大赛宣传 利用网络媒体、公共媒体、传统纸媒、网络直播平台、新媒体等各类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为大赛顺利开展和创业典型做好宣传推介工作。 |
10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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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 ▲二、提交成果时间: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 2个月以内。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南宁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服务保证期:自项目开始之日起到结束之日止; 2、故障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2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3、售后服务技术人员要求:专职人员。 五、报价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必要的场地租用、物料准备、大赛赛事策划、执行、活动服务、评委费等,大赛奖金(含税)、媒体宣传费用(含电视媒体、新媒体、网络直播等)总决赛获奖项目或选手奖金支出等; (4)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以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5)本项目所产生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六、其他要求: 1、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国家保密法》,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其在提供服务期间获得采购人的技术、商业机密,否则须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2、付款条件: (1)本项目无预付款,签订合同后,供应商启动宣传报名工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进度款。 (2)中标供应商完成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南宁市第三届农民工创业大赛项目晋级赛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40%的进度款。 (3)中标供应商完成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南宁市第三届农民工创业大赛项目决赛工作,提交大赛承办活动总结报告并完成项目验收工作(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30%的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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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进口产品说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 □本表的第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R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其他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