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部分由采购人:宣城市地震局提供并负责解释)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信息,承诺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吿;
5、★条款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无效;非★条款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酌情评审。
1、宣城市概况及城市规划
宣城市位于皖东南,和江苏、浙江接壤,地处苏浙皖3省交汇区域,处在沪宁杭大三角的西部腰线上,是中部地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和资本转移的前沿阵地。宣城是皖东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快速成长的区域性交通枢纽。
根据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图1),城市规划分为市域、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三个空间层次。市域为宣城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约1.23万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约723 平方公里,中心城区总面积约288平方公里。
城市性质为: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长三角重要的工贸旅游基地、交通物流枢纽,历史文化和山水生态名城。
城市发展目标:建设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聚力打造“现代产业之城、综合枢纽之城、文化生态之城、平安幸福之城”。
城镇发展目标:2030 年城镇化水平70%,市域总人口340 万,城镇人口238 万,其中中心城区人口100万,用地规模100平方公里。
地貌复杂多样,大致分为山地、丘陵、盆(谷)地、岗地、平原五大类型。南部山地、丘陵和盆谷交错;中部丘陵、岗冲起伏;北部除一部分丘陵外,绝大部分为广袤的平原和星罗棋布的河湖港汉。
图1 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图(2016-2030)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宣城市城市规划区Ⅱ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全面提高抵御地震灾害综合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震活断层探测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8号),目的就是为了在城市建设及规划中摸清活动断层的分布,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城市防震减灾能力。查清宣城市活动断层的分布情况,并鉴定这些断层的活动性,获得定量参数,开展地震危险性评价,项目成果将直接应用于宣城市的规划和建设,有效预防和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根据规范并考虑到宣城地区地震地质构造背景等情况,确定探测区范围为:北纬30°18′45″~31°39′40″,东经117°56′28″~119°30′18″,即为宣城市及附近地区南北长约150km、东西宽约150km,面积约22500km²的区域。
(2)目标区范围
根据宣城市2016-2030年总体发展规划,确定项目的目标区范围为北纬30°50′29″~31°06′09″,东经118°35′02″~118°54′06″,以宣城市中心城区为工作中心,兼顾其未来城市重点规划的需求,目标区范围确定为南北长约30km,东西宽约30km,面积约为900km²。图2为本项目探测区和目标区范围示意图。
图2 探测区和目标区范围示意图
3、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设四年(2021年1月-2024年12月),预计总投资860万元,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21年),主要任务:(1)开展《宣城市城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及危险性评价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评审(项目共设10个子专题)。(2)完成项目1个子专题及验收,具体为标准钻孔探测与第四纪地层剖面建立。第一阶段任务已完成。
第二阶段(2022-2024年),预计投资761.8万元。根据中国地震局有关活动断层探测工作的技术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技术规程,针对探测区、目标区断层构造和第四纪发育特点,结合宣城地区已有工作成果和条件,中标单位根据《宣城市城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及危险性评价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第二阶段任务,主要实现以下几个内容:
(1)目标断层的控制性人工地震探测及晚第四纪活动性鉴定。
(2)探测区主要断裂调查及 1:250000 地震构造图编制。
(3)深部地震构造环境探测。
(4)深部地震构造条件分析。
(5)目标断层的地震危险性评价。
(6)地震活动断层浅层地震详细勘探。
(7)目标区 1:50000 主要断层分布图编制。
(8)近断层强地震动评价与地表破裂带预测。
(9)宣城市城市地震活动断层基础数据库建设。
(10)完成项目各子专题及最终成果验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2)GB/T 36072-2018 《活动断层探测》;
(3)《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工作大纲》(中震防发〔2014〕3号)中国地震局,2004;
(4)《活动断层探测管理办法》(中震防发〔2016〕39号)中国地震局,2016;
(5)DB/T53-2013 《1∶50 000活动断层填图》;
(6)DB/T65-2016 《1∶50 000活动断层填图数据库规范》;
(7)GB18306-2015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8)GB17740-1999 《地震震级的规定》;
(9)DZ/T0017-1991 《工程地质钻探规程》;
(10)DZ/T0170-1997 《浅层地震勘查技术规范》;
(11)DZ/T0151-1995 《区域地质调查中遥感技术规定(1:50000)》;
(12)GB 12950-1991 《地震勘探爆炸安全规程》;
(13)DZ/T 0072-1993 《电阻率测深法技术规程》;
(14)SY/T 6289-1997 《连续电磁剖面法勘探技术规程》;
(15)GB/T 14499-1993 《地球物理勘查技术符号》;
(16)SY/T 5330-2003 《陆上二维地震勘探资料采集技术规范》;
(17)GB/T 18314-2009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18)GB/T 50269-97 《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
根据现有资料,宣城市城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研究的目标断层为2条,分别为茅山东侧断裂和宣城~泾县断裂(图2)。这2条断裂在地质地貌上或地球物理探测资料上有明显的显示。
(1)茅山东侧断裂
该断裂总体走向北东,倾向南东,倾角35°~85°不等,局部向北西陡倾。断裂宽窄不等,从数厘米至数十米。该断裂带在重力和航磁场上均有明显反映,在布格重力场上表现为重力异常梯级带,在航磁场上表现为串珠状异常条带,说明断裂在地壳深部依然有明显反映。
该断裂不同地段的活动时代、强度有着显著差异。断裂沿线曾先后发生过1624年2月扬州Ms6级地震、1839年10月溧阳Ms4¾级地震、1913年4月镇江Ms5级地震、1930年1月镇江Ms5½级地震、1974年4月溧阳Ms5.5级地震和1979年7月溧阳Ms6.0级地震。断裂向西南延伸至安徽省境内。
目标区内,茅山东侧断裂沿NE向山体边缘展布,对地貌有一定的控制,对其第四纪以来活动特征的研究较少。
(2)宣城~泾县断裂
该断裂是一条区域性的深断裂,区域范围内自赣北经石台、七都沿青弋江至泾县、宣城,作NE向展布,倾向SE或NW。目标区范围展布的只是其一段,且大部分呈隐伏状态,长约36km。
该断裂具多期活动特征,燕山早期表现为张裂活动,控制了陵阳岩体的展布及广阳岩体和启田岩体的就位,晚期在接受宣南组沉积之前,断裂再次活动,切割了沿断裂带上侵的早期岩体,形成较宽的碎裂岩带,发育片理化;泾县赤滩至章家渡一段青弋江河道及沿岸发育的楔入中山区的唯一一条狭窄的新第三纪~第四纪河床相泥砂砾石层,表明该段在新生代有过活动。对其第四纪以来活动特征的研究较少。
6、项目成果产出
(1)探测区 1∶250000 地震构造图及说明书;
(2)目标区 1∶50000 主要断层分布图及说明书;
(3)目标区 1∶50000 主要断层地震危险性评价图及说明书;
(4)目标区 1∶50000 活动断裂危害性综合评价图或目标区各种地震动参数平面分布图及说明书;
(5)各子专题的技术报告;
(6)项目综合报告;
(7)宣城市城市地震活动断层基础数据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按格式上传)
(3)供应商声明函。(按规定格式)
(四)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支付 30% ,用于项目工作开展。(2)从项目实施的第一个年度开始,每年 11 月底,由中标单位向监理单位递交当期的进度费用申请,经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审核确定并签字后提交采购人复核,最终按照采购人确定的金额办理支付手续,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85% 时,不再办理过程进度支付。根据项目审批后的实施方案进度付款,如实际进度不符合实施方案进度,采购人可根据实际进度进行调整付款。(3)项目完成总验收并提交经修改合格的全部成果后,付清项目 15% 余款。支付由中标单位向监理单位递交完工费用申请,经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审核确定并签字后提交采购人复核,最终按照采购人确定的金额办理支付手续。
2、履约保证金:2.1成交供应商在正式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5%,项目完成总验收并提交经修改合格的全部成果后无息退还。
2.2缴纳方式: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服务时间(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36个月内完成。
(六)售后服务
项目通过验收后5年内,成交供应商应无偿协助采购人开展项目数据使用培训及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七)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地震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