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2022-2023年度慈溪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112140000200690 发布时间:2021-12-14 文档页数:60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2-2023年度慈溪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招 标 需 求

 

、采购内容:2022-2023年度慈溪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

本项目共分二个标项:标项一:4S店。标项二:综合维修企业。

维修范围:慈溪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2022-2023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资格认定项目,维修范围为车辆小修、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大修服务项目。(注:以下情况的车辆维修不列入本次采购:(1)新购置的公务车辆,在厂家质保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家指定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和保养;(2)公务车辆在市外出现故障,影响正常行驶,确需就地进行维修的;(3)定点维修企业无法维修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并经监管部门批准的;(4)特种车辆的车体改装;(5)不属于维修范围的项目,如车辆装饰、汽车美容、警车油漆喷涂及附属设备等;(6)一次维修金额在200元以下的车辆;(7)其他经认定不列入定点维修范围内的车辆维修)。本项目维修车辆类型不包括环卫车、消防车和经认定不列入定点维修范围内的其他类型车辆。

三、采购期限:本次采购期限自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四、服务要求

1、车辆维修过程要严格执行国标GB7258—2004《机动车安全运行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车辆维修的管理规定和标准,遵守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倡导的《汽车维修行业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公约》,履行各项投标承诺,做到“服务热情、诊断准确、维修及时、价格合理”,确保公务车辆维修质量。

2、投标人必须按照《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认真作好维修、配件价格,及其施救、牵引等服务收费的明码标价工作,在醒目位置公示服务承诺、投诉电话,及时为送修单位在维修时提供承诺的工时费、质保里程等资料。

3、投标人保证对送修公务车辆随到随修,普通故障立即排除,二级维护不应超过24小时,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整车大修不超过15天。

4、投标人保证对送修公务车辆提供下列服务:(1)节假日免加班费;(2)车辆维修完毕后提供车辆免费清洗。

5、投标人保证所有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配件,不得以次充好。

6、定点维修企业必须做到凡是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相关人员勾结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

7、定点维修企业应保存好所有的维修单据、更换的旧汽车配件及相关资料,随时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检查。确定公务车辆维修专职人员,建立定点维修台账。

8、维修质量保证:

(1)定点维修企业应对交接前的完工车辆,按完工出厂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确保车辆安全。对维修竣工出厂的车辆,在质保期内出现同一故障的,定点维修企业应无条件免费返工,质保期从返工之日起重新计算,直至质保期内无问题出现为止。质保期最低要求:大修20000公里或100日、二级维护5000公里或30日、一级维护、小修2000公里或10日,质保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2)车辆因同一故障或同一维修项目经2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送修单位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才可转厂送修,定点维修企业承担相应维修费用,质保期从返工之日起重新计算,直至质保期内无问题出现为止。

(3)对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定点维修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9、同时要符合本章第四条的服务要求。

五、其他约定

(一)预算金额在0-30万(不含)之间的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服务市场进行采购;预算金额在30万(含)-100万(不含)之间的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服务市场进行竞价采购;单项金额100万及以上的项目,应按规定组织项目采购。

(二)入围供应商提交的承诺优惠为交易中的最低优惠,各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与供应商就价格、服务等方面内容进行谈判,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

(三)入围供应商必须就承接的公务用车维修业务单独建立台帐。

(四)在履约期间,因业务开展实际需要或采购单位需求反映,市政府采购中心报有关部门同意后可进行补录入围。

(五)慈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可邀请有关部门对入围供应商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六、本项目特别说明

(一)根据《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的指导意见(试行)》(慈国资[2014]149号)的规定,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已纳入本项目范围,共享本项目招标结果,故各中标供应商均应按照本项目要求为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本项目允许符合招标公告第五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其他组织投标,其负责人(包含但不限于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等)等同于企业法定代表人。

(三)标项二(综合维修企业)的供应商投标工时费如果高于其他中标供应商同类项目的平均投标工时费标准的1.5倍时,在确定中标人前必须下浮到平均投标工时费标准的1.5倍限额内(含1.5倍),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在评标结束前提供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的投标。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