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及要求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负责普查办的技术支撑工作;历史灾害灾情调查与评估;公共服务系统调查;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等涉及应急管理全部工作。
根据已有的 1:5 万地震活动断层填图,收集、整理 1:5 万活动断层分布图所需资料,配合省地震局编制县级 1:5 万活动断层分布图。
参照《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技术规范》、《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技术规范》要求,遵循内业为主、外业辅助的原则,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资料,积极与各部门进行协作与交流,依托国家统一下发的全国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软件,采取全面调查和重点调查的调查方式,采用档案查阅、抽样走访等多种调查技术,全面调查、整理、汇总年度自然灾害、历史一般灾害事件、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对历史灾害的基本情况、影响、损失和救灾工作主要情况、致灾因子等指标信息进行整理,建立要素完整、内容翔实、数据规范的长时间序列历史灾害数据集。
在统一的空间底图上,结合历史灾害调查结果,编制各类历史灾害事件空间分布专题图。
参照《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技术规范》要求,基于调查工作底图,结合高分辨率影像,依托国家统一下发的全国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软件,通过内、外业的方式调查范围内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大型超市百货店和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等 9 类重要公共服务系统承灾体的空间位置及范围信息,查明基本情况、人员情况、功能与服务情况、应急保障服务能力及灾害属性等指标信息,以及基础指标的统计和房屋建筑重置价格标准统计。公共服务系统调查应遵循普查对象地理位置信息与属性信息空间匹配的基本原则。
在统一的空间底图上,结合各类公共服务系统调查结果,编制各类公共服务系统空间分布专题图。
参照《政府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企业及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家庭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要求,基于调查工作底图,结合高分辨率影像,依托国家统一下发的全国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软件,通过内、外业的方式调查范围内政府的灾害管理能力、行业专业队伍(综合性消防、政府专职消防、企事业专职消防、森林消防等)、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应急避难场所和渔船避风港,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家庭减灾能力等空间位置信息,查明单位情况、队伍情况、防灾减灾规划、灾害相关应急预案、上一年度综合减灾资金投入等指标信息。
在统一的空间底图上,结合各项综合减灾能力调查结果,编制各项综合减灾能力空间分布专题图。
参照《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规范》要求,基于调查工作底图,结合高分辨率影像,依托国家统一下发的全国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软件,通过内、外业的方式调查范围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加油加气站等的空间位置及范围信息,查明基本概况、企业防灾减灾能力概况、自企业建成之日起自然灾害次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数量等指标信息。
在统一的空间底图上,结合自然灾害次生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调查结果,编制危险化学品企业、加油加气站等的空间分布专题图。
涉及其它应急部门的调查评估工作,根据《山东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潍坊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要求开展相关调查评估工作。
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提交成果文件,过程中根据招标人需求分节点提供成果文件。
四、项目实施地点
潍坊市寒亭区全域。
五、工作成果
组织对潍坊寒亭区各部门提交的普查数据库进行综合性审核和成果汇总工作,形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库。
根据招标人要求编制工作总结、技术总结及各类工作工作总结、技术总结。
六、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满足招标人要求,达到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通过国家、省、市对普查数据验收。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招标人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招标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调整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招标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项目服务期间,招标人如遇到问题,随时可以从中标人得到电话支持与帮助。中标人需指定一名主要联系人与招标人联系。若中标人指定联系人如果因特殊原因离职或更换电话,及时通知招标人,并指定合格的接替人员。
中标人在接招标人通知 1 小时做出响应,12 小时内到达现场,24 小时内解决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的要免费提供备选方案
1、具体普查工作内容如有变化或增加,以甲方通知为准。新增风险普查工作如在本项目上述工作内容范围之内的,新增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不予另行追加经费。省、市普查办按照国家正式普查目录有需要增加超出上述普查内容的,按规定程序另行协商增加。
2、本项目工作涉及实地野外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中标人制定周密作业安全方案; 在服务承包期内,中标人须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中标人所有人员发生的事故由中标人自行全权负责。
3、本包两项工作内容开展须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若中标人自行开展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若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开展工作,后期因上级政策调或招标人工作安排变动原因取消,中标人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4、若遇上级政策调整或工作安排变动,招标人有权取消部分或整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