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 金额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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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维护 |
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着当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为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促进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上线运行,为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需对系统进行运行维护。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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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人员保障 提供至少 1 名技术人员驻场专职负责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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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平台运行维护 1、平台包含门户网站、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招标代理企业管理系统、投标企业管理系统、专家综合管理系统、专家抽取系统、电子保函服务系统、六家银行的接口、门禁管理系统。 2、负责系统、数据库以及运行环境的管理、数据备份和定期巡检等工作。 3、为交易主体提供相关服务,提供涉及使用平台的各主体单位(全自治区内以及外省来桂林的业主单位、招标代理、投标单位或供应商等)的系统操作指导及培训服务,包括5×8小时400电话及网上客服必要时的上门服务,免费提供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客户端,免费制作平台各系统操作培训视频教程。 4、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协助完成平台内、外网系统物理整合。 5、交易中心因特殊工作需要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时,应免费提供技术服务。 6、免费为交易中心提供平台特殊需求的数据统计服务。 7、由于政策的变化,需要对平台相关系统进行优化和改进,如果工作能在3天内能完成的应免费服务;超过3天工作量的,应先提供服务完成任务,满足政策需求,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计入下一年度的运维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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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功能优化 1、对开标室、评标室的电子显示牌进行改造。开标室增加下一个项目开标信息,项目信息可以在管理后台进行修改,可以自定义显示项目信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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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自治区范本为基础,新增桂林市范本不同内容的移植到自治区新系统,以及桂林市范本要求的相关数据来源的第三方系统进行对接,获取共享的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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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助做好“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部署和现平台历史数据迁移工作。为平台迁移至桂林市电子政务云新建平台提供全方位的实施服务和安全保障。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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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交易中心签约的投标保证金银行(6家银行)的接口迁移 到自治区电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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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电子保函服务系统的接口迁移到自治区电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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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做好平台历史电子档案文件及数据的整理和备份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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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数量:1项; 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7 个日历日,开始实施项目。 交付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1 五、采购标的服务标准、效率、期限:维护方式包括电话解答,远程维护,驻场解决问题,常规问题或故障在4小时内予以修复或排除,重大问题或故障1天内予以修复或排除。服务期限是半年(以采购人最终确定的具体时间为准) 7.2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书面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在一月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一个月内未组织验收,也未书面提出异议,视为验收通过。验收时,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系统资料,包括:软件安装包、配置文档、测试文档、用户使用说明书、系统管理员使用说明书。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竞标报价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八、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九、服务期限:2021年8月1日-2022年1月31日。 十、付款方式:2021年12月31日前,经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0%(无息付清)。凭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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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