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说明
一、项目名称
东营市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技术支撑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成果要求
东营市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技术支撑项目主要对以下4项工作进行采购:
(一)基础工作
1、自然资源存量清单、自然资源“一张图”及智慧决策系统。以国土三调和各类专项年度监测调查数据为基础,搭建自然资源和生态数据库,绘制自然资源“一张图”。开发数据管理平台。
成果形式:《东营市自然资源资产存量清单》《东营市自然资源“一张图”和智慧管理平台》。
2、东营市生态产品清单及分等定级表。提出生态产品清单目录。对清单目录中的生态产品开展分等定级。
成果形式:《东营市生态产品清单》《东营市生态产品分类与分等定级表》。
3、东营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技术规范。采用GEP方法体系建立核算技术体系。探索不同生态产品的合理定价机制;构建标准化基础数据集和标准化计算方法。
成果形式:《东营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导则》。
4、东营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自动核算系统构建。研发智慧核算软件,实现基础数据导入后的一键自动核算。
成果形式:《东营市生态产品价值一键自动核算平台》。
5、东营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工作机制构建。探索建立核算工作制度,明确数据采集-提交-汇总-核算-发布工作流程。设计生态产品价值统计年鉴。
成果形式:《东营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方案》《东营市生态产品价值统计年鉴(样式)》。
6、东营市2020年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报告。开展2020年度GEP核算,公开发布核算结果。
成果形式:《东营市2020年度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报告》。
(二)机制创新
1、生态产业项目目录机制。以“生态产业化”为导向,研究制定体现东营自然资源禀赋、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生态产业目录,作为政府管理和招商引资的依据,建立管理机制。
成果形式:《东营市生态产品项目目录》。
2、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构建以GEP核算结果为重要导向的生态补偿核定机制。成果形式:《黄河口公共生态产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
3、特许经营机制。研究制定适合黄河口自然保护地生态产业发展的正面清单及其培育、扶持、鼓励政策。
成果形式:《黄河口自然保护地公共生态产品特许经营方案》。
4、共建共享机制。研究制定生态产品社区发展机制,设计科学合理、能够适应当地实际情况的管理体系。
成果形式:《黄河口公共生态产品社区共享机制研究报告》。
5、土地供应机制。面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土地出让、供给机制研究。成果形式:《东营市生态产业项目土地供应机制创新研究报告》。
6、生态券机制。东营市生态券设计理念、技术保障与交易机制研究。探索基于生态券的开发配额交易机制。研究提出生态券设计理念、技术保障与交易机制。
成果形式:《东营市生态券设计理念、技术保障与交易机制研究报告》。
(三)保障体系
1、规划保障。以国土三调为基础,以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为导向,充分衔接“双评价”等前期研究成果,对全市国土空间进行生态评价,以问题为导向编制生态修复专项规划,为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供规划保障。
成果形式:《东营市生态修复专项规划》。
2、科技保障
(1)科技平台。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科研创新中心,开展持久理论研究和宣传交流培训。
成果形式:《东营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科研创新中心建设方案》。
(2)理论研究。开展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及其全球生态贡献分析、东营市滨海湿地和海洋碳汇核算技术研究、基于生态系统生产总值的生态综合评价体系研究、东营市生态银行工作机制研究和搭建方案、东营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二〇三五战略研究等5项专题研究,形成
5个报告成果。
成果形式:《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及其全球生态贡献分析》《东营市滨海湿地和海洋碳汇核算技术研究》《基于生态系统生产总值的生态综合评价体系研究》《东营市生态银行工作机制研究和搭建方案》《东营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二〇三五战略研究》。
(3)宣教培训。根据试点进度适时举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论坛、会议、发布会等,扩大东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工作的影响力,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按需组织访问学习、安排交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理论、技术、实践经验等方面培训学习。
成果形式:《东营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宣传工作方案》,制作培训教材,组织相关宣传和培训活动。
3、监测评估。研究建立实现程度评估指标体系,设计评估方法,科学评价相关区域(黄河口自然保护地、沿黄生态产业长廊、国际湿地城市中心城重点片区、近岸海域)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程度。
成果形式:《东营市典型区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程度评估报告》。
4、评价考核。研究探索GDP和GEP双增长双转化绩效考核办法,将GEP核算结果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成果形式:《东营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成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
(四)试点总结和案例分析
对试点期相关工作进行总结,提炼东营创新点和实现模式。基于相关成果,进一步总结、提炼、提升,发布一批宣传片、图书、论文、标准、科技成果等。
三、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服务期限:具体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五、投标人条件及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本政府采购项目响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六、验收标准
提交的成果满足甲方相关需求,符合国家、省关于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实施方案的编制要求,达到报批深度,满足审查要求,并通过自然资源部组织的专家验收。
七、对项目转包、分包要求
(一)该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采购人发现中标人进行转包、分包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实施项目资格。中标人除赔偿损失外,还须向采购人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八、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1、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
2、东营市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技术支撑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