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说明
本项目共六包,其中 A 包为土地征收供应阶段,B、C、D、E 包为规划核实、竣工验收阶段,F 包为测绘成果入库阶段。投标人须对标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标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投标人须对所投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则视为对招标人让利,投标人均应免费提供。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发﹝2019﹞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年修正),规划验线测量、竣工勘验测绘应由政府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单位分别进行。土地征收阶段选址及土地勘 测测量、拨地定桩测量(土地供应阶段),因无确定使用单位,测绘费用已计入拿地成本,由政府承 担测绘费用。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烟政发﹝2021﹞5 号《关于印发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莱州市营商环境,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降低企业负担,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对 4 类测绘六种成果统一招标, 根据企业资质、能力和经验,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承担单位,承担相关测绘工作。
(二)项目预算
项目总预算为每年 483.6 万元,共分为六个包段。其中 A 包为土地征收供应阶段,预算为 187.59 万元;B、C、D、E 包为规划核实、竣工验收阶段,各包预算为 56.625 万元;F 包为测绘成果入库阶段,预算为 69.51 万元。
A 包:
阶段 |
用途 |
测绘项目 |
工作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土地征收供应阶段 |
征地 |
勘测定界测绘 |
对拟征用的土地进行测绘,确定使用范围、界址位置、利用现状、用地面积。 |
1200000 |
平方米 |
征收地块落现状、规划 |
通过落图判断是否符合规划。 |
100 |
宗 |
||
不动产首次登记 |
不动产首次登记测绘 |
宗地的权属、界址、位置、面积、用途等进行的土地调查,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 |
1200000 |
平方米 |
招拍挂 |
拨地钉桩测绘 |
将批复后的土地范围及界线标定于实地,确定招拍挂范围。 |
1200000 |
平方米 |
|
建设规划条件 |
1:500 地形 图测绘 |
测绘绘地形图,用于办理建设规划条件。 |
1200000 |
平方米 |
B、C、D、E 包:
阶段 |
用途 |
测绘项目 |
工作内容 |
数量 |
单位 |
规划核实、竣工验收阶段 |
规划验线 |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测绘 |
进行施工过程的灰线验线测量、±0 验线测量,判断是否符合规划。 |
62.5 |
栋 |
竣工综合勘验 (土地核验) |
建设工程竣工综合勘验 |
竣工勘验测量、土地核实测量,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许可提供测量成果依据。 |
162500 |
平方米 |
F 包:
阶段 |
用途 |
测绘项目 |
工作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测绘成果入库阶段 |
测绘成果外业检核、内业入库(包括企业出资测绘项目成果) |
内业质检及入库 |
1.选址测绘、报建图测绘 |
1200000 |
平方米 |
2.勘测定界测量 |
|||||
3.拨地测量 |
|||||
4.地籍测绘 |
|||||
5.规划验线测量 |
250 |
栋 |
|||
6.竣工综合勘验(土地验测量) |
650000 |
平方米 |
|||
7.房产预测绘 |
350000 |
平方米 |
|||
8.房产实测绘 |
|||||
9.地下管线测量 |
160 |
千米 |
|||
10.权籍测量 |
340000 |
平方米 |
|||
11.存量房测绘 |
200 |
宗 |
|||
外业检核 |
1.选址测绘、报建图测绘 |
360000 |
平方米 |
||
2.勘测定界测量 |
|||||
3.拨地测量 |
|||||
4.地籍测绘 |
|||||
5.规划验线测量 |
75 |
栋 |
|||
6.竣工综合勘验(土地验测量) |
195000 |
平方米 |
|||
7.房产实测绘 |
105000 |
平方米 |
|
|
8.地下管线测量 |
48 |
千米 |
|
9.权籍测量 |
102000 |
平方米 |
|||
10.存量房测绘 |
60 |
宗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标段划分
标段 |
工作内容 |
A 包 |
莱州市“多测合一”项目土地征收供应阶段测绘服务 |
B 包 |
文昌路街道、土山镇、夏邱镇、柞村镇“多测合一”项目中规划核实、竣工验收阶段测绘 服务 |
C 包 |
文峰路街道、金仓街道、程郭镇、朱桥镇“多测合一”项目中规划核实、竣工验收阶段测 绘服务 |
D 包 |
永安路街道、沙河镇、平里店镇、金城镇“多测合一”项目中规划核实、竣工验收阶段测 绘服务 |
E 包 |
城港路街道、三山岛街道、虎头崖镇、驿道镇、郭家店镇“多测合一”项目中规划核实、 竣工验收阶段测绘服务 |
F 包 |
莱州市“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质检入库 |
本项目各包可兼投不可兼中,评标委员会按标包顺序进行评审,投标人不论参与几个标包的投标, 只可能获得一个标包的合同,如在两个标包中综合得分均为第一名,后续的标包将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顺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各包据实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工作内容
1、A 包:莱州市“多测合一”项目土地征收供应阶段测绘服务
中标测绘服务单位根据莱州市自然资源局下达的委托任务,对工程建设项目和市政府投资的线性 工程(单独招标的除外)开展勘测定界测绘、拨地钉状测绘、不动产首次登记测绘、1:500 地形图测绘等工作。主要包括工程建设项目征地阶段的选址测绘、勘测定界,供地阶段的拨地测量,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地籍测绘,工程建设规划许可阶段的地形图测绘;以及市政府投资的线性工程征地阶段的选址 测绘、勘测定界,供地阶段的拨地测量。土地征收阶段的具体测绘内容为确定土地使用范围、测定界址位置、测绘土地利用现状、对拟征地块进行清点放线、涉及权利人地块进行测绘、地上附着物的测量、计算用地面积。
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的要求,对调查 测绘采集的数据进行加工、处理、编辑,形成图件、表格和报告等成果资料。中标测绘服务单位将成 果资料提交至质检单位进行质量检查,质检合格后通过莱州市“多测合一”信息平台上传各项成果并 通过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查。
(1)勘测定界测绘
勘测定界是根据土地征用、转用、征收、划拨、出让等工作确定土地使用范围、测定界桩位置、调绘土地利用现状、计算用地面积而开展的测绘活动。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收集、实地调绘、控制测量、界址点埋设与测定、界址点计算及测设、界址点检核测量、面积计算和汇总、勘测定界图制作、 勘测定界成果报告书编写、成果检查验收等。具体要求按《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执行。
勘测定界时,需实地调查核实用地范围内的行政界线、权属界线、土地利用类型界线、基本农田界线、已批准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范围线,将其测绘或转绘于工作底图上,同时对现状土地利用类型进行调查核实。
采用坐标法放样和关系距离法实地拨放界标的位置,应在用地界线与行政界线、基本农田界线、 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分界线的交点处加设界标。界标之间的距离,直线最长为 150m,明显转折点应设置界标,若界址点在河沟池塘水域中,界标可埋设在岸边,待有条件时再补设界标。
界址点编号原则上应以用地范围为单位,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统一编号。铁路、公路等线型工程的界址点编号可以采用里程+里程尾数编号。
界标放样埋设后,应用解析法进行界址点测量,界址测量一般采用极坐标法,相邻测站至少应检测 1 个界址点。
完成界址测量后,应采用解析坐标法计算项目用地面积、项目用地占用基本农田面积、用地范围内不同权属单位面积,采用解析坐标法或图解坐标法计算用地内部不同土地利用类型面积。
利用实测界址点坐标和实地调查测量的权属、土地利用类型等要素结合地形图上编绘勘测定界图,出具勘测定界成果报告。
(2)征收地块落现状、规划
将征收地块范围线落到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规划图上,制作彩图,从而判断地块的利用是否符合规划。
(3)不动产首次登记测绘
不动产首次登记测绘即地籍测绘,是针对宗地的权属、界址、位置、面积、用途等进行的土地调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收集、权属调查、地籍测量不动产宗地图绘制、面积量算、检查验收、成果整理归档等。具体要求按《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执行。
权属调查采用内业核实和外业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调查宗地的权利人或实际使用人、权属性质及来源、位置、用途、使用期限以及共有/共用情况等基本权属状况,填写地籍调查表,编制宗地草图。同时采用全野外数字测量的方法开展地籍测量,并绘制宗地图。
(4)拨地钉桩测绘
拨地测量是指根据规划部门的要求,用地批复后将土地的划拨范围及界线准确表定于实地的测量过程。其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收集、平面控制测量、条件点测量、桩点坐标计算及测设、规划用地测量资料整理等。具体要求按《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执行。
拨地测量采用解析法作业。平面控制点等级不低于三级,拨地定桩点与相邻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 50mm,拨地定桩点实地测设检核的点位平面较差不应大于 50mm。
(5)1∶500 地形图测绘
1∶500 地形图测绘包括选址测绘、报建图测绘,是以拟建建设项目为单元,为项目选址或满足项目规划建设和管理而进行的 1∶500 比例尺现状地形图测绘,主要包括资料收集分析、控制测量、数据采集、数据处理、质量检查验收、成果整理与提交。具体要求按《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执行。
选址测绘、报建图测绘以拟建建设项目为单元,范围以满足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需要为原则。测图范围内既有建筑必须完整,一般情况下应从所需地块向外施测 50m 以上;建筑密集区域,应将所需地块周围相邻建筑施测完整。
① 选址测绘、报建图应包括下列内容
a)工程范围内及周边各类建筑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
b)地理名称注记等现实状况,并着重显示与规划、建设有关的要素。
② 选址测绘应符合下列要求
a)测区内的村庄应确保临街与临拟建区的第一排房屋要实测,内部与规划无关的要素可不测 绘;村庄内部主要铺装面道路上的高程要实测。
b)测区内及周边电力、通讯等管沟、提示桩应据实测绘。
c)测区内及周边城市现状主、次干道的基础设施(检修井、沟、监控设施、配电与燃气设施、 电杆等)及高程应据实测绘,宣传窗、雨水篦子等可适当取舍。
d)测区内涉及的高压电力线应测注线高、线宽、根数及电压等要素,并应连线完整。
③ 地形图测量无特殊说明的按基础地形图测量要求执行,地形要素表示需符合相应比例尺图式、规范要求。
(6)成果建库及汇总统计
配合采购人完成“多测合一”成果数据的建库工作;定期对相关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统计,经采购人审核后作为工作量的核算依据。
按照《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对各类测绘空间数据及其属性数据进行组织、编码、入库,建成支撑“多测合一”各类业务办理的“多测合一”数据库(成果数据库),并生成“多测合一”元数据。各类空间数据应按照《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属性值代码化、表达标准化,数据入库后必须满足空间数据的质量要求,并生成唯一标识码;属性数据入库后应满足数据完整性、逻辑关系一致性以及语义一致性的要求。
2、B、C、D、E 包:莱州市“多测合一”项目规划核实、竣工验收阶段测绘服务
根据莱州市自然资源局下达的委托任务,依据《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分别开展规划验线测量和竣工综合勘验工作,形成图件、表格和文字报告等成果资料并提交质检单位进行质量检查,质检合格的利用莱州市“多测合一”信息平台上传成果并通过审批部门的审查。
(1)规划验线测量
规划验线测量包括灰线验线测量和±0 验线测量。灰线验线测量在施工开始之前进行,±0 验线测量在建筑物主体结构施工到±0 时进行。规划验线测量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收集、控制测量、条件点和验线点测量、规划条件检核测量、内业资料整理、质量检查验收和验线成果归档与提交等。具体要求按《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执行。
验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凡涉及有四至距离的细部点位应进行现场实测,无法实测时宜通过验测外部轮廓边线点,并结合施工图来推算细部点坐标和建(构)筑物与四至的关系;
b)四至周边建筑已建时,应实测相邻建筑并计算间距,四至周边建筑未建时,宜依据其设计坐标计算间距;
c)实测细部点应按顺序统一编号,不应重复;
d)应根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批文件和审批图、定线条件点坐标、外业实测点坐标,计算建(构)筑物与规划控制线及四至的关系;
e)当拟建或建设中建(构)筑物的位置、间距不满足规划条件时,应于建筑物验线示意图中突出表示,在验线报告和测量结果中明确说明或表示。
② 施工过程的验线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建(构)筑物边线或中线线位的条件点、特征点与其相邻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50mm;
b)灰线测量与城市规划道路红线和城市规划控制线的距离或点位中误差均不应大于 50mm,其余的距离或点位中误差均不应大于 100mm;
c)±0 竣工后的墨线测量和墙体测量的相对位置中误差不应超过 50mm。
(2)竣工综合勘验
竣工综合勘验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土地核验测量、人防测绘等专项测绘业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资料审核、控制测量、主体建(构)筑物平面位置测量;高程、高度测量;规划要素测量与计算;建筑物面积测量与计算;建筑内部空间布局查看与测量;实测与规划数据比对;竣工地形图测绘;宗地地籍要素测量;用地条件复核;建筑工程人防核实测量;人防建筑面积计算;内业资料整理、质量检查验收和成果归档与提交等。具体要求按《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执行。
(3)成果建库及汇总统计
配合采购人完成“多测合一”成果数据的建库工作;定期对相关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统计,经采购人审核后作为工作量的核算依据。
按照《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对各类测绘空间数据及其属性数据进行组织、编码、入库,建成支撑“多测合一”各类业务办理的“多测合一”数据库(成果数据库),并生成“多测合一”元数据。各类空间数据应按照《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属性值代码化、表达标准化,数据入库后必须满足空间数据的质量要求,并生成唯一标识码;属性数据入库后应满足数据完整性、逻辑关系一致性以及语义一致性的要求。
3、F 包:莱州市“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质检入库
对莱州市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全流程专项测绘成果进行内、外业质量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选址测绘、勘测定界测量、拨地测量、地籍测绘、报建图测绘、房产预测绘、规划验线测量、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土地核验测量、人防测绘、地下管线测量、权籍调查测绘、房产实测绘以及存量房测绘等各个专项测量的测绘成果。“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质检工作分为检查准备、抽样、内业检查、外业检查、质量评定、检查报告编写。成果检查主要采用内业查看成果资料、外业抽样检查的方法开展。内业检查比例为 100%;外业检查采用抽检的方式,抽检比例不低于 30%。
测绘服务单位承担的首件“多测合一”项目必须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完成后,形成第三方质量检查报告。对质检合格并且通过业务部门进行审查的专项测绘成果数据进行整合入库。
(1)内业质量检查
提交的成果报告、图件、照片及其他相关成果材料是否完整、准确。 测绘成果文件的组织命名是否规范。
数据成果文件格式是否正确。
成果数据所采用的空间参考是否正确。成果数据内容是否齐全。
成果数据要素分类与编码是否正确。要素属性结构是否正确。
属性数据是否完整准确。
数据的逻辑关系和拓扑关系是否正确。图形数据与属性数据是否一致。
照片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计算数据是否准确。
(2)外业质量检查
起算数据是否可靠,施测方法是否正确。
点位、高程、高度、间距勘丈数据误差是否符合要求。 测绘内容取舍是否合理。
测绘成果与现场是否一致。调查信息是否与实际一致。
三、技术依据
1、GB 50026-2020 工程测量标准
2、GB/T 14912-2017 1:500 1:1000 1:2000 外业数字测图规程
3、GB/T 12898-2009
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4、GB/T 20257.1-201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 1 部分 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
5、GB/T 20258.1-2019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第 1 部分:1∶500 1∶1000 1∶2000 比例尺
6、GB/T 17986.1-2000 房产测量规范
7、GB/T 50353-201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8、GB/T 24356-2009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9、GB/T 18316-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0、TD/T 1008-2007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
11、TD/T 1001-2012 地籍调查规程
12、CJJ/T 8-2011 城市测量规范
13、CJJ/T 73-2019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
14、CJJ 61-2017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15、CH/T 2009-2010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16、CH/T 6001-2014 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规范
17、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
18、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细则
四、技术要求
“多测合一”各项测绘成果采用的数学基础:
1、平面坐标系统: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 国家高程基准,基本等高距 0.5 米;
3、投影方式: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中央子午线为东经 120°。
五、服务要求
1、A、B、C、D、E 包
(1)中标测绘服务单位提供的测绘成果需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同时满足《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和莱州市“多测合一”信息平台的要求。
(2)中标测绘服务单位提交的测绘成果材料完整、属性信息准确,数学精度合格,实测成果现场一致,数据计算准确。
(3)中标测绘服务单位实行 7*24 小时服务响应受理。
(4)中标测绘服务单位应出具真实、准确的成果报告,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因中标测绘服务单位原因造成结果错误,产生不良后果造成损失的,除扣除相应服务费外,中标测绘服务单位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5)对于每项规划验线业务,中标测绘服务单位须自接受建设单位发出委托单起,一般项目 3个工作日内、个别复杂或栋数较多项目 5 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技术服务工作并提交合格技术资料。对于竣工勘验测绘业务,中标测绘服务单位须自接受建设单位发出委托单起,一般项目 10 个工作日内、个别复杂或栋数较多项目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技术服务工作并提交合格技术资料。
(6)严格管理和教育,保证员工诚信守法开展测绘活动。
(7)采购人有权要求服务单位更换不能胜任或不符合业务要求的工作人员。
(8)根据需要,采购人有权要求技术服务单位在指定地点派驻专人从事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
(9)合同期内,如中标测绘服务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在测绘服务中收取建设单位(或个人)的好处费或在合同期间受到客户三次及以上的成功投诉申告),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且不承担服务单位在服务承包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
(10)中标测绘服务单位须固定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并在项目期间常驻莱州。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若因特殊原因需变更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需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与拟更换人员具备同等或更高资质的人员,并报采购人批准后方可更换。
2、F 包
(1)遵循“守法、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开展莱州市“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质量检查工作,意维护业主单位与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
(2)质量检查人员非因采购人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
(3)不得与被检查的测绘单位存在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不得作为其投资者或合伙经营者;
(4)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业主单位和服务单位的知识产权;
(5)在质量检查过程中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应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质检管理流程,建立严格的工期管理制度,做好进度和质量控制管理。
(7)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体系,做好整个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工作。
(8)制定严格的数据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的硬件安全防护设备工具,确保数据安全。
(9)对测绘单位上交的成果,应尽快完成质量检查工作。合格的产品,出具质量检查报告;不合格的产品及时退回测绘单位并说明整改要求,待测绘单位整改完成后复审,再出具质量检查报告。成果质量检查情况应定期反馈给采购人。
(10)实行“首次进场验收”制度。测绘单位首次承担的“多测合一”项目,其成果必须经质检合格后方能进行数据汇交,供相关审批部门使用。
六、提交成果
1、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复印件);
2、项目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检查报告及仪器检定证书;
3、测绘成果图件、表格;
4、测绘成果相关文字报告;
5、测绘成果电子数据成果;
6、测绘成果数据库;
7、项目质检相关技术文件;
8、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