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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办事处海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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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1190000207772 发布时间:2022-01-19 文档页数:62页 所需下载券:10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办事处海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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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清单

序号

养殖塘名称或位置

面积(亩)

养殖方式

1

桥头胡街道沿岸

1889

海水池塘

虾蟹贝混养

合 计 (亩)

1889

二、项目背景

宁海县位于宁波市境南部沿海,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北连奉化县,东北濒象山港,东接象山县,东南临三门湾,南壤三门县,西与天台、新昌为界。据2017年末统计,全县陆域面积1843平方千米,海域面积275平方公里,海岸线176公里,滩涂2.6万公顷,山林12万公顷,耕地3.5万公顷。宁海县傍山依海,溪流纵横,水资源总量约17.3亿立方米,具有巨大的渔业经济发展潜力。目前,宁海县共有各类养殖水域面积22.8万亩,其中滩涂、湖泊、水库、河沟、海区网箱等水域养殖面积12.03万亩,海水池塘养殖面积10.5万亩,高位池养殖面积0.2万亩,设施土池大棚养殖0.07万亩。

养殖尾水是指在水产养殖过程中或者养殖结束后,由养殖体系(包括池塘养殖、工厂化养殖等)向自然水域排出的不再使用的养殖水。养殖尾水由于其悬浮物质、氮磷等营养元素和COD等存在超标现象,一方面限制了养殖生物自身的生长,另一方面未经处理的养殖尾水直接排入环境中会造成环境的二次污染。近年来,养殖尾水对环境的影响与治理问题已经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成为制约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瓶颈,亟需得到解决。

2019年,农业农村部等10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为我国水产养殖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治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农问题整改等工作部署,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2021]6号)文件要求,到2022年底全市规模以上池塘养殖全面完成养殖尾水治理全覆盖的目标,实现养殖尾水“零直排”,切实改善养殖环境,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

为了推进养殖尾水治理,根据该文件要求,结合国家、省市等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编制了《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海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设计及实施方案》。

图1 宁海县海水养殖区分布示意

三、编制依据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实施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20]8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甬党发[2019]48号)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2021]6号)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涉农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甬农发[2021] 37号)

中共宁海县委 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海县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发[2019]42号)

宁波市涉养入海闸养殖尾水排放要求(暂行)(甬海办[2017]58号)

关于全面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海渔业函[2018]9号)

宁波市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方案(2018~2022)

四、总体目标

根据省、市、县渔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种养环境保护督查组对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对桥头胡街道沿岸养殖区共1889亩养殖塘进行养殖尾水治理。

养殖尾水治理的总体目标:通过规划养殖区内养殖方式,优化布局养殖种类和密度,实现连片养殖区的健康生态养殖;利用现有条件,借助水系的自然流向,在养殖区内布设生态浮床、生物膜净化、生态湿地等区块,应用物理和生物手段加快养殖水处理系统建设,实现养殖尾水的集中处理和零直排。

五、尾水治理总体要求

目前,国家、省、市、县等相关主管部门对海水养殖区的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均有详细规定,浙江省养殖污染防治规范对养殖尾水的要求为: 不能直接排放、物理沉淀、生物净化。

近期,国家对海水养殖尾水的排放标准作了新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本区块养殖尾水的处理要求参照最新标准,具体排放标准 见表1 所示。

表1 海水养殖尾水排放要求标准值

指标

类别

悬浮物

mg/L

pH

COD

mg/L

mg/L

mg/L

无机氮

mg/L

活性磷酸盐

mg/L

一级

40

7.5~8.5

10

0.20

0.10

1.0

0.05

二级

100

6.5~9.5

20

0.50

0.20

2.0

0.10

1、养殖尾水监测数据

2018年~2021年宁海县水产技术推广站连续4年对涉养闸的尾水环境现状进行监测,总体本方案中涉及到区域周边的养殖环境尚可,但存在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超过一级排放标准的现象,如2021年8月份监测结果显示:COD均符合一类排放标准,无机氮、活性磷酸盐有超标,无机氮超标率7.4%,活性磷酸盐超标率51.85%(表2)。

表2 拟开展尾水处理的养殖区环境监测结果(2021年8月)

序号

养殖场名称

COD

mg/L

氨氮

mg/L

硝酸盐

mg/L

亚硝酸盐

mg/L

活性磷酸盐

mg/L

1.

汶溪周养殖塘1#闸

4.91

0.102

0.350

0.089

0.030

2.

汶溪周养殖塘2#闸

5.22

0.018

0.266

0.022

0.074

3.

汶溪周养殖塘3#闸

4.60

0.228

0.294

0.094

0.050

4.

汶溪周养殖塘4#闸

5.09

0.130

0.186

0.056

0.046

5.

汶溪周养殖塘5#闸

3.78

0.239

0.338

0.100

0.054

6.

汶溪周养殖塘6#闸

4.36

0.368

0.197

0.078

0.081

7.

汶溪周养殖塘7#闸

4.07

0.576

0.465

0.089

0.049

8.

汶溪周养殖塘8#闸

3.78

0.639

0.966

0.067

0.073

9.

东吕村养殖塘1#闸

3.51

0.017

0.353

0.045

0.019

10.

东吕村养殖塘2#闸

3.46

0.359

0.350

0.100

0.081

11.

东吕村养殖塘3#闸

3.65

0.016

0.291

0.033

0.066

12.

东吕村养殖塘4#闸

4.52

0.169

0.317

0.067

0.026

13.

东吕村养殖塘5#闸

3.98

0.294

0.158

0.089

0.054

14.

东吕村养殖塘6#闸

4.93

0.036

0.261

0.056

0.041

15.

长畈岭水库东面私人养殖闸

3.72

0.300

0.303

0.045

0.058

16.

九节螺闸

4.85

0.084

0.416

0.067

0.015

17.

店前王村养殖闸1#

5.01

0.133

0.374

0.112

0.082

18.

胡家塘闸

4.28

0.145

0.193

0.089

0.083

19.

店前王村养殖闸2#

3.88

0.059

0.449

0.100

0.044

20.

店前王村养殖闸3#

4.73

0.129

0.357

0.056

0.038

21.

黄水墩闸

2.71

0.042

0.378

0.033

0.036

22.

桥头胡村养殖闸1#

3.94

0.406

0.226

0.134

0.023

23.

桥头胡村养殖闸2#

4.50

0.101

0.398

0.150

0.045

24.

桥头胡村养殖闸3#

4.78

0.258

0.376

0.078

0.026

25.

下洋顾闸

3.98

0.304

0.280

0.134

0.077

26.

西吕村养殖闸1#

4.06

0.199

0.282

0.056

0.072

27.

西吕村养殖闸2#

4.62

0.112

0.260

0.089

0.079

2、水产养殖现状

该连片区域的养殖方式基本类似,海水池塘养殖区块为虾蟹贝生态立体混养模式,养殖种类主要有拟穴青蟹、凡纳滨对虾、脊尾白虾、缢蛏、泥蚶等。

海水池塘养殖的经营主体为散户,本片区的养殖面积较大,共1889亩,单个养殖塘的面积在20亩左右(表3)。

表3 设计区域养殖现状

序号

养殖塘名称或位置

面积(亩)

养殖方式

尾水排放现状

1

桥头胡街道沿岸

1889

海水池塘

虾蟹贝混养

直接排放

合 计 (亩)

1889

3、养殖尾水排放现状

连片养殖池塘的换水量相对较固定,一般海水养殖池塘片区均在大潮讯期换水,每次换水量约为养殖塘的20~30cm;每个大潮汛换水时间约12天左右。养殖产品收获后,全塘换水,清淤。

六、养殖尾水处理设计、实施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1.1尾水处理设计要求

(1)生态浮床区:在沟渠蓄水槽区内设置生态浮床区,主要选择支流或者靠近主渠道沿岸的位置设置。生态浮床的植物种类采用海马齿、互花米草或者海蓬子等植物,面积共900m2

(2)浮球生物膜区:设置在进排水渠道内,浮球生物膜区与生态浮床区相间分布,生物吸附球的采用碳纤维材质为框架,内部设置多孔生物浮球,面积共900m2

(3)生态湿地:在进排水渠中段设置生态湿地,生态湿地利用现有地形和水道,适当进行开挖,外围形成圆形水道,中间适当抬高并培植原生土著植物芦苇或者沟渠内现有的互花米草。

1.2实施要求

(1)生态浮床区:本方案中生态浮床以50m2为一个功能单元,共设置18个功能单元,生态浮床的总面积为900m2

(2)浮球生物膜区:本方案中浮球生物膜区以50m2为一个功能单元,共设置18个功能单元,浮球生物膜区的总面积为900m2

(3)生态湿地:设置生态湿地,生态湿地利用现有地形和水道,适当进行开挖,外围形成水道,中间适当抬高并种植原生土著植物芦苇。

1.3工程量清单

序号

类 别

单 位

数量

一、材料费

1

生态浮床

m2

900

1.1

  PPR(32mm)管材

m

3150

1.2

  弯头接头(32mm)

1800

1.3

  三通接头(32mm)

900

1.4

  XPS板(3cm厚)

m2

900

1.5

  尼龙网(网孔>3cm)

m2

1080

1.6

  尼龙编织绳(6mm)

m

3015

1.7

  自锁式尼龙扎带(4*250mm,200只/包)

270

1.8

  海马齿(高>10cm)

57600

1.9

  玻璃纤维管(30mm,长2m)

1125

2

浮球生物膜

m2

900

2.1

  PPR(32mm)管材

m

3150

2.2

  弯头接头(32mm)

1800

2.3

  三通接头(32mm)

900

2.4

  尼龙绳(1.5mm)

m

13500

2.5

  聚丙烯悬浮球(50mm)

90000

2.6

  玻璃纤维管(30mm,长2m)

1125

3

过滤坝

m

0

3.1

  场地平整

m3

0

3.2

  陶粒填充

m3

0

3.3

  尼龙网袋

0

3.4

  玻璃纤维管(30mm,长2m)

0

4

生态湿地

 

 

4.1

  场地平整

m3

560

4.2

  植被(芦苇、互花米草)整理

m2

200

5

养殖尾水标志牌

1

5.1

  标牌设计

m2

5

5.2

  标牌制作

m2

5

二、设施制作及安装费 

1

生态浮床制作与安装项目

 

 

1.1

  生态浮床制作费

m2

900

1.2

  生态浮床安装费

9

2

浮球生物膜制作与安装项目

 

 

2.1

  浮球生物膜浮床制作费

m2

900

2.2

  浮球生物膜安装费

9

3

滤坝安装项目

 

 

3.1

  滤坝制作与安装费

m

0

4

管理维护项目(3年)

 

 

具体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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