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一)编制范围:
贺兰县城市设计范围为县城规划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约 50 平方公里。四至为:东至银新干沟-习岗街-祥和家园,南接兴庆区,西至唐徕渠-正源街,北至北环路。
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约 10.795 平方公里,分三个片区。片区一面积约 9 平方公里,四至为:东至京藏高速,南至银川北绕城,西至正源街,北至北环路;片区二面积 1.5 平方公里,四至为:东至光原公路,南至创业路-场南路,西至 109 国道,北至北环路;片区三面积 0.295 平方公里,四至为东至新思维红河谷,南至贺兰县行政边界,西至印象童年幼儿园、宁夏枸杞博物馆及现状汽车 4s 店,北至沈阳路和德翔路。
1.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银川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确定,落实相关专项规划、15 分钟社区生活圈及其他国家政策规范要求,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实施性安排。一是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二是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三是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四是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五是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边界,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六是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七是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八是按照国家最新出台的详细规划编制要求完善规划内容。九是形成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数据库标准规定、“多规合一”等业务平台要求的数据成果。
2.城市设计主要内容。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关于城市设计的相关要求确定。一是加强与银川市城市风貌的深度融合研究,形成与银川市在空间上同城一体、又具有贺兰特色的城市景观风貌;二是结合县域自然山水、历史人文、公共设施等资源,优化片区公共空间系统,明确广场、公园绿地、滨水空间等重要开敞空间的位置、范围和设计要求;三是结合不同片区功能提出建筑体量、界面、风格、色彩、第五立面、天际线等要素的设计原则,组织建筑群落关系,强化空间艺术性,塑造凸显地域特色的城市风貌;四是深化研究各类公共空间的规模尺度与空间形态,营造以人为本、充满魅力的景观环境。
1、基础工作及规划设计编制阶段。完成工作组织、数据资料收集和基础研究工作。完成设计及规划编制主要内容,形成规划设计方案成果。
2、审查报批阶段。完成规划设计方案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审查审议等程序,提请上级人民政府审批。
规划设计成果包括规划设计文本、规划设计图件、规划数据库和规划设计附件。规划设计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专题研究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
投标报价为总价包干,除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政府审查审批通过,且持续服务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五、服务地点:贺兰县。
六、质量要求: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