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注:1. 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 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响应服务要求、服务质量等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供应商对本项目免费维保期满后每年维护服务报价(年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 %。(仅适用于 C1 类评标办法)
5.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开发软件的源代码。(仅适用于 C1 类评标办法)
6.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7.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该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服务)标注“▲”。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 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如下图所示)
9、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标的性质(采购货物或采购服务)予以明确。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务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编制好五级三类规划,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安徽省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无为市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等文件要求,特编制石涧镇 2021 年—2023 年三年村庄规划。
“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编制村庄规划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对于理清村庄发展思路、统筹安排各类资源、优化乡村地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推进乡村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乡村地区发展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规划范围
2.1、规划编制计划:2021 年编制石涧社区与孙岗村、柘城村简单性村庄规划 1 个,共计 2 个;2022 年编制范庄村、汪冲村综合性村庄规划 2 个,编制下庄村、合法村、天花村、赵巷村、纯头村简单性村庄规划 5 个,共计 7 个;2023年编制青苔村、打鼓村综合性村庄规划 2 个,编制太平村、二龙村、团山村、福路社区、黄图社区、西庙村与柴林村简单性村庄规划 6 个,共计 8 个。(注:石涧社区与孙岗村合并编制简单性村庄规划、柴林村与西庙村合并编制简单性村庄规划。)
2.2、村庄规模:
行政村、社区名称 |
村域面积(k ㎡) |
石涧社区 |
7.16 |
黄图社区 |
7.06 |
福路社区 |
8.36 |
柴林行政村 |
5.13 |
纯头行政村 |
4.89 |
打鼓行政村 |
8.02 |
二龙行政村 |
11.41 |
范庄行政村 |
8.01 |
合法行政村 |
6.78 |
青苔行政村 |
13.00 |
孙岗行政村 |
3.48 |
太平行政村 |
11.32 |
天花行政村 |
4.25 |
团山行政村 |
12.43 |
汪冲行政村 |
7.69 |
西庙行政村 |
10.11 |
下庄行政村 |
6.91 |
赵巷行政村 |
6.11 |
柘城行政村 |
8.31 |
三、规划编制内容:
(一)综合性村庄规划:村庄规划按照《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和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编制“多规和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1.规划层次
1.1村庄规划分为村域空间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
1.2村域空间规划:村域空间规划以行政村为单位,落实市县空间规划的要求,明确安排村域内村庄规划建设用地、各类生态和农业用地布局,对村域范围内各项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指导。
1.3村庄建设规划: 村庄建设规划具体落实近 3~5 年内的建设项目,对村庄规划建设范围和建设内容做出明确的指引。
2.村域空间规划内容
2.1村庄发展现状分析:认真总结村庄特点,分析资源利用状况、用户需求、现存问题等。
2.2村庄发展定位:根据村庄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资源禀赋、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传统风貌等因素,确定村庄分类,提出近、远期村庄发展目标,进一步统筹谋划村庄发展定位。
2.3主导产业选择:结合村庄的自然生态环境、特色资源要素以及发展现实基础,统筹规划村域一二三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提出村庄产业发展的思路和策略,确定村庄发展主导产业。
2.4村庄主要规模指标
(1)建设用地指标:依据上位相关规划,结合村庄农业生产特点及发展潜力,科学预测村庄人口发展规模及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的政策要求,确定最终村庄的建设规模。
(2)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依据镇空间(土地利用)规划所明确的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规模,确定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模,确保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3)生态用地指标:结合村域生态用地的调查摸底与上位规划要求,合理划定生态红线,明确分级保护要求。
(4)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对村庄特色的自然与人文景观、文物古迹、历史遗迹划定保护区域。
2.5村庄发展用地布局:以基本农田、交通廊道、生态廊道及基础设施等为框架,明确村庄“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布局,合理安排村庄生态空间, 划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边界。
2.6公服设施规划:综合考虑村庄的职能等级与发展定位,合理安排村域范围内服务中心、卫生、教育、文化、商业、邮电等生产和生活性服务设施。
2.7基础设施规划:综合考虑村庄的职能等级与发展定位,合理安排村域范围内道路交通、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环境卫生、防洪排涝、农村水利等基础设施。
3.村庄建设规划内容
3.1村庄布局规划:依据村域空间规划要求,在现状村庄的基础上,合理划定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充分利用原有用地,统筹合理安排各项设施与农房布局。
3.2道路交通规划:充分考虑村庄的动静态交通需求,合理确定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道路与交通设施建设规划内容。
3.3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充分考虑村民的公共服务需求,合理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规模和平面布局。
3.4基础设施规划:结合村庄发展需求,合理确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电讯工程、清洁工程、节能工程和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内容。
3.5绿化环境与水体规划:合理确定村庄绿化环境建设内容,明确水体保护与岸线驳岸设计。
3.6村庄整治规划: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于近期解决村庄最突出问题。村庄整治规划主要包括农民住房改造、道路交通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完善、村庄环境整治、村庄特色风貌展现、防灾减灾措施等。
4.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4.1村庄规划中应严格、科学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乡土特色,延续与弘扬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农村特色、地域特色、民族特色。
4.2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单独编制保护规划。严格保护传统村落和特色村落,整治影响或破坏传统特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 妥善处理新建农民住房与传统村落之间的关系。
(二)简单性村庄规划:村庄规划按照《安徽省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和《无为市“简单性”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编制简单性村庄规划。简单性规划应当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村庄建设边界、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风险控制线;规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建设管控和人居环境整治;明确中心村新增宅基地及基础设施布局、宅基地面积、建房面积及风貌管控要求等。
(三)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省、芜湖市及无为市相关规定要求;规划图纸按照相关规定设计。
四、规划编制费用
1.根据《无为市村庄规划三年行动结合(2021-2023)实施方案》,此次规划编制费为:2021 年度 18.95 万元;2022 年度 68.94 万元;2023 年度 94.3 万元, 合计 182.19 万元。
2.年度费用=单价*平方公里(单价指综合性和简单性村庄规划每平方公里价格)。
3.规划编制费用采用服务期总费用和每平方公里单价同时报价。
4.对于规划服务期内需增加综合性村庄规划、简单性村庄规划规划编制任务按照招标单价价格进行,增加的项目规划编制单位自行与业主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5.多规合一的综合性村庄规划编制费不得超过 2.5 万元/平方公里(单个行政村不得超过 20 万元);简单性村庄规划编制费不得超过 1 万元/平方公里(单个行政村不得超过 8 万元)。
五、编制单位要求:
1、规划编制单位在我市中标镇村庄规划编制任务不得超过 3 个镇。若超过规定数量,按照中标顺序,第四个中标项目及以后所有中标项目都作为无效标处理,由该标段第二名中标。规划编制期间设计单位主创人员每月驻村规划时间不小于 8 个工作日,且驻村时间纳入规划编制服务评价范围。
2、专业要求:项目组成员应包含城乡规划、园林、水利、道路、环境工程、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人员。
六、编制依据
规划编制应尊重石涧镇社会经济发展现状,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发展政策、法律法规、地方相关规定,主要依据有: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相关规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5)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
(6)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
(7)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8)《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9)《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1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规划规范
(1)《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2)《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3)《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
(4)《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 年)》
(5)《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标准》(DB34/T 5011-2015)
(6)《安徽省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导则》
(7)《中共芜湖市委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8)《芜湖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9)《无为县县城总体规划》
(10)《无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1)《石涧镇总体规划》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划
(一)整体部署,全面发展
乡村地区涉及面广、要素多,功能多样,要整体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文化复兴、产业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等方方面面,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 协调推进、实现乡村地区全面发展。
(二)统筹城乡,区域一体
乡村研究不能就乡村论乡村,应立足于城乡融合一体化着力点,将城市功能区与周边农村地区作为一个整体,对农村地区的特色资源、空间利用、产业特征和就业需求与城乡功能区发展进行统筹,实现区域一体化。
(三)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乡村是生态涵养的主体区,生态是乡村最大的发展优势,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生态文明思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与治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创新生态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将绿水青山内在生态服务价值转化为金山银山,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格局。
(四)因地制宜,分类引导
规划应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因势利导,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体现特色,村庄布局应根据不同村庄建设现状,因地制宜,分类引导。
(五)村民主体,共同参与
规划应充分倾听农民诉求,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的规划编制中的积极性,以促进农民增收、提高福祉为规划的根本目标,建立政府引导、专家领衔、村民主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共同编制机制。
八、成果提交要求
提交的成果必须严格按照《皖自然资〔2020〕63 号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标准》、《芜湖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等规范的相关要求并满足设计任务书的内容要求,应完整、系统、有条理,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包括文本、说明书、图集、数据库等。
九、其他说明
1、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成本费用和投标人应承担的费用,包括获取相关设计资料、办公、交通、保险、人员、差旅、税费、测试工具等费用,以及勘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专家评审、会务费)等各项成本、费用、利润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中标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投标人应参照国家的相应标准,结合自身综合实力、市场行情、本项目具体特点和要求,对本项目费用自行报价。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设计期间各类价格的风险、物价上涨因素、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和自然条件,中标后不作调整。
4、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
5、若今后项目实施时工程规模有所调整,中标单位须无条件配合,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
6、费用支付:单个村庄规划通过市级人民政府审批后一次性支付该项规划设计费。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价 |
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号) |
标的性质(货物/服务) |
备注 |
▲1 |
多规合一的“综合性”村庄规划编制 |
详见采购需求 |
36.72 |
k ㎡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服务 |
|
▲2 |
简单性村庄规划 |
详见采购需求 |
113.71 |
k ㎡ |
|
|
其他未列明 行业 |
服务 |
|
备注:投标分项报价需注明每个行政村单个报价,且符合采购需求的规定。
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核心服务名称 |
▲1 |
多规合一的“综合性”村庄规划编制 |
▲2 |
简单性村庄规划 |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