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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公安局三期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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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3160000215480 发布时间:2022-03-16 文档页数:58页 所需下载券:10
永嘉县公安局三期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项  目  简  介

一、项目概述

依照“安全第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资源共享”的原则,对永嘉县公安局及其下属派出所库藏部分重要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工作,建立全文图像数据库,以永嘉县公安局档案数据和档案影像资料信息的全方位利用为目的,以数据库为管理手段,以扫描纸质档案图像和电子数据档案为管理对象,以硬、磁盘阵列为存储介质,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处理技术、图像处理技术、OCR识别技术、光盘刻录技术、压缩存储技术,初步实现永嘉县公安局档案资料的海量存储、全面管理和综合利用,创建符合现代档案管理发展方向的具有永嘉公安特色的档案工作体系,全面提高永嘉县公安局档案管理水平。

所涉及的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如是国外相应标准应得到招标人认可,投标方应使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际和国家的标准、规范,并提供采用的国家和国际标准、规范以及所采用的版本的有关技术资料。

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即在合同期满后如中标人达到招标人各项指标,续签下一年合同。

二、档案数字化加工内容

县局综合档案室与下属派出所档案室要加工的档案:

文书档案、专业(业务)档案、户籍档案与声像档案四大类档案,需整卷全文扫描,要扫描的约580万页,要录入案卷信息和目录信息约为220 万条(部分案卷质量较差)。

每卷档案需页面扫描外,还需将全部案卷信息和目录信息录入。

档案数字化加工前须进行挑选工作,区分扫描件和非扫描件。本项目按加工1页(A4画幅)采购预算扫描单价0.50元/页,条目著录0.50元/条,具体数量以实际加工数量为准。

三、档案数字化加工技术参数与质量标准及对外包服务公司的要求

(一)总体要求:

1、符合国家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和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公安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等相关档案的加工和著录要求。

2、档案数字化加工以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为准则,原则上以拆卷扫描的方式进行(书籍等不可拆卸的档案资料除外,但应采用零边距扫描仪进行扫描)。

3、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

4、每卷档案需页面扫描外,还需对文件信息和目录信息完全录入,如历史档案没有目录的,应拟写目录。

(二)加工流程要求:

由于整个数字化内容较多,工作量较大,在永嘉县公安局内部办公场所设计布置加工场所,永嘉县公安局仅提供场地;数字化加工公司提供加工设备(包括计算机硬盘、扫描仪、打印机、条码机监控录像存储硬盘等,且所有计算机硬盘监控录像存储硬盘必须使用全新原装原封的2TB“西部数据”硬盘,工程开始时在永嘉县公安局人员监督下拆封安装,工程结束后移交永嘉县公安局)和加工软件,并负责安装全程24小时全覆盖、无死角监控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以及加工工作在全过程监督下实施,加工现场监控硬盘不能循环覆盖使用,对存储空间已满的监控系统硬盘要做到及时更换并移交永嘉县公安局归档做责任备查。整个项目的技术加工的流程环节和技术路线如下:

1调档交接

中标供应商应指定专人按照与永嘉县公安局共同制订的计划分批次对需要进行数字化加工的档案及资料进行调档,并与永嘉县公安局指定的专人一起做好档案及资料的清点交接工作,并做好移交记录。

2档案前处理

在扫描之前,必须逐卷、逐份对档案进行检查核实,察看有无缺页、倒页、漏号、重号、错号等整理不规范现象,进行相应修改,并根据档案的实际情况,按下述步骤对档案进行适当整理,并视需要作出标识,确保档案数字化质量。

档案整理工作由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数字化加工管理软件辅助管理控制,通过计算机辅助整理直接形成永嘉县公安局的案卷、文件、编研以及密级等目录数据库、统计台帐。

1)目录数据准备

按照《档案著录规则》(DA/T18)等有关要求,规范档案中目录内容,包括确定档案目录的著录项、字段长度和内容要求等,并要求将目录全部重新摘录出来。如有错误或不规范的案卷提名、文件名、责任者、起正页号和页数等,应进行相应处理,并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方法,必要时由永嘉县公安局进行审核。

2)拆除装订

在不去除装订物情况下,影响扫描工作进行的档案,应拆除装订物。拆除装订物时应注意保护档案不受损害。

3)区分扫描件和非扫描件

按要求把同一案卷(卷、件)中的扫描件和非扫描件区分开,不扫描的档案应与扫描档案一同著录案卷目录和卷内文件目录,并做出相应标识,保持在档案中的原有位置,同扫描档案一同编号、排序。

4)对折皱不平影响扫描质量的原件先进行相应处理(压平或熨平等),确保较薄纸张(如信纸、便笺纸)、破损纸张、底灰较深(如草浆纸、油印纸)、字迹较浅(如铅笔字迹)等纸张质地状况较差的档案扫描图像清晰;

5)档案前处理登记

制作并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交接登记表单,详细记录档案前处理后每份文件的起始页号和页数等情况。

3档案扫描

为保护档案原件,中标供应商应使用平板扫描仪扫描,对资料等成册材料不宜拆卷的,必须使用零边距扫描仪扫描。

档案扫描总体质量要求就符合国家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浙江省档案局《浙江省省直单位纸质档案数字化实施细则》和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公安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等相关档案的加工和著录要求。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

1)老旧档案文件上面有铅笔字、机打字、毛笔字、钢笔字等多种字迹。扫描软件可以驱动扫描仪针对该文件的不同笔迹区域进行选择性参数的扫描。最后将不同扫描参数的各个区域图像版面还原处理软件自动做好全版拼接处理,从而保证档案电子影像的原版原貌。

2)扫描影像的顺序与计算机的著录顺序一致,与纸质档案的案卷和文件的顺序排列一致,不可颠倒。不能有漏扫和重页,保证电子影像的完整齐全。

3)扫描后的影像文件要保持字迹清晰、不失真、不留文字版面外的暗影、无干扰信息,黑白对比度适中,有利于排版、建库处理。

4)扫描后的影像文件页面要端正,无扭曲。

5)扫描后的影像,要以目录数据库内该文件档号对应扫描图像建立文件夹,并对文件夹内图像文件进行命名,所有应扫描文件均要采取彩色扫描方式进行加工,扫描分辨率为300 dpi,图像压缩格式为JPEG。扫描后的电子文件需要另处提交PDF和JPEG格式文件。

4档案装订归还

档案扫描完成后,要进行细致认真的装订。具体装订要求如下:

1)保持档案原貌对扫描后的档案进行装订。

2)档案装订应按照历史档案原有的装订方向进行,不可更换装订的位置(如:改右装订为左装订)。

3)对于装订时某些页面必须进行折叠的情况,应以尽可能地减少折痕数为原则,能不折叠就尽量不折叠。

4)档案装订必须采用专业装订线进行装订,不可使用金属装订物;如原始档案中发现金属装订物,应予以剔除。

5)档案装订应采用三孔装订,并保持每页档案原有的排列顺序不变,案卷不掉页、右边和底边整齐(16K纸张和A4纸张装订在一起的以左边和底边整齐)。

6)档案装订应尽可能地按照原来的装订孔位进行穿线装订,尽量不要打新孔装订,力求保护原件。

7)在数据验收合格后,应对需要归还的档案实体和资料进行自检,必须对档案实体和资料进行逐卷清点,按数量、状况、与顺序等进行检查,要求档案原始材料100%不缺失。如发现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应追究法律责任;顺序错误、卷间文件颠倒等情况,必须重新进行处理。

8)中标供应商在归还实体档案时应提供扫描加工工作流程情况说明,并随同实体档案一起交接。同时应配合永嘉县公安局指定的专人一起做好实体档案的清点交接工作,并做好移交记录。

5档案数字化成果提交

将原加工过程中的所有存储介质等项目完毕后全部提交给永嘉县公安局,同时将数据提交入库,

(1)在线备份

将验收合格的完整数据能及时导入采购单位专用服务器,实行在线存储备份,保证档案的利用与安全。

(2)硬盘备份

外包公司将所有数据提供统一的硬盘备份(一式四份),其硬盘备份标准按照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及省公安厅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以PDF格式文件和JPEG格式图像文件备份,采用4TB移动硬盘4份。备份移动硬盘由中标方提供。

         

(三)扫描的工艺选择:

1扫描工艺

中标供应商将整理好的档案,根据档案幅面的大小和纸张状况,选择相应扫描仪及相关配套专业软件,投标供应商需详细阐述提供对以下9种不同纸张档案所采取的处理工艺:

〉普通纸张

〉较薄纸张易碎(如信纸、便笺纸)

〉字迹较浅或模糊纸张(如铅笔字)

〉脏乱、字型弯曲、版面较偏的纸张

〉领导签名稿

〉底灰较深的纸张(如草浆纸、油印纸)

〉不规则纸张

〉不拆卷档案

〉彩色页

2扫描登记

中标供应商必须认真填写加工流水表单,登记扫描的页数,核对每个案卷的实际扫描页数与档案前处理时填写的文件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方法。并提交永嘉县公安局审核同意后,进行处理。

3扫描仪的选择

中标供应商必须应根据纸张质地、底色、薄厚程序等因素,设置最佳的扫描明暗度、对比度设置,保证原始扫描图像效果与原件吻合。根据档案幅面的大小和纸张状况,选择相应扫描仪。其中大幅面档案可采用大幅面工程扫描仪,也可以采用小幅面扫描后进行图像拼接处理,A3幅面的档案不允许使用拼接方案制作,同页有两个以上文件,需分别扫描后再进行合页。遇有浮贴时,浮贴加原页扫1页,浮贴揭开之原页扫1页,若有多张浮贴重叠,每张浮贴均需单独扫描。

4图像处理:

中标供应商需针对电子图像数据,使用图像处理软件对扫描生成的电子图像做批量手动的旋转、纠斜、剪边、拆分、合并、去躁等处理,还具有局部加粗、减淡、套红、弯曲校正、图像批量加盖水印、批量/单面加密,不同图像格式文件的转换和多页JPEG的合并,文字及影像的反转等功能,保证电子图像居中、清晰、端正。此外,图像处理软件具有以下的功能:

1)纠偏

以出现编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图像编度不得大于1度。

2)去污

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要进行去污处理,包括图像背页渗透的字也要去污处理。处理过程中要遵循在不影响可懂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

3)图像拼接

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形成的多幅图像,要进行拼接处理,图像拼接后应与档案原件核实,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任何信息,确保拼接无误。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档案数字化图像的整体性。

4)裁边处理

采用彩色模式扫描的图像应进行裁边处理,去除版面外多余的白边,以有效缩小图像文件的容量,节省存储空间。

5)图像深浅不一时,采用平衡功能,调整图像深浅一致。

6)图像数据质量检验

经过图像处理后的电子图像方能进行图像质检,一检和二检的比较。专机专岗专位专人专业软件,形成半成品。采用专业质检软件对扫描后电子目录和图像进行逐页质检校正、统计管理和生成返扫工作任务单。从而保证图像字迹清晰、原版原貌。

7)图像数据质量自检

a)对图像偏斜度、清晰度、失真度等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图像质量要求时,应重新进行图像的处理。

b)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扫描的图像文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识别时,应重新扫描。

c)发现文件或资料漏扫时,应及时补扫并正确插入图像。

d)发现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e)图像自检时应确保图像质量情况完好率和图像文件的命名100%。

f)认真填写相关表单,记录自检结果和处理意见。并调交永嘉县公安局审核同意后,进行处理。

8)批量抽线:用于网上发布和光盘单盘调阅的电子图像。可以批量降低图像的分辨率。方便图像上传、下载、浏览。

9)格式转换:随时对多种图像格式进行批量转换,导入和导出。例如:将TIFF或JPEG格式图像文件转换成PDF格式。

10)        批量加盖水印:通过该技术将文件批量加盖易损电子标志,当图像经过改动时,电子标签损坏,显示出该图像有过改动。

(四)工艺质量标准

为确保质量,按照国家档案局《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公安部《公安档案信息数据交换格式》、《浙江省公安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等规定:等有关标准进行项目实施。

1、扫描模式

全部采用彩色模式扫描。

2、扫描分辨率

a)纸质档案扫描影像文件:300dpi;

b)图纸档案扫描影像文件:300dpi;

c)照片黑白影像文件:400dpi;

d)照片彩色影像文件:600dpi;

e)底片影像文件:4000dpi。

f)实物档案:需拍摄电子照片,照片不低于1000万像素。

3、扫描存储格式:

a)纸质档案扫描影像文件存储格式为JPEG格式影像文件,75%压缩比;该存储格式为过渡格式,用于后期制作PDF格式文件。

b)照片档案及特殊档案扫描存储格式为JPEG图像文件,不压缩。

c)转换后的影像文件与纸质档案顺序一致。

d)提供网络查询的图像,可把原TIFF或JPEG图像文件转换为CEB、PDF或其他格式。

4、图像文件命名

根据《浙江省公安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或有关规定中命名方法进行图像文件的命名。

(五)质量保障与控制

1质量自检

中标供应商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对加工的数据进行自检,自检达到《浙江省公安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的数据质量标准后,才能提交永嘉县公安局验收。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材料中详细说明拟采用的质检方案。

2过程管理

中标供应商在进行档案前处理、数字化加工制作的各个环节均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建立工作日志并及时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在数字化工作完成的同时建立起完整、规范的记录。完工验收时应提交工作日志、产品质量检验、验收记录等资料。

3质量控制

本次项目永嘉县公安局指派专人进行全程质量控制,中标供应商应定期将各个阶段加工成果在自检的基础上,及时提交永嘉县公安局进行审核。如果因提交不及时或质检不合格被永嘉县公安局下达返工或停工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4人员培训

为确保项目质量,中标供应商在项目中必须对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为后续实施档案的日常化加工做好准备。

(六)扫描后续任务

1扫描校对

是对扫描后的图像进行质检的过程,以便保证扫描的质量。

2看图著录

对照成品图像数据进行详细著录,并采用嵌入式元数据著录原理把各级目录信息、文本信息及技术元数据信息写入到每一页图像中去,而不损坏图像本身,从而保证数据挂接的准确率和数据还原的可靠性。

3OCR识别

对原始档案中印刷体的正式文件图像和扫描后形成的影像文件进行全文OCR汉字识别,能形成规范的文本文件,并将doc文本与原始图像进行初步校对、排版,保证doc文件没有乱码、错字,与原始图像保持一致。识别率应达到98%以上。

4格式转换

将单页图像转换为双层PDF格式,并制作符合永嘉县公安局要求的电子水印。经过OCR识别后的图像,需经过去污、纠偏等技术处理转换生成可以检索的双层PDF文件提供利用。双层PDF文件的上层是原始图像,下层是识别结果,要求可以100%保留原始版面效果,支持选择、复制和检索等功能,为将来的全文检索提供服务基础。

对数字化加工完成的长久保存的方式采用单页JPEG格式的图像进行加存,并用硬盘加以备份移交永嘉县公安局。

5目录建库及著录

1)目录建库应选择通用的数据格式,所选定的数据格式应能通过XML文档进行数据交换。

2)按照国家档案局《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浙江省省直单位档案室电子目录数据库结构与交换格式》、公安部《公安档案信息数据交换格式》GA/T749-2008和浙江公安档案管理系统的目录数据著录标准与规范进行著录,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并按照要求进行人工著录(一稿双录,两录一校),录入目录信息正确率要求100%,包括录入的所有文字信息中间的标记符号,并最终形成全引目录、案卷目录和卷内文件目录。

3)条目录入:案卷级条目一般由永嘉县公安局提供,对个别需要补录的案卷,则由扫描单位进行补录,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案卷级条目,则由扫描单位进行修改。文件级条目均由扫描单位按规定进行著录,具体标准按照《浙江省公安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4)目录数据在图像外单独存储,数据能导出DBF、EXCLE、XML和TXT格式进行保存。EXCLE格式用于目录打印,XML格式用于数据交换浏览。

5)采用人工校对和软件自动校对的方式,对目录数据库的建库质量进行检查。核对著录项目是否完整、著录内容是否规范、准确,发现不合格的数据应要求进行修改或重录。将档案进行最终的排序、校验,校验后对没有全宗目录、卷内目录、文件目录的档案进行目录的排版和打印(所有目录打印应留出装订线)。

6数据挂接

1)扫描完成后的图像数据,需要与目录数据进行一一对应。其中,扫描文件以卷(件)为单位进行存储,案卷目录应对应到相应图像文件所在的文件夹,卷内文件目录应对应到相应页数的图像文件。

2)中标供应商应有批量挂接软件须负责与浙江省公安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平台中的档案采集模块实现逐条和批量挂接,将条目和对应影像文件导入到公安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平台中。导库挂接正确率应达到百分之百,挂接工作及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7全文检索

在《浙江公安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索引库,确保在系统中实现全文检索功能。

8条码技术耗材及设备:采用条码技术,以案卷为单位贴上条码,按件整理的档案以盒和件为单位分别贴上条码,并按规定检测。由中标供应商提供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价内。

(七)数据验收

中标供应商必须采用软件系统,自动核对的方式以年度为单位进行逐页检查,包括图像数据信息完整性检查,目录数据准确性检查、图像挂接准确性检查等,质量检查准确率要达到100%。

由永嘉县公安局采用国家档案局或省档案局专业检验工具,对中标供应商生产的数据成品进行分期、分批的质量检查,质量检查准确率要达到100%,并出具质量检查报告。如果中标供应商违反本文件中有关质量要求及“应遵循的业务标准”的相关规定的,则退回,全部返工并处一定金额的罚金

档案实体验收:必须逐卷清点,按档案数量,文件状况,卷内文件页数与顺序,装订要求等进行检查,做到档案不丢失,不损坏,不图划与涂料,顺序正确,卷间文件不颠倒等。装订不符要求的重新装订。如发现档案丢失,损坏,图划或涂改等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数据备份

1)        备份范围

中标供应商需要将扫描的所有资料元数据在扫描的同时实时备份。

2)        备份方式

中标供应商扫描加工后的电子文件需要提交大容量硬盘存储做备份之用。根据要求提供对加工数据进行多种方式的备份,如在线备份、脱机硬盘备份等备份方式。硬盘备份一式四份(每份内容均要包括图片JPEG,双层PDF和条目)。

1)在线备份

中标供应商将验收合格的完整数据能及时导入永嘉县公安局专用服务器实行在线存储备份,保证档案的利用与安全。

2)数据的硬盘备份

中标供应商将成品数据采取移动硬盘备份的方式,所备份数据要保持一致。如永嘉县公安局的成品数据硬盘出现问题,可及时调用移动备份硬盘。

中标供应商将所有数据提供统一的硬盘备份,备份硬盘明确为全新未拆封的4TB移动硬盘4份,其硬盘备份标准按照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3)数据检验

中标供应商对备份数据也应进行检验。备份数据的检验的内容主要包括备份数据是否打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数量是否准确等。

4)备份标签

中标供应商在数据备份后,应在相应的备份介质上做好标签,以便查找和管理。

5)备份登记

中标供应商需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备份管理登记表单。

四、安全要求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保密法》及永嘉县公安局的保密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本项目所有工作必须在永嘉县公安局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加工场所的正常秩序和安全。

不得损毁,丢失档案,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中标供应商应与永嘉县公安局签订保密协议,应做到:

1)强化人员管理,所有人员持证上岗,并填写个人简历(附身份证复印件)交永嘉县公安局审核保存,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永嘉县公安局。

2)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加强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对档案及档案信息的私自复制行为。与项目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

3)不同的工序之间要采取严格措施,杜绝泄密事故的发生。在加工过程中,中标供应商不能丢失、损毁档案,档案资料不能放错卷、盒。由于中标供应商过错导致档案资料及数据损毁或泄密的,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4)扫描加工场地需配备必要设施,确保档案原件和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在工作场所建立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工作人员的操作过程,统一记录保存。

5)分批验收进行数据移交时,工作站上保存加工数据的硬盘必须拆除交永嘉县公安局处理。同时移交该批次数字化加工的监管系统监控记录。

6)工作场所禁止出现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子设备,如手提电脑、手机、mp3、mp4及移动存储介质等。

7)加工过程安全要求:

1)对服务器的操作有安全监管措施。

2)USB端口采取技术和物理封闭使用。

3)各操作均有日志记录:用户登录操作日志;用户文件传输操作日志;系统管理员操作日志;刻录光盘日志;文件上传日志;网络访问日志等。

4)按照既定规定、路径,自动备份目录数据、图像文件,并可进行数据库恢复。包括数据库增量备份、全库备份、制定时间自动备份、手动备份。

五、应遵循的业务标准

1、管理性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3)《关于严禁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的通知》(中保委[2003]4号)

4)《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51号)

5)《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保发[1998]1号)

2、业务性、技术性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9705--88)

3)《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02)

4)《档案交接文据格式》(GB/T1 3968--92)

5)《中央档案馆档案接收标准》

6)《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1999)

7)《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05)

8)《照片档案管理规范》(CB/T 11821—2002)

9)《中国档案机读目录格式》(GB/T 2016 3--2006)

10)《档案著录规则》(DA/T 18--1999)

11)《浙江省省直单位档案室电子目录数据库结构与交换格式》

12) 公安部《公安档案信息数据交换格式》(GA/T749--2008)

13)《浙江省公安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浙公通字〔2013〕57号))

14)《温州市公安局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六、中标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要求

1、提供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现场多种方式技术支持服务,全方位响应需求;

2、技术人员提供现场免费安装、培训、调试;

3、售后服务期限:项目验收交付使用后提供三年免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并有三年期满后提供有偿服务的技术支持方案。

4、售后服务方式及响应时间:采用现场维护方式,接到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上门服务,7*24小时电话支持;以保证数据的安全运行。

5、售后服务问题解决时间:一般问题在4小时内解决,严重问题及时提出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和服务承诺。

6、售后服务外的服务承诺:长期给予电话、电子邮件等技术支持。

7、中标供应商在项目结束后,要为采购人提供档案数字化加工相关软件使用权和使用技术,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8、其他售后服务承诺内容。

七、其他要求

 1、数字化加工所需的所有设备和加工软件(含“两录一校”软件),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

 2、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公安机关保密特殊项目,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须为非温州地域内人员;投标人投入的工作人员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所有人员配备必须经业主审核,政治审查通过方可录用。年人员流动控制在10人(含)以内

 3、指定专人做好档案的清点交接工作,《纸质档案扫描工作流程表》随同档案一起交接。

 4、要求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成立项目组,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中标供应商公司级负责人(且有三年以上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经验),并列出具体的项目操作标准及流程、项目实施计划、人员及保证措施。

5、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

6、数字化加工结束后,中标供应商提供一套完整的数字化加工软件给采购人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数字化加工软件含“两录一校”、OCR识别、加盖水印、双层PDF转换以及条码技术等软件)。

7.▲要求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出具承诺函(公司盖章),承诺在中标领取中标通知书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部署工作(含3台扫描仪、2台服务器、10台电脑、数字化软件、监控部署、网线部署等)及8人以上的数字化加工队伍,并且做好培训工作,向采购人提交项目进度安排计划,未能准时到位的,将被认定为放弃中标资格,取消签订合同

8. ▲ 参加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入场,运行档案数字化加工工序,未能准时到位的,将被认定为放弃中标资格,取消合同。

九、商务条款

1.付款方式: 另按合同支付。

2.服务地点:按采购单位要求。

3.工作范围:

根据招标文件,各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

1.提供相应的服务;

2.产品及相关附件的提供、就位、调试、检验、通过验收;

3.完成各项安装、调试、检验、测试等工作,并在采购人的配合下通过的验收;提供各种数据资料;直至通过验收;

4.质保期内维保;

5.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

注意:除质保期后终身维保外以上其他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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