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 |
备注 |
1 |
通勤车租赁 |
2辆 |
59.13万元 |
服务期:1年 |
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要求为准)
支付方式 |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服务结束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付款:本项目付款分两期进行结算,具体结算金额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
服务期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交付地点 |
温州市中心血站指定地点 |
验收标准 |
采购人在中标人提供相关服务的过程中,不定期对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考核。不达要求者,中标人承担一切损失和费用。 |
三.技术要求
(一)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温州市中心血站的通勤车租赁使用
(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有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无的统一执行最新相关标准、规范。
(三)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车型要求:大巴车辆,每辆车座位必须在35座以上。
2.车辆状况要求:
(1)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运营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保证提供的车辆手续完备、证件及各种备件安全,能正常使用,车况良好,无违章、违法、及法律纠纷,并具备车载空调。
(3)投标人所提供的车辆必须处于良好使用状态,所提供车辆均需投保全险(包括乘客人身险:理赔额度为150万元)。
(4)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是车质、车况良好,设备齐全,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运营证、行驶证、养路证、营业性保险证以及国家要求缴纳的各项规费凭证;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涉及违规产生的所有滞纳金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所提供的车辆需符合国家交通管理规定及安全环保等要求,公司应做好车辆检修检查工作,确保车辆安全可靠,应做好车辆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车辆整洁、美观、舒适,并提供配套的出行服务。
(6)租赁期内,出租方负责缴纳租赁车辆的各种保险和税费,包括强制保险、乘客险、车船税、全车盗抢险、车辆损失险、车辆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附加险。
(7)驾驶员须身体健康(不得有传染性疾病)、品行端正,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无验证违章且熟悉省内主要道路,尽力以最快的路线服务,并保证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8)驾驶员应携带驾驶执照、身份证等,并保持通讯畅通,服从使用单位调遣,按要求时间提前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应做好车辆的日常检查、卫生保洁工作,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停车、停靠、接听电话,不吸烟,使用礼貌用语,并为使用单位提供出行配套服务。
(9)赁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管理到位,提供安全、高效、快捷、文明的服务。应专门设置租赁服务团队,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及时受理客户的业务咨询、办理、跟踪服务及质疑、投诉。
(10)燃油产生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支付;车辆日常使用所有产生的临时保管、临时停车、过路桥、停车费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支付;交通违章产生的费用由当时驾驶车辆违章人员负责支付及与车辆相关产生的费用都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其它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提供的车辆同时应该不受进城禁止时间限制及其它不良(包括违法违章)记录。
(12)租赁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向采购方提供特色服务,制订应急的保障服务方案。
3.线路:
1、行政业务班通勤车:原则上为上午8:00温州市新城大道41号(温州市中心血站新城院区)→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霓贤路(温州市中心血站瓯江口院区),下午17:00原路返回;如采购单位对车辆及路线、时间上有变动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调整按采购人需求执行。
2、临时车辆(全体人员培训、会议等):时间按照单位要求,线路与通勤车相同。
3、在原有车辆基础上,供应商有应急备用车辆(至少1辆及以上)和驾驶员。
4.租车清单
通勤车类型 |
需求班次 |
备注 |
行政班通勤车(1辆) |
254班次 |
周末双休,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 |
业务班通勤车(1辆) |
365班次 |
全年无休,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 |
全体人员培训、会议等 |
40班次 |
1、夜间全体培训,日常全体会议; 2、时间、车辆班次按采购人要求调度; 3、行驶区域(温州市) |
注:一个班次为1个往返。
5.提供两辆固定车辆的图片及相关证件和2名固定司机的相关证件
五.报价要求
1.价格是指为完成本次采购要求所载明的所有维护服务利润(包括保证车辆上路正常安全行驶所需的各种费用,如车辆营运、维修、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车辆本身各种费用(如养路费、保险费、保养修理费、折旧费等)、司机劳务费、风险费用(如燃油价格调整等)、保险等)、税金全部费用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总和。
2.服从采购人的临时调动,如产生额外费用,照实结算。
六.其他要求
1.每次出车,车内保持清洁。座位有布套,每天至少消毒1次,车外二天清洗1次(下雨天除外)(按防疫标准)。
2.驾驶员及车辆在服务期内,迟到5分钟,处罚1000元;迟到超10分钟,处罚3000元;无告知车辆未到情况,血站员工另行租车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处罚5000元。
3.一个月出现3次及以上迟到现象,须更换驾驶员并由采购人认可。
4.发生采购人员反应属实事项,中标供应商应当日进行整改,如未整改处罚2000元。
5.服务承包期内发现无证车辆服务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对中标供应商处罚10万元。
6.更换车辆及驾驶员,须经采购人确认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