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 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响应服务要求、服务质量等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供应商对本项目免费维保期满后每年维护服务报价(年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 %。(仅适用于C1类评标办法)
5.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开发软件的源代码。(仅适用于C1类评标办法)
6.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7.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该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服务)标注“▲”。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如下图所示)
9、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标的性质(采购货物或采购服务)予以明确。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采购需求说明
开发区目前路灯总数为13610盏(具体详见附表一),分为东区和北区两大块。
一、维护内容
1、日常维护内容为:区内道路路灯控制柜、电缆、灯杆、灯具及照明电器、路灯箱式变电站(详见附表二)、13处楼体亮化(管委会大楼、东区办公楼门卫、悦圆方周边11处楼体)、及银湖大桥、悦圆方公园、体育公园、凤鸣湖公园、龙山公园、银湖公园亮化。需满足功能使用及建设单位的要求,确保路灯亮化等可正常使用。
2、投标单位需自行踏勘现场(夜间),对以上维护内容进行现场进行核对,正确、合理进行报价。中标单位需与原维护单位进行现场交接,确保维护内容能正常运行。
3、开发区路灯远程控制系统的维护(包括原有系统和新接入系统),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数据通信良好;对开发区原有控制柜内远程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确保改造后的监控系统与新装的的远程监控系统功能相同,并能够互相兼容,实现统一平台进行监控操作维护。
二、维护要求:
1、维护单位根据承担的养护内容,编制路灯养护计划、养护标准和养护台账资料。在养护期间要确保路灯照明设施完好和达到路灯照明设施的设计要求,在规定的亮灯时间内,保证路灯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亮灯率在96%以上。
2、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每逢法定休息日、节日以及领导视察、庆典等日子,配合检查路段的路灯要求亮灯率达到100%。
3、维护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且应按甲方的要求,为上岗工人配置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袖套,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在进行养护作业时,必须规范施工、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意外,维护单位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4、合理配备上岗人数,并到有关部门办理用工、劳动保险和暂住证等手续。并安排好所属员工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
5、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处罚并终止合同:
(1)、维护单位因各种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由维护单位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2)、养护过程中,维护单位必须根据承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项职责。如发现维护单位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实施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工具)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养护质量达不到标准的,合同期内累计3次考评档次为不合格的。
(3)、城市创建迎检活动中,由于养护工作不到位,造成迎检所在路段不合格而导致招标人文明创建扣分的,扣除当月所有养护费10%。
(4)、乙方必须安排专人巡查,防止发生各种偷电行为,如发现偷电行为,每次扣减中标人维护经费1万元,合同期内累计发现3次偷电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因发生偷电行为造成甲方财产等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维护单位必须设立投诉电话和每日巡查制度,发现问题要做好巡查检修日志,因各种原因被损坏或被盗的,必须在12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下,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维修时间。维护单位必须随时、随地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与投诉,每季度累计达3次未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7、所有的养护设施不得发生漏电事故,否则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维护单位承担;对设施表面脱漆、颜色褪变等要及时翻新,保持设施的清洁美观。
8、配件的更换,必须按照各照明工程的竣工图和设计的主要技术参数的要求,更换同等规格和技术标准的灯具及照明设施配件等(若竣工图资料和设计的主要技术参数不符时,以竣工图为准)。维护单位要有相应的灯具(含LED灯具)、灯泡、整流器、电缆等配件的库存,确保维护的及时性。
9实行路灯及照明设施设备户籍手册,维护单位要做到每处照明设施都要有档案记录,并报甲方备案。
10、值班要求:实行每日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单独值班电话和值班室,每班不少于3人,其中一人要求具有C1以上驾照,一人为电工,值班室需二十四小时有人值守,应对紧急情况。并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开发区所有路灯和亮化的开关控制和故障报警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11、交通事故处理:维护单位自行巡视或接到甲方通知发现因交通事故造成养护设施损坏的,首先清理现场并做好安全保护措施,确保车辆行人安全。损坏较轻的,投标人应在12小时内修复;损坏严重的,应在48小时内修复(混凝土基础养护期除外),所需费用均由维护单位承担,同时安排专人配合交警处理善后事宜,并自行维护其法律和经济权益。
12、企业开口处理(穿管、灯杆移除):接到甲方通知有企业需要开口时,维护单位应立即安排专人踏勘现场,积极配合企业完成开口。
13、维护单位负责与供电公司对接涉及路灯箱变的所有事宜,主要包括高压电路保险的更换、变压器检测报告(常规检测或必要时)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14、维护单位负责维护范围内被数字化城管抄告并未按要求拍照回复的,甲方每次罚款维护费500元。
15、《经开区2022-2024年路灯亮化等设施维护项目招标要求》中规定的维护项目组人员无故未到岗的,每人每天罚款200元。
16、维护单位在更换路灯电缆时,两灯杆之间不得有接头,过街顶管两端需做电缆手井,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并限时整改。
17、维护单位更换的灯具、电缆、电器等照明设施配件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灯具、灯杆、电缆每次罚款2000元,照明电器每次罚款100元。
18、交通事故破坏照明设施应及时修复(48小时内,特殊情况除外)并对接交警处理事故,未及时修复的每次罚款3000元。
19、13处楼体亮化(管委会大楼、东区办公楼门卫、悦圆方周边11处楼体)以及银湖大桥、悦圆方公园、体育公园、凤鸣湖公园、龙山公园、银湖公园亮化等开关灯时间以业主要求为准,若有不配合的每次扣款1000元,悦圆方周边11处楼体每月产生的电费由中标单位一并承担。
20、清单统计不到的属于经开区管辖范围内的路灯亮化等设施,由中标单位一并维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增加,确保设施完好、可正常使用。
21、中标后,申报进度款时,需提供完税证明材料。
三、巡查检修要求
(一)灯具、控制柜巡查:路灯的巡查检修,每晚亮灯后进行,填写巡查日志,随时掌握路灯早晚的运行情况。每次修灯后或时隔半年对灯具清扫一次,控制柜每年刷漆出新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引起灭灯的,均应在巡查检修中处理:
1、灯泡寿命终了或管压过高形成偷停的灯;
2、打泡或炸泡引起玻壳损坏,只剩灯芯或灯头;
3、灯的电源引线松脱,或保险丝烧断等;
4、镇流器损坏、被盗或镇流器超温、噪音异常;
5、灯头灯泡松动或照明方向不正;
6、灯具灯臂移位;
7、单灯、补偿电容器损坏应及时更换,不得省掉电容运行;
8、触发器失效或工作不稳定;
9、变压器低压保险、控制柜保险熔断应及时更换,控制柜内的接触器是否接触良好,时钟运行是否正常;
10、控制柜门未关好或损坏。
11、目前经开区路灯灯杆情况良好,部分小门缺失,几条后建路段无杆号,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中标后需补齐缺失小门和杆号。维护期内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二)灯杆巡查:每半年对路灯灯杆的接地电阻测试一次,并做好测试记录,交甲方存档备查,接地电阻值需符合国家标准或规范。日常巡查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处理:
1、杆身被撞、倾斜、杆基有下沉或变形现象。
2、未经允许,严禁在路灯杆上牵挂广告牌或横幅,一经发现应予制止,并第一时间通报甲方。
(三)路灯箱变的巡查:维修人员应熟悉掌握路灯箱变设施、运行方式、控制方式、变压器和配盘供电容量及运行状况,建档备查。每年对变压器接地电阻测试一次,并做好测试记录,建档备查。接地电阻值符合国家标准或规范;每半年对路灯箱变刷漆出新一次。日常巡查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处理:
1、油位、油色不正常,有漏油现象;
2、声音不正常,有噪音及异响;
3、高低压瓷管不清洁,有放电闪烁和裂纹;
4、低压中点接地线松动,变压器外壳未接地;
5、其他辅助设备高压令克、避雷器、低压保险、闸刀有损坏;
6、变压器上有搭落的树枝、金属等杂物。
7、路灯箱变保持清洁、明亮、有防止小动物窜入的有效措施。箱(室)有漏雨积水,门损坏、电缆等设施有损坏。
8、开关断合标志、指示灯指示不正确,空气开关、真空开关、磁吸开关、灭弧罩不完整或有烧痕,保险管不完整,熔断丝工作不正常,内部有响声。
9、避雷器外壳有破损裂纹、内部有异声,接地不合格。
10、电缆绝缘不合格,接头有过热、烧焦等现象。
(四)地下电缆的巡查:低压电缆绝缘电阻用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值符合规定要求。巡查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处理:
1、地下电缆路径上的路面不正常,有挖掘痕迹,如有施工单位施工,应提醒注意,并加强巡视。如遇电缆被盗或损坏,维护单位无条件修复。
2、电缆线路上有绿化施工时,应及时跟踪,防止电缆遭到破坏,如有破坏,应予立即制止、索赔并修复。
3、检查电缆有破损、接头有过热及烧蚀情况的,应及时修复。
(五)巡查检修管理
1、亮灯率:主干道亮灯率不低于99%,次干道、支路亮灯率不低于96%,重大节日、政治活动、城市创建等主干道100%。
2、设施完好率:95%(含灯杆、灯具、控制柜、箱变、地下电缆等)。
3、及时修复率100%。
4、修复时间要求:
(1)灯具(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电容)故障1个工作日修复。
(2)常规线路路障2个工作日内修复。
(3)遇有线路设施被盗或自然灾害损坏,根据损坏程度,与甲方商定时限及时修复。
(4)重大节日、政治活动、城市创建等,立即组织修复。
(5)对危及人身、交通安全的路灯设施,一经发现,立即组织处理,尽快修复。
5、要求对以上设施检修的情况,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四、人员、设备、场地及资质要求
1、维护项目要求由 14人组成,项目人员岗位配备见下表:
岗位 |
人数 |
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现场负责人 |
1人 |
大专以上学历,持有公司授权委托书 |
技术员 |
2人 |
机电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
维护人员 |
10人 |
提供社保证明 |
*1、(对人员的要求不得低于以上标准)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维护中配合的劳务人员由中标方根据实际需要情况自行配备。
2、维护单位要配备高空作业车2辆(作业高度不低于13米、驾驶员需持证上岗)、皮卡车2辆,以及与维护面积、内容相匹配的维护必备工具。*注:自有设备须提供产权凭证或购买合同(以发票为附件),租赁设备须提供正式租赁合同和出租方产权凭证或发票,以上材料须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3、场地要求
中标单位必须在指定区域内提供办公用房和仓库 200 平米及以上(位于经开区,用于办公、临时堆放设施),并配值班室、24小时值班专用电话等,其建设、装修、租赁等费用由投标人自理(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项目中标后经业主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场地要求为中标后提供)。
五、考核办法
本考核办法作为支付及扣减维护单位养护费用的依据。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巡查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1、日常检查考核:甲方对维护单位进行日常巡查考核(详见日常管理检查表)。检查人员依据合同及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00-500元并及时告知维护单位及时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加倍扣款,以此类推,直至整改合格。以上所扣分数均在当月考核中扣除。
经开区市政科路灯 月份日常管理检查表
检查内容 |
检查日期 |
检查路段 |
检查情况 |
扣款(元) |
备注 |
1、路灯亮灯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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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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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考核:每月不少于两次,甲方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检查考核打分,维护单位现场负责人参加。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维护单位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建管处。维护单位未报送整改回复、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将进行双倍扣分,扣分计入月度考核分值。期间,维护单位可以以合理的缘由用书面方式申请问题的延期、缓办、取消,建管处进行核查并回复,维护单位按回复进行办理。
3、额外扣分细则
(1)、因维护单位养护管理不力导致下列情况的,进行扣分:管委会部门通报批评的,扣5分;市级相关单位通报批评的,扣5分;省级及以上相关单位通报批评的,扣10分;市级媒体负面曝光的,经建管处查实后,扣5分;省级媒体负面曝光的,经建管处查实后,扣10分。以上所扣分数均在当月考核中扣除。
(2)、维护单位应安排巡查人员,做好日常巡查自检,每日填写各养护区域的巡查日志。建管处对巡查日志进行抽查,不能及时提供的,扣5分;巡查日志空缺或内容不全,扣1分/天。
(3)、维护单位每月25日前提交养护管理月报,若逾期未报,在当月考核中扣3分。
(4)、逢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区、市重大接待、迎检等时期,若不能按建管处要求完成任务,且造成负面影响,在当月考核中扣10分。
4、考核结果的处理
中标单位须服从业主管理,考核由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依据相关考核办法执行,每月进行月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维护费用:(一)月度考核总分95分及以上的为合格,全额拨付月度费用:(二)月度考核总分在90-94分的,每下降1分,扣月度费用200元;(三)月度考核总分在85-89分的,每下降1分,扣月度费用400元;(四)月度考核总分在80-84分的,每下降1分,扣月度费用600元;(五)月度考核总分在80分(不含)以下的,扣除当月全部费用。例如:本月考核89分,则本月扣除费用1800元。中标单位在服务合同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维护合同,服务的项目重新招标:(一)年累计三次月度考核总分在80分(不含)以下的;(二)存在问题并经督促连续3次不整改到位或全年累计3次不整改到位的;(三)因维护管理不到位,年累计3被媒体曝光且查证属实的。情节恶劣的,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在相关网站上通报。
6、按全区道路整体作为考核基准,制定如下评分标准:
项 目 |
标 准 |
计 分 |
备 注 |
亮 灯 率 |
照明设施完好率达到95%;主干道亮灯率达到99%,支路、次干道亮灯率达到96%;重点保障期间,亮灯率达100%。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
30 |
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的划分详见附表一。 |
故 障 处 理 率 |
照明设施发生非正常亮灯、大面积熄灯、倒杆、断线、绞线、线路短路、灯具损毁、灯具配电箱外壳带电、电器火灾等事故处理率必须达到100%。一般电器故障修复不超过24小时,较大事故处理不超过48小时;事故处理超过规定时限,一次扣1分,超过30次,此项无分。 |
30 |
电源故障和须开挖道路抢修时,报建管处依据实际情况确定修复时限。 |
灯具 |
灯具保持整洁,安装稳固,部件完整,连接可靠,运行安全,符合原设计要求。发现1处违反情况,扣0.1分,扣完为止。 |
7 |
|
灯杆 |
灯杆(包括金属灯杆和钢筋混凝土灯杆)保持无倾斜、弯曲,安装稳固、连接可靠,部件齐全,外观整洁,接地可靠有效。发现1处违反情况,扣0.1分,扣完为止。 |
8 |
|
电缆 |
电缆绝缘良好,接地可靠,连接牢固,无漏电,无接头过热现象,定期进行绝缘测试。发现1处违反情况,扣0.1分,扣完为止。 |
5 |
|
控制柜 |
控制柜保持平整稳固,柜体内外清洁,无异物,标志明显、齐全,出入箱导线连接良好,柜内电器工作正常,电器导线排列整齐、连接可靠,柜体无破损,柜门锁闭灵活有效,柜体接地可靠。发现1处违反情况,扣0.1分,扣完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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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变 |
箱变门窗安装牢靠,锁具正常,无漏雨进水,箱内通风良好,地面平整干燥,室内外整洁,防火、防盗、防小动物装置及照明设施齐全。做好定期清扫保洁工作。发现1处违反情况,扣0.1分,扣完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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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管理 |
1、按作业程序组织实施,坚持文明施工,着工作服、戴安全帽。每发现一次违反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 2、路灯维修养护作业时,放置警示标志文明用语提示,尽量减少对交通和居民生活的影响。每发现一次违反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 3、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坠落、防触电设备,作业完毕及时整理现场卫生。每发现一次违反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
(1)本评分标准适用于受经开区建管处委托从事道路、广场、公园、楼体亮化等配套照明设施、路灯监控设施维护作业单位所进行维护作业情况的检查、考核。
(2)、考核表中各考核项目分值扣完为止,不累计到其他项目。
(3)、投标人应根据施工需要增补清单措施项目并报价,否则发生清单未列措施项目,视为已分摊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投标人投标前须仔细踏勘现场,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核对清单工程量,对清单中少算或漏算的工程量在开标前以答疑形式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已认真阅读相关招投标文件,满足招标人所有管理维护要求,中标后,工程量清单不予调整,。
(4)、本办法由经开区建管处负责解释和修改, 若该考核表后期有调整,以业主调整的为准。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价 |
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标的性质(货物/服务) |
备注 |
1 |
现管委会大楼亮化维护 |
1.楼体亮化线路、灯具已老化; |
项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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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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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区办公楼亮化 |
1.楼体亮化线路、灯具已老化; |
项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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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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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亮化维护 |
1.悦圆方周边11处楼体亮化维护(含每月电费缴纳),工程量详见附表A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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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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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路灯自动化系统运行 |
1.SIM卡每年通讯费,短信卡每年通讯费元,路灯控制室独立通讯IP地址宽带费,三项共计费用;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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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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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远程控制系统维护 |
1.对现有路灯远程控制系统(163台)进行日常的维护、更新,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数据通信良好; |
项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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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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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新建道路远程控制系统加装、维护 |
1.对新建养护道路路灯控制柜加装远程控制系统; |
台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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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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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项目 |
1、该项费用50万,投标时报价不允许修改,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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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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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路灯箱变维护 |
1.名称:路灯箱变维护 |
台 |
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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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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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道路照明维护 |
1.名称:道路照明维护 |
套 |
13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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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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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换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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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LED路灯灯头更换 |
1、200W |
套 |
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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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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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LED路灯灯头更换 |
1、150W |
套 |
500 |
|
|
建筑业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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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路灯管线更换(铜芯电缆YJV5*16) |
1.原有路灯供电管线拆除; |
m |
1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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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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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路灯管线更换(铝芯电缆YJLV5*16) |
1.原有路灯供电管线拆除; |
m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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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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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路灯拆除 |
1.因企业开口、道路改造等路灯杆需要拆除的; |
套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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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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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路灯迁移 |
1.因企业开口、道路改造等路灯杆需要迁移的; |
套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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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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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箱变更换 |
1.美式箱变,参数:50KVA,其他满足业主要求及相关部门规范标准; |
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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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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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环湖路(蜻蜓湖段)电缆更换 |
1.规格型号等参照项目13; |
m |
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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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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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银湖大桥亮化改造 |
1、原亮化灯具、PVC管、电缆线等拆除,总长度1000米,以现场实际为准; |
项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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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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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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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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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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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核心服务名称 |
9 |
▲道路照明维护 |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