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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站场保洁(临海市铁路大道、火车站站前广场等保洁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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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2150000209949 文档页数:57页 所需下载券:10
铁路站场保洁(临海市铁路大道、火车站站前广场等保洁服务)项目

  招  标  需  求

 

为了加强铁路大道、火车站站前广场绿化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改善铁路大道、火车站站前广场面貌,提高城市品味,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绿化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作的发展趋势,决定将临海市铁路大道、火车站站前广场等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项目综合公开招标。

 

一、项目范围

      铁路大道全线(临海大道—火车站站场)、站前广场场地等。

(详见附件1:《临海大道、火车站站前广场等保洁面积明细表》)。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6个月,从 日至 日止。

 

三、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铁路大道、东邵路、站前广场、公厕等范围内的保洁工作。

负责责任范围内主次街道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承包期内新增的道路、绿地等)的清扫保洁,以及责任区域内部分未丈量到的两侧空旷地的保洁(具体详见道路保洁面积明细表)。负责责任路段内绿化带的垃圾、废弃物、石块等清理。道路机扫、洒水、冲洗:按省、市机械化作业率要求完成责任范围内的道路机扫、洒水、冲洗任务。负责责任范围内所有垃圾收集点、垃圾桶(屋)、果壳箱(承包期内按需增减的果壳箱、垃圾屋(桶)等,均不涉及费用增减)等环卫设施的保洁、清理、收集和清运。

   四、承包费用说明

   年承包经费包括全部服务内容、辅助材料、吊装费、人工、机械、包装、运输、装卸、仓储、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等服务期间的一切费用。

▲五、保洁人员、机械要求

   1、根据实际需要确保一定数量的保洁人员;保洁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体力能够符合本岗位要求;

   2、配备机械及物资:

序号

名称

数量

1

保洁人员不少于

25

2

机动车驾驶员不少于

3

3

机动车辅工不少于

3

4

垃圾压缩式清运车5吨及以上

1

5

机扫车5吨及以上

1

6

洒水车5吨及以上(含高压冲洗)

1

7

高压电动清洗车

1

8

三轮车费用

15

9

反光作业服及帽子

31

10

反光作业服雨衣

31

11

扫帚

28

12

铁锹、火钳、畚斗

28

13

防滑靴

31

14

口罩

31

15

毛巾、手套等

31

16

卫生用品

1

注:表格中未列明设备及物资但属于本项目必须配备,投标人在报价清单中须列明,并在投标报价时考虑进去,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本项目涉及的设备及物资费用。

   3、单个保洁员工资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保障工资。

六、作业时间、标准及规范要求

(一)道路、广场、公厕清扫保洁要求

1、路面保洁时间:

地面普扫率达100%,首次普扫应在夏季早上在7:00冬季7:30前全面清扫完毕。一级道路全天保洁时间不少于18小时(早上4时——晚上10时),保洁时间每20分钟内巡回保洁一次;二级道路每天保洁时间不少于16小时,30分钟内巡回保洁一次;三级道路每天保洁时间不少于12小时,50分钟内巡回保洁一次;四级清扫道路,早上7:30前清扫完毕,下午再清扫一次。

2、地面保洁质量:

保洁率达100%。一、二级路面地面见本色或基本见本色,做到五无五净(即: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积水积泥、无痰迹烟蒂、无堆积物;路面干净、道路绿地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窨井盖沟槽畅通干净、果壳箱等环卫设施整齐干净),三级路面做到四无四净;四级路面做到三无二净。废弃物指标控制在浙江省建设厅2005-221号要求之内。

3、作业规范:

①垃圾现堆现收,不漏扫不漏收,及时更换影响清扫质量的扫帚,并将清扫的垃圾运至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倾倒,不得扫入窨井、河道、绿化带和空地内,不得焚烧垃圾。

②清扫保洁车密闭运输、无散落,要保持清洁,车辆靠边停放,保洁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阻碍交通。

③果壳箱、塑料桶每天清理二次以上、擦洗或冲洗一次,保持箱体洁净,箱内垃圾不满溢,及时关好箱门或桶盖;果壳箱内胆按规定配置塑料垃圾袋。

④道路两侧3米内不得有废弃物超标或成堆垃圾。

⑤清扫保洁员必须按有关规定着反光安全标志服上岗。

4、厕所管理

公厕内墙面、顶、门窗、隔断板、婴儿台、大小便器等无积灰、污渍、蛛网,无乱涂乱画。厕内地面完好光洁,无纸片、烟蒂、痰迹、粪迹、积水等。洗手台整洁干燥,大便器(槽)内无粪便污物,洁净见底;小便器(槽)内无水锈、尿垢、垃圾,沟眼、管道保持畅通,做到厕所内无蚊蛆。

公厕门厅、管理间、洗手间、工具间经常保持清洁,附属用具和用品摆放整齐。厕所应备有充足的耗材,包括洗手液、纸巾、卫生纸、空气增香液、消毒剂等(洗手液、纸巾、卫生纸、空气增香液、消毒剂等由中标人负责,耗材必须符合GB/T20808、GB15979、GB/T 20810及其他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厕所臭味强度不大于1级。厕外环境整洁,四周3-5m范围内无乱堆杂物,无垃圾、粪便、污水等物。

(二)扫路车、洒水车、人行道冲洗车作业

1、作业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车辆车容整洁,文明作业,安全警示标志清晰,指示作业灯全亮。

2、道路路面应定时清洗和洒水,清洗每周不应少于1次,时间一般应在晚上或清晨;道路洒水每天不少于2次,洒水时间应避开人流高峰和车流高峰,洒水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作业时打开示警音乐提醒行人避让,若行人避让不及时应停车礼让;气温低于3℃时应停止清洗和洒水,气温高于30℃时,每天洒水不少于3次;人行道清洗每周不少于1次。

3、一、二级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应达100%,机动车道每天不少于2次机扫,必要时增加机扫次数。机扫车辆每台班机扫里程需达到50公里以上,作业过程中应随时观察路面及监视仪表,时速控制在10公里/小时内,机扫车主刷长度小于10cm时须及时更换。三、四级道路每天机扫不少于1次。

4、每半天对扫路车作业路段和作业里程综合登记,登记表应随车携带。

 

(三)垃圾清运

1、垃极箱(屋)清运日产日清,上午要在8:00前清运完毕,清运率100%;垃圾箱无满溢,如满溢要增加清运次数,箱体及四周干净、整洁;保持垃圾箱(屋、桶、收集点)周围及门口地面整洁、干燥,及时清除乱倒的垃圾并关好垃圾箱(屋、桶、收集点)门,安排清洗车辆每天巡回清洗垃圾箱(屋、桶、收集点),保持内外整洁,无污垢积尘。

2、清运车辆保持清洁,密闭化运输,沿途无散落。

3、将清运的垃圾送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或焚烧厂等场地倾倒。

4、所有车辆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作业,礼让行人,定期维修保养,不带病行驶和作业,作业完毕后及时入库。

5、路段内的垃圾箱(桶)每天必须清理一次以上,保持周围整洁,及时清除乱倒的垃圾并关好垃圾桶盖,要经常清洗垃圾箱(桶),保持箱体整洁无污垢积尘,内外清洁。

6、做好“除四害”等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垃圾屋消杀和药物投放工作。

 

(四)绿化带

清扫人员要及时清除各自责任范围内绿化带中的垃圾及其他废弃物,路段绿化面积做到肉眼看去基本无垃圾。

 

(五)小广告乱张贴清理

   乱张贴的广告标语必须在12小时内清除,每100米路段乱张贴广告标语不得超过3处。

 

   (六)内部管理

1、中标人必须建立清扫保洁管理机构,分解管理责任目标;建立内部考核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应对遭遇恶劣天气环境卫生作业的应急机制;建立健全各项保洁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各路段及作业点作业人员分工情况表。

2、健全巡查、考核制度,有巡查日志;各项台帐资料齐全、确实可信。

3、承包单位管理人员每天对一、二级路面巡查不少于2次,三、四级路面巡查不少于1次,管理人员要随清扫、清运保洁时间实行错时管理,检查必须有记录。

4、机动车辆管理要“五有”,即:有管理档案、有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有交接班记录、有运行记录、有维修保养记录。

 

(七)其它

1、接到责任路段内的上级指令、应急清理、考核纠正、市民投诉和新闻舆论监督的,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半小时内处理完毕(特殊任务或无法短时完成的,必须提前电话说明),并作好信息反馈

2、遇到上级检查或有临时突击任务时,应服从采购单位管理,按规定及时完成下达的任务。

3、做好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考核办法(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一)、实施方法

临海市火车站站前广场综合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并根据本办法及承包合同条款对承包单位的清扫、清运保洁等环卫作业综合检查打分和绩效考核。

(二)、考核人员组成:

设一名考核组组长,下设若干考核小组,每组2人,每个考核小组对铁路大道、火车站站前广场等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轮流综合考核。

(三)、考核对象:

中标单位

(四)、考核方式

1、日常考核50%:由考核人员对承包单位清扫、清运、机械车辆运作、日常管理等情况综合巡查。一级路面每天巡查不少于二次(其中早晨普扫完毕后半小时或夜间结束清扫前半小时巡查一次,上、中、下午随机巡查一次),其他路面每天巡查不少于一次。

采取随机抽查与定点巡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

考核组每天将巡查、考核情况及时反馈给乙方,月底将月巡查综合结果报环卫处办公室备案。

2、月考核30%:由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人员每月综合1-2次考核。

3、专项考核20%:根据年度创建工作需要,组织人员综合专项督查、考核。

如每月综合考评分数达不到80分的,则以100分为基准分起算,每递减1分扣除保洁费用5000元;如连续2个月考核分低于70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清退承包人,没收履约保证金。

月平均综合得分80分为合格,作为续签下一轮合同期的依据。

(五)、检查考评标准

本办法采用扣分制,按考核标准扣分,每1分折人民币100元,从当月承包款中扣除。

1、道路清扫保洁

(1)路面保洁时间:

地面普扫率达100%。一级道路夏季早上在6:30冬季7:00前全面清扫完毕,全天保洁时间不少于18小时(早上4时——晚上10时),保洁时间每20分钟内巡回保洁一次;二级道路夏季早上在6:30冬季7:00前全面清扫完毕,每天保洁时间不少于16小时,30分钟内巡回保洁一次;三级道路每天保洁时间不少于12小时,在早上7:00前清扫完毕,50分钟内巡回保洁一次(背街小巷、无名街、城中村、无物业管理小区属三级清扫道路);城乡结合部、郊区村属四级清扫道路,早上7:30前清扫完毕,下午再清扫一次。未达标准的,每人每处扣0.5-2分。

(2)地面保洁质量:

保洁率达100%。一、二级路面地面见本色或基本见本色,做到五无五净(即: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积水积泥、无痰迹烟蒂、无堆积物;路面干净、道路绿地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窨井盖沟槽畅通干净、果壳箱等环卫设施整齐干净),三级路面做到四无四净;四级路面做到三无二净。废弃物指标控制在浙江省建设厅2005-221号要求之内。未达标准的每次每处扣0.5-2分

(3)作业规范:

①、垃圾现堆现收,不漏扫不漏收,及时更换影响清扫质量的扫帚,并将清扫的垃圾运至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倾倒,不得扫入窨井、河道、绿化带和空地内,不得焚烧垃圾。未达要求的,每次每处扣0.5-2分。

②、清扫保洁车密闭运输、无散落,要保持清洁,车辆靠边停放,保洁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阻碍交通。未达要求的,每次每处扣0.5-2分。

③、果壳箱每天清理一次以上、擦洗一次,保持箱体洁净,箱内垃圾不满溢,及时关好箱门,果壳箱内胆按要求配置塑料垃圾袋。未达要求的,每次扣0.5-2分。

④、道路两侧3米内废弃物超标或有成堆垃圾的,每处扣1-2分

⑤、清扫保洁员必须按有关规定着反光安全标志服上岗。未达到的,每人每次扣1-2分。

2、扫路车、洒水车作业

(1)作业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车辆车容整洁,文明作业,标志清晰。未达要求每次扣1分。

(2)洒水时间上午在8:00前完成,中午在12:00以后开始。冬季早晨3℃以下不洒水;夏季33℃高温以上,黄昏增加一次洒水。一、二级路面每周不少于一次冲洗。冲洒作业要控制水压和时速,洒水时鸣放示警音乐避让行人。未达要求的每次每处扣1-3分

(3)机扫作业应按规定车速作业,作业过程中应随时观察路面及监视仪表,机械清扫车速在10公里/小时内,每天机扫里程需在50公里以上,机扫车主刷长度小于10cm时须及时更换。未达要求的,每次每处扣1-3分。

(4)每半天对扫路车作业路段和作业里程综合登记,登记表应随车携带,未达要求的或检查时里程与实际不符的,每次扣5-10分。

3、垃圾清运

(1)垃极箱(屋)清运日产日清,上午要在8:00前清运完毕,清运率100%;垃圾箱无满溢,如满溢要增加清运次数,箱体及四周干净、整洁。未达要求的,每次每处扣3-10分

(2)清运车辆保持清洁,密闭化运输,沿途无散落。每次每处扣1-5分。

(3)将清运的垃圾送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等场地倾倒。垃圾乱倒的每次扣4-6分。

(4)所有车辆遵守交通规则,定期维修保养,不带病行驶和作业,作业完毕后及时入库。未达要求的,每次扣2分

(5路段内的垃圾箱(桶)每天必须清理一次以上,保持箱体整洁无污垢积尘,及时清除乱倒的垃圾并关好垃圾桶盖,保持周围整洁。未达要求的,每次扣0.5-2分。

(6)做好“除四害”等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垃圾屋消杀和药物投放工作。未达要求的,每人每次扣1分

4、 绿化带

清扫人员要及时清除各自责任范围内绿化带中的垃圾及其他废弃物,路段绿化面积做到肉眼看去基本无垃圾。未达要求的,每处扣1-2分。

5、小广告乱张贴清理

乱张贴的广告标语必须在12小时内清除,每100米路段乱张贴广告标语不得超过3处,未达要求的,每处扣1-2分。

6、内部管理考核(未达要求的,每项每次扣1-2分

(1)承包单位要建立内部考核机制,完善管理制度。

(2)承包单位管理人员每天对一、二级路面巡查不少于2次,三、四级路面巡查不少于1次,管理人员要随清扫、清运保洁时间实行错时管理,检查必须有记录。

(3)机动车辆管理要“五有”,即有管理档案、有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有交接班记录、有运行记录、有维修保养记录。

(4)按省定额和合同条款,配足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每月月初把上月的管理人员、一线保洁人员的花名册(包括姓名、工作路段、身份证号码、保险情况等)上报考核小组。

7、文明作业、安全作业

(1)所有一线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等有随地乱扔、乱吐、便溺等不文明行为,每人每次扣1分;被曝光的每人每次扣10分。

(2)机动车闯红灯、不礼让行人的,每车每次扣2分,被曝光的每车每次扣20分。

8、 其它

(1)接到投诉电话和新闻舆论等举报投诉后,应在12小时内处理完毕,并作好信息反馈。投诉不处理的或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每次扣10分;处理后无反馈的,每次扣2分

(2)及时做好投诉遇到上级检查或有临时突击任务时,应服从上级管理部门或环卫处安排、管理,按规定及时完成下达的任务。根据实际情况,每次扣1-10分。

(3)其他未达清扫保洁合同第五项“工作时间和保洁标准、要求”的,每项中的每处扣1-2分/次。未按定额规定配足人员造成卫生质量下降的,按下拨人头费双倍扣款。

(4)清扫人员实际到岗率低于核定总数95%的,按3000元/人/月从当月承包款中扣回;清扫人员实际到岗率低于核定总数90%的,直接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5)做好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奖惩措施

各标段年度考核排名第一的,返回该标段全年承包扣款的50%作为奖励。

(七)、本办法作为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同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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